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理騰大公會議第六期會議──公元一五四七年一月十三日(論及成義的法令)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20   
標 題 小引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當今之際,既有若干有關「成義」道理的邪說,到處流傳,不無嚴重危害及多人靈魂的安全以及教會的團結,於是,這神聖的脫理騰大公議,為了全能天主的頌讚與榮耀,以及教會的安全與靈魂的救援起見,:蓄意要把那「義德之日」(拉:四,二),(信德的創始者和完成者)—耶穌基督(希:十二,二)所教過的,與其宗徒們所傳授的、以及公教會,由聖神所默導,永遠堅持的真實而健全的這個「成義」道理,向所有的基督信徒,陳述一下;(並)嚴禁任何人,以後不得相信、宣講或教授那相反本法令所規定所宣佈的道理。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會自公元一五四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就開始討論「成義」的道理;後經多次調整,才成為本法令的藍本;而本法令內容,大部份是針對馬丁路得與若望‧加爾文以及貝拉久…對成義的方式、對人與恩寵合作、對於預定,對於恩寵之需要性…各方面的邪說謬論。

* 註:下列各章的「題目」—是大會的原文,特加以『』括號。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21   
標 題 第一章 『論本性與律法的無能,不足使人成義』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首先,神聖大會宣佈,對於「成義」( Justificatio )的道理,應坦率誠摯地予

以瞭解,即每個人,都該知道並承認:眾人既因原祖抗命(犯罪)而失掉天真(純潔—無罪[參閱:罪:五,十二;格前:十五,廿五;* 239],「成了不潔的人」依:六四,五),且(如保祿宗徒所說的),「生來就是義怒之子」(弗:二,三),一如論原罪法令中所說的,眾人都成為「罪惡的奴隸」(羅:六,廿),且都屬於魔鬼與死亡的霸權下,不僅外邦人—(外教人),不能由於本性的能力,而且,連猶太人,也不能藉梅瑟律法的文字本身,得以解放自由,或站立起來;固然,在他們內—(即在眾人內)的自主之權,絕未消滅殆盡[Can﹒5],但在能力方面,卻被削弱而式徵。[參閱: * 378]。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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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22   
標 題 第二章『論基督來臨的恩賜與奧蹟』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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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這樣:天父—「仁慈的父和施與各種安慰的天主」(格後:一,三)

當這幸福的「時期一滿」[弗一,十;迦:四,四],便派遺自己的兒子基督耶穌[Can 1],即在律法之前以及在律法時期,由許多聖祖所宣佈預許的耶穌(救主)[參閱:創:四九,10/18],來到人間,不但為救贖那屬於律法的猶太人,也為救贖那「沒有追求正義,卻獲得了正義」(羅:九,卅)的外邦人;並使所有的人,「獲得義子的地位」(迦:四,五)。「這耶穌即是由天主公開立定,使祂以自己的血,為信仰祂的人作贖罪祭的」羅:三,廿五);祂「不但贖我們的,而且也贖全世界的罪過」(若一:二,二)。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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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23   
標 題 第三章『凡藉基督成義者……』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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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耶穌基督)雖然「替眾人死」(格後:五,十五),卻不是眾人都接受祂死亡的恩賜;唯有那些分享到祂苦難之功的人們,(才會受益)。因為正如:事實上,人除非從亞當的精子出生,決不生來就成為不義的人,蓋人當受孕時,就沾染了自身的不義;同樣,人除非重生於基督,決不成為義者[Can 2與10],蓋那使人成義的恩寵,由於祂(基督)的苦難之功,因此重生(洗禮)而賜予於人。對於這個恩賜,保祿宗徒,勸告我們,常常感謝(聖)父,因為祂「使我們有資格,在光明中分享聖徒的福份」(哥:一,十二),暨「由黑暗的權勢下,救出了我們,並將我們移置在祂愛子的國內,我們且在祂內,得到了救贖,獲得了罪赦」(哥:一,十三)。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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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24   
標 題 第四章『描述不義者之「成義」,以及義人的恩寵地位』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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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這幾句話來描述不義者之成義,那就是:人從那生來就是原祖亞當的子女的處境,轉變到恩寵的地位上,藉著第二個亞當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成為天主的義子(羅:八,十五);的確,這種轉變,在公佈福音之後,若無重生洗禮[Can﹒5]或若不願意領洗,那就不能成義,正如聖經所載:「人除非由水和聖神重生,不能進天主的國」(若:三,五)。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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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25   
