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機調查團致塔拉公總主教與凱撒.奧古斯書--公元一三七一年八月八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101   
標 題 伯多祿.德.巴拿與若望.德拉督在聖體聖事方面的錯誤…
教 宗 額我略十一世
內 容

(1)假設那被祝聖的祭品—「聖體」—掉落或被拋棄於垃圾堆,污泥或其卑污的地方,那麼,這個祭品—聖體,即使餅形尚存時,基督之體也中止在餅形下存在,而再成為餅的本質。

   
註 釋

*參閱1102-110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102   
標 題 伯多祿.德.巴拿與若望.德拉督在聖體聖事方面的錯誤…
教 宗 額我略十一世
內 容

(2)假設那被祝聖的祭品—聖體,為驢或其他畜牲吃掉,那麼,這個祭品—聖體,即使餅形尚存時,基督之體,也便中止在餅形下存在,而再成為餅的本質。

   
註 釋

*參閱1101-110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103   
標 題 伯多祿.德.巴拿與若望.德拉督在聖體聖事方面的錯誤…
教 宗 額我略十一世
內 容

(B)假設那祝聖的祭品—聖體,為一義人或為一罪人吃掉,那麼,當他們用牙齒咀嚼時,基督便被劫升天,而不進入人的肚子裡去。

—以上邪說,由教宗額我略十一世出命,禁止予以宣講;違者受絕罰處分。

向黎勤區總主教及其所屬主教,頒發「人類救主」詔書—公元一三七四年四月八日

當時,騎士兼法官厄克氏(Eike)以拉丁文撰寫「撒克遜明鏡」;稍後,該書即被譯成德語。但若望.克倫郭在該書上,找出十四條謬論,並請教宗予以申斥;教宗遂頒發本詔書。

   
註 釋

*參閱110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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