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賜恩寵的天主宗座典章--公元一九五0年十一月一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900   
標 題 “聖母蒙召升天”被宣斷為信理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七六七] 諸凡聖教父們與神學家們的種種證據與主張,都以聖經最後依據為基礎。誠然,聖經所呈現於我們眼前的是:聖瑪利亞天主之母,與其聖子——(基督)——緊緊結合,常常同甘同苦,永不分離。職是之故,那懷孕基督,誕生基督,以己乳哺養基督,以雙臂摟抱基督,以胸懷擁抱基督的(聖童貞瑪利亞),在此生之後,她的聖靈魂,固不與基督分離,但若她的聖肉身,竟與基督分離,那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既然,我們的贖主,是瑪利亞的兒子,是神律最完善的遵守者,祂完全不能不在尊敬永生之父外,還尊敬祂的至愛的母親—瑪利亞。況且,基督既然能夠以如此大的榮耀,尊敬自己的母親,使她在墓中的聖肉身,不受腐臭,那麼,我們就該相信:祂在事實上,真的這樣做了。

   
註 釋

*比約十二世在頒發本典章之同日,向羅馬向全世界人民,莊重地宣告貞母瑪利蒙召升天的信理。這個信理的定斷,是依據各方無數的請求書﹔良十三世,曾命人把所有的請求書收藏檔案室﹔後來又收藏了不少神學家的請願書。其中最早的請求書,是在一八六三年十二月廿七日,由西班牙國王后依撒伯爾二世,受到她的神師安多尼.克來肋總主教(Archiep. Atonius M. Claret)——即克來肋會的聖祖——的鼓勵,上呈於教宗第九世。在第一屆梵蒂岡大公會議裡,曾有二○四位教長提議:聖母蒙召升天,應被宣佈為信理。後即寂靜下來,直至二十世初期,即自一九二一至一九三七年之間,再度活躍起來。加德.德.穆斯,曾對這許多請願書(一八六三至一九四一)作有系統的研究,使人一覽無遺。(Guil. Hentrich)- R. Gualter de Moos ),論聖母蒙召升天,當被宣斷為信理的請願書,全書共二冊(Vat. 1942)。之後,比約十二世於一九四六年五月一日致函於普世主教,請他們對此表明自己的主張。(AAS 42 [1950] 782 s) Ed:AAD 42(1950) 767 ss.

*參看3900-390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901   
標 題 “聖母蒙召升天”被宣斷為信理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但最令人念念不忘的是:聖教父們,從第二世紀起,便把貞母瑪利亞,看作新厄娃,她雖隸屬於新亞當—(基督),但在攻打地獄仇魔的戰鬥中,和基督緊緊地團結一致,無時或間,正如太古福音(創3/15)所預象徵的,將來基督對罪惡與死亡的戰鬥,必得圓滿無比的勝利。其實死亡與罪惡,在外邦宗徒的書信中,常連緊在一起。[羅5-6﹔格前15/21-26; 54-57]故此,正如基督的光榮升天,是基督(一生)的主要部份,也是最後勝利的記功碑;同樣,真福貞女(瑪利亞)與其(聖)子的共同戰鬥,也該以貞女肉體受到“光榮”(Glorificatio)為結尾;誠如同一宗徒所說的:「幾時…這可死的,穿上了不可死的,那時就要應驗那經上所記載的這句話:“在勝利中,死亡被吞滅了”」(格前十五—54) 。

   
註 釋

*比約十二世在頒發本典章之同日,向羅馬向全世界人民,莊重地宣告貞母瑪利蒙召升天的信理。這個信理的定斷,是依據各方無數的請求書﹔良十三世,曾命人把所有的請求書收藏檔案室﹔後來又收藏了不少神學家的請願書。其中最早的請求書,是在一八六三年十二月廿七日,由西班牙國王后依撒伯爾二世,受到她的神師安多尼.克來肋總主教(Archiep. Atonius M. Claret)——即克來肋會的聖祖——的鼓勵,上呈於教宗第九世。在第一屆梵蒂岡大公會議裡,曾有二○四位教長提議:聖母蒙召升天,應被宣佈為信理。後即寂靜下來,直至二十世初期,即自一九二一至一九三七年之間,再度活躍起來。加德.德.穆斯,曾對這許多請願書(一八六三至一九四一)作有系統的研究,使人一覽無遺。(Guil. Hentrich)- R. Gualter de Moos ),論聖母蒙召升天,當被宣斷為信理的請願書,全書共二冊(Vat. 1942)。之後,比約十二世於一九四六年五月一日致函於普世主教,請他們對此表明自己的主張。(AAS 42 [1950] 782 s) Ed:AAD 42(1950) 767 ss.