標 題 第五章『論成人成義準備之必要性,且論從何而成義』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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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大會宣佈:這種在成人內的「成義」緣起,是藉著耶穌基督先由於天主的恩寵[Can﹒3];這就是說:這由於天主在成人們毫無功績的情況下,召叫他們的召叫,使他們因罪而背向天主者,由於天主的激勵及其恩寵的助佑而把自己,轉向成義(途徑),自由地予以同意,且與恩寵合作而受到準備,好使天主藉聖神的光照,觸動人心,而人自己,也不是完全一無所為,因為他接納這個默感,(換言之),他也能拋棄這個默感;但他不無天主的恩寵,而能以自己的自由意志,當著祂—(天主)的面,把自己歸於義德。[Can﹒3]因此,當聖經記載說:「你們向我吧…我必轉向你們」(匝:一,三)時,它(聖經)就提示了我們的自由;當我們回答說:「上主,求叫我們歸向,我們必定回心轉意」(哀:五,廿一)時,我們就承認:天主的恩寵,先助佑了我們。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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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26   
標 題 第六章『成義的過程—(模樣)』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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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時人們,為天主的恩寵所激動,所佑助,領悟由「聽道」(參閱:羅:十:十七)所聽到的信理,自由地轉向天主,相信那由天主所啟示的所預許的,是真實的,(且)尤其是相信:不義者,藉著天主的恩寵,藉著那「在耶穌基督內所蒙的救贖」(羅:三,廿四)而由天主,成為義人;又幾時罪人明瞭自己是罪人,從那有益地為天主公義所打擊的怕懼上,回心轉想天主的仁慈,而起了希望之念,信賴天主,將因基督而垂憐他,並開始愛慕基督,猶似一切義德的泉源,且因此而透過一些悔恨與憎惡,也就是藉著那在領洗前所應做的懺悔(參閱:宗:二,卅六)而離棄罪惡;最後,幾時人們立意領受聖洗(聖事),開始度一個新的生活並遵守天主的誡命,那時,他們就受到準備,歸於義德了。[Can﹒7 et 9]。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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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27   
標 題 第六章『成義的過程—(模樣)』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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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準備,聖經記載說:「凡接近天主的人,應該信祂存在,且信祂那尋求祂的人是賞報者」(希:十一,六):又說:「孩子,你放心!你的罪赦了」(瑪:九,二;谷:二,五);又說:「敬畏上主,驅除罪惡」(德:一,廿七);又說:「你們悔改吧!你們要以基督的名字受洗,好赦免你們的罪過,並領受聖神的恩惠」(宗:二,卅八);又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的誡命」[瑪:廿八,十九];最後又說:「你們該為上主,準備你們的心」(撒上,七,三)。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152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28   
標 題 第七章『什麼是:不義者之成義;它的原因是什麼』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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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成義」—(復義)本身,獲得這個處境,或準備,即:這不僅是罪之赦免(Can﹒11 )而且也是人之內心,由於自願接受恩寵與恩賜所獲的「聖化」與「革新」(Sanctificatio et renovatio);因此,人由不義者而成為義者,且由不友善者而成為友善者,「好使(人)因祂的恩寵成義,本著希望而成為永生的承繼人」(鐸:三,七)。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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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1520,1529-1531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29   
標 題 第七章『什麼是:不義者之成義;它的原因是什麼』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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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義」的原因是這樣的:那最後的原因(Causa Finalis),固然是天主與基督的光榮以及(人之)永生;但「成義」的「成因」(Causa efficiens),是仁慈的天主,因為是祂白白地洗淨了我們,並祝聖了我們(參閱:格前:六,十一),「且在祂內,(我們)受了恩許聖神的印證;這聖神就是我們得嗣業的保證」(弗:一,十三—)。而(那使人成義的)功績原因(Causa meritoria),卻是(天主自己的)極愛的獨生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因為當我們還是(天主的)仇人時(參閱:羅:五,十),祂「因著祂愛我們的大愛」(弗:二,四),用自己極其神聖的苦難(聖死),在本十字架上,為我們掙取了「成義」—(復義)—(的大恩)[Can﹒10],並為我們,補償了(我們對)天父(所欠的罪債);同樣的,那成義的工具原因(Causa instrumentalis),是聖洗聖事,那就是「信仰(信德)的聖事」(聖盎博羅削:論聖神;PL 16, 743 A;聖奧斯定致鮑尼法書;PL 33,364);若沒有這種聖事,誰也不能成為義人。

末了,那(使人成義的)正式原因(Causa formalis),是天主的義德;這不是因為天主因自己的義德而成為義者,而是因為天主,用祂自己的義德,使我們成為義者[Can﹒10 et 11]—(參閱:聖奧斯定:論聖三,PL 42, 1048);換言之:我們因天主所賜的義德,在我們的心神內,獲得革新,而且我們不僅被認為義人,且我們真的被稱為義人,也真是義人,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按聖神的心願,個別分配」(格前:十二,十一)的尺度(衡量)並按我們每個人的準備與合作的程度,獲得義德於我們內。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1528-1531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30   
