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0001   前 言 |
| 標題 | 人的生命:認識和愛慕天主 |
| 內容 | 天主本身是無限的美善和真福,按祂純粹慈愛的計畫,自由地創造了人,使人分享祂的真福。為這緣故,祂時時處處接近人。祂召喚及協助人去尋求祂、認識祂、並全力地愛慕祂。祂召集所有因罪惡而分散的人,回到祂合一的家庭── 教會裡去。為實行此事,時期一滿,天主就派遣聖子作為贖世和救世者。天主在祂內及藉著祂,召喚眾人在聖神內成為祂的義子,從而成為祂真福的繼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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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人的生命:認識和愛慕天主 0001-0003 |
| 編號 | 0002   前 言 |
| 標題 | 人的生命:認識和愛慕天主 |
| 內容 | 為使此項呼喚響徹整個大地,基督派遣了祂所選的宗徒,給予他們宣講福音的命令:「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19-20) 。宗徒們領受了此項使命,「出去到處宣講,主與他們合作,並以奇跡相隨,証實所傳的道理」(谷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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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人的生命:認識和愛慕天主 0001-0003 |
| 編號 | 0003   前 言 |
| 標題 | 人的生命:認識和愛慕天主 |
| 內容 | 那些藉天主的助佑,接受了基督的邀請及自由地予以回應的人,也受了基督愛的驅使,到世界各處去傳播喜訊。這個由宗徒們所領受的寶庫,曾由宗徒的繼承者們忠心耿耿地保管著。所有信奉基督的人,都奉召把這寶庫世世代代地傳授下去,一面宣揚信仰,一面將之活在手足情深的施與受中,並在禮儀和祈禱中加以慶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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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 宗2:42 *前言 0001-0025 *人的生命:認識和愛慕天主 0001-0003 |
| 編號 | 0004   前 言 |
| 標題 |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
| 內容 | 教會很早就把使人成為門徒、為協助世人相信基督是天主子的種種努力稱為教理講授,好使他們透過信仰,因祂的名而獲得生命,以便在此世加以培育和教導,從而建樹基督的身。(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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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教理講授》1;2。 *前言 0001-0025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0004-0010 |
| 編號 | 0005   前 言 |
| 標題 |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
| 內容 | 「教理講授是對兒童、青年和成人的信仰教育,這教育特別包括基督教義的傳授,它通常是以一種有組織和有系統的方式進行,目的是引導他們度圓滿的基督徒生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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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教理講授》18。 *前言 0001-0025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0004-0010 |
| 編號 | 0006   前 言 |
| 標題 |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
| 內容 | 教理講授以教會牧民使命的某些要素有條理地組合而成,但教理講授有別於這些要素。這些要素雖有教理的特性,但它們或是為準備教理講授,或由教理講授而產生:就是福音的首次宣告或旨在引起信仰的傳教講道、尋求信仰的理由、基督徒生活的體驗、舉行聖事慶典、教會團體的整合以及宗徒和傳教的見証。(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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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教理講授》18。 *前言 0001-0025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0004-0010 |
| 編號 | 0007   前 言 |
| 標題 |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
| 內容 | 「教理講授與教會的整個生命息息相關。教會不但在地理上擴展,在人數上增加,更重要的,教會內部的成長和她對天主計畫的回應,主要是取決於教理講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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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教理講授》13。 *前言 0001-0025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0004-0010 |
| 編號 | 0008   前 言 |
| 標題 |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
| 內容 | 教會更新的時期也是教理講授的重要時刻。事實上,我們看到在教父們的偉大時代中,聖善的主教們都把致力於教理講授,作為他們職務中重要的一分工作。這就是耶路撒冷的聖濟利祿、金口聖若望、聖安博、聖奧思定以及許多其他教父,他們的教理著作至今仍堪為典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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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教理講授》12。 *前言 0001-0025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0004-0010 |
| 編號 | 0009   前 言 |
| 標題 |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
| 內容 | 教理講授的職務從大公會議中時常取得新的活力。關於這點,特倫多大公會議是一個應予強調的例子:它在其憲章和法令中給了教理講授優先的地位;它是《羅馬教理》的起源,此教理取了它的名字,成為基督教義大綱的上乘之作。它把教理講授在教會內系統地組織起來,又藉著聖善的主教和神學家們,如:聖伯多祿•嘉尼削(St Peter Canisius),聖嘉祿•鮑祿茂(St Charles Borromeo),聖杜里比奧•莫格魯維豪(St Turibius of Mongrovejo)及聖羅伯•白敏(St Robert Bellarmine)的功績,使許多教理書終能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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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教理講授》13。 *前言 0001-0025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0004-0010 |
| 編號 | 0010   前 言 |
| 標題 |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
| 內容 | 因此,若因梵二大公會議(教宗保祿六世視梵二為現代的偉大教理)所產生的動力,而使教會的教理講授重新引起人們的注意,是不足為奇的。1971年的《教理講授指南》,世界主教會議先後處理「福音傳播」(1974)及「教理講授」(1977)的課題,以及有關的宗座勸諭:〈在新世界中傳福音〉(1975)和〈論現時代的教理講授〉(1979)都可証明此點。1985年非常規的世界主教會議要求「編一本教理或一套綜合全部天主教教義和倫理訓導的摘要」。(1)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接納了主教會議的這個願望,認為它「必定滿全普世教會和個別教會的一個真正需求。」(2)並從速著手工作,務使與會主教們的願望得以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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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非常規世主教會議,《行將結束的會議》最後報告(7.12.1985)II,B,a,n.4. *(2)若望保祿二世,《非常規世界主教會議閉幕詞》(7.12.1985):AAS78(1986). *前言 0001-0025 *傳揚信仰:教理講授 0004-0010 |
| 編號 | 0011   前 言 |
| 標題 | 目標和讀者 |
| 內容 | 這本教理的目標,是依照梵二大公會議和教會的整個傳統,把有關信仰和倫理的天主教教義的主要和基本內容,以綜合和有系統的方式陳述出來。 它的主要泉源是聖經、 教父著作、禮儀及教會的訓導。 它的目標是給「各地教理或綜合摘要 一個參照版本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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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非常規世主教會議,《行將結束的會議》最後報告(7.12.1985)II,B,a,n.4. *前言 0001-0025 *目標和讀者 001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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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號 | 0012   前 言 |
| 標題 | 目標和讀者 |
| 內容 | 這本教理主要是為負責教理講授的人編寫的:首先是為作為信仰導師和教會牧者的主教們,獻給他們當作一個工具,去盡好他們教導天主子民的本分。透過主教們,也獻給教理的編纂者、司鐸和傳道員,當然為所有其他的基督信徒,本教理也是一部有益的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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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目標和讀者 0011-0012 |
| 編號 | 0013   前 言 |
| 標題 | 結構 |
| 內容 | 本教理的設計是從教理的偉大傳統取得靈感,它把教理講授分為四大「支柱」:即洗禮信仰的宣認(信經)、信德的聖事、信仰的生活(誡命)、信徒的祈禱 (我們的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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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結構 0013-0017 |
| 編號 | 0014   前 言 |
| 標題 | 結構 |
| 內容 | 卷一:信仰的宣認
那些藉信仰和洗禮而隸屬基督的人,必須在世人面前宣認他們洗禮的信仰(1)。因此,教理首先講述啟示和信仰是甚麼;透過啟示,天主轉向人類及把自已賞賜給人;透過信仰,人類則向天主回應(第一部分)。信經總結了天主作為一切美善的主宰所賜給人的各種恩典,祂也是造物主、救贖者和聖化者,並把這些恩典按我們洗禮宣認的「三章」連貫起來,就是信奉唯一的天主:全能的聖父、造物主;耶穌基督、祂的聖子、我們的主和救主;以及在聖教會內的聖神(第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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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瑪10:32;羅10:9. *前言 0001-0025 *結構 0013-0017 |
| 編號 | 0015   前 言 |
| 標題 | 結構 |
| 內容 | 卷二:信德的聖事 教理的卷二講述天主的救恩,這救恩已由耶穌基督一次而永遠地實現,並藉聖神臨現於教會禮儀的神聖行動中 (第一部分),尤其是在七件聖事中 (第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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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結構 0013-0017 |
| 編號 | 0016   前 言 |
| 標題 | 結構 |
| 內容 | 卷三:信仰的生活 教理的卷三敘述按天主肖象而造的人的最後終向:真福及達至真福的旅程。這旅程是指順從法律和天主恩寵之援助的正直和自由的行為(第一部分),以及按照天主十誡的昭示而去實現愛德雙重誡命的行為(第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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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結構 0013-0017 |
| 編號 | 0017   前 言 |
| 標題 | 結構 |
| 內容 | 卷四:在信仰生活中的祈禱 教理的最後一卷論及祈禱在信徒生活中的意義和重要性(第一 部分),並以主 的禱文七項祈求的簡單詮釋作為結束(第二部 分)。事實上,在這些祈求中,可以找到我們該盼望,和我們的天父樂於施予的一切恩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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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結構 0013-0017 |
| 編號 | 0018   前 言 |
| 標題 | 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
| 內容 | 本教理的設計,是把整個天主教信仰作一有系統的陳述,因此,必須把它當 作一個整體來閱讀。正文旁的許多參照號碼,及書後的主題索引使人看到每個主題與信仰整體之間的聯繫。很多次,聖經文句並不逐字引用,而只以「參閱」字眼在註腳中指明其出處。為了深入了解這些章節,必須閱讀那些文本。聖經的引述是教理講授的工具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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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0018-0022 |
| 編號 | 0019   前 言 |
| 標題 | 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
| 內容 | 很多次,聖經文痀並不逐字引用,而只以「參閱」字眼在註腳中指明其出處。為了深入了解這些章節,必須閱讀那些文本。聖經的引述是教理講授的工具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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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0018-0022 |
| 編號 | 0020   前 言 |
| 標題 | 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
| 內容 | 某些段落使用較小字體,是表示這些解釋是屬於歷史和護教性質的,或者是教義的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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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0018-0022 |
| 編號 | 0021   前 言 |
| 標題 | 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
| 內容 | 引証教父著作、禮儀、教會訓導或聖徒傳記時,都用較小字體印出。這些引証是為使教義的闡述變得更為充實。這些文字多次是為直接的教理講授用途而選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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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0018-0022 |
| 編號 | 0022   前 言 |
| 標題 | 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
| 內容 | 在每個主題單元的結束,都有一系列的簡短文字以簡明的條文總結道理的要點。這些「撮要」的目的,是為給各地方的教理講授一些提示,以擬定綜合的和可供記憶的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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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前言 0001-0025 *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0018-0022 |
| 編號 | 0023   前 言 |
| 標題 | 當作的編寫 |
| 內容 | 本教理書的重點是放在教理的闡述上。事實上,其目的是協助人深入明瞭信仰。正是為這緣故,它導向信仰的成熟,使信仰在生活中扎根,並透過見証而發揚光大(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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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教理講授》20-22;25。 *前言 0001-0025 *當作的編寫 0023-0025 |
| 編號 | 0024   前 言 |
| 標題 | 當作的編寫 |
| 內容 | 因教理講授對象的文化、年齡、精神生活、及社會和教會環境的不同,教理在陳述和方法上該作適當的編寫,但本教理書基於本身的目標,不打算實現此事。這項任務留待那些專用的教理課本、尤其留給那些教導信友的人士去執行 : 那些教導教理的人,必須「對一切人,成為一切」(格前9:22),為贏得眾人歸向耶穌基督……首先,他們不要以為託付他們照顧的靈魂都有同一的程度。因此不能用一成不變的方法,去教導及培養信徒們真正的虔誠。該知道他們在基督內有些像剛出世的嬰兒,有些像青少年,有的則看來已擁有一切力量,……那些奉召執行講道任務的,必須在傳授奧跡、信仰和倫理規條的訓示時,使自己的語言吻合聽眾的智力和才能 。 |
|   | |
| 註釋 | *(1)《羅馬教理》導言11;參閱伯前2:2。 *前言 0001-0025 *當作的編寫 0023-0025 |
| 編號 | 0025   前 言 |
| 標題 | 當作的編寫 |
| 內容 | 愛德至上 為結束這段前言,宜牢記《羅馬教理》所宣布的以下的牧民原則: 整個教義和訓示的目的應導向永無止境的愛。我們可有系統地陳述信仰、望德或本分,但最重要的是應時常強調吾主的愛,務必使人明白,任何基督徒全德的行動,無不是只以愛為起點,亦只以愛為終點(1)。 |
|   | |
| 註釋 | *(1)《羅馬教理》導言10;參閱伯前13:8。 *前言 0001-0025 *當作的編寫 0023-0025 |
| 編號 | 002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 |
| 內容 | 在宣認我們的信仰時,我們這樣開始:「我信」或「我們信」。教會的信仰是指在信經中所承認的、在禮儀中所慶祝的、在實踐誡命和祈禱中所生活的信仰。在闡述教會的信仰前,我們先問「信」有甚麼意義。天主向人啟示自己,並把自己賞賜給人,同時又給尋求生命終極意義的人充沛的光明,而信仰就是人對天主的回應。首先我們要討論人類的這一尋求( 第一章 ),然後討論天主的啟示,這啟示就是天主將自己顯示給人( 第二章 ),最後討論信仰的回應(第三章 )。 |
|   | |
| 註釋 | *卷一 0026-1065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
| 編號 | 002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對天主的渴求已銘刻在人的心中,因為人是由天主及為天主而受造;而天主也不斷地吸引人,只有在天主內,人才能找到他不斷尋找的真理和幸福。 人性尊嚴的最崇高之處,在於人被召叫與天主共融。自出世之初,人被邀與天主交談。如果不是天主以聖愛造生並保存他,人便不存在。除非人自由地承認這聖愛,並將自己完全委身於天主,否則不算完全地依照真理而生活(1)。 |
|   | |
| 註釋 | *(1)GS19,1. *參見0355, 1701, 1718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2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人類在其歷史中直到今日,曾以許多方式,透過他們的信仰和宗教行動 (祈禱、祭獻、敬禮、默想等等),表達他們對天主的尋求。雖然有些表達方式是模糊的,但它們是如此普遍,以致人可以被稱為 宗教性的存有: 天主由一個人造了全人類,使他們住在全地面上,給他們立定了年限,和他們所居處的疆界;如他們尋求天主,或者可藉摸索而找到祂;其實,祂離我們每人並不遠,因為我們生活、行動、存在,都在祂內(宗17:26-28)。 |
|   | |
| 註釋 | *參見0843, 2566, 2095-2109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2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然而這種「與天主不可或缺及密切的關係」(1),可以被人遺忘、輕視、甚至明確地拒絕。這些態度可能源自不同的因由(2):例如對世上邪惡的反抗、對宗教的無知或漠不關心、對世俗和財富的焦慮(3)、信徒們的壞榜樣、敵視宗教的思想潮流以及犯罪者的傾向──他們由於害怕便躲藏起來,不敢面對天主(4)及逃避祂的召喚(5)。 |
|   | |
| 註釋 | *(1)GS19,1. *(2)參閱GS19-21. *(3)參閱瑪13:22. *(4)參閱創3:8-10. *(5)參閱納1:3. *參見0398, 2123-2128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3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願尋求上主的人,樂滿心中」(詠105:3)。即使人能忘記或拒絕天主,而天主卻不厭其煩地召喚每個人去尋找祂,好使人能生存及找到幸福。但此種尋求需要人全力運用他的理智、正直的意志,有「一顆誠懇的心」,而且也需要其他人的見証,以引導他尋求天主。 主, 禰是偉大的,是堪受讚美的; 禰的美善是無限的, 禰的智慧是莫測的。人要稱讚的,就是 禰。可是他是 禰造化中渺小的一分子,到處帶著他死亡的命運,帶著他罪惡的痕跡,以及帶著 禰抗拒驕傲者的憑証。但不管怎樣渺小,他還是要歌頌 禰。是 禰激勵他在歌頌禰時取得快樂,因為我們是為了 禰而受造,除非安息在 禰內,我們的心將得不到安寧(1)。 |
|   | |
| 註釋 | *(1)聖奧思定,《懺悔錄》1,1,1:PL 32, 659-661. *參見0368, 0845, 2567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3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人按天主的肖象而受造,又奉召去認識和愛慕天主,故凡尋求天主的人,就可發現若干「途徑」去認識祂。人們也稱這些途徑為「天主存在的証據」,但這些証明並非自然科學所尋求的証明,而是「會集在一起而又令人信服」的論據。這些論據能使人達致認知天主存在的確實性。 這些令人接近天主的「途徑」,其起點就是受造之物:即物質世界和人。 |
|   | |
| 註釋 |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3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世界 :由世界的運行、演變、非必然性、秩序和美麗,可以認識天主是宇宙的起源和終向。 聖保祿在談及其他民族時,曾斷言「認識天主為他們是很明顯的事,原來天主已將自己顯示給他們了。其實,自從天主創世以來,祂那看不見的美善,即祂永遠的大能和祂為神的本性,都可憑祂所造的萬物,辨認洞察出來」(羅 1:19-20)(1)。 聖奧思定也說:「請你問問大地的美麗、海洋的美麗、以及到處散佈稀薄空氣的美麗;問問穹蒼的美麗……問問所有這些事實。它們都會回答你說:不妨仔細看看我們,我們是多麼的美麗。它們的美麗有如一首讚美詩(confessio )。如今,這些受造物雖然如此美麗,卻是可變的,除了那不變的至美(Pulcher )主宰外,還有誰造了它們呢」(2)? |
|   | |
| 註釋 | *(1)參閱宗14:15,17; 17:27-28; 智13:1-9 *(2)聖奧思定,《講道集》241,2: PL38, 1134. *參見0054, 0337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3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人 :藉著對真理和美善的開放,藉著倫理道德的意識,藉著自由和良心的聲音以及藉著對無限和幸福的渴望,人正自問天主是否存在。在這些情況中,他覺察到自己屬神的記號。「那存在於他內的永生的種子,是不可能貶為純物質的」(1),人的靈魂除唯一的天主外,沒有其他的根源。 |
|   | |
