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職部致達拉公總主教之覆文--公元一八九六年八月五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313   
標 題 論舉祭所用的葡萄酒
教 宗 良十三世
內 容

問題一 (輸出國外的)葡萄酒,尤其是甜葡萄酒,為了保存起見,可否祇加一些由純葡萄汁所釀成的酒精,加到百分之十七或十八之多,而仍可作為獻祭用的,合適的葡萄酒嗎?

問題二 若從那醱酵前的葡萄汁,加上高溫,經過蒸溜而製成的葡萄酒,那可作為獻祭用的彌撒酒嗎?

答案(於八月七日由教宗欽准):對於第一問題-祇要所加入的酒精,係由純葡萄汁所製成,而加入之量,不超過原來分量的17%或18%,而且,是在葡萄汁問始醱酵之時加入的,那仍可作為獻彌撒用的葡萄酒。

至於第二問題之答案:可以這樣做,祇要這樣的加溫度,並不是沒有醱酵作用;事實上,就用這種方法,便能發生醱酵作用,而且實已完成醱酵作用了。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
香港黃竹坑惠福道六號
校務處:college@hsscol.org.hk
圖書館:library@hsscol.org.hk
   Holy Spirit Seminary College
6, Welfare Road, Aberdeen, HK.
General Office: college@hsscol.org.hk
Library: library@hsscol.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