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拜占庭宗座代表書--公元一九一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553   
標 題 東方禮教會的錯誤
教 宗 比約十世
內 容

聖神發自(聖)字的信理,不是出於福音字句的本身,也不是為古代教父們的信仰所贊同。這種意見,不祇是冒昧而已,而且還是導致虛偽的途徑。

   
註 釋

*教宗致希臘、埃及、美沙保大米亞等地的拜占庭宗座代表書 3553-355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554   
標 題 東方禮教會的錯誤
教 宗 比約十世
內 容

同樣這也是非常不明智的舉動:懷疑有關煉獄,有關殊福童貞瑪利亞始孕無玷的神聖信理,說:這些信理,並沒有為初期聖者(信徒)所信認。……

   
註 釋

*教宗致希臘、埃及、美沙保大米亞等地的拜占庭宗座代表書 3553-355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555   
標 題 東方禮教會的錯誤
教 宗 比約十世
內 容

對於教會的建立……從前曾為我們的前任教宗依諾森十世(Innocentius X)所責斥的錯誤[參閱:*1999],先又死灰復燃,捲土重來;他們誤以為:聖保祿被視為與聖伯多祿,完全是平等的弟兄。----然後,他們還掀起同樣的錯誤意見,認為:公教會在起初幾個世紀裡,並不是一元制,即不是一個君主團體(Monarchia);或是說:羅馬教會的首席地位,並無可靠證據,可資證明的。

   
註 釋

*教宗致希臘、埃及、美沙保大米亞等地的拜占庭宗座代表書 3553-355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556   
標 題 東方禮教會的錯誤
教 宗 比約十世
內 容

可是……對於至聖聖體(謝恩)聖事方面,也有損於公教會的道理,因為他們(東方教會的人),斷然認為:這樣的主張,可能予以接受,那就是:在希臘人那裡,那祝聖的話(即成聖體成聖血的經文),若不先唸他們所稱的呼籲聖神經文[Epiclesis](1),不會生效。可是,教會對於各件聖事的本質本身,絕無任何革新之權,那是昭然若揭;是以任何長老(神父)所施行的堅振聖事,都該被視為有效的,(2),那亦不是沒有理由的。

教會的懲處:以上各點(3)都被認為:嚴重錯誤。

   
註 釋

*(1)3556相反這種主張的,已有1017與2718;此外,可參閱:Clemens VI.Ep.「Super Quibusdam」ad Consolatorem catholicon Armen; Benedicti XIII, Instr.ad. patr.Melchit Antioch, 31-5-1729 et Benedicti XIV, Breve 「Singularis Romanorum」,1-9-1741.

*(2)參見2522

*(3)參見3553-3555

*教宗致希臘、埃及、美沙保大米亞等地的拜占庭宗座代表書 3553-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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