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墨西哥主教團書--公元一九三七年三月廿五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775   
標 題 抗拒權力之濫用
教 宗 比約十一世
內 容

你們教訓人說,教會即使遭受重大的不便,還是和平與秩序的保衛者,還是要責斥一切不義的反叛,或一切相反法定權力的暴亂。此外,你們那裡,也都肯定:假設權力本身,顯然攻擊正義與真理,竟然連權威的基礎,也要予以推翻,那麼,我們不知道,那些團結一致保衛自己保衛國家的國民,為什麼應該受到責斥呢?!因為他們是用合理與適當的方法-助力-來攻擊那些濫用權力,禍害國家的人們。

   
註 釋

*教宗在Firmissimam constantiam信內,講墨西哥的教會,受到壓迫(AAS 2a (1937) 196 s)。見3775-377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776   
標 題 抗拒權力之濫用
教 宗 比約十一世
內 容

雖然,這些問題的解決,一定要視個別情況而家,但有一些原則,理應聲明如下:

1.這一種的報復行動,有其它方法上的,有其相對目的方面的理由,而沒有最後目的與絕對目的的理由。

2.同樣,這種報復行動,當作一種方法,應該是被許可的行為,絕不是內在的惡行。

3.既然,報復行動的本身,應該是公平的,適宜的;其所以應被採用的理由,就是因為它能導致人們,全部或部份地達到所要求的目的;但須注意:報復對團體與正義所帶來的損害,不要大於人民所要補救的損害。

4.但這樣方法的應用,以及國民在政治方面的權利實施,既也包括純現世,純技術,或純保衛性的各種原因,所以這不直接與公教進行會有關;但訓練公教人士,要合理使用自己的權利,並要用公道的方式來爭取公益;這倒是個屬於公教進行會的職責。

5.神職班與公教進行會-既然眾人,因著自己所受於基督和平與愛德的使命緣故,都該不在「和平的鎖鏈」(弗四3)中,連繫在一起-那麼,眾人都該分頭努力,特別要增進國民各階層間的和諧,要發揚那些符合基督道理,符合道德律的社會新興事業,以促進國家的繁榮。

   
註 釋

*見 3775-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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