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書 |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
編 號 | 3874    |
標 題 | 論施行聖事者的意向 |
教 宗 | 比約十二世 |
內 容 | 在評判婚姻案件時,基督徒弟會,長老會,聚會派,浸禮會,美以美會(Methodistae)所行的洗禮,雖具有必要的「質」與「模」-但因施行洗禮人之缺少所需的「做教會所做的,或做基督所制定洗禮」的意向,(1)是否應該先予以假定:這種洗禮是無效的?(2)還是先該假定:這是有效的,除非在特殊情形下,有相反的理由來證明其無效呢? 答:對於(1)-答案是否定的;對於(2)-答案是肯定的。 |
註 釋 | *聖職部的覆文(AAS41(194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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