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殷伯多總主教書--公元一二O一年初葉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780   
標 題 論聖洗的效果,特別論它的特性
教 宗 依諾森三世
內 容

……因為他們主張:為嬰孩付洗,是一無用的…….所以我們回答,說:聖洗是代替(古代的)割損禮…….因此,正如:受割損人的靈魂,屬(天主)自己的子民,不會喪亡(創:十七,十四);同樣,誰若重生於水和聖神,則將獲進天國(若:三,五)。雖然原罪藉割損禮的奧秘,獲得赦免,而避免了懲罰的危險,但如眾所週知,直到基督受死時為止,誰也不會跑到天國去。(可是如今則不然),人的罪惡,通過聖洗,為基督的寶血所滌除,而蒙赦免,亦即抵達天國,因為天國的門,早已因基督的寶血,仁慈地為眾信友所敝開了。是的,每日不知有多少嬰孩死去;仁慈的天主,願意眾人都都得救一定給他們一種救靈的方法則的話,所有嬰孩,都將淪亡;那一定是不合理的……。

那些反對為嬰孩付洗的人們,設法以信德或愛德,或其他對德,注入嬰孩;但嬰孩既不能同意修德行善,那麼,這樣的想法,絕對不為一般人所接受的……有些人主張:嬰孩固藉聖洗而蒙赦罪,但聖洗並不賦予聖寵;有些人卻說:嬰孩藉聖洗,獲得赦罪,也得被注入天主的德能,但祇擁有著這種德能,而不能運用它,直到他們成年時為止,(*904)…但我們說,我們該予以分析:罪有原罪與本罪兩種;原罪不因同意而沾染,故人無需同意,藉聖洗(聖事)而獲得赦免;但本罪則不然,本罪既因人之同意而沾染,則非由(罪)人同意,決不獲得赦免……原罪的罰,使人看不見天主;而本罪的罰,使人永受地獄的苦刑……。

   
註 釋

*參閱0780-0781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781   
標 題 論聖洗的效果,特別論它的特性
教 宗 依諾森三世
內 容

那是相反天主教-基督宗教-的事,即:強迫一個始終不願意,且澈底反對天主教的人,來接受天主教,遵守她的(基督徒的)信理-精神。但在不願意的、被迫的人中,有人不是沒有理由的加以分析;即有人因殘暴地受人威嚇、加苦刑、深死遭受損毀,而接受聖洗聖事;這種人,那假裝去領洗的人一樣,已領取了基督教會的印號;雖然他是在條件下,而不是絕對地願意領洗,但該強迫他遵從(基督徒)天主教的信理……. 。

但是還有一種人,並不如此;從來沒有同意過,而且還澈底反對信教;所以,這種人,若被迫受洗,則他既沒有領取聖事的實效,又沒有獲得聖事的神印,因為他明明反對教會,而始終沒有同意領洗;正如那受暴力,向偶像獻香膜拜的人,若他澈底反對敬拜偶像的話,則他絕無罪惡可言。但那睡著的人,或發瘋的人,在睡著之前,或在發瘋之前,堅決反對領洗,那麼,雖然他們被浸入水中受洗,但他們共不取聖事的神印,因為他們反對領洗的意願,在睡夢中,或在發瘋時,還是算作被迫著。反之,如果他們從前是望教者、曾有領洗的意願,那末,這種人,教會慣常在他們危急時,予以重生洗禮。到那時候,他們既然沒有意願方面的阻礙,自必印上聖事神印無疑。

   
註 釋

*參閱78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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