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一世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S0251a   
標 題 論兩性在基督內之結合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從馬利五的拉丁譯文中譯出〕:(Can.3)他們(即:聖教父們)說:我們也相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衪的子-獨生子。你會預知:他們如何先把主的、與耶穌基督的以及子-獨生子的天主性和人性的公用名字,奠定為基,然後,在這上面,建築(他)所掫取的人的〔正確一些說:人性化的〕與復活的以及受難的傳統道理,好使那屬於兩個性體的一些共同名字以及它們標誌性的一些主意(命題),一方面,對(聖)子之受生以及衪的統治性的名字,也不會分割開來,而在另一方面,對那兩個性體的特性,在(聖)子誕生的特殊性上,也不因合一的名字,而陷於任何混淆的危險之中。

註 釋

**納斯多──君士坦丁堡主教致亞歷山大濟利祿(主教)書,該書寫作日期為公元四三O年六月十五日;在大公會議中,被宣讀。大會對那與尼采信經不符之處,加以懲斥。事實上,袛從這封信的字句上,很難加以評判;但若加上其他的一些圖片文字,以及他的其他的著作,則他的邪說,昭然若揭。

*CF. Loofs. Nestoriana [Halle/s.1aos1, et Liber Heraclidis, vers. Angl. Ed. G.R.Driver-L. Hodgson [Ox. 1925]; {PG 77, 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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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S0251b   
標 題 論兩性在基督內之結合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在這一點上,保祿就在他們跟前,成為(聖)師;他雖然念及天主降生的事蹟,卻在開始講述有關衪受難之事之前,先把「基督」,作為兩個性體的公用名字,一如我剛在上文所說過的:那時,他就講出相宜的言論也就是講那適合這兩個性體的理由。他說什麼?他說「你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衪雖具有天主的形體,卻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為應當把持不捨的,卻」-連我也沒有說到任何事-「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柴上」(斐:二,五…八)。為此,他開始講論衪 (基督)的死亡;但為免人懷疑天主(聖)言因此而成為可以受苦者,故(立即)放上「基督」的名,作為「不可受苦的」與可以受苦公的」要素,在位格的特殊上的標誌字句,使基督毫無危險地,被稱為不可受苦者,與可以受苦者即:衪在天主性方面,是不可能受苦的,但有形的性體方面,則是可能受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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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S0251c   
標 題 論兩性在基督內之結合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雖然,我能對於此事,可說許多話,但我能證明,那些聖教父們,首先,也不提起那(基督)誕生的奧蹟;而他們所記起的,祇是衪攝起人性的事而已…如今(為減短扁幅起見),我來立即給閣下講那第二章的內容;的確,我在這一章裡,曾對那按天主性與人性的理由所作的分析,並對那(兩性體)之合成一位,以及對那(教會)絕未說過,天主聖言必需第二次誕生,即由婦女出生,且她也承認:天主性是不能受苦的種種道理,予以頌揚。事實上,凡此公教的種種道理,完全和一切有關主的性體的(學)派相抵觸。但在其餘方面,如果用你的耳朵,聽聽一些隱藏的深奧的,以及無法予以澈悟的理由,那麼,你明察的明智,就會知道:為我看來,你似乎在摧毀以前的道理。