標 題 第七章『什麼是:不義者之成義;它的原因是什麼』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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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若我主耶穌基督的苦難功績,不被分施於人,則誰也不能成為義人;可是,當天主的愛由於吾主耶穌的苦難功績,藉著聖神而傾注於那些成義者的心中(參閱:羅五,五),且就在他們內依附著時(Can﹒ 11),那時不義者就因此而成為義者了。因此人就在「成義」時,連同罪之赦免,一併領取那藉耶穌基督所加入的:信德、望德與愛德。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28-1531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31   
標 題 第七章『什麼是:不義者之成義;它的原因是什麼』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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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信德,若無望德與愛德一併加入,那它使人和基督的結合,也不會純全,且它也不可使人成為基督(妙)身的活肢體。為此緣故,聖經所載的話真對!「信德:若沒有什麼(善行)…便是死的」(雅:二,十七—)是無用的[Can﹒19],況且「在基督耶穌內,割損或不割損,都算不得什麼,唯有以愛德行事的信德,才算什麼」(迦:五,六)。根據宗徒們的傳授,望教者在領洗之前,當向教會求那(使人獲得)永生的信德時,就是要求這信德,因為那沒有望德與愛德的信德,不能(使人獲得)永生。為此,望教者,立即聽到基督的話:你若願意進入(永)生,你該遵守(主的)誡命」(瑪:十九,十七;Can﹒18—20;Rit, Rom﹒n﹒2)。所以(望教者領受洗禮),領受了真的基督徒的義德,這也就是領取了那因亞當抗命,為他自己,並為我們所失去的,而由耶穌基督所賜予他們的「上等袍子」(路:十五,廿二)後,他們重生者,立即奉命要保存這件袍子的潔白無玷,好使他們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審判台前,穿著這件(白)袍,而獲得永生。(參閱:Rit﹒ Rom﹒n﹒24)。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28-153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32   
標 題 第八章『不義者藉信德而白白地成了義人;這句話,作何解釋?』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但當(保祿)宗徒說人之「成義」,「是藉信德」[Can﹒9]而且是「白白地」的(羅:三,廿二 廿四)時候,那麼,這幾句話的意思,應該是為公教會,常常同意所堅信的,所表達的,那就是:我們之所以要說,成義是藉信德,那是因為「信德是人得救的開端」(Fulgentius Rusp﹒de fide, PL 63, 671 /PL 40, 753 ),也是一切成義的基礎與根由,蓋「沒有信德,是不可能中悅天主的」(希:十一,六),也不能分享天主子女的榮幸;但我們之所以要說:「白白地成義」,那是因為在成義之前,不分信德或作為,什麼都不足以掙取那成義的恩寵;蓋「既然是恩寵,那就不是出於作為,不然,恩寵就不算為恩寵了」(羅:十一,六)。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33   
標 題 第九章『駁斥異教人的假偽信賴』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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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人必須相信:除非因基督而白白地先獲得天主的仁慈,人罪也不會獲赦,且在過去也從來沒有人獲得罪赦,可是,既然在異教人以及裂教人那裡可能有這樣的事,而且在我們的風暴時代,真是如此:他們竭力相反公教會,宣講這個虛偽的,遠離一切虔誠的信賴,所以,誰也不該誇耀他對自己獲得罪赦的信賴性與確切性,且誰也不該說:祇因安息在這種信賴中,才會獲得罪赦,或罪之寬恕。[Can﹒12]。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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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1520,153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34   
標 題 第九章『駁斥異教人的假偽信賴』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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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也不該說:『凡真正成義的人,該毫無疑惑地自信自己是已成為義者,而且,除了那些確信自己已蒙寬恕而成為義者之外,誰也不獲罪赦而成為義者,且人唯藉這種信心,才會獲得罪赦而成義。[Can﹒14],好像誰若不信這個,那麼,他對天主的預許,以及對基督的死亡與復活,都該予以懷疑似的。』因為正如沒有一個虔敬的人,該對天主的仁慈、對基督的功績,以及對聖事的效能與成果,有所懷疑;同樣,任何人,當回顧自己,回願自己本來的軟弱與準備(性情)時,可能對自己的恩寵,惴惴不安而有所懼怕(Can﹒ 13),因為沒有人,能以信理的確切性,能以絕不能有任何虛偽的確切性,來確知自己已獲得了天主的恩寵。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3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35   
標 題 第十章 『論已獲義德之增加』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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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成義者,一面成為「天主之友」,一面成為「天主的家人」(若:十五,十五;弗:二,十九);「他們的德行,越修越多」—(詠:八三,八,與思高本不同),(又如保祿宗徒所說的),「他們內在的人,日日更新」—(參閱:格後:四,十六);這就是說:他們致死了自己肉慾的肢體(參閱:哥:三,五),並「獻於天主,當作正義的武器」(羅:六,十三),且因遵守天主與教會的規誡而聖化:蓋他們就在那藉基督的恩寵所獲得的義德內(參閱:雅:二,廿二),以善工來配合信德而逐漸成長,日進於義德(Can﹒24 et 32);正如聖經所載:「讓行義者,再行義吧」(默:廿二,十一);聖經又說:「人成義是由於行為,不僅是由於信德」(雅:二,廿四)。當聖教會祈禱說:主,求賜我們增加信、望、愛三德」(五月節後第十三主日,集禱經)時,就是祈求增進這個義德。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36   
