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的中保通牒──公元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廿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40   
標 題 論禮儀要素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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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八] 在一切禮儀行為裡,創立教會的天主(基督)臨在,和教會在一起;基督在自己服務員身上,尤其是在聖體聖事的(麵、酒)形下,臨在於偉大聖祭的祭台上;祂以自己的德能,臨在於聖事(奧蹟)內;祂把祂的德能,注入各件聖事內,使它們成為有效的成聖工具;最後,祂於讚頌與禱告(聲)中,臨在於天主內;誠如祂親口所說的:「那裡有二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瑪15/20)。

   
註 釋

*整個通牒,講論神聖禮儀(AAS 39(1947)528ss)[+2297,II,論禮儀年:見*3856]

 見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41   
標 題 論禮儀要素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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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神聖禮儀便構成公共敬禮;我們的贖主(基督)-教會的頭-用這個公共敬禮,來敬禮在天大父;而基督徒的團體,也用這個公共敬禮,來敬禮自己教會的創立者-(基督)-並藉基督,來敬禮永生之父。一言以蔽之,曰:神聖禮儀構成整個[五二九]耶穌基督奧體-(教會)-的,也就是教會的頭與肢體的公共敬禮。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42   
標 題 論禮儀要素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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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O] 但教會用以敬禮天主的普遍敬禮-(公共敬禮)-應該是外在的,也是內在的。這應該是外在的,因為人既由心靈與肉體所組成,則人的本性,自然要求這公敬禮,應該是外在的……而且人對天主的敬禮,不僅關於個人,還該關及人類社會而使敬禮成為社會性的,才是……最後,在外的公共敬禮以特殊的方式,彰顯了(基督)奧體的團結(統一性)……但人對天主的敬禮,最主要的,該是內在的因素,因為人,應該常在基督內生活,並把自己整個地交給基督,好使天父應得的榮耀,在基督內,偕同基督,並藉著基督而歸於天父。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43   
標 題 論禮儀要素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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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二] 為此緣故,誰若認為,人對天主的敬禮部份,祇是外在的,有形可覺的,或說,這好像是一種典禮外表的點綴品,那麼,這種人完全錯誤了;而他們的想法,和神聖禮儀的真正原本意義,以及原本道理,是完全不對的。還有人認為:公共敬禮,不過是法律與規誡的大綱,事實上教會的領導層-聖統制-也就依據這些大綱,頒發訓令,安排神聖禮節。這一種人,也同樣是錯誤的。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44   
標 題 論禮儀行為,在恩寵領域內的效果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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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二] 若我們講論感恩聖祭-(彌撒聖祭),以及(七件)聖事的效果,那麼,更好說,而且首先我們要說:它們的效果是出自它們本身。(ex opere operato)。但若我們講論那耶穌基督的無玷淨配-(聖教會)-的行為,那就是教會藉用禱詞以及神聖禮節來點綴感恩聖祭與(七件)聖事的種種行為,或若我們講論那(類似聖事)(Sacramentalia)以及其他由教會聖統制的權威所訂定的禮儀行為,那麼,它們的效果,更好說,是出自教會本身的行為,(ex opere operantis)那就是說,它們之所以有效果是因為教會是聖的,而且她的行為是與自己的頭-基督,合在一起的緣故。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45   
標 題 論禮儀行為,在恩寵領域內的效果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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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我們切願……你們把你們的心神,注意到一些新的,對基督徒的所謂(客觀的虔誠)(Pietas objectiva)應有的想法,應有的判斷理由。固然,這些理由,當我們勉力敘述奧體的奧蹟,敘述成聖恩寵的有效工程,敘述各件聖事的以及感恩聖祭的神聖行為時,早已為我們講得一清二楚了,可是,為我們看起來,我們還該討論那所謂的「主觀的」或「個人的」虔誠;(Pietas suljectiva seu personalis),為(有些人)竟要減少,甚至要完全剷除這種虔誠……是的,基督〔藉著各件聖事,並藉著自己的祭獻〕,沒有一個時刻,不為人類贖罪,也沒有一個時刻,不把人類奉獻於天主。所以聖祭與聖事,具有「客觀的德能」-(神力)-而使我們的心靈,實實在在分享耶穌基督的屬神生命。因此這一種內在的有效神力,不是出自我們的德能,而是出自天主的德能;而這種德能,便把(奧身)-(教會)-各肢體的虔誠,和教會的頭-(基督)的虔誠,聯合在一起,並使這同一的虔誠,變成全體的公共行動。有些人就從這些尖銳的論證裡,結論說:所有基督徒的虔誠,都該存在於基督奧體的奧蹟裡,不必有什麼(個人的)或如他們所說的(主觀)理由-(主觀虔誠);竟然還有人認為:其他的宗教行為-(虔誠事工)-都不該予以重視,因為它們和神聖禮儀,並不緊緊聯合在一起,而且它們是在公共敬禮外舉行的。雖然那上文所說的各項原則,都是很好的,但誰都見到,那從兩種虔誠所得的結論,完全是錯誤的,惡毒的,非常有害的。

