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座聖經委員會的答覆--公元一九三三年七月一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750   
標 題 論詠十五10,11;瑪十六26;路九25之詮解
教 宗 比約十一世
內 容

問題一 詠十五10-11:「因為你絕對不會將我遺棄在陰府,你也絕不讓你的聖者,見到腐朽,請你將生命的道路,指示給我…」。這一段聖詠,由宗徒之長(伯名祿),曾(兩次)予以正確的詮解:聖詠作者,在這段聖詠裡,不是講我主耶穌基督的復活嗎?

答: 不可以!

   
註 釋

*聖經委員會的答覆 由教宗核准(AAS 25 (1933) 344--Ench Bn. 513s) 見3750-3751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751   
標 題 論詠十五10,11;瑪十六26;路九25之詮解
教 宗 比約十一世
內 容

問題二按瑪竇福音所載(十六26):耶穌基督說:(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或者,人們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同樣,按路加福音所載(9/25):(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或賠上自己,為他有什麼益處?)試問:按這些福音的字義,我們可以不管福音上下文的意義,也不顧公教人士一致的詮解,而說:這裡不是講靈魂永遠的得救,而是衹講人世的性命嗎?

答:不可以!

   
註 釋

*聖經委員會的答覆 3750-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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