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東方教會主教書──公元三五七年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138   
標 題 論理博教宗的「正宗性」問題
教 宗 理博
內 容

為了謀求各地教會的和平和諧起見,我在接到你們從亞大納削及其由他人之名開始,而至那令人念念不忘的博理主教之名為止的信件之後,我就隨從先人的傳統,立即從我身邊,派遣羅馬城的長老們:盧丘思(Lucius),保祿與厄略農(Helianus),前往亞歷山大城,敦請上述的亞大納削,到羅馬城來,俾能當面,按?現有的教會紀律,對他有所決定。同時,我也藉?上述的長老們送信給其他的人,說:如果他不來羅馬,那麼,他該知道,他和羅馬教會,斷絕通功了。迨上述長老們回來報告說:他不願意來羅馬。之後,我就按你們給我們的書信,即你們論及亞大納削的書信,給你們寫了這封同意的書信,好使你們知道:我和你們眾人,以及全公教會的主教們,維繫和平,而那上述的亞大納削,不拘和我或和羅馬教會,即使在教會的書信來往上,也斷絕了「通功」。

   
註 釋

*由於亞大納削的鐵證,(P. G. 25, 741 et Sozomeni, pg. 67, 1152)這是一定的,即,理博教宗,因不堪流徒之苦,切望回歸羅馬,曾對半雅略異端的會議所制定的「信經」,提出控訴,並把尼采會議中的信理保?尷怴邽t亞大納削,開除教籍。因此遂發生理博教宗的「正宗性」(Orthodoxia)問題。這從他的各項文獻上,不難予以澄清:

(一) 理博教宗的書信(見*138, 141-143)(PL10,679ss, 688-695)

(二) 西敏熙第一式信經(Formnla Sirmiensis I)見*139s其希臘原文見:PG26, 736-740,PG67, 280-285,而其拉丁譯文,見:PL10,509-512。

(三) 安提約基第二式信經,見PG26,721;PG67,201;PL10,502

(四) 西敏熙第三式信經:拉丁文見:PL10,490-500

*參看0138-0143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
香港黃竹坑惠福道六號
校務處:college@hsscol.org.hk
圖書館:library@hsscol.org.hk
   Holy Spirit Seminary College
6, Welfare Road, Aberdeen, HK.
General Office: college@hsscol.org.hk
Library: library@hsscol.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