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職部頒發法令--公元一八七五年七月七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121   
標 題 對「變體」的解釋
教 宗 比約九世
內 容

問題 下列命題所包含的,變體在聖體聖事方面的解釋,能否予以容忍?

1 正如「位」之所以為「位」之正式理由,是由於位,藉著本身而存在的,或:藉自己而存在的,同樣「自立體」之所以為「自立體」,是由於自立體,在自己內存在,即實際上,它並不存在於他物內,而把他物當作自己第一主格;是的,此二者,理當予以分辨,即:「藉自己存在」(那就是「位」之所以為「位」的正式理由)與「在自己內存在」(那就是自立體之所以為自立體之正式理由)。

   
註 釋

*對「變體」的解釋及聖職部答覆 3121-312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122   
標 題 對「變體」的解釋
教 宗 比約九世
內 容

2 為此,正如在基督內的人性,不是「位」,因為這「人性」,不藉自己存在,而是為更高的天主之位所攝取;同樣,有限的自立體,例如:麵包的自立體,中止為自立體;這並無其他自身的變化,祇因為它,超本性地,已被承受在他物—(即在基督的體內);這樣,它已不在自己內存在,而在「他物」內,而把「他物」作為第一主格。

   
註 釋

*對「變體」的解釋及聖職部答覆 3121-312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123   
標 題 對「變體」的解釋
教 宗 比約九世
內 容

3 因此,「變體」—「變質」(Trans-substantiatio)即:「麵包的全部自立體,轉變成為我主基督的身體」,可能用這個理由,來予以解釋,即:基督的身體,當它本質地臨在於聖體(聖事)內的時候,就承擔了麵包的本性,而這麵包的本性,就因這個事實而別無其他自身的變化,中止自立體的存在,因為它已不是在自己內存在,而是在那承受它者內存在;如此一來,麵包的本性,固尚保留著,但在它這個本性內,卻中止那自立體之所以為自立體的正式理由;因此,在這裡,不是有兩個自立體,而是只有一個自立體,那就是基督身體的自立體。

   
註 釋

*對「變體」的解釋及聖職部答覆 3121-312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124   
標 題 對「變體」的解釋
教 宗 比約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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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聖體(聖事)內,還保存著麵包的要素的「質」與「模」;但已超本性地,存在於「他物」內,故已沒有自立體之所以為自立體的理由了;但它們(這麵包的「質」與「模」),擁有超本性的依附體的理由,然而,這不是像以本性依附體的方式,來加到基督的身體上,而是像上面所說的,這不過是為基督的身體所承受而已。

答案:根據這裡所陳述的,不能予以容忍。

   
註 釋

*對「變體」的解釋及聖職部答覆 312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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