誠然,我們該記住,各件聖事以及祭台上的聖祭,在它們本身內,確具一種深厚的神力,因為它們是基督自己的工程,……但若要它們具有應有的效力,那就非要我們正直的心靈準備不可。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46   
標 題 論禮儀行為,在恩寵領域內的效果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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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七] 為此,在神修生活上,在那為了延續救贖工程而把恩寵注入人靈的行為,和那團體及個人為了不使天主的恩賜落空(cf.格後1/9)所應付出的辛勤善工之間絕不能有任何分歧,也不能有任何矛盾。同樣,在那出自聖事本身(ex opere operato)的聖事外在禮儀的效果,和那施行聖事或領受聖事的人的善行,也就是所謂出自當事人的善工(ex opere operantis)之間,也絕不能有所矛盾之處;而且同樣在公共的祈禱與私人的祈禱之間,在「善自生活」與天上事理的默觀之間,在「靈修生活」和「參加禮儀的熱誠」之間,在教會聖統制的統制權,訓導權,和那所謂司鐸固有的,以及司鐸的聖事施行權之間,也絕不能有任何不協調之處……

無疑的,禮儀所禱,既然是耶穌基督-教會傑出淨配-的公祈禱,一定比私人的祈禱,更勝一籌。[參閱:比約十一世的公教司鐸通牒-20-Xll-1935(AAS28 [1936]18s)]可是,這裡所謂「更勝一籌」,絕非意味著:這兩種祈禱之間,存有什麼分歧或不協調之處。因為這兩種祈禱都是出於同一的心情,都是歸向基督而由基督所安排的,一如保祿宗徒所說的:「基督是一切並在一切內」(參閱:哥3/5);而且,它們都向同一目標邁進,直到基督在我們內形成為止。[參閱:迦3/16]。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47   
標 題 論感恩聖祭的性質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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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七] 從前基督-至高司祭,建立了聖體聖事,並吩咐這件聖事,藉著自己的服務人員,永遠在教會內得以重演。是的,基督是基督宗教-聖教會-的頭,猶似至聖聖體奧蹟-聖體聖事-的中心……而這祭台上聖祭,不僅是對耶穌基督受苦受死的純紀念禮,而且還是真正的百分之百的祭祀;基督-至高司祭,便藉此祭祀,透過不流血的祭品,實行那祂已在十字架上所行過的祭祀,把自己作為最中悅聖父的祭品,自獻於永生聖父……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48   
標 題 論感恩聖祭的性質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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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基督因以自獻的方式,各不相同;因為從前祂在十字架上時,曾把整個自己,以及自己的痛苦,奉獻於天主;而祂自獻的祭品-犧牲品-是經過自願的流血的死亡所做成的。但到如今,祂因自己人性的光榮處境「死亡不再統治祂了」(羅9/16);所以,祂不可能流血了。可是,由於我們贖主的屬神的明智主意,這祭台上的祭獻-(祭祀)-藉著外在的表示死亡的標記,在一種奇妙的方式下,表顯出來。事實上既然麵包變成基督的體,葡萄酒變成基督的血,那末,基督的身體,確實臨在了;同樣祂的血,也確實臨在了;但祂所隱藏的餅和酒兩種形像,正象徵著祂的身體,和祂聖血的血淋淋的分離。因此,那紀念祂實在加爾瓦略山上遭遇過的死亡標記,在每次祭台聖祭中重演了,因為這(麵和酒)不同的兩種形像,象徵著也顯示著那處於死亡狀態中的基督耶穌。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49   
標 題 論信徒們的司祭之職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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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二] 所有信友……都宜注意到自己,具有無上的職責,實上的尊貴性,得以分享感恩聖祭-彌撒聖祭……[五五三]〔但〕他們並不因此而亦分享司鐸權柄。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50   
標 題 論信徒們的司祭之職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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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信友具有司祭職的錯誤觀念〕有些人……竟教訓人說(參閱:*1767):在新約上所稱的司祭職,祇指所有領過洗禮的人所具的司祭職;同樣,基督耶穌在最後晚餐中,吩咐宗徒們做祂所做的事,也直接普及於全體信友的教會裡;迨至後世,則祇有教會聖統制下的(聖職人員),才獲得司祭權;因此,他們的妄以為:信眾享有真正的司祭職權,而司祭的職責,來自信眾的委托。因此,他們想:感恩聖祭真是名實相符的共祭(Concelebratio),所以,司鐸-(司祭)-和在場的信眾一起「共祭」較諸沒有信眾在場私下獨祭,更好。