因為我不知道,那個先前被稱為不可能受苦者,不接受第二次誕生者,怎麼後來,你就說他是可能受苦者,且是最近受造者,好像那含有天主聖言者,而與聖殿一同遭受拆毀;或是也許被那被認為稍次於人的,沒有罪過的聖殿和那一面出生於天主性體,一面卻為人罪而忍受死亡的聖殿,是無法分開的,作為主向猶太人的呼喊,說:「你們拆毀這座聖艘,三天之內,我要把它重建起來」(若二,十九)。事實上,這幾句話,不該受人相信。因為她沒有說:你們拆毀我的天主性,而在第三日,衪再複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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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S0251d   
標 題 論兩性在基督內之結合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聖經上到處皆是,則:聖經每次提及主的事蹟時,並不講那屬於基督的神性事,但講那受難與誕生屬於衪的人性的事,這樣,依照最明析的理由,聖童貞(瑪利亞),更適宜更適合地,不是被稱為天主的母親-即生天主者-而是被稱為基督的母親-即生基督者-其實,福音也是這樣記載的:「亞巴郎之子,達味之子耶穌基督的族譜「(瑪:一,一)。這顯然因為天主聖言,不是達味之子。如果你認可,你可接受另一證據:「雅各伯生若瑟-瑪利亞的丈夫,瑪利亞生耶穌;衪被稱為基督」(瑪:一,十六)。你也可注視另一證據的記載:「耶穌基督的誕生,是這樣的:她的母親瑪利亞,許配於若瑟後…她因聖神有孕」(瑪:一,十八)。但誰該俊疑獨生子的天主性,是聖神的受造物呢?還該多說什麼?請聽:「耶穌的母親在那裡」(若:二,一);還有:「這些人……同耶穌的母親瑪利亞……專務祈禱」(宗:一,十四);還有:「那在她內受生的,是出於聖神」 (瑪:一,廿);「起來,帶著嬰孩和衪的母親,逃往埃及去」(瑪:二,十三);「論及衪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她按肉身,是受生於達味後裔「(羅:一,三);論及衪的受難:「天主…派遣了自己的兒子,帶著罪惡肉身的形狀,當作贖罪祭,在這肉身上,定了罪惡的罪案」(羅:八,三);「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格前:十五,三);「基督…在肉身上受了苦難」(伯前:四,一);「這是我的身體,以及這是我的血」(格前:十一,廿四),而衪不說:這是我的神性。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S0251e   
標 題 論兩性在基督內之結合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且諸如此類的證撮,不勝枚舉。要皆以各種不同的說法,來證明一個事實,即:人類認為在衪(基督)內的,不是(聖)子新近的天主性,或新生的什麼,或能受形苦的什麼,而是那與天主性體相聯合的肉身,而基督就因此而自稱為主,亦為達味之子。衪說什麼?「關於基督,你們以為如何?他是誰的兒子?」他們回答說:「達味的」。耶穌回答他們且對他們說:「怎麼達味因聖神的感動,稱他為主說:上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右邊」(瑪:廿二,四二-四四)。的確,(衪)按肉身而言,是達味之子,但按神性而言,衪是主。是的,這是千真萬確的,即:(聖)子的肉身,是(聖子)神性的宮殿,而衪所以被稱為「宮殿」,是按那一種高貴的,屬神的結合而言的,這樣,便使那屬於天主的一切,由福音的傳授,都歸到衪(基督)自己身上,而且,這是好的,相稱的,即:信認天主的性體,也歸到衪(基督)自己身上去。但是,由於這種(相沿成習的)名稱方面的磨擦,便把他所結合的肉身的特性、即他的誕生、受難、死亡,都歸於天主;弟兄呀!這或是迷途的化外人(不信主的外邦人)的想法,或是那些為雅博理,雅略或其他瘟疫似的異端,或比異端更壞的什麼邪說所感的人的想法呀…不用說,那割損、祭獻、流汗、受飢餓,這些都屬於肉身的事,而為我們而發生的(但是,這些若與衪結合在一起時,也該予以崇拜的),但這一切,也被誤解為在於天主性內,而他們把公正的被罰原因,卻加在我們身上。而把我們看作毀謗的人…

註 釋

*譯者注:以上的言論,隱晦不明,足見納斯鐸主教之狡辯之一斑,但終為厄弗所大公會議所懲斥為異端邪說。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36   
標 題 論臨終時與教會和好
會議或書信 致維也納鮑能各省區的主教書──公元四二八年七月二六日
內 容

