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肋打農第三屆會議──公元589年五月八日開幕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470   
標 題 論天主聖三(蘭加肋王的「信經」)
教 宗 白拉久二世
內 容

我們信認:「父」是那(位)從自己的性體,產生與自己同等同永遠的「子」,但祂自己—生子者,並不就是那「受生者」—〔不是不受生的受生者〕—而是論位:父是那位生子者,子是那位受生者;但(父與子)二位共有一個性體:子是出於父,而父自己,不出於任何(原始);子該〔有〕父,但在這裡,子沒有開始,也無所遜色,因為子與父是平等的,同是永遠的,共有一個天主性體。同樣,我們該相信聖神,該宣講聖神,祂是由父與子所共發的,而與父與子,共有一個性體;但在天主聖三中,聖神是第三位,但與父與子,共有一個天主性體。因為這是聖三:一個天主,(包含)父及子及聖神。雖然,眾人因天主的善良,〔在本性方面〕,都被造為善良的受造之物,但那被罰的(原祖)後裔,由於子之攝取人的形狀—(人性)—,而重新獲得改造,恢復原來的真福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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