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21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人按天主有關信、望、愛三德的律法,終生沒有激發該三德的責任(義務)(Thomas Tambuqini,s. J,Explicatio decalogi , ,3, 2)。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22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騎士受到「決鬥」的挑戰時,能接受挑戰,以免他人說他為膽怯者。(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Cf. Matth. De Moya,s. J. et Paulum Laymann,s. J. Th. Mor. (Lugd. 1643)Lib. f. 3. c. 3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23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最後晚餐的詔書(1),當公佈時,祇禁止赦免異端暨其他罪孽,而且這也並沒有廢除那脫理騰大公會議,有關隱惡的赦免權;這種主張,曾於公元一六二九年七月十八日樞機團樞密會議中,受到審閱而予以容忍。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因該詔書常於建立聖體日在各大堂公佈而得名;內容包括教會的各種懲罰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24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4)修會的首長,能在良心的場合裡,赦免任何世俗神職所犯的隱密異端罪孽,並他因此所受的絕罰(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Cf. Stephan. Bauny S. J. Theol. Mor. Ⅰ. T. 4, g. 32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25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5)你雖明顯地確定伯多祿是異端人,若你不能予以證明,你就沒有告發他的義務(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Cf. st. Bauny. Th. m. P. . t. 3 disp. 4,q. 18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26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6)聽告司鐸若在告解聖事內,分發小紙條於告罪者,而告罪者後來讀了,便因此而激起肉慾之樂,那麼,他(聽告司鐸)不被認為︰在告解(聖事中)引誘罪人犯罪;因此,他不該受到告發的。(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教宗額我略於一六二二年八月卅日下詔Universi dominici gregis,制定法律,該告發這種誘人犯淫罪的聽告司鐸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27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7)假設被誘惑的人,向那誘他(犯罪的聽告司鐸告明這個罪,那麼,聽告司鐸就能赦免他的罪而不負告發的重任;這便是逃避告發誘人犯罪的(聽告司鐸的)義務。(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Cf. Th. Hurtads, Tractatus Varii resolutionum moralium, t. 1. Tract. 4, c. 5. res. 6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29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9)在教宗烏爾朋頒發上述禁令之後,司鐸能以較少的獻儀,轉請別位(司鐸)為他獻祭,而他自己保留該獻儀的其他部份(作為私用)(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Cf. Moya, op. 2022 cit. [ed. 1657]pg. 86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28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8)司鐸為一台彌撒,能合理地接受雙重的獻儀,即把那舉祭司鐸自己所得的非常特殊的神益,也讓予那求彌撒的人,而且,這在教宗烏爾朋八世的法令之後,也是被許可的。 (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公元一六二五年七月廿一日頒發「經常發生」的法令(Decr. Cum saepe contingat)禁止司鐸,為一台彌撒,接受雙重獻儀;但在該法令頒發之前,如︰加益督‧德‧維奧(Cajatanu de Vio; Dominicus Soto)以及道明‧沙多等學者曾為此而辯護。後如︰Th. Hurtado,以及Moya等卻不願教宗的禁令,還予以擁護,那是無理之至。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30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0)若司鐸接受了許多彌撒獻儀而祇獻一台彌撒,那他不犯公義的罪。而且,即使我預許,甚至還宣誓,要為獻彌撒獻儀的人舉祭,我也不加犯失信之罪,因為我將不為任何人獻祭。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31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1)我們因生命危急或因其他原因,在告解聖事中所省略去的或遺忘的一切罪惡,在下次告解時,沒有予以告明的責任(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Ex Censura Lovaniensi, a. 1653, assertio 12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32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2)行乞修會的會士(神父),能赦免為主教所保留的罪案,並不需求那保留者主教的授權。(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Cf. Chassaing, op. *2024 cit. p. 1,Tract 5,c. 3,propos. 6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33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3)若一會士,被推荐於主教,而為主教無理所拒絕,(不允核准為聽告司鐸);但誰若向這樣的會士告解,他也算滿全了一年告解一次的律令(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Vd. Martinum ab Azpilcueta, Enchiridion, Rive Mannale Confessariorum et paenitentium[Salmanca 1557,cp. 27. n. 264 s]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34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4)誰若故意做無效的告解,他也算滿全了教會的律法[*2155]。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35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5)告解人能以自己的權威,請他人做補贖,以滿全他所應做的補贖。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36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6)凡有恩俸的本堂神父,能選那不為正權力人(如主教等)所核准的純司鐸,作為聽告司鐸。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Moya, op. *2022,cit[ed. 1657]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37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7)倘若一個會士或一個神職人員沒有別的自衛辦法,那麼,他可以(無罪地)殺死那傳播重大罪孽,危害他本人,或他自己的修會的毀謗人︰蓋若那個毀謗人,業已準備公開地,且當著極重要人士的面,要危害他會士本人,或他的修會,講出上述的重大罪孽來,那麼,看起來,除了殺他之外,沒有別的選擇了。(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Ex Cens. Lovaniensi, a. 1653, ass. 7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38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8)倘若清白無罪者,沒有其他避免受損害的途徑,那麼,他可以(無罪地)殺死那誣告者、妄證者,連那定將判斷不公平的判官,也可予以殺害(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Ex Cens. Lovaniensi, a. 1657, ass. 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39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19)丈夫以自己的權威,殺死他的與人通姦時被捉出來的妻子,是沒有罪的。