我們知道:有些臨終的(罪人),見拒於懺悔(聖事),而且,他們在臨終時切願獲得補救靈魂的方法,卻沒有受到允准。我承認:我們惋惜,竟有這樣不虔敬的人,對天主的慈悲,感到失望,好像對於負有大罪的臨終人,天主不能及時來予以助佑,而予以拯救似的。試問:這是什麼?這不是對臨終者的一個殘忍,殺害他的靈魂,不讓她獲得寬恕嗎?天主既是極其大方-慈悲的,祂這樣邀請罪人悔改,說:「幾時,...(你)由罪惡中悔改..(則你)所犯的罪惡,不再被提起...」(則:卅三,十六)。為此,主既然是洞悉人心者,則罪人無論在什麼時候來要求懺悔,總不該予以拒絕...

註 釋

*見PL 50, 431B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37   
標 題 論聖奧斯定的權威
會議或書信 致高盧地區各主教書──公元四三一年五月
內 容

在我們的團體裡,我們常念念不忘聖奧斯定的生平及其功績,至少對他,也從來沒有聽到過任何左傾的嫌疑謠言:我們記得這位自古有名的大學問家,也早為我以前的教宗們,把他算做最優異的(聖)師之一了。

註 釋

*教會歷史多次教訓我們,不該毫無選擇地從聖奧斯定的權威(見:*三六六,三九九)。事實上不知有多少人,過份誇張了這位教會聖神的權威而予以妄用;因此比約十一世紀在他的「至於救援」(Ad Salutem. 22-Apr. 1930)通牒裡告誡人們,「不要把奧斯定的權威,高抬到教會訓導權威之上」。(AAS 22【1930】204)-可參閱:三六六,二三三○。奧斯定自己對自己的權威,亦謹慎自持說:我希望沒有人,在一切事上,都隨從我的主張;他明知我沒有錯誤時,那是例外。因為如今我所以要寫這本書,就是為了要撤銷我的若干著作中的一些著作,並要證明:人們未曾在一切事上,都聽從了我」-論恒心的恩賜-第21章-

PL 45, 1827;PL 50, 530A。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38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內 容

有些自誇為公教徒的人,在懲罰異端人的感覺方面,也許由於惡意或由於無知,停滯不前,冒失地去阻止那些極其虔敬的辯論者;他們固不疑惑,去絕罰貝拉日與天士(Pelagiuset Caelestius),但對我們的訓導,嘖有微言,以為我們已越出了必要的方式,而且,他們承認:唯有跟從和贊成真福伯多祿的至聖聖座:為相反天主恩寵仇人-通過自己首長的服務、所規定的以及它所教訓的去做。(但)他們必須用心地研究:當時羅馬教會的管理人,對當時蜂起的異端,作什麼判斷;以及那些辯論人之自主之權,以駁斥極其危害異端的人們,對天主的恩寵,有什麼想法。為此,我們把當時正宗的主教們,所一定核准的非洲會議的若干主張,也加進去。而且,我們為了使那些有所懷疑的人們,獲得更圓滿的訓示起見,我們扼要地把聖教父們的主張,顯示起來,作一索引;誰若不太固執的話,他就可藉此索引(而一目瞭然),承認:所有爭執的關鍵,都是由於不服從權威的綠故。但是誰若與公教會的信徒,一起信仰一起說下列的話,那也不會自相矛盾了。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39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內 容

眾人都因亞當的叛逆,喪失了本性為善可能性(見:PL 44, 270)與純潔性,而且,人若沒有仁慈天主的恩寵,則誰也不能藉自主之權,從這敗壞的深淵裡,救拔出來,因此,值得留念的依諾森教宗,曾致函於加答會議(中的教長們),說:「從前他(亞當)不謹慎,妄用自己的才能,陷於叛逆的深淵之中而使自主之權受損;正如他不能從深淵中自己出來,同樣,他也一無所獲了;從此,人若不受生在基督來臨之後,不因祂的恩寵而獲領聖洗,滌盡一切罪惡而重生(於主),則永為他的自由意志所蒙蔽,決不能從墜落中自拔起來」。-見PL 20, 586B。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40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內 容