| 註釋 | *(1)GS18,1; 參閱14,2. *參見0366, 1703, 1730, 1776, 2500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3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世界和人都証明他們並非自身的根源和終向,他們只分沾了那無始無終的「存在」。這樣,透過這些不同的「途徑」,人能認識一個事實的存在,它就是萬有的根源和終向,即「大家所稱的天主」(1)。 |
|   | |
| 註釋 | *(1)STh 1,2,3. *參見0199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3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人有能力去認識一個有位格的天主的存在,但為使人能與祂親密交往,天主願意把自己啟示給他,並賜給他恩寵,好能在信仰中接受這啟示。不過,天主存在的証據能準備人接受信仰,並協助他確認信仰而不違反人的理智。 |
|   | |
| 註釋 | *參見0059, 0159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3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我們的慈母聖教會支持及教導:人憑理智的自然之光能透過受造物確實認識天主──萬物的起源和終結」(1)。若無此種認知能力,人將不能接受天主的啟示。人有此能力,因為人乃按「天主的肖象」而受造(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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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梵一:DS3004; 參閱3026; DV6. *(2)參閱創1:27. *參見0355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3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但是,人在歷史的處境中,單以理智之光去認識天主,將會遇到很多困難。 簡言之,雖然人單憑自己的能力和自然之光,能確實而肯定地認識一個有位格的天主,這天主以上智照顧和掌管宇宙,並將自然律銘刻在我們心中,然而理智本身在有效地運用這種天賦本能時,卻遇到不少的困難。因為,凡有關天主的真理和涉及人與天主之間的關係,都絕對超越感官的領域,當這些真理要付諸實行及塑造生命時,便要求人自我奉獻和棄絕自己。原來,人的心靈在尋求這些真理時,會受到感官和幻想的影響及原罪的不良傾向而遭遇困難。因此,人很容易在這些問題上,把他們不願意認為是真實的事,便以為是假的,或至少認為是可疑的(1) 。 |
|   | |
| 註釋 | *(1)比約十二世,《人類》通諭(12.8.1950):DS3875 *參見1960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3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為此,人不但在超越他理解能力的事上,而且也在「本來並非不可理解的宗教和倫理的真理上,需要天主啟示的光照,使眾人在目前的人類情況下,能毫無困難地、以堅定的確實性並絕無錯誤地認識這些真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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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比約十二世,《人類》通諭(12.8.1950):DS3876; 參閱梵一:DS3005; DV6; STh1,1,1. *參見2036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3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在支持人類理智能夠認識天主的同時,教會也表達了她能向眾人及同眾人談論天主的信心。這個信心就是她與其他宗教、哲學和科學,以及非信徒和無神論者對話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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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851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4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由於我們對天主的認識有限,因此我們談論天主的術語也很有限。我們只能從受造物,依照我們人性有限的認識和思維方式去談論天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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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4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所有受造物都與天主有某些相似之處,尤其是依照天主肖象和模樣而造的人。因此,受造物的各樣美善(如它們的真、善、美),都反映著天主的無限美善。故此,我們能從受造物的美善中談論天主,「因為,從受造物的偉大和美麗,人可以推想到這些東西的創造者」(智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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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213, 0299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42   前 言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天主超越一切受造物。所以談論天主時,我們的語言要不斷地從一切限度、想像及缺陷中加以淨化,免得混淆那「不可言喻、不可了解、不可目睹、不可捉摸的」天主(1)。人類語言表達天主的奧跡,總是短了一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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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金口聖若望禮儀,「感恩經」。 *參見0212, 0300, 0370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4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這樣去談論天主,我們的語言當然是以人類的方式去表達,在確實描述天主本身的同時,卻又不能表達祂無限的單純。事實上,我們必須記得,「每當我們在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察覺到若干相同之處時,就必發現兩者間有更大的不同之處」(1),而且「我們不能明白天主是甚麼,只能明白祂不是甚麼,及其他事物與祂的關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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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拉特朗四:DS806. *(2)聖多瑪斯,《反異教大全》1,30. *參見0206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4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撮要 由於本性和召叫,人是一個宗教性的存有。因為他來自天主及歸向天主,除非他自由地履行他跟天主的關係,他將不能徹底地活出他的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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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撮要 0044-0049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4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撮要
人受造是為生活於與天主的共融中,在祂內人才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當我整個地與禰契合時,我便沒有痛苦和憂慮。當我的生命完全充滿禰時,才是真實的生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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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奧思定,《懺悔錄》10,28,39: PL32, 795. *撮要 0044-0049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4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撮要 人聆聽受造物的訊息和自己良心的聲音,就能確實地知道天主的存在,祂是萬物的起因和終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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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撮要 0044-0049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4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撮要 教會教導我們:人類透過天主的工程,用理智的自然之光,能夠確實地認識唯一真實的天主,我們的創造者和上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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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梵一:DS3026 *撮要 0044-0049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4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撮要 從受造物的各樣完美,即天主無限完美的模樣,我們確實可以談論天主,縱然我們有限的語言無法完全表達祂的奧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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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撮要 0044-0049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4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
| 內容 | 撮要 「受造物如果沒有造物主,勢必消失」(1)。正因如此,信徒們感受到在基督之愛的催迫下,把生活的天主之光,帶給那些不認識或拒絕祂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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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GS36. *撮要 0044-0049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0027-0049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5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人藉著自然的理智,能從天主的工程確實地認識天主。然而有另一種知識領 域,人只憑己力是絕不能達到的,那就是天主的啟示(1)。天主藉著完全自由的決定,把自己啟示並賞賜給人,透露祂的奧秘和祂自太初就在基督內預定的造福 人類的慈愛計畫。祂派遣了祂的愛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和聖神,把祂的計畫完 全啟示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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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梵一:DS3015 *參見1066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5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因著祂的仁愛和智慧,將自己啟示給人,為使人認識祂旨意的奧秘。 於是,人類藉著降生成人的聖言基督,在聖神內達到天父,分享天主的本性」(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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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2; 參閱弗1:9; 2:19; 伯後1:4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5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的天主(弟前6:16),願意通傳祂的神性生命給祂 自由創造的人,使他們在祂唯一的聖子內,成為義子(1)。天主把自己啟示出來, 是為使人有能力去回應、認識、和愛慕祂,遠勝過他們本身所能做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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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弗1:4-5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5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的啟示計畫,是透過「彼此密切聯繫」(1)和互相彰顯的「行動和言語 」來實現的。此啟示含有一個特殊的「神性教育法」:天主逐步地與人溝通,分 段地準備人接受有關祂自己的超性啟示,這啟示在降生成人的聖言、耶穌基督身 上和其使命上達到高峰。 聖依勒內•里昂多次以天主與人彼此相互適應的圖象,來談論這神性教育法 :「天主聖言在人間定居並成了人子,為使人習慣了解天主,並使 天主依照父的旨意習慣在人間設置寓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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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2 *(2)聖依勒內.里昂,《駁斥異論》3,20,2: PG7/1,944; 參閱3,17,1; 4,12,4; 4,21,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5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藉著聖言創造並保存萬物的天主,透過受造物,給人提供有關自己的恆久 見証。此外,為了打開一條天主的救恩之路,天主從太初就把自己顯示給原祖父 母」(1)。祂邀請他們與祂親密交往,並給他們披上恩寵與義德的光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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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3;參閱若;羅1:19-20 *參見0032, 0374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5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這種啟示並沒有因我們原祖的罪而中斷。事實上,天主「自他們墮落之後, 給他們許下救贖,重振他們對於得救的希望。同時,祂不斷地照顧人類,賜永生給 所有恆心向善、尋求救恩的人」(1)。 當人類因抗命而失去禰的友誼時,禰並沒有把他們棄置於死亡的權下…… 卻多次與他們訂立盟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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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3;參閱創3:15;羅2:6-7 *(2)《羅馬彌撒經書》;感恩經第四式118。 *參見0397, 0410, 076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5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當人類的一體性因罪惡而破碎後,天主首先設法逐一拯救分散的人類。洪水後與諾厄所訂的盟約(1),表現出天主開始向各「民族」,即是向那些「按語言、宗族和國籍」(創10:5) 而群居的人展開救恩計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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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9:9-10,16. *(2)參閱創10:20-31. *參見0401, 1219.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5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由多元民族所組成的宇宙、社會及宗教秩序(1),目的是在抑制墮落的人類的驕傲,他們同謀作惡(2),一如在 巴貝爾塔那樣(3),想由自己建立其一體性。但由於罪惡(4),無論是多神論或是民族及其元 首的偶像崇拜,都對這臨時的救恩計畫,不斷構成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的威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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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9:9-10,16. *(2)參閱智10:5. *(3)參閱創11:4-6. *(4)參閱羅1:18-25.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5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與諾厄所訂的盟約為地上各民族都有效(1),直到福音在普世獲得宣揚為止。 聖經尊崇「各民族」中若干偉大人物,如:「義人亞伯爾」、預象基督君王(2)兼司祭的默基瑟德(3)、以及義人「諾厄、達尼爾、和約伯」(則14:14)。 聖經藉此顯示,那些按諾厄盟約生活,期待基督「把四散的兒女都聚集歸 一的人」(若11:52),能達到多麼高超的聖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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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9:16;路21:24; DV3. *(2)參閱希7:3. *(3)參閱創14:18 *參見0674, 2569.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5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為聚集四散的人類,天主揀選了亞巴郎(Abram),召叫他離開自己的故鄉、自己的家 族和自己的父家(1),為使他成為亞巴 辣罕(Abraham)(2),即是「萬民之父」(創17:5): 「地上萬民都要因他獲得祝福」(創12:3 LXX)(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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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12:1. *(2)在中文的禮儀和聖經慣用語,亞巴郎亦即亞巴辣罕,下文所採用的亞巴郎是譯自外文的Abraham. *(3)參閱迦3:8. *參見0145, 257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6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由亞巴郎所生的民族,將是一特選民族,是天主對聖祖許諾的受託者(1),這民族蒙召準備把所有的天主兒女,有朝一日都聚集在一個教會內(2);這個民族將是那樹根,一旦外教人成為信友,都被接枝上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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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羅11:28. *(2)參閱若11:52; 10:16. *(3)參閱羅11:17-18, 24. *參見0760, 0762, 078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6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舊約的聖祖、先知及其他人物,無論過去或將來,在教會的所有禮儀傳統 中,常被尊奉為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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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6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在古聖祖後,天主立以色列為自己的子民,把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來 。祂與他們訂立西乃山盟約,並透過梅瑟給他們頒布自己的法律,好使他們明認 及事奉祂為唯一真實及生活的天主、眷顧一切的父親和正義的判官,並叫他們期待預 許的救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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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DV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6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以色列是「屬於上主名下」(申28:10)的司祭民族(1)。他們是「天主首先向他們說話的民族」(2),也是在亞巴 郎信德內的「長兄」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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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出19:6 *(2)《羅馬彌撒經書》;苦難日午後禮儀,隆重祈禱文第六禱詞. *(3)參見0204, 0839, 280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6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透過先知們培養自己的子民去渴望救恩,期待那賦予眾人(1)及刻在人內心(2)的新而永久的盟約。先知們宣布天主子民的徹底救贖,宣布它的一切不忠行為將被洗淨(3),並宣布一個將包括所有國家的救恩(4)。上主的窮人和卑微者(5)尤其懷有此種希望。聖賢的婦女 們如撒辣、黎貝加、辣黑耳、米黎盎、德波辣、亞納、友弟德和艾斯德,都對以色列的得救保持了熱切的希望。在這方 面最輝煌的肖象是瑪利亞(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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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依2:2-4 *(2)參閱耶31:31-34; 希10:16. *(3)參閱則36. *(4)參閱依49:5-6; 53:11. *(5)參閱索2:3. *(6)參閱路1:38. *參見0489, 0711, 1965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6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在古時,曾多次並以多種方式,藉著先知對我們的祖先說過話;但在這末期內,祂藉著自己的兒子對我們說了話」 (希1:1-2)。降生成人的天主子基 督,是聖父的唯一、完美及決定性的聖言,天父藉祂說了一切,除祂以外將不 再有其他的話。十字聖若望,步武許多人的後塵,以卓越的方式解釋希伯來書 第一章一至二節: 天主既把自己的聖子給了我們,而這聖子又是祂唯一和決定性的聖言,祂便藉這聖言,只一次就給我們說了一切,不再有更多的內容……因為過去曾局部地向先知們所說的,藉聖子已全部地說出來,並將這一切,即祂的聖子給了我們。因此,誰還想 詢問天主,要求祂給予神視或啟示,不但做了一件糊塗事,而且也得罪了天主,因為他不定睛注視基督,卻去尋找其他的事物和新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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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十字聖若望,《攀登加爾默羅山》2,22,3-5:《時辰頌禱禮》,將臨期第二週星期一誦讀。 *參見0102, 0516, 2717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6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基督的救贖工程,由於是新而永久的盟約,將永不會消逝;而且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光榮的顯現之前,也沒有甚麼新的公開啟示可期待了」(1)。不過,即使啟示已告完成,卻並未完全闡明;這就有待基督徒的信仰,隨著年代逐步去 吸取它整個的內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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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4; 參閱弟前6:14; 鐸2:13。 *參見0094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6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在過去的世代中,曾有一些所謂「私下」的啟示,其中有些曾被教會當局所 承認。然而它們並不屬於信仰的寶庫。它們的任務並非「改善」或「補充」基督決定性的啟示,而是在某個特定的歷史時代中,協助人們更圓滿地去履行基督的 啟示。在教會訓導當局的指引下,信友們的意識應能辨認及接納,在這些私下的啟示 中,那些是基督或聖人們向教會所作的真正呼籲。 基督徒信仰不能接納那些企圖超越或修正基督所完成的啟示的所謂「啟示」,例如:某些非基督宗教和若干近代教派即奠基於此類「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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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084, 009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6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由於愛,將自己啟示並賞賜給人。這樣,祂對人類有關人生意義和終向 的問題,提供了決定性和極其豐富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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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撮要 0068-007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6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藉著行動和言語,把自己的奧跡逐步通傳給人而啟示了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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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撮要 0068-007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7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在受造物中賦予有關自己的的見証,此外,還親自顯現給我們的原祖。 祂與他們談話,並在他們犯罪墮落以後,給他們許下救恩(1)並賜予祂的盟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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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3:15 *撮要 0068-007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7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跟諾厄訂立了一個在祂與一切生靈之間的永久盟約(1),直到世界的終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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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9:16 *撮要 0068-007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7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簡選了亞巴郎,並同他和他的後裔訂立了盟約。祂把他們作為自己的人 民,並透過梅瑟把自己的誡命啟示給他們。祂又藉著先知們準備這人民領受 那為整個人類預定的救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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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撮要 0068-007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7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派遣了自己的聖子把自己圓滿地啟示出來,並在祂身上建立了永久的盟約 。祂是天父決定性的聖言,以致在祂以後,再沒有其他的啟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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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撮要 0068-007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7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弟前2:4)、即耶穌基督。因此,必須向所有的民族和所有的人宣講基督(1),從而使啟示達於地極: 因著祂仁慈的安排,天主使祂為萬民的得救所啟示的一切,能時常保持完整 ,並傳授給世世代代的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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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若14:8 *(2)DV7; 參閱格後1:20; 3:16-4:6. *參見085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7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主基督、至高天主的全部啟示之完成者,命宗徒們把那曾藉先知們預許、 由祂本人實現及親口宣布的福音,向一切人宣講,藉此,而把天主的恩惠,通傳 給他們,並以福音作為一切得救的真理和道德規範的根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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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7; 參閱瑪28:19-20; 谷16:15 *參見017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7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福音的傳遞,依照上主的命令,是以兩種方式進行: 口傳:「宗徒們以口頭的宣講、以榜樣和制度,將 他們從基督的口授、生活和行事上所承受的,或他們從聖神的提示所學來的傳授給人」; 筆錄:「宗徒及他們的弟子們,在聖神的默感下,把救恩的喜訊輯錄成書」(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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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7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7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為使福音在教會內時常保持完整與生生不息,宗徒們立了主教們作為繼承 者,並把自己的訓導職務交給他們」(1)。因為,「以特殊方式寫在默感書上的 宗徒們的宣講,必須以不間斷的繼承予以保存,直到時期的圓滿」(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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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7,2; 聖依勒內.里昂,《駁斥異論》3,3,1:PG7,848. *(2)DV8,1 *參見086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7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這種在聖神內完成的活生生的傳遞,稱為聖傳,因為它有別於聖經,縱使跟 聖經有密切的關連。透過聖傳,「教會在它的教義、生活和敬禮中,把本身所是 以及所信的一切,都傳諸萬世,永垂不朽」(1)。「教父們的言論証明了聖傳 確實活生生地存在著,聖傳的豐富內涵滲透在教會實際生活的信仰和祈禱中」(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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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8,1 *(2)DV8,3 *參見0174, 1124, 265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7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就這樣,聖父透過聖子,在聖神內所作的自我通傳,不斷在教會內臨現和進 行:「過去曾說過話的天主,仍不斷地與祂愛子的淨配交談;而福音的充滿生命 的聲音,藉聖神而響遍教會,藉教會而響遍全世界。聖神引領信友走向一切真理, 並使基督的話洋溢於他們心中」(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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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8,3; 參閱哥3:16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8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聖傳與聖經彼此緊緊相連並相通,因為兩者都發自同一的神聖泉源,在某 種情況下形成了同一事物,趨向同一目標」(1)。兩者都使基督的奧跡在教會內 臨在並使人受益,基督曾許下要與自己的門徒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 (瑪2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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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9.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8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聖經是天主的話,因為是在聖神的默感下寫成的 」(1)。 「至於聖傳,則保存了主基督及聖神託付給宗徒們的天主聖言」,並把它「完整地傳授給他們的繼承者,俾在真理之神的光照下,他們能以自己的宣講,把天主的話忠實地保存、陳 述及傳揚」(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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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9. *(2)DV9. *參見0119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8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於是,教會受託傳遞及解釋啟示,「並不單從聖經取得一切有關啟示之事的確實性。因此,兩者都該以同等的熱忱和敬意去接受和尊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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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9.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8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我們所說的聖傳是來自宗徒,是他們從耶穌的言行舉止所接受、及從聖神那裡所學到而傳授的事。事實上,第一代的基督徒還沒有寫下新約,而新約本身也証實了聖傳是一個活生生的傳授過程。 與此不同的,是地方教會歷來所產生的神學、紀律、禮儀或敬禮方面的「傳 統」。它們構成了具體的模式,透過這些模式,偉大的聖傳就能以適當的方式在不同的地區和不同的時代表達。在宗徒聖傳的光照下,這些傳統可被保存、修改,甚或依照教會訓導的指示予以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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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1202, 2041, 2684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8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蘊藏在聖傳和聖經裡的「信仰寶庫(1)」(弟前6:20),是宗徒們委託給整個教會的。「當全體子民依恃著它,並與自己的司牧團結一致,在宗徒的訓誨、共融、擘餅及祈禱上持之以恆,即堅守、實踐及宣認所傳授的 信仰時,主教與信徒間建立一種特殊的精神團結」(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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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DV10,1; 弟後1:12-14(拉丁通行本). *(2)DV10,1; 參閱宗2:42 *參見0857, 0871, 203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8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正確地解釋書寫的或傳授的天主聖言的職務,只委託給教會內活生生的訓 導當局,」即是與伯多祿的繼承者──羅馬教宗共融的主教們,「他們以耶穌基 督的名義行使這權力」(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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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10,2. *參見0888-892, 2032-204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8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但教會的訓導職務並非在天主的言語之上,而是為它服務,這職務只教導 所傳授下來的真理。因為,訓導當局因天主的命令和聖神的助佑,虔敬地聆聽天主 聖言,聖善地予以保管並忠信地加以陳述。訓導當局提出為天主啟示的一切當信之道,乃取自唯一的信仰寶庫」(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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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10,2. *參見0688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8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信友們由於追憶基督向宗徒們所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路10:16)(1)這句話,應順服地接納牧者們以各種方式所給 予他們的訓誨和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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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LG20. *參見1548, 2037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8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當教會訓導當局欽定信條時,亦即當它提出蘊藏在天主啟示內的真理,或以確定方式提出的其他與這些真理有必然關連的真理,而要求基督子民以堅定不移的信德同意予以接納 時,都是完全憑靠受自基督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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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8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在信條與我們的靈修生活之間有一種極密切的關連。信條是我們信仰道路上的明燈,它們照耀這道路,使之安全。反過來說,如果我們的生活是正直的,我們的理智和心靈將會敞開去接納信條的光照(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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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若8:31-32 *參見2625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9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信條間彼此的關係與協和,可從基督奧跡的整體啟示內浮現出來(1)。應記得「由於天主教教義中的諸真理與基督信仰基礎的關係有差別,所以它們之間有一個秩序 或『等級』」(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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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梵一:DS3016; LG25 *(2)UR11 *參見0114, 0158, 0234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9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所有信徒都須了解和傳遞啟示的真理。他們接受了聖神的傅油,而聖神教導 他們一切(1)並把他們「引入一切真理」(若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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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若一2:20,27. *參見0737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9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全體信眾……在信仰上不能錯誤:『幾時從主教們直至最後一位平信徒』,對信仰及道德問題,表示其普遍的同意時,這一特性便藉著全體子民信仰的超性意識而流露」(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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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LG12; 參閱聖奧思定,《論天主對聖人們的預定》14,27: PL44,980.2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9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事實上,天主的子民,藉著這種由真理之神所激發和支持的信仰意識,在 神聖訓導當局的領導下……完整地持守那一次而永遠地傳給聖徒的信仰,以正確的判斷力更深入地加以體會,並在生活上更完美地付諸實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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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LG12; 參閱猶3. *參見0889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9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賴聖神的助佑,對信仰遺傳下來的事跡和言語的領悟,能在教會的生活中增進: ──「藉著信徒們的反省和研究,他們把這些事放在心中默想」(1);尤其是「神學的探討……不斷地對啟示的真理作深入的認識」(2)。 ──「藉著信徒們對精神事物所體驗到的深切領悟」(3);「天主聖言跟閱讀它的人一起成長」。(4) ──「藉著主教們的宣講,他們因所繼承的主教職位,接受正確闡釋真理的神恩」(5)。 |
|   | |
| 註釋 | *(1)DV8,2; 參閱路2:19,51. *(2)GS62,8: 參閱44,2: DV23; 24; UR4. *(3)DV8,2. *(4)聖大額我略,《厄則克耳先知書講道》1,7,8:PL76,843D. *(5)DV8,2. *參見0064, 2038, 2518, 265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9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因此,很明顯地,由於天主極明智的安排,聖傳、聖經及教會的訓導當局,彼此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且各按自己的方式,在唯一聖神的推動下,共同有效地促進人靈的得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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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10,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9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宗徒們把基督委託給他們的一切,在聖神的默感下,用宣講,也用著作,傳授 給世世代代的人,直到基督光榮地再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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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撮要 0096-10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9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聖傳及聖經組成一個天主聖言的神聖寶庫」(1),旅途教會在這寶庫前,像對 著一面鏡子,默觀萬有真源的天主。 |
|   | |
| 註釋 | *(1)DV10,1 *撮要 0096-10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9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教會在它的教義、生活和敬禮中,把本身所是以及所信的一切,都傳諸萬世,永垂不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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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8,1 *撮要 0096-10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09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整個天主子民,藉著信仰的超性意識,不斷地領受天主啟示的恩賜,日益 深入地加以研究和更圓滿地去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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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撮要 0096-10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0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正確地解釋天主聖言的責任,只委託給教會的訓導職務,就是教宗以及與教 宗共融的主教們。 |
