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體通諭--公元一九四三年六月廿九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00   
標 題 論教會的肢體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二OO] 正如在自然界裏身體的組織,不是由於任何肢體,胡亂湊成,而且由於常人所謂的各種不同職司而彼此配合的肢體所合成,秩序井然;同樣,教會之所以特別應該被稱為{身體}的理由,也就是因為他是由各種不同而互相配合的肢體所組成,各司各職,秩秩有序。(cf. Rom. 12 /14)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01   
標 題 論教會的肢體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但千萬不該這樣想法:教會組織之所以有次有序,成為器官-官-(機構)-化,一如有人所說的,祇由於 “聖統制”所限定,所構成;或者相反地,一如反對意見所主張的,祇因為教會具有神恩的緣故。-說真的,在教會裏,將永遠不會缺少奇異的神恩……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02   
標 題 論教會的肢體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二O二] 但在事實上,唯有那些受過再生洗禮,承認真實信仰而未曾與教會(奧)體,可憐地自行分離的人,或未因犯了極嚴重的罪孽而為(教會)合法權威絕罰的人,才該被列入教會的肢體。 “因為我們眾人,(如保祿宗徒所說的)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或是為奴的,或是自主的,都因一個聖神受了洗,成為一個身體” (格前12/13)。

為此正如在真正的信友(基督徒)團體裏,祇有一個身體,有一個(聖)神,一個主,一個洗禮,同樣,也只能有一個信仰,(見弗四,5);而且,凡不肯聽從教會的人,由於主的命令,應被視為外教人或稅吏,(見:瑪十八,17)。故此,凡信仰分岐或脫離教會管轄的人,都不能生活在這樣的一個身體裏,也不能生活在她的一個聖神裏。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03   
標 題 論教會的肢體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我們)也不該這樣想法:教會的身體…在旅居此世的時候,就祇由那具有聖德的肢體組成,或祇由那些被天主預定獲得永福的團體所組成[參閱..*120, 1203, 1205s, 1221, 2408, 2463, 2472-2478]…因為,雖然像這一類的重大罪孽-如裂教,或異端或背教等是-在本質上,把人與教會的身體分離,但並不是一概而論;也不是那些因犯(死)罪而失落天主寵愛的罪人,完全脫離教會的生命(參閱:* 1544, 1578, 1963s),因為他們固已不能獲得天上的賞報,但他們還保持著基督信徒的愛與望德,而因聖神天上神光的光照及其在內心的勸導與推動,他們還會發生敬畏之心,還會受到天主的感動而(誠切)祈禱,痛改前非。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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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3804   
標 題 論主教們在基督奧體內的職司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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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 [整個教會也好,個別的教會團體也好-這就是各地的教會]-都是由耶穌基督,藉著每一位主教的聲音與權力所管轄。為此聖(教會)的主教們,不僅應被視為全教會的較高貴的肢體,完全與全身體的{聖首}-(基督)-聯繫在一起,理宜被稱為「主的肢體中的首要部份」[Greg. 1.M. Moralium, 16. XIV c. 35 43, (P.L. 75,1062 B)];而且,主教們,就其所管轄的教區而言,是自己所屬羊群的真正牧人;他們奉著基督的名,牧養每一個子民,並管理他們[cf.*306];可是,他們盡此職責時,不是完全由於自己的權力,而是由羅馬教宗應有的權威.。雖然如此,他們一從羅馬教宗獲得力,他們立即享有正常的統治權。因此,教民們應該尊重他們,一如天主所制定的承繼人。(cf. 教會法典Can. 329 §1)。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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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3805   