標 題 第十一章 『論遵守誡命及其必要性與可能性』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成義後,誰也不該想:自己自由,可不必遵守誡命[Can﹒20];誰也不該說這種冒昧的,為教父們以「絕罰」來禁止人說的話,說:天主的誡命,為已成義的人,是不可能令以遵守的[Can﹒18 et 22;cf﹒* 397]。「因為天主不是命做那不可能的事,而是用命令來勸告做你能做的(事),那不能做的,你要祈求天主」(奧斯定:論本性與恩寵;PL 44, 271),而祂(就來)助佑你,使你能做那不能做的事;『而祂的誡命,並不沉重』(若一:五,三) ;「祂的軛是柔和的;祂的擔子是輕鬆的」(參閱:十一,卅)。蓋所有天主之子女,都愛基督;但所有愛祂的人,(如祂親自證實的),必遵守祂的話(參閱:若:十四,廿三)。當然,若有天主助佑,他們必能遵守祂的話。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1537-153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37   
標 題 第十一章 『論遵守誡命及其必要性與可能性』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雖然,人在這有死的今生,聖縱聖,義縱義,難免有時候,也會跌倒於日常的所謂可原諒的(Venialia, can﹒23)小罪之中,但他們並不因此而不成為義人。因為這正是義人們的謙卑、真誠的話:「求祂寬恕我們的罪過」(瑪:一,十二;* 229 S﹒)。事既如此,就是義人,也該覺得,要力自奮勉,在義德的道路上繼續邁進;他們固已脫離了罪惡,獲得了自由,(卻)作了天主的奴隸(羅:六,廿二),「有節制地、公正地、虔敬地、在今世生活」(鐸:二,十二),「藉著耶穌基督,他們得(因信德)而進入了現今所站立的這個恩寵中」(羅:五,二)。因為天主,既以自己的恩寵,一次使人成義,那麼,「除非,祂先為他們所離棄,祂(永)不離棄他們」(奧斯定論本性與恩寵,26章;PL 44, 261)。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36-153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38   
標 題 第十一章 『論遵守誡命及其必要性與可能性』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故此,誰也不該祇在信仰中[Can﹒ 9, 19, 20]自誇自詡,妄想:自己只憑信仰,便可被立為嗣子而會得承嗣業;縱然不與「基督、同受苦,也必要與祂,一同受光榮」(羅:八,十七)。因為就是基督自己,(一如保祿宗徒所說的),「雖然是天主子,卻由所受的苦難,學習了服從,且在達到完成之後,為一切服務祂的人,成了永遠救恩的根源」[希:五,八—]。為此,宗徒本人,也勸告成義的人們,說:「你們豈不知道在運動場上賽跑的,固然都跑,但只有一個得獎賞嗎?你們也該這樣跑,好能得到獎賞。凡比武競賽的,在一切事上,都有節制;他們只是為得到可朽壞的花冠,而我們卻是為得到不朽壞的花冠。所以,我總是這樣跑,不是如同無定向的;我這樣打拳,不是如同打空氣的;我痛擊我身,使它為奴,免得我給別人報捷,自己反而落選」(格前:九,廿四—)。同樣地,宗徒之長伯多祿也說:「弟兄們,你們更要盡心竭力,使你們的蒙召和被選,賴善行而堅定不移;倘若你們這樣做,決不會犯罪(跌倒)」(伯後:一,十)。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36-153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39   
標 題 第十一章 『論遵守誡命及其必要性與可能性』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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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誰若說:「義人在一切善工上,至少犯小罪[Can﹒25;cf * 1481],或說:(義人),應遭受永罰(那更是不可忍受的謬論);甚至還說:那些他們所規定的義人們,如果他們在行那些善工時,力自振作精神而自勵,在競賽場上賽跑,他們就犯了罪;那麼這種人,一定相反了(天主)教正宗的道理,因為義人們,力行善工,首先是為光榮天主,也為掙取永遠的賞報[Can﹒26, 31];(這沒有什麼不是之處),因為按聖經所載:「為得賞報,我曾傾心,做你(教我做的)成義的事」(詠:一百一十八,一百一十二—與思高本不同);況且,(保祿)宗徒,論及梅瑟,也說:「他所注目的,是天主的賞報」(希:十一,廿六)。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36-1538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40   
標 題 第十二章 『慎防論及「(天主)預定」的邪說』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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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人在這有死的今生,生活一日,那就一日不該對天主的「預定」奧秘,(Myst﹒Praedestinationis divinae),如此妄斷,認為自己完全一定在預定(得救)者的數目之中[Can﹒15](參閱:奧斯定:De correptione et gratia, C﹒15;PL 44, 944)好像『那已成義的人,或不能再犯罪,或他即使犯罪,天主也該預許他必會悔改』的說法,是真實似的。因為人除非由天主特別啟示,不能知道,天主為自己選誰(得救升天)。[Can﹒16]。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41   
標 題 第十三章 『論堅持到底的恩賜』。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相似地,對堅持到底(即恒心行善至死不渝)的恩賜,也是如此,聖經論及此恩記載說:「唯獨堅持到底的,才可得救」(瑪:十,廿二;廿四,十三)[的確,設若那有能力決定者—(天主)不決定誰站立起來,那麼,誰也不可使一個人,恒心地堅持—站立到底,而使那跌倒者,再站立起來(參閱:羅:十四,四)];固然,人人都該堅決地切望並寄望於天主的助佑,但沒有一人對自己的得救,擁有絕對一定的把握。因為正如人若不缺少天主的恩寵,則開始行善;同樣,天主使他力行,為成就他的善意‧(參閱:斐:二,十三;Can﹒22)。可是,「凡自以為站得穩的,務要小心,免得跌倒」(格前:十,十二),且「要懷著恐懼戰慄努力成就他們得救的事(斐:二,十二),還要「在勞苦、不寢、不食之中……以慈惠—施捨—以祈禱與奉獻,以齋戒清廉……」(來堅持到底)。(參閣:格後:六,三—)。蓋人們該知道:他們尚未重生於榮耀之中,為獲得那榮耀的希望(參閱:伯前:一,三),必須和他一起的肉身,和世俗、和魔鬼作戰;但按保祿宗徒的教訓,他們除非與天主的恩寵合作,決不能在這場戰爭中,獲得勝利,他說:「我們並不欠肉性的債,竟該隨從肉性生活。如果你們隨從肉性生活,必要死亡;然而如果你們依賴聖神,去致死肉性的妄動,必能生活」(羅:八,十二—)。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42   