|   | |
| 註釋 | *撮要 0096-10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0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為把自己啟示給人,慈愛地俯就人,用人類的言語向他們說話:「 因為天主的話,用人的語言表達後,就相似人類的語言;有如永生之父的聖言,取 了軟弱的人性後,與人相似一般」(1)。 |
|   | |
| 註釋 | *(1)DV1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0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透過聖經的所有言語,只說一句話,就是祂的唯一聖言,在這聖言內天主把自己完全說了出來(1)。 要記得在整部聖經內是同一個天主聖言,在所有聖經作者口中迴響的,也是 同一個聖言。這聖言從起初就與天主同在,故不需要發音,因為祂是在時間之外(2)。 |
|   | |
| 註釋 | *(1)參閱希1:1-3 *(2)聖奧思定,《聖詠漫談》103,4,1:PL37,1378; 參閱詠104; 若1:1 *參見0065, 0426-0429, 276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0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為此,教會時常尊重聖經,如同尊重主的聖體一樣。她不停地從天主聖言及基督聖體的筵席中,給信友們提供生命之糧(1)。 |
|   | |
| 註釋 | *(1)DV23 *參見1100, 1184, 1378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0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教會從聖經中,不斷地取得她的滋養與活力(1);因為透過聖經,她不只接受人的言語,實在而論,接受的是天主的言語(2)。「因為在聖經裡,天父慈祥地來與祂的子女相會,並同他們談話」(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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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DV 24. *(2)參閱得前2:13. *(3) DV 2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0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是聖經的作者。「在聖經各書卷中所包含和陳述的天主啟示的真理,是在聖神的默感下而寫在其中的。慈母聖教會基於宗徒的信仰,把舊約與新約的全部書卷,及其所有部分,都奉為聖經和正典,因為是在聖神的默感下寫成的,有天主為其作者,並這樣的交給了教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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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11; 參閱若20:31; 弟後3:16; 伯後1:19-21; 3:15-16.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0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默感了聖經的人間作者。「在撰寫聖經時,天主揀選了人,利用他們的才幹和能力來替祂服務,為能藉著他們並在他們內工作;他們是真正的作者,只寫下天主要他們寫下的一切」(1)。 |
|   | |
| 註釋 | *(1)DV1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0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受默感的書教導真理。「由於受默感的聖經作者所宣稱的一切,應被視為聖神所發的言語,故此應該聲明於聖經各書,以堅定地、忠實地、無錯誤地教導,為我們的得救而寫在聖經堛滲u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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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11. *參見0702.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0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可是,基督徒的信仰並不是一個「書卷的宗教」。基督教會是一個天主「聖言」的宗教,這聖言「不是一個筆錄下來沉默的文字,而是降生成人的生活聖言」(1)。為使聖經上的話不要變成死板的文字,生活的天主的永遠聖言──基督,必須透過聖神,「開啟我們的理智,使我們理解聖經」(路二四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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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伯納•克理弗,《歌頌聖母的講道》4,11: PL183,86B.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0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在聖經裡,天主是以人的方式向人說話。因此為正確地解釋聖經,必須留心探討什麼是聖經作者真正要肯定的,以及什麼是天主要藉他們的話表達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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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閱DV 12,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1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為明白聖經作者的用意,應留意當時的環境和文化,留意當時所用的「文體類型」,留意當時所慣用的感受、表達、和敘述的方式。「因為在聖經中,真理是以各種不同形式,即以歷史、先知、詩歌、或其他文學類型來陳述和表達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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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 DV 12,2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1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不過,由於聖經是受默感的,有另一個同樣重要的正確解釋原則,沒有這個原則,聖經將變成死的文字:「聖經既由聖神寫成,就該藉同一聖神的助佑去閱讀和解釋」(1)。 為隨從默感聖經的聖神去解釋聖經,梵二大公會議給我們指出了三項標準(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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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 12,3 *(2)參閱DV 12,3. *(3)三項標準 0112-0114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1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一、小心留意「整部聖經的內容和統一性」。因為,儘管組成聖經的各書互不相同,但由於天主計畫的一致,聖經是一個整體,而耶穌基督就是它的樞紐和心臟,這心是在祂的逾越節後敞開的(1)。 基督的心(2)是指聖經,正因聖經顯露了基督的心。這心在受難前是關閉著的,因為那時聖經是隱晦的。但在受難後聖經變得明朗,為使那些從中獲得領悟的人,懂得詳查和辨別如何去解釋先知的話(3)。 |
|   | |
| 註釋 | *(1)參閱路24:25-27,44-46. *(2)參閱詠22:15. *(3)多瑪斯,《聖詠闡釋》21,11. *三項標準 0112-0114 *參見0128, 0368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1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二、在「整個教會的生活聖傳」中閱讀聖經。根據教父們的格言:「聖經未寫成書前,已先寫在教會的心中」。因為教會在她的聖傳中,將天主的聖言存留在她活生生的紀念中,而聖神則按照屬神的意義將聖言的解釋賜給她(1)。 |
|   | |
| 註釋 | *(1)奧利振,《肋未紀講道》5,5:PG12,454D。 *三項標準 0112-0114 *參見008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1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三、留意「信德的相符」(1)。所謂「信德的相符」,是指信仰中的真理彼此相符,以及與啟示的整體計畫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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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羅12:6. *三項標準 0112-0114 *參見009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1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依照古老的傳統,聖經的意義可分為兩種:即字面的意義和屬靈的意義,後者又分為寓意、倫理及末世的意義。只有四種意義達成全面一致,在教會內閱讀聖經時,方能確保它的豐富內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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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1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字面的意義。就是那來自聖經言詞所表達、透過釋經學的正確解釋規則所發掘的意義。「聖經的所有意義都以字面的意義為基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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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STh1,1,10,ad 1. *參見011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1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屬靈的意義。基於天主計畫的一致性,不但聖經的文字,連它所敘述的事實和事件也可成為標記。 一、寓意。如果我們認識某些事蹟在基督身上的意義,我們就能對它們有更深入的了解;例如經過紅海是基督勝利的象徵,因此也是洗禮的寓意(1)。 二、倫理。聖經所記載的事蹟能引導我們正直地行事。它們是為「勸戒我們而記載下來的」(格前10:11)(2)。 三、末世。如果我們從它們的永遠意義去看某些事實和事件,它們便能引領我們(希臘語anagoge)邁向天鄉。這樣,塵世的教會是天上耶路撒冷的標記(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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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格前10:2. *(2)參閱希3-4:11. *(3)參閱默21:1-22:5. *參見110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1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中古時代的一首短詩巧妙地總結了上述四種意義: 文字,事之所載;寓意,信之所賴; 倫理,行之所依;奧秘,心之所望。 (Littera gesta docet, quid credas allegoria, Moarlis quid agas, quo tendas anagog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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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1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釋經者的任務是依照這些規則,助人更深入了解和闡明聖經的意義,俾能透過一些預先準備性的研究,使教會的審斷得以成熟。因為,有關如何解釋聖經的一切,最後都應聽取教會的裁決,她負有保管和解釋天主聖言的神聖使命和職務」(1)。 如果大公教會的權威不推動我,我就連福音也不會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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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 12,3. *(2)奧思定,《駁斥摩尼派人的所謂基本書信》5,6: PL42,176. *參見0094, 011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2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宗徒的聖傳使教會辨認出哪些著作應包括在聖經的綱目裡(1)。這個完整的綱目被稱為聖經「正典」,包括舊約46卷(若把耶肋米亞及哀歌視作一書則為45卷)和新約27卷(2): 舊約46卷為:創世紀、出谷紀、肋未紀、戶籍紀、申命紀、若蘇厄書、民長紀、盧德傳、撒慕爾紀上、撒慕爾紀下、列王紀上、列王紀下、編年紀上、編年紀下、厄斯德拉上、厄斯德拉下、多俾亞傳、友弟德傳、艾斯德爾傳、瑪加伯上、瑪加伯下、約伯傳、聖詠集、箴言、訓道篇、雅歌、智慧篇、德訓篇、依撒意亞、耶肋米亞、哀歌、巴路克、厄則克耳、達尼爾、歐瑟亞、岳厄爾、亞毛斯、亞北底亞、約納、米該亞、納鴻、哈巴谷、索福尼亞、哈蓋、匝加利亞、瑪拉基亞。 新約27卷為:瑪竇福音、瑪爾谷福音、路加福音、若望福音、宗徒大事錄、羅馬書、格林多前書、格林多後書、迦拉達書、厄弗所書、斐理伯書、哥羅森書、得撒洛尼前書、得撒洛尼後書、弟茂德前書、弟茂德後書、弟鐸書、費肋孟書、希伯來書、雅各伯書、伯多祿前書、伯多祿後書、若望一書、若望二書、若望三書、猶達書、若望默示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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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DV 8,3. *(2)參閱羅馬會議,《達瑪甦詔書》:DS 179;翡冷翠(1442):DS 1334-1336;特倫多:DS 1501-1504. *參見1117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2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舊約是聖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經書是天主所默感的,具有永久的價值(1),因為舊的盟約從未被廢除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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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DV 14 *參見109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2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原來,「舊約的救世工程主要是為準備……普世救主基督的來臨」。舊約諸書「雖然含有一些短暫和不完美的事」,卻也顯示出天主救人愛情的整個神性教育法。它們「表現了生活的天主意識、對人生有益的智慧、以及祈禱的奇妙寶庫」;最後,在這些書中「蘊藏著我們得救的奧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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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 DV 15. *參見0702, 0708, 0763, 02568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2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基督徒尊崇舊約為真正的天主聖言。對那些拒絕舊約、藉口它已被新約所取代的思想(馬西翁主義Marcionism),教會常堅決地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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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2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聖言乃天主的德能,為使一切信奉的人獲得救恩,在新約的經書中,它以卓越的姿態出現,並顯示它的能力」(1)。這些經書傳給我們天主啟示的明確真理,它們的主要對象是耶穌基督、降生成人的天主子、祂的事業、祂的教訓、祂的苦難和光榮、以及祂的教會如何在聖神的推動下開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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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 DV 17;參閱羅1:16. *(2)參閱同上2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2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福音是整部聖經的中心,「因為它是有關降生成人的聖言、我們救主的生活和道理的主要見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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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 DV 18。 *參見0515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2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福音書的形成可分為三個階段: 一、耶穌的生平和訓誨。「教會毫不猶豫地肯定四部福音的歷史性,並堅決地認為,它們忠實地傳授了天主子耶穌在人間的生活,直到祂升天那日,為人類的永遠得救,實際所做和所教導的事」。 二、口傳。「宗徒們在主升天之後,以更完善的領悟力,把主所言所行的事傳授給聽眾們。他們享有這種領悟力,因為受了基督光榮事蹟的教導,以及受了真理之神的光照」。 三、書寫的福音。「聖史們所寫的四部福音,有些是從許多口傳或筆錄的資料中選出的,有些則是其他資料的綜合或按教會情況所加的解釋,但最終仍保持著講道的格式,為常把有關耶穌的真實事件,傳報給我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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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 DV 19。 *參見0076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2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四部福音在教會內佔有獨一無二的地位;禮儀對它的尊崇,它對世世代代聖賢們所發出的無可比擬的吸引力,足可證明此點。 沒有什麼道理比福音的文字更為美好、寶貴、和燦爛的了。你們要思量我們的主和導師、基督以自己的言行所教導和實踐的一切,並把它默存在心中(1)。 當我祈禱時,我特別在福音上稍作停留:我可找到為我可憐的靈魂所需要的一切。我時常能從福音中發現新的神光、發現隱密和奧妙的意義(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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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女凱撒里,《致聖女里克爾德和聖女拉德貢德書》SCh345: 480. *(2)小德蘭《自傳手稿》A,83v. *參見1154, 2705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2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教會遠自宗徒時代(1)及其後在聖傳中,就不斷地透過預象學,強調新、舊兩約在上主計畫中的一體性。在舊約的天主工程中,這預象學使人認出時期圓滿時,天主在其降生成人的聖子身上所完成的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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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格前10:6,11;希10:1;伯前3:21. *參見0489, 1094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2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因此,基督徒要在死而復活的基督光照下去閱讀舊約。預象學的閱讀披露了舊約的無窮內涵。然而不應忘記,它保持著吾主本人重新肯定的啟示的固有價值(1)。因此,也要在舊約的光照下去閱讀新約。初期的基督徒教理講授經常都是這樣作的(2)。根據一個古老的說法:「新約隱藏在舊約中,而舊約則顯露在新約中」(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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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谷12:29-31. *(2)參閱格前5:6-8;10,1-11. *(3)奧思定,《論舊約首七卷的問題》2,73:PL 34,623;參閱DV16. *參見0651, 1968, 2055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3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預象學指出邁向天主之計畫完成時的那種動力,那時「天主將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格前十五28),例如聖祖們的蒙召及出離埃及,並不失落他們在天主計畫中的本身價值,因為他們同時是該計畫的中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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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3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的話具有這麼大的效力和德能,以致成了教會的支柱和力量,鞏固教會子女們的信仰,成為他們靈魂的食糧及精神生活永久和清澈的泉源」(1)。「必須讓信友們廣泛地接觸聖經」(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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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21. *(2)DV22.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3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所以聖經的研究應視作神學的靈魂。同樣,宣道的職務,即牧民的宣講、教理講授、及一切基督化的訓誨,其中禮儀的講道,應佔有特殊的地位,這些都該從聖經的話語取得滋養和活力」(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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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V24. *參見0094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3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教會「堅決而懇切地勸告所有信友……要藉著多閱讀聖經,去學習『耶穌基督的卓越知識』(斐3:8),『因為不認識聖經,即不認識基督』」(聖熱羅尼莫)(1)。 |
|   | |
| 註釋 | *(1)《依撒意亞先知十八部詮釋》前言PL24, 17B; DV25. *參見1792, 2653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3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整個聖經是一本獨一無二的書,而這本書就是基督;「事實上整個聖經都在談論基督並在祂身上完成」(1)。 |