沒有人,藉自己而成為善人;唯有祂(天主)是善的;人除非由祂恩賜,決不得分享祂的善。同一教宗,在他同一文獻中,證明他的主張,說:「有些人,自以為由於自己行善,也不念及那天天施恩於他的那一位(天主),因為他們自信,沒有祂!(天主的助佑)-自能行善。難道我們對這一種人的想法,認為是正直的嗎?」-見PL 20, 584B。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41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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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然,因聖洗的恩寵而獲得重生(更新)的人,除非由於天主日日助佑,獲得保存善行的恒德,也不適宜於克服惡魔的詭計,而戰勝肉身的私慾。同一主教(奧斯定)在他同一著作中(De natura gratiae, c. 40, n. 7, PL. 20, 584C)曾強調這端道理,說:雖然,祂-基督,已把人從過去的罪惡中,贖了出來,但祂知道:人再能犯罪;正如祂能救贖人,同樣,祂也能在人犯罪後,再規勸人,並日日賜予救靈藥石,使之補過歸主;而我們除非藉此救靈藥石,(不斷)奮勉,決不能戰勝人性的錯誤。因為正如我們,藉著祂的助佑而獲得勝利,同樣,我們沒有祂的助佑,必吃敗仗(無疑)。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42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內 容

aop4 人除非藉著基督,決不善用他的自主之權。同一(聖)師,對於這端道理,在他致米肋味會議-公元四一六年-的函中,曾這樣宣示,說:

「噢,極惡心靈的邪惡主張,終須留神:自由意志的本身,曾欺騙了原祖,當他放任地運用自主之權時,便陷落於放肆的叛逆中了。而且,若(我)主基督不來,用重生的上智(恩寵),再造我們,置之於原來地位,則我們不能從這叛逆的陷阱中,救拔出來」(PL, 20, 591A)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43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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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p5 至於聖人們的一切思慮,以及一切行為和功績,都該歸於光榮天主讚頌天主;因為人,除了用天主自己所賜的恩寵來中悅祂外,誰也沒有別的辦法了。對於這端道理,我們不得不想起教宗佘西米的正規權威;他曾致函於全球主教們,說:

「我們由於天主的靈感,曾把一切,都歸於我們弟兄-我們主教同仁們的良心-(原來,一切的一切,都該歸於自己所由造生的主宰-天主)--見:*231。」

而非洲的主教們,對這極真摯的真理-閃閃發光的真理之言-表示尊敬,即這樣寫信給同一教宗,說:「在你所致於全省的信上,你說:「我們由於天主的靈感...」。我們這樣領悟,你的意思是說:對那些相反天主的助佑,高抬人類自由的人們,你要以真理的利刃,給他們一刀兩段,迅予解決。其實,你對自主之權所說的一切,無非是教我們的良心謙誠而已。蓋你由於天主的靈感,曾忠實而明智地見到了(自主之權的)(真相),且也可靠地說了真話。一定的,「意志由上主所準備」-【箴:八,卅五-七十賢士本-見*374】所以,是上主自己,用祂慈父的默感,感動祂子女們的心(靈),使他們行善。「因為凡受聖神引導的,都是天主的子女」(羅:八,十四)。這樣,我們也不覺得我們缺乏自主之權,而且,我們並不懷疑,那天主感動人類意志去行善的助力動力,較諸人之自由意志,更為強大」。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44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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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這樣在人心裡,且在人的自由意志裡行動,使聖善的思想,虔誠的主意,以及一切善願,都由天主產生;因為我們藉天主而能行善,「沒有祂,我們便一無所能」【若:十五,五】。對於這端信理,同一導師佘西米(教宗),當他向全球主教們,致函講論天主恩寵的助佑時,教訓我們說:

「那一個時刻,他說,我們不需要祂的助佑呢?因此-在一切行為、事由、思想、動作中,我們常該祈祈求天主助佑和保衛。因為人逞自己的人性,若有所作為,那是驕傲。蓋(保祿)宗徒呼號,說:「因為我們戰鬥,不是對抗血和肉,而是對抗率領者,對抗掌握者,對抗這黑暗世界的霸主,對抗天地間邪惡的鬼神」(弗:六,十二)。正如同一宗徒又說:「我這個人真不幸呀!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感謝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羅:七,廿四-);又說:「然而因天主的恩寵,我成為今日的我;天主賜給我的恩寵,沒有落空,我比眾人更勞碌;其實不是我,而是天主的恩寵偕同我」(格前:十五,十)。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45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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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p7 那在加答琪會議(公元四一八)中所制定的法令,我們也予以擁護,一切如宗座的法令一樣;這法令第三章這樣定斷著:不拘誰若說:那我們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藉以成義的天主恩寵,祗能赦免那業已犯過的罪惡,並不也能助人,免陷於罪,那麼,這樣的人,應予以絕罰。同樣,第四章規定:不拘誰若說:天主的恩寵,通過耶穌基督,祗助我們不犯罪,因為藉此恩寵,天主啟示我們,開明我們的理智,使我們明瞭祂的誡命,知道:我們該希求什麼,該躲避什麼,但天主並不藉此恩寵,使我們能夠,也使我們喜歡做我們所知該做的事,那麼,這樣的人,應予以絕罰,因為(保祿)宗徒說:「知識只會使人傲慢自大,愛德才能立人」(格前:八,一)。事實上,這是非常不虔敬的,即若叫我們相信:我們有基督的恩寵,以獲得那使人傲慢的知識;但我們沒有基督恩寵,以獲得那立人的愛德,因為使我們知道我們該做什麼,以及使我們愛做我們該做的事,二者都是天主的恩寵,好使我們,因自立於愛德中而不致因知識而自高自大。正如聖詠集論及天主記載說:「那教導人者,必有知識」(詠:九三,十),同樣,聖經又有記載:「愛德出自天主」(若一:四,七)。