標 題 第十四章 『論犯罪(跌倒)者,以及他們的悔改』。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但誰若因罪而從他所領取的成義恩寵(地位)上,跌倒下來,那麼,他們可能再被復義—(成義)[Can﹒ 29],因為他們由於天主的激勵,藉著懺悔聖事,用基督的功績,可以復得已失去的恩寵。原來,這一種成義—復義—的方法,是失足者的補救(方法),也就是那聖教父們所說得(很)合適的:「在失去恩寵翻船之後的第二塊木板」(cf﹒Tertullianus, De paenitentia, c﹒4﹒2;PL 1, 1343 B;Hieronymus﹒Ep﹒84, PL, 22, 748)事實上,基督耶穌,為那些領洗後跌倒於罪惡中的人們,建立了懺悔聖事;祂說:「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了罪,你們存留誰的罪,就給誰存留了罪」(若:廿,廿二—廿三)。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154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43   
標 題 第十四章 『論犯罪(跌倒)者,以及他們的悔改』。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因此,該教人知道的是:基督信徒在失足(犯罪)之後的「懺悔」與領洗時的懺悔,大不相同;蓋在那(領洗後的)懺悔中,不僅包括「中止犯罪,以及對它們(罪惡)的悔恨,即不僅包括那「懺悔謙抑之心」(詠:五十,十九),而且,還包括:對罪惡的告明,至少願意及時在告解聖事中,將告明自己所犯的罪過,且領取司鐸的赦罪,以及司鐸所吩咐的守齋、施捨、祈禱、以及其他神修神工,作為補贖;固然,這不是為補贖那因(告解)聖事,或因願領(告解)聖事而與罪惡一併赦免的永罰,而是為補贖那(罪有應得的)暫罰,蓋這種暫罰,(按聖經的道理),並不像在聖洗聖事中一樣,常全被赦去,因為他們對他們所領取的天主恩寵,不知感恩而使「聖神憂鬱」(弗:四,卅),且也不怕「毀壞天主的宮殿」(格前:三,十七)。對於這種懺悔,聖經記載,說:「你該回想你是從那裡跌下的;你該悔改,行你先前所行的事」(默:二,五);又說:「按照天主的聖意而來的憂苦,能產生那再也不會返悔的悔改,以致於得救(格後:七,十);又說:「你們悔改吧!」(瑪:三,二;四,十七);又說:「(你們)就結與悔改相稱的果實吧!」(瑪:三,八)。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4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44   
標 題 第十五章 『任何死罪,使人失掉恩寵不僅是信德而已』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也有些人,「以甜言蜜語,迷惑那些誠實人的心靈」(羅:十六,十八);為了相反(或駁斥)這樣人的狡猾本能,所該判定(肯定)的是:那人所領取的成義恩寵,不僅因那因此而失掉信德的背信之罪[Can﹒27]遭受遺棄;而且,任何其它死罪,即使信德沒有被失掉[Can﹒28],也使人失掉這個(成義)恩寵,因為天主的律法,不僅禁止那不信天主的人們,進入天主的王國,而且,連那些信天主的人,若「是淫蕩的……犯姦淫的、作孌童的、好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酗酒的、辱罵人的、勒索人的、(格前:六,九—),以及其他所有犯死罪的人們,(也都不得承繼天主的國),蓋他們藉天主恩寵的助佑,能夠不犯這些死罪,而與基督的恩寵分離[Can﹒27]。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45   
標 題 第十六章 『論成義的成果,即論行善的功績,以及人立功的理由』。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為此緣故,對所有成義的人們,不拘他們常保持他們所領取的恩寵,或是他們仍復得他們所失去的恩寵,都該把保祿宗徒的話,給他們說:你們要多行善工,「因為你們知道」,你們的勤勞,在主內決不落空」(格前:十五,五八);又說:「因為天主不是不公義的,竟至於忘掉你們的善工和愛德,即你們為了祂的名…所表現的愛德」(希:六,十);又說:「你們千萬不要喪失那使你們可得大賞報的勇敢信心」(希:十,卅五)。故此,為那些行善到底(瑪:十,廿二)而寄望於天主的人們,(天主)展示了永生,並把「永生作為恩寵藉基督耶穌,慈悲地預許於祂(天主)的子女;天主又把這(永生)「作為賞報」(奧斯定論恩寵與自由意志,第八章§20;PL 44, 893),而由於祂(天主)的預許,忠實地賞報義人們的善行與善功。[Can﹒26 et 36]。原來,這就是(保祿)宗徒所說的那個正義冠冕,那就是主,正義的審判者在他打完好仗,跑完賽程之後賞給他的冠冕,且不但賞給他,也賞給一切愛慕祂來臨的人們」(弟後:四,七—)。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46-155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46   
標 題 第十六章 『論成義的成果,即論行善的功績,以及人立功的理由』。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基督耶穌,好比是「各肢體的頭」(參閱:弗:四,十五)與「葡萄樹枝的樹幹」(參閱:若:十五,五);祂既親自不斷地把德能注入「成義」人的本身,而這種德能,常在他們行善工之前,行善工之時,以及行善工之後(須臾不離),否則的話,他們就不能做任何中悅天主的有功事宜。[Can﹒2],是故「成義」人自己,應該相信,不再缺少什麼了;他們該想的是:先按他們的生活處境,在天主內做事,(行善工),以滿全天主的法律,然後(如果他們在恩寵內逝世(參閱:默:十四,十三)),那麼,他們就會真正地,及時掙取永生[Can﹒ 32],因為基督—我們的救主說過:「誰若喝了我所賜予他的水,他將永遠不渴,並且我所賜給他的水,將在他內,成為湧到永生的水泉」(若:四,十四)。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45-155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47   