|   | |
| 註釋 | *(1)休格•聖維多,《論諾厄方舟》2,8: PL 176,642C.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3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聖經蘊藏天主的聖言,因為它是受默感的,故確實是天主的聖言」(1)。 |
|   | |
| 註釋 | *(1) DV24.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3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天主是聖經的作者,因為是祂默感了一些人間作者。祂在他們內、並藉他們而工作。這樣就使我們確實肯定,他們所寫的絕無錯誤地教導得救的真理(1)。 |
|   | |
| 註釋 | *(1)參閱DV 11.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3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解釋受默感的聖經,首先必須留意,天主透過神聖的作者,有意啟示我們有關救恩的事。「凡由聖神所作的事,除非在聖神的推動下,將不能完全明瞭」(1)。 |
|   | |
| 註釋 | *(1)奧利振,《出谷紀講道》4,5: PG12,320.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3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教會接受舊約46卷書及新約27卷書,並尊之為受默感的書。 |
|   | |
| 註釋 |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3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由於四部福音以基督為核心,故佔聖經的中心地位。 |
|   | |
| 註釋 |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4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新約和舊約的一體性源於天主計畫及其啟示的一體性:舊約準備新約,新約則完成舊約;兩者相得益彰,兩者都是真正的天主聖言。 |
|   | |
| 註釋 |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4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天主來與人相遇) |
| 內容 | 「教會一直尊重聖經,如同尊重主的身體一樣」(1);整個基督徒生活在這兩件事上找到了滋養和規則。「磢獄y言是我步履前的明燈,是我路途上的光明」(詠119:105)(2)。 |
|   | |
| 註釋 | *(1) DV 21. *(2)參閱依50:4. *天主來與人相遇 0050-0141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4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藉著啟示,「無形的天主,以祂無窮的愛情,像朋友般與人交談往來,為邀請他們與自己共融契合」(1)。對這項邀請的相稱回應就是信仰。 |
|   | |
| 註釋 | *(1) DV 21; 參閱哥1:15; 弟前1:17; 出33:11; 若15:14-15; 巴3:28(拉丁通行本). *參見1102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4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藉著信仰,人把自己的理智和意志完全交付於天主。人以其整個存在向啟示的天主表示自己的同意(1)。人對啟示的天主所作的此種回應,聖經稱之為「信德的服從」(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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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DV5. *(2)參閱羅1:5;16:26. *參見2087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4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在信德中服從(服從,拉丁文ob-audire意指聽從)是自由地順從所聽到的聖言,因為它的真理是由天主所保證,而天主就是真理本身。聖經給我們提示亞巴郎是這服從的典範,童貞瑪利亞則是這服從最完美的實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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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4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希伯來書在極力褒揚先人們的信德時,特別強調亞巴郎的信德:「因著信德,亞巴郎一蒙召選,就聽命往他將要承受為產業的地方去了;他出走時,不知道要到那裡去」(希11:8)(1)。因著信德,他以外鄉僑民身分居住在預許的福地(2)。因著信德,撒辣得以懷孕生下所許的兒子。最後,因著信德,亞巴郎把他的獨子獻作祭品(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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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12:1-4. *(2)參閱創23:4. *(3)參閱希11:17. *參見0059, 0489, 2570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4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這樣,亞巴郎就實現了希伯來書對信德所下的定義:「信德是所希望之事的擔保,是未見之事的確證」(希11:1)。「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羅4:3)(1)。靠著這堅強的信德(2),亞巴郎成了所有信者的「父親」(羅4:11;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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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15:6. *(2)參閱羅4:20. *(3)參閱創15:5. *參見1819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4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舊約中充滿這類信德的見証。希伯來書褒揚了先人們的模範信德,他們都因這褒揚而「接受了良好的見証」(希11:2,39)。可是,「天主為我們早已預備了一件更好的事」,就是相信祂的聖子、「信德的創始者和完成者耶穌」(希1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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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839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4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童貞瑪利亞以最完美的方式實現了信德的服從。藉著信德,瑪利亞接納了天使加俾厄爾向她報告和許下的事,相信「在天主前沒有不可能的事」(路1:37)(1),並表示了自己的同意:「我是上主的婢女,願照你的話成就於我吧!」(路1:38)。依撒伯爾讚美她說:「那信了上主傳於她的話必要完成的,是有福的」(路1:45)。因著這個信德,萬世萬代的人都要稱她有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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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18:14. *(2)參閱路1:48. *參見0494, 0506, 2617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4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在瑪利亞的一生中,直至最後的考驗(1)、即她的聖子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她的信德從未動搖過。她從未中止相信天主的話「必會完成」。因此教會尊崇瑪利亞為信仰最純正的實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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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路2:35. *參見0507, 0829, 096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5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仰首先是人對天主的一種個人依附;同時與此不可畫分的,就是自由地認同天主所啟示的全部真理。由於個人對天主的依附及對祂所啟示的真理的認同,基督徒的信仰有別於對一般人的信任。完全依賴天主及絕對相信祂所說的話,是正確和合理的事。反之,把同樣的信心放在一個受造物身上,卻是虛幻和錯謬的行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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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耶17:5-6;詠40:5;146:3-4. *參見0222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5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對基督徒來講,相信天主與相信祂所派遣的那一位,就是祂「所喜悅的愛子」(谷1:11),是不可分割的;天主要求我們去聽從祂(1)。主親自對自己的門徒們說過:「你們要信賴天主,也要信賴我」(若14:1)。我們能信奉耶穌基督,因為祂本身是天主,是降生成人的聖言:「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只有那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給我們詳述了」(若1:18)。因為「祂看見過父」(若6:46),只有祂認識父,並把父啟示出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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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谷9:7. *(2)參閱瑪11:27. *參見0424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5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若非分沾祂的聖神,我們無法相信耶穌基督。是聖神向人啟示耶穌是誰。因為「除非受聖神感動,沒有一個人能說:『耶穌是主』」(格前12:3)。「聖神洞察一切,連天主的深奧事理祂也洞悉……除了天主聖神外,誰也不能明瞭天主的奧秘」(格前2:10-11)。只有天主完全認識天主。我們相信聖神,因為祂是天主。 教會不斷地宣認她對唯一天主,父、子、聖神的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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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232, 0243, 0683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5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當聖伯多祿宣認耶穌是「基督、生活的天主之子」時,耶穌對他說:「不是血和肉啟示了你,而是我在天之父」(瑪16:17)(1)。信德是天主的恩賜,是祂所賦予的超性德行之一。「為達成這樣的信德,必須有天主聖寵的引導和協助,以及聖神內在的助佑。聖神感動人心,使它歸向天主,開啟心目,賜給『眾人同意與信服真理的喜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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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迦1:15;瑪11:25. *(2)參閱DV5; 參閱奧倫治第二屆會議: DS377; 梵一:DS3010. *參見0552, 1814, 1996, 2606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5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只有靠聖神的恩寵和祂內在的助佑,人才能信,但信也的確是真正的人性行為。信賴天主及順從祂所啟示的真理,既不違反人的自由又不違反人的理智。即一如在人際關係中,相信別人所說有關他自己或自己意願的話,並信賴他們的許諾(如男女在結婚時),從而建立彼此間的共融,也不違反我們的尊嚴。因此,「我們的理智和意志,以信德來向自我啟示的天主,表示完全的服從」(1),從而與祂建立親密的共融,更不會違反我們的尊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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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梵一:DS3008. *參見1749, 2126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5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在信德中,人的理智和意志與天主的恩寵合作:「相信是一種理智的行為,在意志受到天主恩寵的推動下,對天主的真理表示同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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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STh 2-2,2,9; 參閱梵一:DS 3010. *參見2008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5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相信的動機並不在於啟示的真理,在我們的本性理智之光下,顯得真實和可理解的。我們相信是「由於啟示真理的天主本身的權威,祂既不能錯誤,也不會欺騙」。「不過,為使我們信仰的順從配合理性,天主願意聖神的內在助佑由啟示的外在證據陪伴」(1)。例如基督和聖人們(2)的奇跡、預言、教會的擴展和聖德、她的繁衍和穩定,「都是天主啟示極確實的標記,適合每人的理智」,這些外在証據都是「可信性的動機」,給我們證明信德的認同「絕非心靈的盲目衝動」(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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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梵一:DS 3009. *(2)參閱谷16:20;希2:4. *(3)梵一:DS 3008-3010. *參見0548, 0812, 1063, 2465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5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仰是確實的,比任何人類知識更為確實,因為信仰奠基於天主本身的話,祂是不會欺騙的。當然,啟示的真理可能對人類的理智和經驗顯得不明確,但「天主神光給予的確實性卻大於本性理智之光所能給予的」(1)。「一萬個困難也構成不了一個疑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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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STh 2-2, 171,5,ad 3. *(2)若翰亨利•紐曼,《自辯書》 *參見2088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5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仰尋求理解」(1);信仰的內在特色就是信者希望進一步認識那一位,在祂身上,信者懷著信心,及進一步理解祂所啟示的事。一分更深入的認識要求一分更大的信德及日益熱切的愛情。信德的恩寵開啟「人的心目」(弗1:18),為對啟示的內容擁有活潑的領悟力,那內容就是天主的整體計畫和信德的奧跡,以及它們彼此之間與啟示奧跡的中心──基督──的密切聯繫。如今,「為使人更深入地理解啟示,同一的聖神不斷地用自己的恩寵,使信仰更完善」(2)。這樣,依照聖奧思定的說法:「我信是為理解,我理解是為信得更好」(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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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安瑟莫.坎特伯里,《論說書》前言: PL 153,225A. *(2)DV 5. *(3)奧思定,《講道集》43,7,9: PL 38,257-258. *參見0090, 1827, 2518, 2705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5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仰與科學。「即使信仰是在理智之上,但在信仰與理智之間,絕不能有真正的衝突;因為那啟示奧跡及傳授信仰的同一天主,也在人的心靈上賦予理智之光,祂不能否認自己,而真理也不能違反真理」(1)。「因此,每門科學的研究方式,若真的依照科學方法和遵守倫理準則進行,決不會與信仰有所矛盾,因為俗世和信仰的事物,都來自同一的天主。再者,誰若謙虛和恆心地探討事物的奧秘,在不知不覺中,就會被那位保持萬物存在,使它們各得其所的天主的手所牽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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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梵一:DS3017. *(2)GS36,2. *參見0283, 2293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6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為能符合人性,「人對天主所作的信仰回應該是自願的;所以不能強迫任何不願的人去接受信仰。因為信仰的行為,由於本身的性質,該是自願的」(1)。「天主召叫人們以心神和真理去侍奉祂,因此他們在良心上感到對祂有責任,並非被迫……這在耶穌基督身上全面地表現了出來」(2)。事實上,基督曾邀請人接受信仰和皈依,但絕不強迫他們去接受。祂曾為真理作證,但不願「勉強那些拒絕真理的人去接受。祂的神國……藉著愛的力量而擴展,基督就是憑著這愛被高舉在十字架上,以吸引眾人歸向祂」(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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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DH10;參閱CIC748,2. *(2)DH11. *(3)DH11; 參閱若18:37; 12:32 *參見0616, 1738, 2106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6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相信耶穌基督及那位派遣祂來救贖我們的天父,為得救是必要的(1)。「因為『沒有信德,不可能中悅天主』(希11:6),也不可能分享天主子女們的福分。沒有信德,不可能成義,而且除非『在信德上堅持到底』(瑪10:22;24:13),也沒有人能獲得永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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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谷16:16;若3:36;6:40等等 *(2)梵一:DS3012;參閱特倫多:DS1532. *參見0432, 0846, 1257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6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德是天主白白賜予人的恩寵,我們有可能失落這分無價之寶。關於這點,聖保祿鼓勵弟茂德說:「你要打這場好仗,保持信德和良心純潔;有些人竟擯棄了良心,而在信德上遭了覆舟之災」(弟前1:18-19)。為能在信德中生活、成長及恆心到底,我們必須用天主聖言去滋養它;並祈求天主去增強它(1);它該「以愛德行事」(迦5:6)(2),以望德作支持(3),及在教會的信德中植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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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谷9:24;路17:5;22:32. *(2)參閱雅2:14-26. *(3)參閱羅15:13 *參見1037, 2016, 2089, 2573, 2849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6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德使我們預嘗榮福直觀的喜悅和神光,那是我們在此世旅居的目標。那時我們將會「面對面地」(格前13:12)看見天主,看見祂「實在怎樣」(若一3:2)。所以,信德已經是永生的開始: 現在我們有如在一面鏡子裡欣賞,那些給我們許下的、及我們在信德中希望享受的美妙事物,好像就在眼前一樣(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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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巴西略•凱撒里亞,《論聖神》15,36:PL 32,132;參閱STh 2-2,4,1. *參見1088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6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可是,如今「我們只是憑信德往來,並非憑目睹」(格後5:7),我們認識天主「猶如藉著一面鏡子,模糊不清」(格前13:12)。雖然信德因所信的那位而受到光照,但卻經常生活在隱晦中。信德也能受到考驗。我們生活的世界似乎時常與信仰給我們所保証的相距甚遠,邪惡、痛苦、不義及死亡的體驗,似乎與福音的喜訊背道而馳,足以使我們的信仰動搖,並對它構成一種誘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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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309, 1006, 1502, 2846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6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那時我們就該轉目注視信德的見証:亞巴郎「在絕望中仍懷著希望」(羅4:18)而相信;童貞瑪利亞在「信德的路途上」(1),進入了「信德的黑夜」(2),參與了她聖子的痛苦及祂墳墓中的黑夜;此外還有許多其他信德的見証。「我們既有如此眾多的證人圍繞著我們,就該卸下各種累贅和糾纏人的罪過,以堅忍的心,跑那擺在我們面前的賽程,雙目常注視著信德的創始者和完成者耶穌」(希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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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LG58. *(2)若望保祿二世,〈救世主之母〉通諭(25.3.1987)18. *參見2719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6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仰是一項個人的行為:是人對那主動自我啟示的天主所作的自由回應。不過,信德並非一個孤立的行為;沒有人能夠單獨去信,正如沒有人能夠單獨生活。沒有人能由自己取得信仰,正如沒有人能由自己取得生命。信徒從他人身上接受信仰,也該把信仰傳給他人。我們對耶穌和對世人的愛,促使我們去向別人談論我們的信仰。這樣,信眾就像一條鎖鏈,每個信徒就像其中一環。