奧彌斯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363   
標 題 關於基督神學的信理
會議或書信 奧彌斯教宗送交君士坦丁堡的信理小冊--公元五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內 容

(1) 救援第一,就是遵守正直信仰的規格,且絕不與教父們的教誨,背道而馳。再者,我主耶穌基督的道理,不能置若罔聞,祂說:「你是伯多祿,且在這磐石上我將建立「我的教會」(瑪:十六,十八)。這是我主的話,已由事實證明,因為在這宗座上的公教會,常保純潔無瑕。

註 釋

*這是為那些從亞加溪裂教中歸正的神職人員,宣誓信理之用;由教宗欽使送去,乃於公元五一七年三月十八日簽署後,攜歸羅馬。

*參看0363-036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364   
標 題 關於基督神學的信理
會議或書信 奧彌斯教宗送交君士坦丁堡的信理小冊--公元五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內 容

(2) 所以,我們為了希望信德與望德絕不分離,並為了在一切事上,追隨教父的遺訓,我們絕罰一切異端份子,尤其是納斯鐸異端;他從前是君士坦丁堡主教,後在厄弗所公會議中,羅馬天主教教宗並為亞歷山大城主教聖濟利祿所懲罰。同這人一夥的歐帝葛與亞歷山大的廖斯谷(Dioscorus),〔相仿地〕在我們所追隨的,擁護的加千陶公會議中,受到懲罰;我們也一併予以絕罰。〔其實,加千陶公會議,就是跟隨尼采公會議,宣揚了宗徒(傳下來)的信理〕。

(3) 還有那弒父的弟茂德〔我們深予痛恨〕,還有那外號亞厄羅(Aelurus),他的門徒,並在一切事上附和他的那個亞歷山大的伯多祿,同樣,還有那個昔為君士坦丁保的主教,後為宗座懲罰的亞加溪,以及他們的同犯,他們的附和者,或加入他們團體者,我們一併予以懲斥,予以絕罰。因為〔亞加溪〕,既與他們同流合污,理應遭受類似他們的懲罰。至於安提約的伯多祿,連同他們的附從者,以及上面所寫的一切人,我們也一併予以懲罰。

註 釋

*這是為那些從亞加溪裂教中歸正的神職人員,宣誓信理之用;由教宗欽使送去,乃於公元五一七年三月十八日簽署後,攜歸羅馬。

*參看0363-036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365   
標 題 關於基督神學的信理
會議或書信 奧彌斯教宗送交君士坦丁堡的信理小冊--公元五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內 容

(4) 故此,我們對真福良教宗所寫有關基督教的所有書信,我們全部予以接納和承認。從此,一如我們所預言過的,我們要在一切事上,追隨宗座,並要宣揚她的一切典章。如此,我才希望,得和你們通功,得和宗座所宣揚的團體,團結一致,因為唯有在團體內,基督的真實教會,才會完整結實,屹立不移。同時,我(們)也預許:誰若不贊成宗座-(即不與宗座同心合意)-,即和公教會斷絕通功-(即自己棄絕於公教會之外)-者,則他們的名字,在神聖的奧蹟中-(即在彌撒聖祭中)-不當被人提起。〔假設我企圖出規,另信一種信理,那麼,我承認,我是和那些為我懲罰的人們同犯〕。

(5) 但我(決不這樣做),我如今親手簽署我這個信誓,呈獻於你奧彌斯-羅馬地的可敬聖教宗……

註 釋

*這是為那些從亞加溪裂教中歸正的神職人員,宣誓信理之用;由教宗欽使送去,乃於公元五一七年三月十八日簽署後,攜歸羅馬。

*參看0363-036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366   
標 題 論恩寵
會議或書信 致非洲主教巴撒沙書--公元五二0年八月十三日
內 容

