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0110    |
標 題 | 論異教人的洗禮 |
教 宗 | 斯德望一世 |
內 容 | (C.1)「...為此,誰若從任何異教派那裡,來到你們身邊--(回頭歸正)--那麼,你們不要重新做什麼,祇要按傳統,給他們覆手,以(接受他們的)懺悔,因為異教人本身,相與來歸,不是為領受洗禮,而祗是為與(教會)通功—和好而已」。 【希彼廉曾引證斯德望教宗的這些話,來駁斥反對他的人,接下去便說】(C.2)斯德望教宗斷定:任何異端派人所受的洗禮,即一切異端人的洗禮,是公正的--(意即有效的)--,亦是合法的。 |
註 釋 | *斯德望一世的話,被保存於聖希彼廉的書信裡。(Ep. adPompeium)。這是答覆(公元256年復活節)非洲會議,對否認異教洗禮效果的決議。對此,歐色比在他的「聖教歷史」中,說:「斯德望,並無相反教會傳統之處;他極其嚴肅地,欽准那自古所傳的道理,應予以更新,才是」(PG. 20,42A)Ed:PL32,1774B(31,1128Bs)--Rg:jr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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