標 題 論奧體肢體與「頭」的合作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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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 雖然,{首領}基督,高高在上,地位超群,(但)也不該想:祂不需要{身體}的協助,因為祂自己也是這奧體的一份子,誠如保祿論及人體的組織,說: 「…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們」(格前十二,21)。顯然,基督信徒,完全需要(基督)贖世主的助佑,因為祂親自說過:「沒有我,你們什麼也不能做」(若十五,3);又因這奧體「各方面的長進」而「在愛德中建立起來」,全由於 「那為元首的基督」(參閱:弗四,16;哥二,19)。固然,看起來,這頗令人驚奇,但這也不該不令人記住,那就是:基督需要自己的肢體。首先,耶穌基督既身負最高司祭職,而不欲為牧職的重任所累,他就該召叫其他的人,來分擔祂對自己肢體的操心,並叫他們日日以全教會的公禱協助,來舒展祂的全身。此外,我們的救主,因為祂本身不要以有形可見的方式,自己來管理教會,不要自己奧體的肢體,來協助祂的贖世工程。但這不是由於祂的軟弱和無能,而是由於祂這樣措置,使自己無玷的淨配-(聖教會)-獲得更大的榮耀。事實上,祂在十字架上臨終的時候,祂就把祂無限的贖世寶庫,賦予祂自己的教會,而祂在祂自己的教會裏,分施祂的寶庫;這樣,祂不但把這成聖的工程,傳授於自己無玷的淨配,而且,還願意這成聖工程,宛似出自祂自己淨配的工程一樣。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06   
標 題 論基督在教會內的生活狀況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二一七]…我們之所以稱教會為基督的身體,不僅因為基督應被稱為祂自己奧體的{頭},而且,也因為祂如此支持教會,如此在教會中,栩栩似生,竟使教會生存,好像基督第二一樣…但這樣高貴無比的稱呼,不該被認為:這好像天主聖子用以攝取具體人性的一個無言可喻的鎖鏈,使祂屬於整個教會,但該知道,這是因為我們的救主,特別把自己固有的恩賜,通傳於自己的教會,使教會按自己整個生活的方式,不管是有形可見的,或是奇妙莫測的,總是盡其能,來表現基督的肖像。因為藉著贖世主,派遣宗徒入世,一如祂自己,為父所派遣的所謂合法使命,祂便通過教會,親自付洗,親自管理,親自寬赦罪人,親自束縛罪人,親自奉獻,親自祭祀。由於這更深奧的完全內在而優越的賜與,主,基督便命令教會,活一個天上生活,並把祂自己的神能,洋溢於祂整個的身體內,同時祂按每個肢體,在祂身體內所佔的地位,如此滋養肢體,供應肢體,宛似葡萄樹滋養那些留在樹身上的葡萄枝一樣,並使它們多結實。cf. Leo XIII, “Sapientiae christianae”, 10-1-1890 et “Satis cognitum”, 29-6-1896,(AAS [1889 / 90]392;28[1895-96]710)。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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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3807   
標 題 聖神猶似教會之魂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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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 如果我們留心思考那由基督所賜予的生命與德能的神聖原動力,也就是那組成任何恩賜,任何受造恩寵的泉源,那麼,我們就不難明白:這個「泉源」不是指別的,而是指那由父與子所發的施慰之神,也就是保祿以特別方式所說的:「基督之神」或「禿子的聖神」(羅八,9;格後三,17;迦四,6)…是的,祇有基督,曾「無限量地」領受了這位聖神(若三,34);而(祂)奧體的肢體,祇「按基督賜恩的尺度」,從基督自己的「滿盈中」(若一,16)領受了聖神。[參閱:弗一,8;四,7]。其實,在基督受光榮於十字架上之後,祂的(聖)神,便很豐厚地傾注於教會,使她本身,以及她的每一肢體,能一日比一日地更相似我們的救世主。故基督的神,使我們成為天主的義子[參閱:羅8/14-17;迦四,6-7]使將來有一天,「我們眾人以揭開的臉面,反映主的光榮的漸漸地光榮上加光榮,都變成了與主同樣的肖像」 (格後三,18)。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08   
標 題 聖神猶似教會之魂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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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整個基督之神,在「元首」內,在「身體」內,也在每一肢體內,那麼,這身體各部份之彼此聯繫,以及各部份之與其至高元首的密切結合,也當歸功於這位基督之神,一如歸功於無形可見的原動力。事實上,基督之神,按每個肢體的不同職司,按著它們分享精神健康的強弱程度,而以各種不同的方式,駕臨於各肢體而分別予以助佑。所以,這一位基督之神,就是那以天上生命的噓氣,常在「身體」的一切部份的「神」,雖然祂藉著自己,存在於一切肢體內,而在一切肢體內施展神力,但藉{各級神長}的服務,祂也在較低下的肢體內行動。最後,這一位基督之神,固以自己吹噓的恩寵,天天給教會產生新的肢體,但對那些與「身體」完全割離的肢體,祂不肯以聖德的恩寵,居住在他們內。的確,這就是良十三世在 “Divinum illud”通牒裏所說的,基督之神的臨在與行動。他曾這樣確切生動地說:「這足使我們肯定:基督既是教會之首,那麼聖神就是『教會之神』-(教會的神魂)了。」(ASS 29(1896-1897)650)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09   