*參看3900-390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902   
標 題 “聖母蒙召升天”被宣斷為信理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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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偉大的天主之母,因著(天父)從永遠預定的“同一決定的”[Pius IX, “Ineffabilis Deus, 8-Dec· 1854 ,要以奧妙的方式,和耶穌基督結合在一起,故她始孕無玷,雖為天主的母親,卻仍是極完整的貞女,而為天主贖世主的慷慨伴侶 ﹔她既對罪惡及其後果,獲得圓滿的勝利,就在最後她榮獲一切特恩的最高冠冕,不受墓中腐朽之恩 ﹔並像自己的兒子—(基督)— 一樣先戰勝了死亡,然後她的肉身與靈魂 ,一起受到提拔,升至天國無上的榮耀去 ,在自己兒子(基督)的右邊,作萬世君王[弟前一 , 17 ]的永生(不死的)王后……。

   
註 釋

*比約十二世在頒發本典章之同日,向羅馬向全世界人民,莊重地宣告貞母瑪利蒙召升天的信理。這個信理的定斷,是依據各方無數的請求書﹔良十三世,曾命人把所有的請求書收藏檔案室﹔後來又收藏了不少神學家的請願書。其中最早的請求書,是在一八六三年十二月廿七日,由西班牙國王后依撒伯爾二世,受到她的神師安多尼.克來肋總主教(Archiep. Atonius M. Claret)——即克來肋會的聖祖——的鼓勵,上呈於教宗第九世。在第一屆梵蒂岡大公會議裡,曾有二○四位教長提議:聖母蒙召升天,應被宣佈為信理。後即寂靜下來,直至二十世初期,即自一九二一至一九三七年之間,再度活躍起來。加德.德.穆斯,曾對這許多請願書(一八六三至一九四一)作有系統的研究,使人一覽無遺。(Guil. Hentrich)- R. Gualter de Moos ),論聖母蒙召升天,當被宣斷為信理的請願書,全書共二冊(Vat. 1942)。之後,比約十二世於一九四六年五月一日致函於普世主教,請他們對此表明自己的主張。(AAS 42 [1950] 782 s) Ed:AAD 42(1950) 767 ss.

*參看3900-390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903   
標 題 “聖母蒙召升天”被宣斷為信理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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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故此,……為了那賜予貞女瑪利亞特恩的全能天主的榮耀,為了祂的聖子——萬世的(永生)不死的君王,戰勝罪與死亡的勝利者的尊榮,為了那同一聖子的偉大母親的榮耀,以及我們的權威,我們發表,宣佈並斷定這是天主啟示的信理,即:無玷卒世童貞瑪利亞、天主的母親,一結束了塵世生活,她的肉身與靈魂便一同被提升到天國的榮耀裡去。

   
註 釋

*比約十二世在頒發本典章之同日,向羅馬向全世界人民,莊重地宣告貞母瑪利蒙召升天的信理。這個信理的定斷,是依據各方無數的請求書﹔良十三世,曾命人把所有的請求書收藏檔案室﹔後來又收藏了不少神學家的請願書。其中最早的請求書,是在一八六三年十二月廿七日,由西班牙國王后依撒伯爾二世,受到她的神師安多尼.克來肋總主教(Archiep. Atonius M. Claret)——即克來肋會的聖祖——的鼓勵,上呈於教宗第九世。在第一屆梵蒂岡大公會議裡,曾有二○四位教長提議:聖母蒙召升天,應被宣佈為信理。後即寂靜下來,直至二十世初期,即自一九二一至一九三七年之間,再度活躍起來。加德.德.穆斯,曾對這許多請願書(一八六三至一九四一)作有系統的研究,使人一覽無遺。(Guil. Hentrich)- R. Gualter de Moos ),論聖母蒙召升天,當被宣斷為信理的請願書,全書共二冊(Vat. 1942)。之後,比約十二世於一九四六年五月一日致函於普世主教,請他們對此表明自己的主張。(AAS 42 [1950] 782 s) Ed:AAD 42(1950) 767 ss.

*參看3900-390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904   
標 題 “聖母蒙召升天”被宣斷為信理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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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是之故。誰若故意膽敢否認——願天主不許發生這樣的事——或懷疑我們所定斷的(信理),那麼,他要知道︰他已完全背棄了天主公教的信仰了。

   
註 釋

*比約十二世在頒發本典章之同日,向羅馬向全世界人民,莊重地宣告貞母瑪利蒙召升天的信理。這個信理的定斷,是依據各方無數的請求書﹔良十三世,曾命人把所有的請求書收藏檔案室﹔後來又收藏了不少神學家的請願書。其中最早的請求書,是在一八六三年十二月廿七日,由西班牙國王后依撒伯爾二世,受到她的神師安多尼.克來肋總主教(Archiep. Atonius M. Claret)——即克來肋會的聖祖——的鼓勵,上呈於教宗第九世。在第一屆梵蒂岡大公會議裡,曾有二○四位教長提議:聖母蒙召升天,應被宣佈為信理。後即寂靜下來,直至二十世初期,即自一九二一至一九三七年之間,再度活躍起來。加德.德.穆斯,曾對這許多請願書(一八六三至一九四一)作有系統的研究,使人一覽無遺。(Guil. Hentrich)- R. Gualter de Moos ),論聖母蒙召升天,當被宣斷為信理的請願書,全書共二冊(Vat. 1942)。之後,比約十二世於一九四六年五月一日致函於普世主教,請他們對此表明自己的主張。(AAS 42 [1950] 782 s) Ed:AAD 42(1950) 767 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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