〔駁斥錯誤觀念〕(但)我們認為:他們應該記得,司祭(司鐸)之所以成為信眾的代理人,因為他是帶著我主耶穌基督的身份;而基督本人,則為(教會)一切肢體的「頭」;祂為他們,奉獻自己;是以司祭之走到祭台獻祭,是以基督服務員的身份;他是基督的屬下,而是信眾的長上〔參閱:Robert Bellamino,Controversiarum de Sacram. Eucharistiae Ib. VI,(=De Sacrificia Missae, II卷 c.4.(ed.J. Fevre, op.o.4.[Pa. 1873]373a))〕

相反的,信眾既然沒有理由,帶著贖主天主的身份,也不是人與天主之間的調停人,所以,無論如何,他們總不能享受司祭職權。-這原是信仰方面的定理;但我們該說:信眾也奉獻屬神的祭品,而他們所以奉獻的理由,完全和司祭不同。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51   
標 題 論信徒們的司祭之職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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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眾司祭職的真正觀念〕

教宗依諾森(依諾增爵)三世這樣說:「不僅司祭獻祭,而且全體信眾,也在獻祭:因為那由司祭的服務,得以特別地告成的,也因信眾的心願,得以普遍地完成」(INNOC III, De Altaris mysterioIII, c.6.PL. 217, 845D)。聖勞伯.裴拉朗則說:祭獻在基督身上,主要地受到奉獻了。所以這個奉獻,包括以後(麵酒)的祝聖,是一種證據,證明整個教會同意由基督,做成奉獻,同時也與基督,一起奉獻祭品。(Rob. Bellarmino, op. Supra cit.v.c27.4, 366a)。

再者,感恩大祭的禮節以及經文,也都明晰地意味著,顯示著:祭品的奉獻,是由司祭和信眾,一起做成的……

[555]這也不足奇怪:信眾被提陞到如此高貴的地位:因為信眾-(基督信徒)-因著洗禮-一般性的名義,便成為司祭基督奧身的肢體;並因聖洗印在他們心靈上的神印,他們被委為奉行屬神敬禮的人,於是他們按自己的地位,得分享基督本人的司祭職權……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52   
標 題 論信徒們的司祭之職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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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也有一最深刻的理由,可以說明,為什麼我們說:一切信友(基督信徒),尤其是那些在場參與聖祭的信友奉獻聖祭。若要在這非常重要的事上,不要發生危害的錯誤,我們就該把這「奉獻」-(獻祭)-的原來意義,切定一下。事實上,那基督祝聖餅酒的經文,而以犧牲品的姿態,臨於祭台上的,不流血的祭獻,祇由司鐸-司祭-單獨完全,因為(祇有他)是帶著基督的身份,而不是帶著信眾的身份。但司祭之所以要把祭屬神的犧牲品,放在祭台上。並把它奉獻於天主聖父,乃是為了藉此呈獻祭祀,以光榮至聖聖三,並為全教會的益處。依照這樣的祭祀,(奉獻)定義,普通信友,得以自己的雙重理由,參與祭祀;換言之,這個祭祀,為(基督自己),奉獻於天主,不僅通過司祭(司鐸)之手,而且他還和信眾,好像一起奉獻聖祭。不錯,就因這樣的參與,民眾的奉獻,也屬於禮儀敬禮的本身。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53   
標 題 論信徒們的司祭之職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內 容