標 題 論奧體之性質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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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我們切願把基督的身體-即(基督的)教會,應被稱為「奧體」的道理,講講清楚……但這所以被稱為{奧體}的原因,不是一個而已。是的,藉此「奧體」二字,教會的身體,即以基督為「頭」為管理人的教會之「體」,得與基督的「物理身體」(physico corpore),分別清楚,不致混淆;原來的「物理身體」是指那個出生於貞母(瑪利亞),而今坐在聖父右側的,以及隱藏於聖體聖事內的身體;同時這基督的奧體-教會-,和任何本性的物體,不拘是物理的或是倫理的,都能分辨清楚,不得魚目混珠;這種分析,為今日的各種謬論,很是重要的。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10   
標 題 論奧體之性質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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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本性的身體上,那統一的原動力,把各個部份聯合在一起,竟使每個部分,完全失了他們所謂的固有性質;相反的,在(基督的)奧體內,那使彼此聯合在一起的力量,雖然是極親密的,但所有肢體,互相聯合,而每個肢體,卻仍然享有他固有的人格。而且,如果我們思考整個的以及各肢體之間的彼此關係,那麼,我們知道:在任何物理的活體上,每個肢體,最後都被註定,要向整個身體,貢獻自己的功用;如果我們深究這功用的最終目的,那麼,任何人的社團,既然人人都有人格,自然到頭來,都是為了全體以及每個肢體的福利……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11   
標 題 論奧體之性質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如果我們把奧體,和普通所謂的「倫理之體」相比,那麼,我們也該注意到:它們之間的關係不是微小的,而是非常偉大,非常嚴重的。因為在這所謂「倫理之體」內,那統一的原動力,無非是使所有肢體,藉著社會性的權威,大家向著共同的目標邁進。如今在我們所討論的奧體內,那另一個內在的原動力(聖神),不管在整體內,或在每個部份內,實際上,總是臨在著,並具有超群絕倫的德能,使這身體,不拘是物理的或是倫理的,都藉著祂自己的合一鎖鏈,聯合在一起,常常不得分離。這就是說…這不是一種本性的而是超性的原動力,而且更進一步,這在祂自己內,完全是無限的,不受造的原動力..這就是聖神,祂…是「既充滿全教會而又團結全教會的同一聖神」(見:Thomas Aq., De Veritate, q. 29. A. 4, CP. Ed. Parm, 9, 451a)。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12   
標 題 論基督靈魂的知識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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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O] 天主贖世主-基督-在祂成為血肉之初所為我們獲得的這種至愛知識,遠超過人類理智研究所得的任何智力;因為那時候,祂幾乎-受孕於天主之母-(瑪利亞)-立即享受那面見天主的真福;祂也因此而以永遠不斷的臨在,佔有了祂奧體所有肢體,而予以救心的愛護。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13   
標 題 論教會是基督的「滿盈」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二三O]-[基督在我們內]-基督藉著祂自己的(聖)神,住在我們內。祂使祂的聖神,與我們同在,並藉聖神,祂在我們內行動,好使聖神在我們心靈內所有的一切行動,也該說是出自基督的行動。(參閱:Th. Aq. Comment. In Eph.c.2Lect.5(ed eb.Parm.13, 463 b)…

但由於基督所賦予的聖神,便使教會…好像成為贖世主的{滿盈}與補充,而基督自己,好像在教會內成為一切的行動者-(補充者)(參閱):同上.c.1 Lect.8(ed.Parm.13, 456)從這些話裡,我們就會知道理由,為什麼奧體之首-那就是基督-以及教會-那就是在此世的基督第二-(帶著基督的身份)-共同組成一個新人-那就是我們所說的基督-包括頭與身體,包括整個基督,-共同在救援的十字架上的工程上,永遠把天地連合在一起。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14   
標 題 論聖神居住於人靈內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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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一] 誰若願意不背棄原始的真理,不違反教會的正確訓導,那麼,這是為眾人所公認,絕沒有商討的餘地;那就是:若基督信從,以任何方式,越過受造物的境界而妄圖闖入「神」的境界,把神的永遠屬性(ATTRIBUTIO),當作我人自己的屬性,那麼,這樣與奧體結合的任何式,都該予以擯棄。此外,這也該以堅決的心志,非常確切地予以記住,即這些事上,一切都該被認為:是屬於至聖聖三的共同(屬性),因為這一切都是有關於天主,而以天主為至高無上的造作原因。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15   
