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0071    |
標 題 | 後期-典雅的-信經 |
內 容 | 我們相信一(位)天主全能之父,(且信)一(位)我主耶穌基督,天主之子,(且信)一(位)天主聖神。我們恭敬且我們承認:不是三個天主,而是父及子及聖神共是一個天主,這不是這樣一個天主,好像孤獨的,也不是父與子是同一的,而是:那生子者是父,而那受生者是子,而聖神則既不是受生者,也不是不受生者,既不是受造者,也不是受作者,而是由父與子所共發者,與父及子,同是永遠者,同等者,且是一同合作者,因為聖經記載:「因(天)主的一句話,諸天造成」,這就是說:諸天由天主之子所造成;又說:「因上主的一口氣,萬象生成。」(詠. 三二,六)--(這就是說:因上主的神(氣)萬象生成)--又在別處記載:「你一噓氣--(即:你一遣你的神)--萬物造成,你使地面,更新復興」(詠:一○三,卅)。因此,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我們承認一個天主,因為(天主)(這個)名,是權能的而不是專有性的「天主」;為父的專有名稱,是父,為子的專有名稱是子,而聖神的專有名稱是聖神。且我們相信在這聖三內一個天主,因為那出自父者,與父共有一個本性,一個本體,一個權能。父生子,不是出自意願也不是迫於需要,而是出自本性。 |
註 釋 | *達瑪所的信仰格式 從前的人,認為這種格式的信經,出自聖達瑪所(Damasus)或聖熱尼莫;但事實上,這是出於第五世紀末葉,法國(高盧)南部而不是西班牙,(一如*73與*75的信經一樣)。有些字句,尤其是聖神亦由「子」所共發,似乎自始便付闕如。 Ed:A. E. Bur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Creeds and to the Te Deum (Ld. 1899) 245 / Hn. §200 參閱0071-0072 *分成兩部份而每部份含有聖三與基督神學的信經 參閱0071-0076 *後期-典雅的-信經 參閱0010-0076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0072    |
標 題 | 後期-典雅的-信經 |
內 容 | 子在末世,為拯救我們,並為應驗聖經,從那永遠與祂同在的父那裡降下,並因聖神受孕而由童貞瑪利亞出生,攝取了肉體、靈魂、感官,即:祂接納了全人;祂並沒有失掉祂所原有的(天主性),但祂開始有了祂原來所沒有的(人性);如此,祂在自己的(天主性)上是完整的,而在我們的(人性)上,是真實的(人)。因為那(永遠)存在的天主,受生成人,且那受生的人,行動如天主,而那行動如天主者,亦如(常)人一般地死去。而那像(常)人一般死去者,亦如天主一般地復活(起來)。祂利用祂藉以受生、受難、受死的肉體,戰勝死亡的霸權,(然後)於第三日復活,升到父處,並在祂永遠有以及現有的榮耀裡,坐於祂(父)的右側。我們相信我們因祂的死亡和(寶)血,得以洗淨;末日我們就在我們如此生活的肉身裡,因祂而復生,並有希望,從祂那裡,或將獲得善行的賞報—永生,或將因罪而遭受永罰。凡此種種,你要誦讀,你要記住,並把你的靈魂,融合在這個信仰內。(這樣)你將從主耶穌那裡,獲得生命與賞報。 |
註 釋 | *達瑪所的信仰格式 參閱0071 *分成兩部份而每部份含有聖三與基督神學的信經 參閱0071-0076 *後期-典雅的-信經 參閱0010-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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