同樣,法令第五章規定:不拘誰若說:天主之所以賦予我們成義的恩寵,是為使我們,藉自主之權,更容易滿全那由恩寵所能玉成的事。這無異是說:人若沒有恩寵,固不易遵守主誡,但沒有恩寵不是不可能遵守主誡,那麼,這樣的人,應予以絕罰。因為主曾論及遵守誡命時,不說:「沒有我,你們不容易做什麼」,而說:「沒有我,你們什麼也不能做」(若:十五,五)。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46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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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p8 極其虔誠的教父,按至福宗座的指令,擯棄了瘟疫似的新異端的猖狂,教訓我們,要把那善願的起源,善心的增進,並在善心善願中堅持到底,都該歸功於基督的恩寵;此外,我們也要領受司鐸們的祈禱奧蹟。因為這祈禱奧蹟,由宗徒們傳下,而在全球各地的公教會中舉行,完全一致,好把祈禱的律法,來制定信仰的律法。原來,當聖教民的主教們,奉命盡欽使職的時候,在天主的仁慈前,辦理人類的事宜,在全教會和他們一起嘆息之下,他們懇切哀求天主,恩賜信德予無信仰者,使崇拜偶像的人,從不敬神的錯誤中,解救出來;恩賜猶太人,除去心靈的蒙蔽,而重見真理之光;恩賜異教人,明察公教會的信理而回歸正道;恩賜裂教人,接受愛德的精神而重獲生命;恩賜失足(背教)的人(懺悔),做補贖以補贖所犯的罪;恩賜望教者,進入仁慈的天庭,領取重生的聖事。凡此種種恩惠,不是圖循故事的,也不是敷衍了事的向天主祈求,而是從它們的效果上,獲得證明:天主曾(因種種祈求),吸引了許多人,從各式各樣的錯誤中,醒悟過來,使他們「由黑暗的權勢中救出,並將他們移置在祂愛子的國內」-(參閱:哥:一,十三)-又使他們,從為天主義怒的器皿,而成為仁慈的器皿-(參閱:羅:九、廿二)-。因此,我們覺得:這全是天主的作為,使人對天主的感謝與讚頌,成為光照罪人,規勸罪人,改過的恩寵。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47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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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p 9 還有普世聖教會,對人該領聖洗聖事的一貫作風,我們也不是無益地予以一瞥。當嬰孩或少年來領重生聖事時,必先由聖職人員,給他們噓氣,驅除不潔之魔,然後他們才來生命之泉領洗,好使那時候,真真地顯示:如何「這世界的元首,被趕出去」(若:十二,卅一),又如何「先把壯士捆住」(瑪:十二,廿九),然後「搶劫他的家具」(谷:三,廿七),由那「帶領俘虜」(弗:四,八)的勝利者-(基督)-佔有他的家產。而把「貢品-賦予眾人」-(參閱詠:六七,十九)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48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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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從這些教會的禮規以及屬神權威所作的文件裡,我們這樣由於主的助佑而獲得堅強,使我們相信:一切善願善行,一切修德的努力奮勉,即人因此從信仰的開端而引到天主台前的善心,都來自天主-(由天主所賦予)--,而且,我們並不懷疑:人要行善,不先獲得天主的恩寵不可;因為是天主在人內工作,使人願意,並使人力行,為成就祂的善意-(參閱:斐:二,十三)-。一定的,人的自主之權,並不因天主的助佑和恩賜而被取消,反而因此而獲得解放,俾能從黑暗而進入光明,從邪路進入正直,從多病而獲得康復,從愚昧而變成智機。不錯,天主對人的善良,一至於此:竟願把祂自己的恩惠,作為我們的功蹟,並以永遠的賞報,來賞報祂所賜予我們的功蹟。(見:奧斯定:第一九四書信:致西斯多書第五章第十九節。PL 33, 880)。換言之:天主在我們內工做,使我們既願意又實行祂所願意的善工。而且,祂在我們內,不但不閒著無事,而對我們實行的善工,熟視無睹,還賦予我們恩寵,使我們和天主的恩寵合作。如果我們看到在我們身上,因我們的疏懈而遭致疾病(虧缺),那我們就該焦急地去投奔祂;祂會治癒我們一切的病苦,而叫我們的生命,從死亡中獲得保全-參閱:詠:一○二,三-我們還要天天向祂說:「不讓我們陷於誘惑,但救我們免於凶惡」(瑪:六,十三)。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49   
標 題 論天主的恩寵
會議或書信 托名天士的幾章「教會文獻」或稱「索引」(Indicu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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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p 10 正如我們不敢輕視,那些更深更難更複雜的各項問題的研究,以駁斥異端,同樣,我們也沒有一一予以深究的必要,因為為承認天主所賜予我們的一切恩寵起見,我們祗要相信一切按上述宗座章程所教導我們的道理,就已夠了;我們千萬不要把任何相反上述的道理,認為是公教的道理。