若無別人信德的支持,我不能去信;同樣,藉著我的信德,我也支持別人的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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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875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6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我信」(1):是每個信徒個別所宣認的教會信仰,尤其是在受洗的時候。「我們信」(2):是大公會議的主教們、或更普遍地在信徒禮儀集會時所宣認的教會信仰。「我信」:也是我們的慈母教會,在信德中回應天主,並教導我們說:「我信」,「我們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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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宗徒信經。 *(2)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希臘原文。 *參見1124, 2040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6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是教會首先相信,並這樣支持、滋養、振奮我的信仰。是教會首先到處宣認上主(1),藉著教會並在她內,我們也被引領去宣認:「我信」、「我們信」。我們從教會接受信仰及透過洗禮接受基督的新生命。在《羅馬禮儀書》中,洗禮的施行者問慕道者說:「你向天主的教會要求什麼?」答案是:「信德」;「信德給你什麼?」「永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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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正如在讚美詩<天主,我們讚美你>裡我們唱:「神聖的教會在世界各處稱揚你。」 *(2)《羅馬禮書.成人洗禮》。 *參見1253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6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救恩只來自天主,但由於我們是藉教會而接受信德的生命,她是我們的母親:「我們相信教會是我們新生命的母親,而非相信教會是我們得救的創始者」(1)。教會作為我們的母親,也是我們信仰的教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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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浮士德•李茲,《論聖神》1,2: PL 62,11. *參見0750, 2030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7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我們並不信某些公式,而是信那些公式所表達,及信德讓我們所「接觸到」的事實。「信徒的(信德)行為並不止於條文,而是(條文所表達的)事實」(1)。可是,我們靠信仰公式的協助,才可以接近這些事實。信仰公式能讓我們表達和傳授信仰,在團體中加以慶祝、吸收,及日益熱切地去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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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STh 2-2,1,2,ad 2. *參見0186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7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礎」(弟前3:15),忠信地保持「一次而永遠傳與聖徒的信仰」(猶3)。教會保持了對基督聖言的記憶,並把宗徒們的信仰宣認世世代代傳授下去。正如一個母親教導自己的子女說話,俾能去了解和溝通;同樣,我們的慈母教會也教導我們信仰的語言,為使我們理解信仰及度信仰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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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078, 0084, 0857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7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教會自古以來,就透過許多語言、文化、民族和國家,不停地宣認唯一的信仰來自一個主、由一個洗禮傳下來,深信眾人只有一個天主和大父(1)。聖依勒內.里昂是這種信仰的見証,他聲明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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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弗4:4-6. *參見0813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7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事實上,教會雖已傳遍普世,直到地極,但她從宗徒及其門徒們接受了信仰……並小心保存〔這信仰和宣講〕,猶如同住一屋;以同一的態度去信奉,好像只有一個心靈;以一致的聲音去宣講、教導和傳授,就如具有同一口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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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依勒內•里昂,《駁斥異論》1,10,1-2: PG 7/1,549-552. *參見0830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7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因為,即使世上的語言不同,但聖傳的內容卻是同一的。無論是在德國的教會,或在西班牙、法國、東方、埃及、利比亞、及世界中心所建立的教會,都沒有另一個信仰或聖傳……」(1)。「所以教會的訊息是真實和穩固的,因為她給整個世界指出了得救的唯一途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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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依勒內•里昂,《駁斥異論》1,10,1-2: PG 7/1,552-553. *(2)同上5,20,1: PG 7/2,1177. *參見0078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75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我們從教會所領受的這個信仰,必須小心地保管。因為它像一個極有價值的寶藏,藏在一個珍貴的器皿內,在天主聖神的推動下,能不斷地充滿朝氣,連容納它的器皿也變得日新又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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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依勒內•里昂,《駁斥異論》3,24,1: PG 7/1,966.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76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德是整個人對自我啟示的天主的一種個人的依附,要求理智和意志順從天主透過祂的工程和言語,所作的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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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77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因此「信」涉及兩點,即信誰和信什麼;相信真理(什麼)是由於信賴那証實真理者(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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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78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除了信天主,父、子、聖神外,我們不該信其他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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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79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德是天主的超性恩寵。為能相信,人需要聖神內在的助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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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80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是人的自由及有意識的行為,符合人性的尊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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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81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是教會的行為。教會的信德作前導、產生、支持及滋養我們的信德。教會是所有信徒的母親。「除非有教會為母,沒有人能有天主為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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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西彼廉,《論公教會的統一》4: PL 4,503A.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82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我們相信所有包含在天主聖言裡的訊息,無論筆錄或口傳,及教會視為上主啟示而要我們信從的一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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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天主子民的信經》20。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83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德為得救是必要的。天主親自肯定了此事:「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谷十六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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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84   第一卷 |
| 標題 | 我信-我們信(人對天主的回應) |
| 內容 | 「信德是對將認識之事的預嘗,這事將在來生使我們幸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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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多瑪斯,《神學綱要》1,2。 *人對天主的回應 0142-0184 *我信-我們信 0026-0184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8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誰說「我信」,就是說「我誓守我們所相信的」。信仰的共融要求一種標準的信仰語言,把所有信徒團結在同一的信仰宣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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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171, 0949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8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在起初,宗徒時代的教會,就採用一些簡短而標準的條文(1),表達並傳授自己的信仰。其後教會也很快地把自己信仰的主要內容,編成條目分明且有系統的綱要,特別給洗禮的候選者使用。 信經並非按照人的意見而寫成,而是按照聖經的重要內容編寫而成的完整信德道理。就像芥菜的種子,在一顆小小的籽粒內蘊藏著許多枝幹。同樣,這個信仰的綱要,也包含著所有蘊藏於新、舊二約內真正虔敬的知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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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羅10:9;格前15:3-5. *(2)聖濟利祿•耶路撒冷,《慕道期甄選者的教理講授》5,12:PG33,521-524.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8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這些信仰的撮要稱為「信仰的宣認」,因為它們總結了基督徒所宣認的信仰。它們也稱為「我信」"Credo",因為「我信」是這些撮要的第一個字。它們也稱為「信經」"Symbolum fid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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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8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希臘語"symbolon"是指一件被折斷之物件的一半(例如一個印章),給人當作一種辨認的記號。被折的部分用來重新併合,以確定擁有該物件者的身分。所以「信經」是信徒間彼此辨認和共融的標記。其後"symbolon"也解作蒐集、收藏或摘要,故「信經」也是主要信仰真理的集成。由此可見,它構成了教理講授的首要和基本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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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8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首次的「信仰宣認」是在領洗時舉行。「信經」最初是洗禮時所用的信經。因為洗禮是「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瑪28:19)而施行的,在領洗時所宣認的信仰真理,是根據它們與天主聖三的關係而編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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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232, 1237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9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因此信經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論述天主聖父及其奇妙化工;第二部分論述耶穌基督及救贖奧跡;第三部分論述我們聖化的本原──聖神(1)。這些就是我們(洗禮)印記的三章」(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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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羅馬教理書》1,1,3. *(2)聖依勒內•里昂,《宗徒論証》100: SCh 62,170.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9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這三個部分雖彼此相連,卻各不相同。根據一個多次由教父們引用的比喻,我們稱它們為條文。因為正如我們的肢體是由某些關節加以區隔和畫分的;同樣,在信仰的宣認方面,將我們該以特殊和不同方式去信奉的真理,加以條文的命名」也是理所當然的(1)。依照一個由聖安博所證實的古老傳統,當時已習慣把信經分為十二條,以宗徒的人數來象徵整個宗徒的信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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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羅馬教理書》1,1,4. *(2)參閱安博,《信經的解說》8:PL17,1158D.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9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在不同的世紀中,曾出現許多形式的信仰宣認或信經,以回應不同時代的需求,有宗徒時代和古老教會的信經(1)、〈任何人〉信經也稱聖亞大納修信經(2)、某些公會議(托利多,拉特朗,里昂,特倫多)(3)或某些教宗的信仰宣認:「達瑪甦信經」(4)或保祿六世(1968)的「天主子民的信經」(1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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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DS1-64. *(2)參閱同上75-76. *(3)托利多第十一屆會議(675):DS525-541;拉特朗四(1215):DS800-802;里昂二:DS851-861;比約四世,〈與我們連繫〉詔書(13.11.1564) *(4)參閱DS71-72.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9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教會生活各階段的信經,沒有一篇可被視為已經過時或無用的。透過構成它們的不同綱要,它們今天仍協助我們去生活和了解永恆的信仰。在所有的信經中,下列兩個(1)在教會的生活中,佔著極特殊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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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0194-019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9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宗徒信經。所以如此稱呼,因為它很合理地被視為宗徒信仰的忠實撮要。它是羅馬教會古代的洗禮信經。它的偉大權威是來自這個事實:「它是羅馬教會所接納的信經,宗徒首長伯多祿曾坐鎮於此,他把共同的信仰帶到那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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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安博,《信經的解說》7:PL17,1158D.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9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它有很大權威,由於它是最初兩屆大公會議(325及381)的成果。它至今仍為東西方各大教會所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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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242, 0245, 0465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9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我們將按照宗徒信經去陳述信仰,因為這信經可說是代表「羅馬最古老的教理」。不過在陳述時,會經常參照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作為補充,因為在許多方面,後者較為明確和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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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9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信經) |