標 題 論聖神居住於人靈內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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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該予以注意;即當人在此流徙世界上,在這個原因裡,討論這隱密的奧蹟時,儘管深謀熟慮,想揭穿個中的隱密處,但這個奧祕決不能用人類的口舌,表達出來。固然,我們說:天主聖三居住於我們內,這就是說:天主聖三以妙不可言的方式,臨在於具有理智的心靈裡,藉著認識和愛情,而與受造的心靈相通[參閱:Thom.Agu.Summa Theol.lq.43 a.3( ed.Leom.4, 4476)];可是這一種相通的方式,超越一切本性,且是最親密而又最特殊的,茲為透視這一種方式(或)至少為了更清楚起見,我們不該忽視那(第一屆)梵蒂岡大公會議[Sess.三.Const.de Fide Cath, Cap.4;* 3015]對於此事所作的,非常推重的途徑與理由;那就是:那(令人)奔赴攝取「光」的途徑,即人藉以至少略窺天主奧秘的光;人一旦獲得此光,就可把這同樣的許多奧蹟,彼此作一比較,同時也把這些奧蹟,和它們所導向的目標比較一下。為此,我們極明智的前任教宗良十三世,當他論及我們同基督結合以及施慰之神(聖神)居住在我們內的時候,立即把他的視線,轉移到永遠享見天主的真福境界去。其實,將來有一天,人便藉此真福,而與天主結合,至於登峰造極,無以復加的地步。他說:「這一種奇妙的結合,也就是我們如今所謂的「居住」(habitatic)。但這與人在天主享見天主的結合,祇在情況方面,處境方面,有所不同而已」。[Leo三,「Divinum illud」, Ass 29(1896-97)653;*3331]。的確,這種享見天主的方式,完全不可以言語來并容的;那時候,人的心靈之目,在天上的光明之下,瞻仰父、子及聖神且永遠非常接近地目睹父生子,父子共發聖神的奧祕,目睹天主聖三,彼此都因非常相似而歡樂;因此(我們說)這是有福的至聖聖三,也就是(永遠)不分的聖三。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16   
標 題 論神修生活上的若干錯誤趨勢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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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 有些人,沒有好好思考,就說:保祿宗徒對於這事所說的,祇是用語言上的變通意義,並沒有分別說明特殊的固有的「體」(或),物理的,倫理的,以及奧妙的「體」,一如他所應該加以辨明的;因此,他們就用一種破壞團結的詮解,去詮解保祿的道理。其實,從前也有人把天主贖世主和教會的肢體,團結發展成為一位{物理性的人格}[註:大約一四三五年有一本德人書本,論及{汎基督主義}(PANCHRISTISMUS)。原在一四三五年十月十五日,巴西略會議(cc.Basiliense, sess. XXII)就懲罰了類似這種主義的奧斯丁人的錯誤。(Ma C 29, 109/COED469)。因為當他們把天主的屬性,歸於人時,就把主基督捲入人性的錯誤漩渦裡。正如同這種錯誤的道理,完全與公教的信理,以及聖教父們的遺訓,杆格不入,同樣,這與外邦宗徒的思想和主張,也完全背離;蓋保祿宗徒雖把基督和祂的奧體,以奇妙的結合,彼此聯合在一起,但基督是新郎而教會是祂的新娘,彼此完全對立,毫不含糊。(參閱:弗5/16S)。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17   
標 題 論神修生活上的若干錯誤趨勢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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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人的錯誤同樣是危害真理的:他們由於我們與基督的奇妙結合,便引起不明智的想法,而入於他們所謂的{安息主義}(QUIETISMUS)的謬論裡。他們因此而把所有基督徒的神修生活以及他們在修德方面的進步,祇歸於聖神的行動,而對我們方面應有的合作努力,完全一筆抹殺,絲毫不予注意。的確,誰也不能否認:耶穌基督的聖神,是一個(活水)泉源,所有天上的神力,都是從這泉源那裡,流入教會,流入教會所有的肢體……可是人,若要在聖德的行為中堅定不移,若要在恩寵與德行上,載欣載奔,若要不但自己努力,攀登基督徒的成全巔峰,而且還要竭力鼓勵別人,同臻成全境地,那麼,除非這個人天天努力自強不息,天主聖神決不願意完成他這一切的善願。因為天主的恩寵所協助的,如聖盎博羅削所說的,不是怠惰貪睡的人,而是自知奮勉的人「[Ambr.Mediol. Expositio ed sec.Lucam, b. v. n. 49(ad Lc.4, 27)P.L.15[1845]1626D]。事實上,我們有死的肉身,尚需要不斷的鍛練,才會使全身肢體,強健有力,那麼,在那耶穌基會的{共體}(SOCIALE CORPUS)-社團-上,自然更需要鍛鍊了,因為每個肢體,在基督的{共體}上,各按自己良心做事,各人享有自主之權。為此緣故,那個說:{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無疑地他就是那個說:{天主賜給我的恩寵,沒有落空,我比他們眾人更勞碌,其實,不是我,而是天主的恩寵偕同我}(格前15/16)顯然,我們上面所提的,這種對奧蹟的錯誤道理,不僅對基督信徒的靈修,毫無裨益,反而使他們崩潰,陷於極可憐的地步。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18   
