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0786    |
標 題 | 論教友未遂的婚姻,可以因發願入會而解除。 |
教 宗 | 依諾森三世 |
內 容 | 在這件事上,我們不願意立即傾向於我們前任教宗們的蹤跡,來答覆你所請示的;即在夫妻經過性交而使婚姻成為已遂婚姻之前,夫妻一方,即使未得對方協議,也可離棄對方而轉入修會修道;這樣,對方儘可合法地再和他人結婚;這是我們的建議,你該這樣做才對。
|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 香港黃竹坑惠福道六號 校務處:college@hsscol.org.hk 圖書館:library@hsscol.org.hk |
Holy Spirit Seminary College 6, Welfare Road, Aberdeen, HK. General Office: college@hsscol.org.hk Library: library@hsscol.org.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