註 釋

*在天士教宗的文獻之後,常附上這幾章著作,托名是出自天士教宗的手筆,以駁斥白拉加異端。-見PL 51, 205, 212。

*參看0238-02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50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我們固不說(聖)言的「性體」,(Nature)經過自己的變化,而成為血肉;但我們也不說,(聖)言受到改變,成為具有靈魂與肉身的真(全)人。不過我們肯定(聖)言,和那具有理性靈魂的肉體,按著位格,結合而為一的時候,便以無言可喻,無法澈悟的方式,成為人,且成為人子,並不祗由於意志或祗由於攝取(位)格的緣故。雖然,(天主性與人性),是不同的「性」,但「二性」真正地為我們,合而為一個基督,一個「子」;這不是因為「二性」的差別,因結合而消失,而是因為天主性與人性,因著一種秘密的,無言可喻的結合,成為一個位格,即為我們,成為一位耶穌基督,一位子的綠故...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51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原來,這不是說:起初有一個平常的人,由貞女出生,然後,天主的(聖)言,才被遣入這個人內;而是說:聖言就在貞女胎內,與肉體結合,而按肉體而言,祂可說是受生者,因為聖言,已把這肉體的誕生,作為自己的誕生...因此【聖教父們】不疑惑,稱聖童貞為誕生天主者;這不是說:聖言的性體,或聖言的天主性,出自聖童貞,而是說:那個由聖童貞所出生的聖肉身-具有理性靈魂的完整肉身,已與天主的聖言,合成一位;故聖言,按其肉身而言,也可說是受生(於聖童貞)了。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52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1 誰若不信:天主按真理,是厄瑪奴耳-(意思是:天主與我們同在)-且聖童貞即因此而為天主的母親(因為祂肉性所生的人-(基督),是出自天主的(聖)言),那麼,他應遭受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53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2 誰若不信:出自天主父的(聖)言,按其自立本體,與肉體結合者,也是基督與其肉軀結合-這就是同一天主而人,那麼,他應遭受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54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3 誰若在一個基督內,在其結合後,分成若干自立體,祗把一些鄰近的(品質),如:尊位或權威或能力,而不把整個按其本然結合所有的一切,完全歸於一個基督,那麼,這樣的人,應遭受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55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4 在福音及宗徒們的著作裡,聖人們所的基督,或基督論及自己而自稱的基督,其中有些是意味著,基督把那出自天主的聖言撇開了,特別指那人性,但有些好像是,專指那出自天主的聖言;誰若說,以上所稱的基督,(所指的基督),是兩個不同的(基督)甚至是兩個(不同的)自立體,那麼,這樣的人,應遭受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56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5 誰敢說:那天主而人基督,按真理不是天主,好像不是一個子-即一方面,按聖言成為血肉的本性,而在另一方面,聖言相似地與我們分享了血和肉,那麼,這樣的人,應遭受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57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6 誰若說天主或主,是出自天主父的基督的(聖)言,並認為:這不是同一基督-天主而人,一如聖經所載:聖言成為血肉,那麼,這樣的人,應遭受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58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7 誰若說:耶穌依人性而論,曾從天主聖言,接受行動,且祂所獲的獨生子的榮耀,好像是屬於那另一個,在祂以外的存在者,那麼,這樣的人,應遭受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59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8 誰若敢說:這被攝取的「人」,應該同欽崇天主聖言,共同光榮天主,且共同稱呼天主,好像是互相對稱的二者,因為「共同」二字,常不得不含有二者對稱之意--而不是以一個「欽崇」,尊敬「厄瑪奴耳」,而按聖言成為血肉而論,也是以一個榮耀,歸於厄瑪奴耳,那麼,這樣的人,應遭受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60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9 如果誰說:一個主耶穌基督,為(聖)神所榮耀,好像祂是用另一種由祂而來的德能,且能由他採取行動,以相反不潔之神,並對人行天主性的靈蹟,而不是由祂自己的(聖)神,那麼,這樣的人,應遭受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61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10 聖經稱「基督為我們公認的欽使和大司祭」(希:三,一);祂亦奉獻自己於天主及父,作為馨香之祭(參閱:弗:五,二)。所以,如果誰說:這大司祭和我們的欽使,並不就是那出自天的聖言-即成為血肉的聖言-成為我們中之一人,而是在祂以外,另一個生自婦女的人,或若誰說:祂為自己奉獻這祭祀,而不祗為我們獻祭,那麼,這樣的人,該予以絕罰;因為祂既不能犯罪,自不需要祭祀。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62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11 誰若不信:主的肉體是生活體,而是出自天主的聖言的所有物;但信:這好像是祂以外的另一人的肉體,按尊位,這固與聖言結合,但祗不過是屬神的住處,而不像我們所說的,是生物體,因為這個肉體,已成為那能使一切成為生物的所有物了,那麼,這樣的人,應予以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63   
標 題 論天主之子,成為血肉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12 誰若不信:天主的(聖)言,用肉身來受難,用肉身來被釘在十字架上,且用肉身來嘗死亡[的滋味,按祂是天主,是生命且是賦予生命者而言,祂隨從死者中,成為首生,那麼,這樣的人,應予以絕罰。