| 內容 | 就像我們受洗那天,當我們將整個生命委身遵守「教理的規範」時那樣(1),讓我們接受表達信仰的信經,這信仰賦予生命。以信德去誦唸信經,就是與天主,父、子、聖神共融,也是與整個的教會共融,她傳給了我們信仰,而我們則在她的懷裡信從: 這信經是一種精神的印記,是我們內心的默想,是常在的守護者。它確實是我們靈魂的寶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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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羅6:17. *(2)聖安博,《信經的解說》1:PL17,1155C. *參見1064, 1274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9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我們的信仰宣認由天主開始,因為天主是「元始和終末」(依四四6),是萬有的根源和終向。信經由天主父開始,因為父是天主至聖三位一體的第一位;我們的信經由創造天地開始,因為創造是天主一切工程的肇始和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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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19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我信天主」:這信仰宣認中的第一項聲明是最重要和基本的。全部信經都談論天主,即使提及人和世界,也是因涉及天主的緣故。信經的所有條文都繫於第一條,正如所有誡命都在闡釋第一條一樣。其他條文使我們更清楚地認識那把自己逐漸啟示給人的天主。「因此、基督徒合理地把信天主作為首先宣認的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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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羅馬教理書》1,2,2. *參見208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0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是以這句話開始的。承認天主的唯一性,植根在舊約的天主啟示中,它跟承認天主的存在是不可分的,是同樣基本的道理。天主是唯一的:只有一個天主:「基督徒信仰相信及宣認只有一個天主,祂無論在本性、本體、和本質上都是唯一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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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羅馬教理》1,2,2. *參見208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0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向自己特選的以色列民啟示祂是唯一的:「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申6:4)。透過先知們,天主邀請以色列和萬民歸向祂、唯一的主:「大地四極的人!你們歸依我,必能得救,因為只有我是天主,再沒有另一個……人人都將向我屈膝,眾舌都要指著我起誓。人都要說:『唯有在上主前有仁義和力量』」(依45:22-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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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斐2:10-11。 *參見208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0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耶穌自己確認天主是「唯一的主」,應以全心、全靈、全意、全力去愛祂(1),同時讓人明白祂自己也是「主」(2)。宣認「耶穌是主」是基督徒信仰的特色。這對信奉唯一的天主並無衝突。信奉那是「上主和賦予生命」的聖神,也不會對唯一的天主造成任何分裂: 我們堅決相信並坦白宣認:只有一個真天主,祂是永遠的、無限的、全能的、不變的、無法了解和不可言喻的父、子、和聖神:雖有三位,卻只有一個本質、本體,或一個絕對純全的本性(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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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谷12:29-30. *(2)參閱谷12:35-37. *(3)拉特朗四(1215):DS800. *參見0042, 0152, 044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0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向祂的子民以色列啟示了自己,使他們認識祂的名字。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身分、及其生命的意義。天主有一個名字,而非一種無名的力量。祂透露自己的名字,就是使別人認識自己;這是以某種方式把自己交付出來,使自己變得平易近人,能被別人更親密地認識祂並以名字呼喚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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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214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0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逐漸以不同的名字把祂自己啟示給祂的子民,然而在出離埃及訂立西乃盟約前,關於自己的名字,上主於焚燒的荊棘叢中向梅瑟所作的啟示,為新舊約都是基本的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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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06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0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在焚而不毀的荊棘中召喚梅瑟,對他說:「我是你父親的天主,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出3:6)。天主是聖祖們的天主,祂曾召喚聖祖們,並在旅途上引導他們。祂是信實而富於慈愛的天主,時常記起他們並記起自己的許諾;祂來,是為拯救他們的後裔脫離奴役。祂是超越時空的天主,能夠並且願意為這計畫施展祂的全能。 梅瑟對天主說:「當我到以色列子民那裡,向他們說:你們祖先的天主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時,他們必要問我:祂叫什麼名字?我要回答他們什麼呢?」天主向梅瑟說:「我是自有者。」又說:「你要這樣對以色列子民說:那『自有者』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這是我的名字,直到永遠;這是我的稱號,直到萬世」(出3: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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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268, 257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0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啟示自己奧秘的名字YHWH「雅威」、「自有者」,是要告訴我們祂是誰,我們該以什麼名字去稱呼祂。這個神聖的名字是奧妙的,正如天主是一個奧秘一樣。是一個啟示的名字,同時好像又拒絕一個名字;這正好表達天主的本質,祂無限地超越我們所能了解和敘述的一切:祂是「隱密的天主」(依45:15),祂的名字是不可言喻的(1),然而也是與人親近的天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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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民13:18. *參見004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0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在啟示祂的名字時,也同時啟示了祂永恆不變的忠誠,過去如何(「我是你父親的天主」出3:6),將來也復如此(「我將與你同在」出3:12)。天主啟示祂的名字是「自有者」,顯示祂是一個時常臨在的天主,在祂的子民身旁拯救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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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0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面對天主那種令人迷惑及奧秘的臨在,人自覺渺小。在焚燒的荊棘前,面對至聖的天主,梅瑟要脫去腳上的鞋,把臉遮掩起來(1)。在「聖!聖!聖!」的天主榮耀前,依撒意亞先知喊道:「我有禍了!我完了!因為我是個唇舌不潔的人」(依6:5)。見了耶穌所顯的神跡,伯多祿喊道:「主,請你離開我!因為我是個罪人」(路5:8)。但由於天主是聖的,故能寬恕那些在祂面前自認為罪人的人:「我不再按我的盛怒行事……因為我是天主而不是人,是在你中間的聖者」(歐11:9)。若望宗徒也說:「縱然我們的心責備我們,我們還可以安心,因為天主比我們的心大,祂原知道一切」(若一3: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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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出3:5-6. *參見0388, 0448, 072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0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以色列子民為了尊重天主的神聖,不敢呼喚祂的名字。在閱讀聖經時,天主所啟示的名字,被神聖的名號「上主」(Adonai,希臘語Kyrios)所取代。耶穌的天主性就是藉這個名號宣示出來:「耶穌是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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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44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1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當以色列民犯了重罪,遠離天主去崇拜金牛後(1),天主俯聽了梅瑟的轉求,同意與一個不忠的百姓同行,以顯示自己的慈愛(2)。梅瑟要求看見天主的榮耀,天主回答說:「當我在你前呼喊『雅威』名號時,我要使我的一切美善在你面前經過」(出33:18-19)。上主在梅瑟面前經過時,大聲喊說:「雅威,雅威是慈悲寬仁的天主,緩於發怒,富於慈愛信實」(出34:5-6)。梅瑟於是承認上主是一個寬恕人的天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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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出32. *(2)參閱出33:12-17. *(3)參閱出34:9. *參見2116, 257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1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上主的名字「我是自有者」或「祂是自有者」,表示出天主的信實,雖然人類犯罪對祂不忠及應受懲罰,但祂卻「對萬代的人保持仁愛」(出34:7)。天主啟示祂是「富於慈悲的」(弗2:4),甚至賜下了祂的聖子。耶穌為救我們脫免罪惡而捨生時,顯示出祂也擁有上主的稱號:「當你們高舉了人子以後,你們便知道我就是那一位(自有者)」(若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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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60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1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世世代代以色列民的信仰發揚和加深了那蘊藏在上主聖名中的豐富內涵。天主是唯一的,除祂以外沒有別的神(1)。祂超越世界和歷史。祂創造了天地:「天地必要毀滅,而磪羶椰s在,萬物必要如同衣裳一樣破爛……但是磭o永存不變,磢犒堜R無盡無限」(詠102:27-28)。「在祂內沒有變化或轉動的陰影」(雅1:17)。祂是「自有者」,從永遠直到永遠,故此,祂時常忠於祂自己和祂的許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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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依44:6 *參見0042, 0469, 208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1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因此,從那不可言喻的名字「我是自有者」的啟示,蘊藏著只有天主是絕對存有的真理。七十賢士譯本及步其後塵的教會聖傳,是從這種意義去了解天主的名字:天主是圓滿的存有,充滿各樣的美善,無始又無終。所有受造物都從祂那裡領受它們的存在及所擁有的一切。只有祂是祂自己存在的基礎,祂所有的一切也來自祂自己。 |
|   | |
| 註釋 | *參見004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1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自有者」,向以色列民流露祂是「富於慈愛忠誠的」(出34:6)。這兩個名詞以綜合的形式表達了上主聖名的豐盈。在所有的工程中,天主常顯示出祂的仁慈、祂的和藹、祂的恩寵、祂的愛情;也顯示出祂的信賴、祂的恆心、祂的信實、祂的真理。「為了磢漱窈O和至誠,我必要稱謝磢爾t名」(詠138:2)(1)。祂是真理,因為「天主是光,在祂內沒有一點黑暗」(若11:5);祂也是「愛」,一如若望宗徒所教導我們的(若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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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詠85:11。 *參見106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1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你聖言的總綱確是真實無欺,你正義的一切判斷永遠不移」(詠119:160)。「我主上主,唯有你是天主,你的話是真理」(撒下7:28);為此,天主的許諾時常實現(1)。天主是真理本身,祂的話決不會欺騙。因此,我們可在一切事上,滿懷信心地依賴祂聖言的真實和信實。罪惡的根源和人類的墮落是出自誘惑者的謊言,這謊言使人懷疑天主的話、懷疑祂的慈愛和信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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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申7:9. *參見0156, 0397, 1063, 246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1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的真理就是祂治理整個受造界和掌管宇宙的智慧(1)。天主既獨自「創造了天地」(詠115:15),故唯獨祂能給予有關各受造物真正的知識,因為一切受造物跟祂有關。(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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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智13:1-9. *(2)參閱7:17-21. *參見0032, 029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1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在啟示自己時,也是真實的:「在祂口中有真實的教訓」(拉2:6)。當祂打發自己的聖子降來世上時,「是為給真理作證」(若18:37):「我們知道天主子來了,賜給了我們理解,叫我們認識真實的天主」(若一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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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若17:3. *參見246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1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以色列民在他們的歷史過程中,發現天主把自己啟示給他們,又從各民族中選了他們歸屬自己,只是為了一個理由,就是祂那無條件的愛(1)。以色列民透過先知們,明白天主也出於愛,而從未終止拯救他們(2),也未終止寬恕他們的不忠和罪惡(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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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申4:37;7:8;10:15. *(2)參閱依43:1-7. *(3)參閱歐2. *參見029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1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對以色列的愛可比作一個父親對兒子的愛(1)。這愛比一個母親對嬰兒的愛更為強烈(2)。天主愛祂的子民尤甚於新郎愛新娘(3);這種愛甚至將勝過最大的不忠(4),以致賜下最寶貴的禮物:「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若三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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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歐11:1. *(2)參閱依49:14-15. *(3)參閱依62:4-5. *(4)參閱則16;歐11. *參見0239, 0458, 079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2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的愛是「永遠的」(依54:8):「高山可移動,丘陵能挪去,但我對你的仁慈決不移去」(依54:10)。「我永遠愛你,因此我給你保留了我的仁慈」(耶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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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2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但聖若望更進一步肯定地說:「天主是愛」(若一4:8,16):天主的本質就是愛。時期一滿,當祂派遣了祂的獨生子和愛之神時,天主啟示了祂最深處的秘密(1):祂本身就是愛的永遠交流:父、子、和聖神,而且預定我們也分享這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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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格前2:7-16;弗3:9-12. *參見0257, 0733, 085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2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信奉唯一的天主,並以自己的整個生命去愛祂,會對我們的一生發生重大的影響(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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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下接 0223-022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2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認識天主的偉大和威嚴:「天主何其偉大,我們不能理解」(約36:26)。正因如此,天主該是「首先被事奉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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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貞德,《格言》。 *參見040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2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生活中稱謝天主:既然天主是唯一的,那末我們的存在和擁有的一切都來自祂:「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格前4:7)。「我應該怎樣報謝上主,稱謝祂賜給我的一切恩佑?」(詠11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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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263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2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認識眾人的一體性和真正的尊嚴:因為眾人都是「按照天主的肖象和模樣而造的」(創一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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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356, 0360, 1700, 193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2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善用受造物:信奉唯一的天主應引導我們善用一切使我們接近祂的事物,而捨棄一切令我們遠離祂的東西(1)。 我主我的天主,凡使我遠離你的,請給我除去。 我主我的天主,凡領我歸向你的,請賜給我。 我主我的天主,請使我捨棄自我,並把我完全奉獻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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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瑪5:29-30;16:24;19:23-24. *(2)尼古拉斯•福露,《祈禱》。 *參見0339, 2402, 241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2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任何情況中信賴天主,即使在逆境中也不例外。聖女大德蘭的一篇祈禱很巧妙地把這點表達出來: 何事擾你意?何物亂你心? 萬般皆易逝,唯主不移真。 心有天主者,堅忍百事成。 夫復何所求,主獨舉萬鈞。(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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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女大德蘭,《詩集》30. *參見0172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2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申6:4;谷12:29)。「至高者必須是唯一的,就是沒有與祂相等的……如果天主不是獨一無二的,就不是天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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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戴都良,《駁斥馬西翁》1,3,5: pl2,27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2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對天主的信仰引領我們投奔祂,因為祂是我們的起源和終向,不讓任何事物超越或取代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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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3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即使天主啟示自己,仍是一個不可言喻的奧秘:「假使你徹悟祂的話,祂就不是天主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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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奧思定,《講道集》52,6,16:PL38,360; 117,3,5: pl 38,66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3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我們所信仰的天主,曾啟示祂是自有者;使我們知道祂是「富於慈悲寬仁」的(出34:6),祂本身就是真理和愛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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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3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基督徒是「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而受洗(瑪28:19)。