標 題 第十六章 『論成義的成果,即論行善的功績,以及人立功的理由』。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為此,我們自己的義德,也不是由我們建立起來的;我們也不要不認識,或不順從天主的義德[參閱:羅:十,三—];因為我們之所以要說「我們的義德」,是因為我們藉那依附在我們內的義德而成義[Con﹒10 et 11],而我們之所以稱此同一義德為天主的義德,是因為這義德,由天主藉基督的功績,所賦予我們。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45-155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48   
標 題 第十六章 『論成義的成果,即論行善的功績,以及人立功的理由』。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但這也不該不說:雖然,按聖經所載的這個善工,即基督所預許的,「誰若給這些小子中最小的一個一杯涼水喝…他也失不了他的賞報」[瑪:十,四三],而且,保祿宗徒也證明,說:「為我們這現時輕徽的苦難,正分外無比地給我們造就永遠的光榮賞報」;但這不是說:一個基督徒該信賴自己,或在自己內而不在主內自誇[參閱:格前:一,卅一;格前:十,十七];蓋天主對眾人的善良真大,竟願意把祂自己的各種恩賜(* 248),作為他們的功績[Can﹒32]。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45-155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49   
標 題 第十六章 『論成義的成果,即論行善的功績,以及人立功的理由』。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其實,「我們眾人都犯許多過失」(雅:三,二;Can﹒23);正如每個人,應該有慈悲、有善心,同樣,每個人該在主前,該注視嚴厲的審判;人即使自問良心無罪,卻任誰也不要判斷自己,因為人之一切生活,不該以人的判斷去審查與判斷;這是天主的事;天主「要揭發暗中的隱情,且要顯露人心的計謀,那時各人,才可由天主那裡獲得稱譽」(格前:四,四—五);又如聖經所載:「祂—(天主)要照每人的行為予以報應」(羅:二,六)。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45-155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50   
標 題 第十六章 『論成義的成果,即論行善的功績,以及人立功的理由』。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對這「成義」的公教道理,人除非忠實地且堅決地予以接納,絕不能「成義」;之後,這聖公會議,樂意加上這些(下列的典章,好使眾人知道,不僅該堅信什麼,遵守什麼,而且也該禁止什麼,避免什麼。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20, 1545-154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51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一 誰若說,人以自己的行為,即不管是由於本性的能力,或由於律法上的道理而做成的行為,沒有天主藉基督耶穌(所賦予)的恩寵,而能在天主前「成義」(即成為義人),那麼,這種人,應予以絕罰(參閱 * 1521)。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參閱1552-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52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二 誰若說,天主藉基督耶穌所賦予人的恩寵,祇是使人能夠更容易地善生(即正義地度生),而(立功)掙得永生;這好像說:人雖能藉自由意志(即自主之權)而無天主恩寵,可能善生而掙得永生,但是,這是難以做到的事,那麼,這種人,應予以絕罰(參閱 * 1524—)。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53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三 誰若說,沒有聖神先來默導與沒有祂的助佑—人(也)能相信、希望、愛慕(天主),或懺悔己罪,一如人所應該的,而使(天主),給他「成義」的恩寵,那麼,這種人,應予以絕罰(參閱:* 1525)。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54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四 誰若說,人之自由意志,受到天主的感動和激勵之後,對那激勵他,呼召他的天主,不能以「同意」來予以合作準備自己,以獲得成義的恩寵,而且,即使他意(反抗),他也不能不予以同意;那時人,好像一個無靈之物,完全無所為,乾脆地,自處於於被動的狀態中,那麼,這種人,應予以絕罰(參閱:* 1525)。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55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五 誰若說,人的自由意志在亞當犯罪之後,已被失掉而消滅,或說,人之自由意志,是名存而實亡,末了兒,是由撒殫(惡魔)引進教會的一個幻像,那麼,這種人,應予以絕罰(參閱: * 1521 1525 1486)。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56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六 誰若說,人走自己的壞路,(做惡事),這不是出於人之權力,(能力)而是要使天主,把這惡事,變成善事;且天主不僅容許人做惡事,而且,祂也自己且藉自己做成惡事,竟致茹答斯之叛逆,和保祿之蒙召,同樣是天主自己的工程,那麼,這種人,應予以絕罰。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57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七 誰若說,所有人在「成義」之前所做的一切行為,不拘因任何理由而做的,都是真正的罪惡,或都應遭受天主的惱恨,或說,誰越是努力準備自己,走近恩寵,則他所犯的罪,亦越是沉重,那麼,這種人,應予以絕罰(參閱 * 1526)。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58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八 誰若說:『我們因為怕懼而恨罪,投奔天主的仁慈,或我們(因此而)不(敢)再犯罪,那麼,這樣的怕懼,就是罪惡,或說,這使人成為更壞的罪人』,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處分(參閱:* 1526 1456)。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59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九 誰若說:罪人祇靠信仰「成義」,這意思是說,除了信仰之外,不需其他合作,以獲得「成義」的恩寵,即:人不需要以自己的意向,來準備自己,安排自己,去接受這成義的恩寵,那麼,說這種話人,應受絕罰(參閱:* 1532 1538 1465 1460)。