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職部致馬賽主教覆文--公元一八九O年七月卅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264   
標 題 論彌撒酒
教 宗 良十三世
內 容

在法國各地,尤其在南部一帶,有一種做彌撒用的白葡萄酒,若不加入一些酒精,則不能長久予以保存。

[問題一] 試問:可以這樣加入一些酒精麼?

[問題二] 如果可以的話,那麼,可以准予加入多少酒精呢?

[問題三] 如果可以加入酒精的話,那麼,這酒精,是否需要由葡萄汁所釀成?

答案(由教宗於七月卅一日欽准):祇要所加入的酒精,是由純葡萄汁所釀成;加入的量,不超過原來葡萄酒的百分之20;而且,祇要在葡萄酒剛剛釀成後不久便加入適量酒精,則仍不妨礙作為做彌撒用的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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