標 題 論神修生活上的若干錯誤趨勢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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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人的意見,也見錯誤的;他們認為:犯了小罪屢次去告解,那是不該予以重視的,因為基督的淨配-聖教會-和她的子女,日日在主內,結合在起,而由那些將到天主的祭台前去的司祭們,做了一般性的告解,那就再好也沒有了。不錯,……赦去小罪的方法,固有多種,但我們所願鄭重推荐的是這個:一個熱心的人,為了益自奮勉,日進於德起見而勤行告解,那未始不是出於聖神的默導而由教會所循循善誘的結果,因為熱心人,因勸行告解而得以增進他對自己的正確認識;於是他的謙遜-即基督徒的謙遜-得以增進;他的劣根性,得以澈底根除;他對靈修生活的疏懈冷淡,得以一掃而光;他的良心,得以冰潔玉清,他的意志,得以堅強起來;同時他可獲得心靈方面的有益指導,並因告解聖事的神力而獲得聖寵的增加。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19   
標 題 論神修生活上的若干錯誤趨勢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此外,我們要駁斥那些人的錯誤:他們用我們的論調,來否認一切名實相符的祈禱力量;或者,他們認為,以教會的名義所做的公共祈禱,實際上,就是從耶穌基督的奧體所發出的祈禱,所以更好更有效,因此,私人向天主所做的祈禱,那就不該予以重視了……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20   
標 題 論神修生活上的若干錯誤趨勢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最後,也有不少人說:既然我們的救主,即祂自己奧體的頭,祇該被視為「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第前3/5),那麼,我們的禱告,不該向著耶穌基督本人,但該藉著基督而導向永遠的天父。可是,這種說法,不僅相反了教會的思想,背棄了信友的習慣,而且,還與真理不合,錯誤之至,因為基督…按祂天主性與人性方面而論,都是整個教會的{首領};而且,基督自己,曾親口莊重地說過:「你們若因我的名向我求什麼,我必要踐行」(若11/16)。因此在謝恩聖祭中,雖然基督是司祭兼祭品,理宜以祂特殊的方式,來盡祂調停的職責;而教會所做禱告的一大部份,也都藉著基督-天父的獨生子-而歸向永生之父,但也有不少禱詞,直接向贖世主發出的……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21   
標 題 論人在有形教會外的救援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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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籲請所有不屬於公教教團的人們,都要……設法脫離那為人自身的永遠得救不能保證的處境。雖然,有些人,因著一種不自知的心願與期望,要被列於贖世主的奧體上,但不知有多豐厚的天上恩寵以及天上助佑,那唯有公教會的信徒能夠享受的,他們卻不得予以享受。為此,(我們籲請他們),進入公教教團,而與我們眾人,大家結合在同一個耶穌基督的體內,而十分榮耀的和愛中,奔投同一首領吧…(cf.Gelasius l.Ep.14s.Tract.II.(PL.59, 89C /Thiel 529)。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22   
標 題 論人在有形教會外的救援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雖然我們……要向天主,做整個奧體的公禱,使所有迷途的亡羊,及早進入一個耶穌基督的羊棧,但我們承認:這完全需要出於每個人的自由自願,因為除非人願意,誰也不會信從的。[cf.August-In Ev. Jo. TRACT. XXVIC. 2.(ad Jo.6, 44)PL.35, 1607]為此緣故,誰若不肯信仰而實在被迫進入教會的團體,走近祭台,領受聖事,那麼,無疑的,他不是真正的基督信徒.(cf.同上.),因為「沒有信仰-」 沒有信德,是不可能中悅天主的」 (希11/5)。其實,信德應該是人理智與意志的極自由的服從(參閱:*三OO八)。為此,如果有人不願意,而被迫接受公教信仰,那是相反宗座的傳統道理;由於我們良心的職責所在,我們不能予以責斥……

   
註 釋

*奧體通諭(AAS 35 (1943) 200ss) 380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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