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60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十 誰若說:人不靠基督、為我們所掙得的義德而成義,或說人由那義德的本身,就正式地成為義人,那麼,這種人,應受絕罰(參閱:* 1529)。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61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十一 誰若說:人之被成為義人,或是祇由於基督義德之頂替,或祇由於罪過之赦免而不需要那藉聖神所傾注所依附在他們心中的恩寵與愛德,或說:那使我們成義的恩寵,也祇不過是天主的眷顧—(寵幸)(FAVOR)而已,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1528 SS 1545 S)。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62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十二 誰若說:那使人成義的信德(信仰),不是別的,就是人對天主仁慈的信賴;即信賴天主,因基督而赦罪,或說,那使人成義的信德,祇是那個我們因此而為義人的信心,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33)。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63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十三 誰若說:為得罪之赦免,人人必需確信自己業已獲得罪赦,而對自己本身的軟弱與準備,毫無遲疑,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33 1460)。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64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十四 誰若說:人罪之獲赦,以及人之「成義」,是由於他確信己罪之被赦免並確信自己之「成義」—「復義」—或若說:誰若不信自己業已「成義」,則誰也不是真正地成義,而且,唯靠這種信心,人才會獲得赦罪與「成義」,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仝上)。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65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十五 誰若說:已經重生且已成義的人,由於信理,必須相信自己,一定在被預定(升天得救)的人數中,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40)。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66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十六 誰若說:自己以絕對無誤的確切性,一定會獲得那(恒心行善)堅持到底的大恩,那麼,這種人,應受絕罰,因為人除非由於天主特別的啟示,決不會知道這種事情(參閱:1540)。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67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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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十七 誰若說:祇有那些被(天主)預定獲得永生的人們,才會獲得「成義」的恩寵;至於其他被召的人們,雖然被召,卻得不到恩寵,因為他們由於天主的權能,已被預定做惡事了,那麼,說這種話人,應受絕罰。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68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十八 誰若說:就是為一個已「成義」的人且已被建立於恩寵之下的人,也不能遵守天主的誡命,那麼,說這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36)。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69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十九 誰若說:在福音上,除了信仰(信德)外,沒有什麼誡命;而福音所載的其他資料,都是中性的,既不是命令,又不是禁令,而是自由的;或若說:十誡不是屬於基督徒的(誡命),那麼,說這種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36)。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70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二十 誰若說:一個已成義的且無論如何成全的人,沒有遵守天主與教會誡命的責任;他祇有信仰的責任,好像福音是赤裸裸的絕對的對於永生的預許,而沒有遵守誡命的條件,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36)。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71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廿一 誰若說,基督耶穌由天主賜予人類,作為信賴祂的人的救贖者,而不亦以之作為順從祂的人的立法者,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72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廿二 誰若說:已成義的人,即使沒有天主的特別助佑,也能在他所領取的義德上,堅持到底;或者說:已成義的人,即使有了天主的特別助佑,也不能在他所領取的義德上,堅持到底,那麼,說這種話的人,都該受絕罰(參閱:* 1541)。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73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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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廿三 誰若說:人一旦成了義人,不能再犯罪,也不能失落恩寵,故凡跌倒而至於犯罪的人,從來就沒有真的成了義人;反之,或若說:已成義的人,能畢生連小罪也不犯,那麼,說這種話的人,都該受絕罰,因為按教會對真福童貞瑪利亞所堅持的,人若沒有天主特別的特恩,不能連小罪也不犯一個,(參閱:* 1537 1547)。