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0480    |
標 題 | 論容忍他人對宗教的想法 |
教 宗 | 大額我略一世 |
內 容 | 凡具正誠的意向,切願引導外人,到基督宗教—(公教會)—來信仰正道者,應謹慎溫良,不可粗暴嚴厲,以免他們據理力爭,反而引起反感。因為不拘誰,若改變自己的作為,且願放下包袱,脫離原來的禮儀習慣,文化(而信奉正教),則他們注意他們自己的原因,而不大注意到天主方面的證據。如今那些住在納波里城的猷太人,向我們埋怨說,有人無理地竭力阻止他們,舉行他們的某些節目,使他們不要敬禮他們所應敬禮的慶節,一如他們直到如今,還該孝敬父母奉事父母一樣。(這是不對的,因為)真理說是如此,那麼,勉強也是徒然的。事實上,即使禁止他們遵守他們的古老習俗,這也何益之有?這為他們的歸化,信仰真理,又有什麼用呢?若我們不能用這方法來獲得他們,那麼,我們為什麼給猶太人立定規則,他們該如何舉行他們的禮儀呢?如此,我們該做的是:使他們為他們的溫良所感召,願意跟隨我們,而不是逃避我們,使我們先用他們的聖經,向他們顯示我們所說的真理,然後由於天主的助佑,我們能把他們歸到慈母教會的懷抱裡。如此,閣下固可勸告他們灼熱他們的心,使他們在天主的助佑之下,能皈依公教,但以後不淮再干擾他們,舉行他們的慶典;相反地,要讓他們自由遵守,自由慶祝他們所有的慶典與節日,一如他們一向所舉行的。 |
註 釋 | *見PL 77 1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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