C.5 雖然奧斯定有許多討論恩寵的著作,尤其是在他致依拉利和撥爾斯(Prpsperus)書中,更能令人豐富地認識「恩寵」的道理,但羅馬教會,即那公教會,對人的自由意志以及天主的恩寵,究竟跟隨什麼,保持什麼道理。事實上,這在教會檔案中的文獻:Capitula裡,已有明示;但若在那裡有所短缺,或你們認為,尚須加以補充,那麼,我們認為:誰若用心思考宗徒的道理,他就會知道:他應該跟隨什麼。

註 釋

*巴主教在流徙時,曾把來因主教福斯多論恩寵的道理,請羅馬教宗裁判(見 PL. 63,489)-無疑地*370曾提及教宗的覆文。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367   
標 題 論天主聖三
會議或書信 致猶斯帝書王書--公元五二一年三月廿六日
內 容

天主聖三,就是父及子及聖神,而是一個天主,因為立法者-(天主)-特別地說過:「以色列!你要聽:上主,你是天主,是唯一的天主」(申:六,四-與思高本稍異)。誰若另有所思,那就必然如此:或者他把天主性,分為許多個,或者,他妄想聖三的性體本身,特別受到分割(痛苦);但這種想法,或陷於外教人的多神主義,或把那有形的痛苦(懲罰),搬到那絕不可受苦的性體上去-(那都是不合理的)-。

  (8) 聖三衹有一個,在數目上並不添增,在容量上,並不增加,也不能予以澈悟,或予以明辨天主的性體。所以,任何受造之物,即使是無形的神體,也不能揭開這永遠無法揭開的神性秘密;那麼,誰敢冒昧企圖把神性分割,而以人性的智慧,去妄測天主性的奧妙呢?讓我們大家朝拜父及子及聖神、清晰不分的,無法予以徹悟、無言可喻的聖三性體吧!在聖三裡,論位雖有分別,但論其性體的數目,衹有一個;這樣,我們才得以保全天主的唯一性體,保全三位的特性,好使我們,一方面不否認三位的特殊性,而在另一方面,天主三位,也不改變唯一的天主性體。

  (9) 這是聖的、無法予以徹悟的聖三的偉大奧蹟,即:天主父,天主子,天主聖神,不分之聖三,但須注意:父的特性,是「生(聖)子」;天主子的特性,是「受生於父」而與父同等,(此外)還要注意,什麼是聖神的特性。

註 釋

*參看0367-036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368   
標 題 論天主聖言之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致猶斯帝書王書--公元五二一年三月廿六日
內 容

C.10 而天主之子的專有使命,是:在近此世,(聖)言成為血肉,且居於我人之間;祂進入天主之聖童貞瑪利亞的胎中,毫不混淆地,與人性合而為一,好使那在萬世之前永遠常存的天主之子,成為人子,而在時間內,按人的慣例,在母胎中受孕,但以神性的德能,保全了母親的童身。(11)是的,這完全是天主(降)生的奧蹟,使貞母不因精子受孕,(貞母)生子而無損於童身;而貞母所生的;仍然是天主之子-由父所生者,郤攝取了由母所生的(肉性)。

註 釋

*參看0367-036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369   
標 題 論天主聖言之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致猶斯帝書王書--公元五二一年三月廿六日
內 容

(12) 因為同一(基督)是天主也是人,不是像無信仰的人所說的,又出了一個第四位,而是天主之子本身,是天主,也是人,是德能也是軟弱,是謙卑也是尊威,是救贖也是被出賣者,是被懸在十字架上者,也是賜予以天國者,這樣,好使我們的軟弱,得以殲滅;這樣,非受生的權利,也不因死亡而終止。(13)祂按祂的所願的,生而為人,曾受埋葬;但祂按祂與(聖)父相似-相同-而言,復活起來:祂是受傷者,卻也是病人的救主;祂是死人中的一份子,卻也是使人獲得生命者;祂曾下降地府,卻從來沒有離開過聖父的懷抱。祂固按普通的情況,放棄自己的生命,但在不久之後,祂就用自己的異能,可奇的權力,再取回它。

註 釋

*參看0367-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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