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74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廿四 誰若說:(義人)所領取的義德,藉著善工,不會得以保存而在天主前,也不會增加,而這善工本身,祇是他所得的「成義」的效果與標誌,並不也是增加恩寵的原因,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37 1549)。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75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廿五 誰若說:義人在任何善工上,至少犯小罪,或犯大罪(那更是不可予以容忍的),進而至於罪有應得永罰的地方,而他之所以不因此(善工、而受罰,乃祇因為天主,不歸咎於他的善工而予以懲罰,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1539 1481)。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76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廿六 誰若說:義人們即使善生而遵守主誡,堅持到底,至死不渝,也不該因他們在天主內所做的善工,期待、希望從天主那裡,靠祂的仁慈與耶穌基督之功,而獲得賞罰,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38)。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77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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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廿七 誰若說:除了背信—無信—之外,沒有死罪;或說:除了「無信」的大罪外,那一次所得的恩寵,決不因任何其他的重大的罪孽而被失掉,那麼,這種人,應受絕罰(參閱:* 1544)。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78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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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廿八 誰若說:人因犯罪而失掉恩寵時,常常一定也失掉信德,或者,那留下來的信德,雖不是活的,卻也不是真實的,或說:,凡有信德而沒有愛德的人,不是基督徒,那麼,說這些話的人,都該受絕罰(參閱資料仝上)。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79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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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廿九 誰若說:凡在領洗後跌倒者,不能藉天主的恩寵,再站起來,或說:他固能再站起來,但唯靠信德,才能復得他所失去的義德,而不需要懺悔聖事,那麼,這種人,應受絕罰,因為羅馬聖教會,以及整個教會,從主—基督及其宗徒們那裡,所得到教訓,(自古迄今所承認的所遵守的與教訓人的,都不是像上面這種人所說的(參閱:* 1542)。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80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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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三十 誰若說:任何悔改的罪人,在領取「成義」的恩寵之後,都獲得罪過與其永遠罪罰之赦免,竟致他在能夠升到天國之前,不管在此世,或在後世煉獄中,不會留下任何尚待赦免的暫時罪罰,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43)。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81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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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卅一 誰若說:已成義的人,在為獲得永遠的賞報而行善工時,就算犯罪,那麼,說這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39)。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82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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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卅二 誰若說:已成義人的善工,是天主的恩寵,而不也是這已成義人的功績,或說:已成義的人,由他藉天主的恩寵並藉耶穌基督的功績—(因他是基督的活肢體)—所行的善工,並不真正地得以增加恩寵,而且,(即使他在恩寵中逝世),也不會因此善工而掙得永生,也增添榮耀,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參閱:* 1548 1545)。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583   
標 題 論及「成義」的典章
教 宗 保祿三世
內 容

典章卅三 誰若說:藉此論及「成義」,而由此聖公會議在本法令中所發表的公教道理,有些部份,對天主的榮耀,或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功績,有所損害,而不是更該說,它闡揚了我們所信仰的真理、末了兒,它也表揚了天主與基督耶穌的光榮,那麼,說這種話的人,應受絕罰。

   
註 釋

* 參閱1500註釋

* 參閱1551-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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