註 釋

*當時德陶休二世皇帝,召開了厄弗所大公會議,旨在熄滅納斯鐸異端;同時也懲罰了其他各種異端教派。為了納斯鐸的緣故。會中分成兩派:一派是濟利祿的人,另一派是「東方」人的;各派的主教們,自行集會;而濟利派的議決案,由羅馬教宗的代表批准。

*濟利祿派的第一議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濟利祿主教致納斯鐸書-該信的寫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間;曾在大會中公開朗誦,然後由大會一致通過核准-見PL, 79, 45B

*參看0250-026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64   
標 題 對納斯鐸主義的懲罰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對此,可敬的納斯鐸(Nestorius)既不願聽從我們的呼聲,也不接納由我們所指派的極聖極可敬的主教們(的規勸),我們就不得不來討論他的不虔敬的言論;而我們從他的書信以及他所傳誦的著作裡,從他最近在這首都所發表的談話裡,以及證人們對他所講所說的口供裡,我們既發現了他(的錯誤),我們就不得不根據了教會的法典,根據了我們的至聖聖父和同仁-羅馬教會的主教天士(教宗)的上諭,一再流淚,來頒佈這個為他不利的悲哀判決:

所以,主耶穌基督,既(飽)受了他的凌辱,就藉此至聖公會議宣判(定斷):這同一納斯鐸與主教的尊位,以及一切司祭的集會,是完全斷絕關係的。-(即:予以絕罰之意)-。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65   
標 題 應保全尼采信理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聖會議規定:除了聖教父們,偕同聖神,在尼采會議中定斷的信理之外,誰也不得准予宣講、或書寫或撰作其他信理...

註 釋

*參看0265-026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66   
標 題 應保全尼采信理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如果主教或聖職人員或世俗人,不管是表示同感,或教授那嘉利修長老論天主獨子降生所講的謬論(Charisius, cf. ACOe 1 / 1/ V11, 97 / Ma C4, 1348),或教授那納斯鐸的大逆不道的邪說,一被發現,他們就該受到這神聖大公會的判決...

註 釋

*參看0265-026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67   
標 題 對貝拉日主義的懲斥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如果那一個省區首都總主教,背棄了聖公會議:而為天士(Caelestius)同感,或將要同感,那麼,他對省區主教們的反對,一無所能,因為他已為大公會議,斷絕了與全教會的通功而成為完全無用的人了...

註 釋

*Ed:ACOe 1/ 1/ 111.27;vs lat. 1 / 1v, 243 / Ma C4, 1471C / Ha Cl, 1621Ds / Bruns 1, 24s / Coe D53。

*參看0267-0268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268   
標 題 對貝拉日主義的懲斥
會議或書信 厄弗所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內 容

但聖職人員中,誰若背叛,而敢私下地或公開地附和納斯鐸的或天士的邪說,那麼,聖公會議宣判:這樣的人,也是遭受革職處分。

註 釋

*Ed:ACOe 1/ 1/ 111.27;vs lat. 1 / 1v, 243 / Ma C4, 1471C / Ha Cl, 1621Ds / Bruns 1, 24s / Coe D53。

*參看0267-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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