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士坦丁堡會議第一屆大公會--公元三八一年五月至七月卅日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150   
標 題 君士坦丁信經
教 宗 達瑪蘇一世
內 容

我信-【我們相信】-一個天主,全能的父,天地萬物,無論有形無形,都是祂所創造的。

又(信)一個主耶穌基督,天的獨生子,且在萬世之前,由父所生,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受生而非受造者,與父共是一個性體:萬物藉著祂而造成的;祂為了我們人(類),並為了我們的得救,從天降下,且因聖神(且)由童貞瑪利亞,成為肉軀而成為人-【成為有人性的人】-祂也為了我們,在邦西奧比拉多權下,受難而被埋葬,且按聖經所載,於第三日復活,且升到天上,【並】坐於(聖)父之右,且將再要來臨,帶著榮耀,審判生者與死者;祂的王國,將永無盡期。

又(信)聖神,是主是具生命者;祂由父及子所共發;祂與父與子,同受欽崇-【共受欽崇】-同受榮耀。又(信)一個聖而公教會,從宗徒傳下來的。我信-【我們相信】-一個赦罪的(聖)洗。且我期望-【我們期望】-死人的復活,及來世的生命。阿們。

   
註 釋

*一百五十位教父(教長)主要地定斷了聖神的神性,以攻斥馬千陶人的謬論

*(一)這不是由尼采信經擴展而成;(二)信經中有關聖神的信理:聖神由父「及子」所共發;這「父子」二字之插入,其中經過情形,相當複雜,直至公元一二七四年里昂第二屆大公會議,以及公元一四三九年弗勞楞斯會議時,才為拉丁教會與希臘教會所贊同。(見*八七五與一二五○)

*參考書:羅馬禮儀書【VII】IX;羅馬彌撒經書。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151   
標 題 對「隸屬」與「妥協」異端的懲罰
教 宗 達瑪蘇一世
內 容

-(由小狄尼削譯成拉丁文)-在皮低尼的尼采集會中,由318位教父所斷定的信理,不該予以違犯,但該果決穩定,堅信不移,並該絕罰一切異端,尤其是:歐諾米或亞諾米異端,雅略或歐陶瑕異端,馬千陶或那拒信聖神的異端,賽伯利與馬千利異端,以及福帝虐與亞博利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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