〔之後,好像以「推論與補遺」的格式,反駁那些〕完全不贊成司祭,沒有信眾在場而私下舉祭的人們……在這事上,實已誤解感恩聖祭的人們……〔同時反駁那些主張:同時應由許多人奉獻聖祭的人們〕[五五七]他們在這事上,實已誤解了感恩聖祭的性質。因為司祭每次重演那贖世主天主,在最後晚餐所做的事,事實上,他就每次了結了祭祀。而且,這個祭祀,隨時隋地,都在舉行著,同樣,它按自己的本質,一定需要享受公共社團的禮品因為那奉獻這祭祀的,是贖世主(基督),是全教會的「頭」;司祭就以基督及其信眾的名義,舉行祭祀,並為聖而公教會,為生者死者,而把這祭祀,奉獻於天主。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54   
標 題 論領聖體使感恩聖祭,得以完整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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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二]祭台上的偉大祭祀,以領聖體(領受神宴)為結尾。可是……為使這個聖祭完整,祇需要司祭領受天糧而不需要信眾,也領聖體───但我們切望信眾也來領聖體。

〔這裏先提起所有在這事上的已為教會所吐棄的謬論(1);然後就對那些附和謬論的人們,加以駁斥〕[五六三]───這裏所討論的不但是感恩聖祭,而且是聖祭以及兄弟(信友)的共同聚餐,而且我們該把這共同舉行的聖餐,看作整個祭禮的顛峰。因為我們該一再注意:感恩大祭,在本質上,就是屬神犧牲的宰殺;這從餅和酒兩種形像的分開上,並從奉獻餅酒於永生之父的事上,就以奇妙的方式,表達出來了。至於領聖體───(聖餐禮)-祇是為了使祭禮完整,並為領受這偉大的聖體聖事之用。但須注意:唯有舉祭的司祭,才完全需要領聖體;信眾(雖不完全需要)但該竭力予以勸告,也要領聖體。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1)參閱:本篤十四世的Certiores effecti通牒, 13 XI 1742 §1(Bullarium[Mchl.1826] 1 439s);脫理騰大公會議:Sess.XXll Can. 8(1758)。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3855   
標 題 論基督臨在於教會奧蹟內
教 宗 比約十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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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年……不是冷冰冰的,懶洋洋的對往事的一種回憶,也不是單純的,赤裸裸的對過去事物的一種記念,而是更好說基督本人,常臨在於自己的教會內,也就是祂(在教會內),繼續走祂無限仁慈的路程。這個路程,當祂在此塵世時,即如聖經所載:當「祂巡行各處,施恩行善」(宗10/38)時,祂已開始走了,而其最慈悲的主意,就是為使人的心靈,觸及祂自己的奧蹟,並使人靈好像藉著這些奧蹟而生活。誠然,這些奧蹟,不是在不一定的,暗昧的狀況下存在著,如一些近代作家所胡說的(1),而是按公教會道理所教訓我們的方式,繼續不斷地存在著,並發揮它的作用。質言之,既然一個奧蹟(聖事),各按自己的性質,按我們得救的需要而存在著,那麼,它們由於教會聖師的教導,使成為基督徒成全聖的傑出楷模,同時也因為基督的功績與呼求,也成為天主恩寵的泉源,而且它們的功效,廣被眾人,萬古常存。

   
註 釋

*主的中保通牒 3840-3855

*(1)讀者可參閱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廿五日聖職部的秘書處寫給沙里士(Salisburg)總主教的書信(Kler-us-blatt[salzburg]25 Dec.1948)。在這信上,聖職部宣稱:通牒上的這幾句話,並沒有核准那些人的道理,他們教訓人說:奧蹟在禮儀敬禮中的臨在──(存在)─不是歷史性的,而是奇妙的,雖是聖事性的,卻是真實性的─這裏也許是指「奧蹟神學」(Theologia mysteriorum)。這種神學,主張基督,臨在於教會的敬禮中,臨在於禮儀年的舉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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