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士坦丁堡會議第三屆大公會議--公元六八0年十一月七日至六八一年九月十六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551   
標 題 希臘文從略
教 宗 亞加督
內 容

但我們詛咒-憎惡-那些同夥人的不虔敬的教條;我們定斷他們的教宗,以及他們的名字,從天主的教中,拋扔出去;那些人便是:賽求斯……但他開始編寫這種種失敬的教條-(邪說);(此外),還有亞歷山大的溪路斯、比路斯、保六與伯多六;他們以及那些在這天主所保護的王城內,高居主教座位,竟和他們(異端人),同流合污;還有從前當法拉主教的德鐸羅,也屬於這類的人;以上種種的人,曾由亞加督教宗,指名予以懲斥;事實上,亞加督是至聖的,且是古羅馬的至福教宗,他曾三次向極虔敬……的王上(*542)提出建議,並把他們拋棄,因為他們所有的想法,與我們正宗的信理,背道而馳;因此,我們定斷,把他們開除教籍-(予以絕罰)。

   
註 釋

*參看0551-056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552   
標 題 希臘文從略
教 宗 亞加督
內 容

而我們準備,連同他們一起從天主的聖而公教會中拋出去的,也一起把他們開除教籍的,還有那曾為古羅馬教宗的奧諾理;因為我們發現:在他所致於賽求斯的書信中,他在一切事理上,(完全)隨從賽求斯的思想,且也批准了他的失敬的教條-邪說。

   
註 釋

*參看0551-056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553   
標 題 定斷在基督內有兩個意志與行為。
教 宗 亞加督
內 容

如今這神聖的大公會議,忠實地接納,並伸開雙手(臂),擁護那古羅馬城的教宗-至聖至福的亞加督,向我們極其虔誠,極其忠實的王上公斯定所建議的道理。他曾指名棄絕那些(上述的)異端人士,因為他們,一如上述的,主張並宣講,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的真天主的降生為人的奧蹟裡,只有一個意志與行為(*548);本公會議,同樣也擁護另一個會議所(建議)-核准-的道理,因為這些道理,曾在神聖的會議中,在同一至聖教宗(領導下),由125位於主內可愛的主教們,因與神聖的加千陶大公會議(*300)以及古羅馬的至聖至福教宗良(一世)所致於聖勿拉維(S, Flavianus)的文卷(Tomus)完全吻合,而予以核准,以獲得天主所訓晦的平安;事實上,當時大公會議,曾稱聖勿拉維(*二九○)為這種正直信理的柱石。

   
註 釋

*參看0551-056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554   
標 題 定斷在基督內有兩個意志與行為。
教 宗 亞加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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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那些由真福濟利祿,為駁斥納斯鐸以及東方主教們所寫的,經公會議所批准的書信,本公會議,也依據過去五大公會議,以及可靠的聖教父們(的主張),一致予以信認,斷定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我們的真天主,是同一性體,賦予生命泉源的聖三中之一位;祂在天主性方面是完全(無缺)的;而同一的祂,在人性方面,也是完全(無缺)的,真是天主,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與肉身;祂按天主性,是與父同性體的,但按人性,祂是與吾人同一性體的,「在各方面與我們相似……只是沒有罪過」(希:四,十五)。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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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555   
標 題 定斷在基督內有兩個意志與行為。
教 宗 亞加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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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當知:固然,祂按天主性,在(萬)世之前,由父所生,而按人性,則同一個祂,在此末世,為了我們,並為了我們的得救,由聖神以及由真正本然的天主之母童貞瑪利亞所生;同一基督-天主的獨生子,是在兩個不混淆的、不能轉變的、不能分開的性體內;祂從來不因兩個性體的結合而有損於兩個性體的不同性,反而在更保全了兩性的特質情況下,兩個性體,合成一個位;這不是兩個性體,分為或裂為兩個位,而是合成同一位天主的獨生子-天主的聖言、主耶穌基督;這就是從前先知們論祂所預言的道理,也就是主耶穌基督親自教給我們的道理,以及聖教父們授的信經所包含的信條。(參閱*五五四,三○一)。

   
註 釋

*參看0551-056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556   
標 題 定斷在基督內有兩個意志與行為。
教 宗 亞加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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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按聖教父的道理,同樣地宣講,在祂內,有兩個性體的意志與兩個性體的不分、不變、不能離、不混淆的行為。而這兩個性體的意志,絕不像那些失敬的異端人所說的,會自相矛盾的;其實,祂的人性的意志、不強,不抗拒,反而甘願服從祂天主性的全能的意志。按極明智的亞大納削的主張:祂肉性的意志,應該自動地,服從天主性的意志。(亞大納削註釋若:十二,廿七;惜該著作業已遺失)蓋正如人說:這是天主聖言的肉身,且也正是天主聖言的肉身,同樣,這是肉性(人性)本性的意志與天主聖言的本來意志,且也正是這樣的分明,正如祂自己說的:我從天降來,不是為承行我的意旨,而是承行那遣我來者的旨意(若:六,卅八);這裡祂所說的「我的意旨-就是指祂肉性的意志。因為這肉體本身,也是祂自己的。正如祂的至聖無玷的,活生生的-即具有靈魂的-肉體,是受到天主化而不是受到廢除,仍舊在自己的處境形態中生存;同樣,祂的人性的意志,是受到天主化,而不是受到廢除,反而更因此而完美,誠如額我略。納齊盎,所說的:「因為那在救主內的那個願欲,不是與天主作對,而是完全受到天主化的」(PL (PG 36, 117C)

   
註 釋

*參看0551-056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557   
標 題 定斷在基督內有兩個意志與行為。
教 宗 亞加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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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光榮這兩個性體的行為,不分裂地,不轉變地,不混淆地,不能分離地在同一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身上;這就是說:我們稱頌天主性與人性的行為,按天主的宣道者(教宗)良(一世),很清楚地所說的:「這是論及兩個「形體」-性體)-互相溝通其特性的問題,那就是指天主聖言,做天主聖言的事,而其肉性-(人性)則做其肉性的事」(*294)。我們也不要把天主的與受造物的行為,混為一談,好使我們,一方面,不把受造物的(行為),混入天主的性體,而在另一方面,也不把那天主出類拔萃的(行為),拋進受造物的領域去。蓋按可敬濟利祿所說的,我們知道:奇蹟與苦難,是出於同一位基督的行為。-(原文至今尚未找到出處)-(PG 75, 388)

   
註 釋

*參看0551-056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558   
標 題 定斷在基督內有兩個意志與行為。
教 宗 亞加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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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基督的兩個性體,絕不相混,也絕不分開;我們可以這樣簡短地說:我們相信:聖三中的一位,在降生成為血肉後,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真天主又是真人;所以我們肯定:祂的兩個性體,在同一位基督內,相映成輝:即一面顯行靈蹟,一面卻受苦受難。這種不同行為的表現,是由於祂實際生活的具體行為,而不是由於幻像;當基督的兩個不分離不混淆的兩個性體,各自表現自己的意志與行為時,我們就該知道,同一基督,具有兩個不同的性體。我們按理相信:這兩個意志與行為,在基督內,共同為救人類而作適當的服務。

   
註 釋

*參看0551-056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559-0560   
標 題 定斷在基督內有兩個意志與行為。
教 宗 亞加督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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