(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Moya, op. 2022 cit. [Ed. 1657]Pg. 68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40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0)教宗比約第五世(1)命那些不唸日課的受恩俸者,所做的賠償,在判官宣判︰「這是懲罰」之前,在良心上,是不予負責的。(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Canst. Ex proximo lateranensi 20, Sept. 1571 *(2)如︰伯多祿,沙多認為︰這祇是懲罰的律法(Lex poenalis)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41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1)一個獲得聖堂的獻儀,或其他方式的教會恩俸的人,若從事研究文學工作而由他人去唸日課,也算滿全了自己的責職。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42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2)誰若不白白地授予教會的恩俸,他並不是相反公義,因為那授予恩俸而附上付款條件,不是要對方為所授予的恩俸付款,而是為那暫時的,並無義務要授予你的利益而付款。(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Vicent. Canditus O. P. Illustriorum disquisitionum moralium, t. I. disg, 18, art. 3a, dub. 3; Moya, op. *2022 cit. pg. 79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43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3)只應守大齋而不守大齋,若他不是出自輕視或判逆所致,例如︰因為他不願服從律令,那麼,他並不犯死罪。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44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4)同性戀(Mollitids)、雞姦、獸姦,都是同類的非常接近的的罪惡;所以在告罪時,祇說自己犯遺精(手淫)罪,就夠了。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45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5)誰若與那沒有婚姻束縛的人,發生性交,而在告罪時,祇說︰我和沒有婚姻束縛的人,犯了相反潔德的重罪,那就夠了,不必言明,曾與之性交。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46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6)幾時判官認為︰兩造—兩方面的爭訟者所持的理由,為自己是同樣可能的,那時,他可接受賄賂,判那授予賄賂者勝訟。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47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7)如果一本青年的或近代人的書,那麼,當(對這書的)意見不一定時,則該意見,應被認為可能是對的,而聖座則可予以擯棄,一如不可能是對的一般。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48    |
標 題 | 有關放縱倫理的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8)人民若不接受官長所公佈的法律,那麼縱然沒有任何理由,也不犯罪(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Escobar, op. *2033 cit. t. 1, Lib. s, sect. 2. c. 14, prob. 13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49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29)在守大齋的日子,誰若一而再的吃些零食,即使到最後,吃了顯然大量的食物,也不違犯大齋的規律。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50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0)所有在國家勞力工作的職員,可以推辭,守大齋的義務,且也不該自己考慮—確定︰是否他的工作,不容許他守齋(1)。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1)當時Diana et Jo. Machado de Chaves,都這樣主張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51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1)所有騎馬趕路的人們,絕對可以推辭,不守法律所規定的大齋;而且,人祇要趕路,即使那旅行是不必要的,且即使一日即可結束旅程者,他也可不守大齋。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52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2)在四旬期內不吃蛋、奶餅之類的習慣義務,那是不明顯的。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53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3)因為省唸了時辰經而應歸還恩俸利益的義務,能以任何施捨—即那從前獻恩俸者對自己恩俸利益所做的施捨抵償。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54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4)在聖枝主日所唸的逾越節日課,即滿全了教會的律令。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55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5)有人能唸一日的日課經,滿全當日與明日兩天的唸日課的本分。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56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6)修會的會士,能在良心的場合裡,用那由脫理騰大公會議,明明撤銷的自己的特權。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57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7)那賜予會士的赦而為教宗保祿五世所撤銷者,今又恢復,有效了。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58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8)脫理騰公會議命令那由於急需而帶著死罪獻祭的神父,應「及早」去告解(參閱* 1647);這是勸告而不是命令。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59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39)上文所謂的「及早」兩字,意指︰司鐸在自己(安排)的時間內,將舉行告解。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60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40)有人說︰為了尋求肉身的與感官從接吻所生的快樂而與人接吻,若沒有更進一步的同意與遺精的危險,那祇有小罪而已;這種意見,可能是對的。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61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41)如果一個姘婦為姘夫,太有益處,即︰若姘夫沒有她,度生幾乎太難了,而且別人燒的菜,為姘夫太討厭,同時也太難找到別的女傭,那麼,姘夫沒有驅逐姘婦的義務。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62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42)假設放款人自己約束自己,在一定時間內,不向欠款人討還貸款,那麼,他可以在貸款之外,還要求一些(利息)。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63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43)每年為亡靈的遺產(所應獻祭的義務),不超過十年之久。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64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44)在良心的場合裡犯罪者已歸正悔改,不再固執,那麼,教會對他的懲罰,也就停止了。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2065    |
標 題 | 聖職部所懲斥的命題 |
教 宗 | 亞歷山大七世 |
內 容 | (45)那種「待淨化」的禁書,能予以保留到該書獲得慎重更正為止。 |
註 釋 | *聖職部的法令 2021-2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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