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亞肋拉主教維祺留書──公元595年八月十二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473   
標 題 論賣買聖物聖織罪孽
教 宗 大額我略一世
內 容

我知道,在高盧(法國)與日爾曼(德國)地區,沒有人不因了賄賂而領受聖秩。事既如此,我含淚說,我悲哀著宣告:司祭職內部,既然崩潰,那外在的局面,也不能維持長久。蓋我們從福音經得知,我們的贖主,做了什麼,祂「進了聖殿,把……賣鴿子就是用現世的來換取那全能的天主,藉著覆手禮,所賜予人們的與祂同性體的聖神。從此,一如我所預言的,其惡果可想而知;因為他們既擅敢在天主的聖殿裡,販賣鴿子,則他們的凳子—(他們的寶座)—必為天主判官所推倒。—這就是說,這種錯誤,在屬下人中,必會愈傳愈廣。因為他本人,既用賄賂來獲得聖秩的榮耀,那麼,那在老根上染病者,必更容易把他所買到的,再賣給他人。那麼,那聖經所載的:「你們白白地得來的,也要白白地給人」(瑪:十,八)的真理何在?既然,這種相反聖教會的聖職買賣的異端,首先發生了,為什麼不立即受到裁判呢?為什麼不採取行動,把那賄賂來領受聖秩的人,視為異教人呢?」

   
註 釋

*參閱:PL,7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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