受洗以前,他們以「我信」去回答是否信仰聖父、聖子、聖神的三重問題:「所有基督徒的信仰以天主聖三為基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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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凱撒里•亞爾,《信經釋義》(sermo 9): CCL 103,48. *參見0189, 122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3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基督徒是因聖父、聖子、聖神之「名」(單數)而不是因他們之「名」(複數)而受洗(1);因為天主只有一個,全能的聖父、唯一的聖子、以及聖神:至聖三位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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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教宗維祺留的宣信(552): DS41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3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至聖三位一體的奧跡是信仰和基督徒生活的核心奧跡,是天主本身的奧跡。因此是所有其他信仰奧跡的泉源,是光照它們的明燈。它是「信仰真理等級」中最基本和主要的訓示(1)。「整個救恩史就是唯一的真天主:父、子、聖神自我啟示的歷史,使那些遠離罪惡的人與自己重修舊好、合而為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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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職部,《教理講授指南》43. *(2)同上47. *參見0090, 1449, 215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3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這一節裡,我們將簡略地說明:(一)聖三的奧跡如何啟示出來,(二)教會如何把這奧跡定為信理,以及(三)聖父如何透過聖子和聖神的派遣,實現祂創造、救贖、及聖化的「慈愛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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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3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教父們把Theologia(內在生命)與Oikonomia(外在工程)兩詞加以區別,前者是指天主聖三親密生活的奧秘,後者則指天主的一切工程,藉著這些工程天主啟示自己並通傳祂的生命。透過「外在工程」,天主給我們啟示了「內在生命」;但反過來說,是「內在生命」光照整個的「外在工程」。天主的工程啟示出祂本身是誰;反過來說,在祂內在生命的奧秘的光照下,祂的一切工程都得以理解。同樣,在人身上也有類似的情形。人可透過他的行為將自己顯示出來,我們愈是認識一個人,就愈了解他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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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259, 106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3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三是一個狹義的信德奧跡,是一個「隱藏於天主內的奧秘,除非由天主啟示,是不能被人認識的」(1)。無疑地,天主在舊約的過程中,已在其化工和啟示裡,留下了祂是聖三的痕跡。然而聖三存有的內蘊,是一個只憑理智無法理解的奧秘,連以色列的信仰在聖子降生及聖神被派遣前,也無從獲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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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梵一(1869-1870): DS3015. *參見005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3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許多宗教裡,天主被呼號為「父親」。天主經常被視為「眾神和眾人之父」。在以色列,天主被稱為父,由於祂是世界的創造者(1),再者,透過盟約和法律所施於祂的「長子」以色列(出4:22)身上的一切,天主更顯得是父親。祂也被稱為以色列君王之父(2),尤其是「窮人之父」、孤兒和寡婦之父,因為他們都受到祂慈愛的庇護(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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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申32:6;拉2:10. *(2)參閱撒下7:14. *(3)參閱詠68:6. *參見244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3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以「父親」的名字去稱呼天主,這信仰的語言特別表明兩點:就是天主是一切的根源和超越的權威,同時祂又愛護並眷顧祂所有的子女。天主的這種慈父溫情也可以用母性的形象表達(1),這更能顯示出天主內在於世界中,顯出天主與受造物之間的親密。信仰語言取自人類的父母經驗,因父母在某種程度上,為人是天主的最初形象。但這經驗也顯示人類父母可能破壞並扭曲父性或母性的形象。所以要緊記天主超越人類的性別,祂既非男人也非女人,祂是天主。因此祂超越人類的父性或母性(2),雖然祂是這兩性的根源和典範(3)。沒有人能成為像天主那樣的父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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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依66:13;詠131:2. *(2)參閱詠27:10. *(3)參閱厄3:14;依49:15. *參見0370, 277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4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耶穌啟示天主是「父」,其意義是前所未聞的:天主是父不僅是因為祂是造物主。祂永遠是父,是因為祂與其獨生子的關係。同樣,子除非與父有永遠的關係,就不是子。「除了父外,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人認識父」(瑪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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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441-0445, 278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4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為這緣故,宗徒們承認耶穌是「起初就與天主同在的聖言」,「聖言就是天主」(若1:1);耶穌也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象」(哥1:15),是「天主光榮的反映,是天主本體的真象」(希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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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4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教會步武宗徒的芳蹤、依循他們的聖傳,於325年的第一屆尼西亞大公會議中,承認聖子與聖父「同性同體」,就是聖子與聖父同是一個天主。381年於君士坦丁堡召開的第二屆大公會議,在制定尼西亞信經時保存了這項措辭,承認祂是「天主的獨生子。祂在萬世之前,由聖父所生。祂是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祂是聖父所生,而非聖父所造,與聖父同性同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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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 *參見046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4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耶穌在祂的苦難和復活之前,宣佈要派遣「另一位護慰者」(Paraclitus)聖神。自創世之初聖神早已工作(1),祂「曾藉先知們發言」(2),祂將住在門徒中,並在他們內(3)教導他們一切(4),「把他們引入一切真理」(若16:13)。這樣,聖神就被啟示為與耶穌和聖父相關的天主的另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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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1:2. *(2)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 *(3)參閱若14:17. *(4)參閱若14:26. *參見0683, 0687, 278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4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神的永遠根源可從祂被派遣到現世的事上顯露出來。聖神或由聖父因聖子之名、或由聖子本身在回到聖父身邊之後(1),被派遣給宗徒們和教會。聖神在耶穌受到光榮以後的被派遣(2),圓滿地揭露了聖三的奧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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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若14:26; 15:26; 16:14. *(2)參閱若7:39. *參見073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4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宗徒信仰中有關聖神的部分,在381年的君士坦丁堡第二屆大公會議中曾被宣認:「我信聖神,祂是主及賦予生命者,由聖父所發」(1)。這樣,教會承認聖父是「整個天主性的根源」(2)。然而,聖神的永遠根源跟聖子的並非沒有關聯:「聖神既是聖三的第三位,故是天主,與聖父、聖子是同一和同等,也是同性和同體……可是,我們不能說祂只是聖父的神,卻該說,祂同時是聖父和聖子的神」(3)。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的信經這樣宣認:「祂和聖父聖子同受欽崇,同享光榮」(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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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 *(2)托利多第六屆會議(638): DS490. *(3)托利多第十一屆會議(675): DS527. *(4)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 *參見0152, 068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4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拉丁傳統的信經承認聖神「由聖父和聖子(Filioque)所共發」。1439年的翡冷翠大公會議清楚說明:「聖神的本質與存有同時來自聖父和聖子,祂永遠發自聖父如同發自聖子……,有如發自獨一本源、藉著獨一噓氣……這是由於凡父所有的,除了父的身分以外,都在父生子時全給了子。因此,聖神的這種由子所發,是自永遠中便從祂的父那裡所領受的,這父是在永琱丰秅F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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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翡冷翠(1439): DS1300-130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4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雖然「和聖子(Filioque)」一詞並沒有出現在381年君士坦丁堡所宣認的信經中,但根據一個古老的拉丁和亞歷山大的傳統,早在羅馬尚未在451年的加采東大公會議承認及接受381年的信經前,教宗聖良一世已於447年把它宣佈為信條了(1),這種加入「和聖子」形式的信經的使用,逐漸地由第八世紀至第十一世紀進入了拉丁的禮儀。可是,拉丁禮把「和聖子」一詞引入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的做法,至今仍構成與東正教會間的分歧。 |
|   | |
| 註釋 | *(1)參閱大良一世,〈何其美哉〉書函:DS28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4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東方傳統特別強調,聖父乃聖神第一根源。在宣認聖神「發自聖父」(若十五26)時,便肯定聖神是透過聖子發自聖父(1)。西方傳統則強調聖父與聖子同體的共融,肯定聖神發自聖父和聖子(Filioque)。而且西方傳統是「合法和合理地」這樣說(2)。事實上,天主聖三在其同體共融的永恆關係中,意味著聖父是聖神的第一本原,因聖父是「沒有本原的本原」(3);然而,由於祂也是獨生子的父,祂和聖子應是「聖神所發自的唯一本原」(4)。這種合法的互補性,若不予以僵化,就不會在同一的宣認奧跡上,影響信仰的一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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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AG2. *(2)翡冷翠(1439): DS1302. *(3)翡冷翠(1442): DS1331. *(4)參閱里昂二(1274): DS85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4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三的啟示真理從起初屬於教會活潑信德的根基,這主要是依靠洗禮。這啟示的真理表達在洗禮信仰的規程中,並在宣講、教理講授、及教會的祈禱中定形。這類的定形的格式已在宗徒的著作中出現,例如這致候詞:「願天父的慈愛,基督的聖寵,聖神的共融,與你們同在」(格後13:13)所顯示的,也在感恩禮儀中採用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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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格前12:4-6;厄4:4-6. *參見0189, 068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5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最初的幾個世紀裡,教會設法以更明確的格式去表達對天主聖三的信仰,一面為深入了解自己的信仰,一面為保護它免受各種錯誤的扭曲。這就是早期大公會議的工作,大公會議除了得到教父們在神學探討方面的協助外,也得到基督子民在信仰意識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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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09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5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為制定天主聖三的信條,教會不得不借助一些來自哲學的概念,來發展一套專有的名詞:如「本體」、「位格」或「自立體」、以及「關係」等。教會這樣做,並非把信仰置於人類智慧之下,而是要賦予這些名詞嶄新的意義,好去解釋一個難以言喻的奧秘,「這奧秘無限地超越我們人類所能明白的一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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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天主子民信經>2. *參見017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5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教會採用「本體」(有時也用「本質」或「本性」)一詞,來指明在體中的天主本質;用「位格」或「自立體」一詞,來指明父、子、聖神彼此間的實際區別;用「關係」一詞,來指明三位的區別在於彼此間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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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5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三是一個天主。我們並不宣認三個天主,而是一個天主有三位:「同性同體的聖三」(1)。天主三位並不分割同一的天主性,而是每位都是整個的天主:「父享有與子一樣的天主性,子享有與父一樣的天主性,聖神享有與父和子一樣的天主性,即本性上是同一的天主」(2)。「聖三的每一位就是這個事實,即是天主的本體、本質、或本性」(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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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君士坦丁堡二(553): DS421. *(2)托利多第十一屆會議(675): DS530. *(3)拉特朗四(1215): DS804. *參見0590, 278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5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三位確是彼此不同的。「天主只有一個,但不孤獨」(1)。「父」、「子」、「聖神」並不單指天主存在方式的名稱;實際上,祂們彼此確是不同的:「父不是子,子不是父,聖神不是父或子」(2)。祂們的分別在於與本原的不同關係,父是生者,子是受生者,聖神是受發者(3)。天主的一體是三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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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達馬甦信經>: DS71. *(2)托利多第十一屆會議(675): DS530:25. *(3)拉特朗四(1215): DS804. *參見0468, 068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5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三位是彼此關連的。由於天主三位並沒有分割同一的天主性,三位的實際區別只在於彼此之間的關係:「在三位的相關名字中,父是相對於子而言,子是相對於父而言,聖神是相對於父和子而言。不過就其關係而論及天主三位、應相信只有一個本性或本體」(1)。事實上,「祂們的一體性,與祂們之間的關係並不相抵觸」(2)。「由於這種一體性,父整個在子內,整個在聖神內;子整個在父內,整個在聖神內;聖神整個在父內,整個在子內」(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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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托利多第十一屆會議(675): DS528. *(2)翡冷翠(1442): DS1330. *(3)同上: DS1331. *參見024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5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號稱「神學家」的額我略•納祥,把這段有關聖三信仰的總結傳授給君士坦丁堡的慕道者們: 首先,請為我保管這珍貴的寶庫,我曾為它生活和奮鬥,也願與它同死,它使我能忍受一切痛苦和看輕所有快樂:我是指對聖父、聖子、及聖神的信仰宣認。今天我就把它交付給你們。不久之後,我要藉它把你們浸入水中並從水中提出。我要把這宣認給你們當作一生的伴侶和主保。我只交給你們一個天主和德能,祂是三位一體,而三位都有區別。這天主沒有本質或本體上的差別,也沒有等級上的高低……三個無限都有同一的無限本性。每位單獨來看,都是整個的天主……三位一起來看也是一個天主……我尚未想到一個天主,聖三便讓我沐浴在祂的光輝中;尚未想到三位,一個天主便充盈了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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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額我略•納祥,《演講》40,41: PG36,417. *參見0084, 0236, 068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5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啊!光明,當受讚美的聖三和一體的根源!」(1)。天主是永遠的幸福、不朽的生命、永不消逝的光輝。天主是愛:父、子、和聖神。天主自由地要傳授祂幸福生活的光榮。這就是祂慈愛的計畫(2),是一項在創世以前已在祂愛子內擬定好的計畫,「預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獲得義子的名分」(弗1:4-5),就是因那「使我們成為義子的聖神」(羅8:15),「預定我們與祂兒子的肖象相同」(羅8:29)。這項計畫是「在萬世以前……已賜予我們的恩寵」(弟後1:9-10),而其根源就是聖三的愛情。這愛情彰顯在創造的工程中,在人類墮落後的整個救恩史中,在聖子的使命中,在聖神及其透過教會而延續的使命中(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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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時辰頌禱禮》,晚禱讚美詩<至聖聖三,真善的光芒>。 *(2)參閱弗1:9. *(3)參閱AG2-9. *參見0221, 00292, 0758, 085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5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整個天主的救恩工程是聖三的共同行動。事實上,聖三既有同一的本性,也只有同一的行動(1)。「父、子、聖神並非創世的三個本原,而是一個本原」(2)。可是,天主每一位依照本身的特性而完成共同的工作。教會引述新約的話(3)宣認說:「我們只有一個天主,就是聖父,萬物都出於祂而存在;也只有一個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藉祂而存在;也只有一個聖神,萬物都在祂內而存在」(4)。尤其在聖子降生及恩賜聖神的神聖派遣中,顯露了天主位格的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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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君士坦丁堡二(553): DS421. *(2)翡冷翠(1442): DS1331. *(3)參閱格前8:6. *(4)君士坦丁堡二(553): DS421. *參見068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5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整個的救恩工程,是共同又是個別的工程,使人一方面認識天主三位的特性,另一方面又認識祂們共同的本性。同樣,整個基督徒生活也是跟聖三每一位的共融,無論如何也不能把祂們分開。誰光榮聖父,是透過聖子在聖神內光榮祂;誰跟隨基督,是因受到聖父吸引(1)和受到聖神引導(2)而跟隨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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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若6:44. *(2)參閱羅8:14. *參見023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6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整個救恩工程的最終目的,就是所有受造物都能進入天主聖三的圓滿一體中(1)。但如今我們已被召叫,要成為至聖聖三的寓所,主說:「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要在他那裡作我們的住所」(若十四23):。 啊!我的天主,我所欽崇的聖三!請幫助我完全忘記自己,為能在磥漫w居,使我的靈魂好像進入了永恆的安寧和恬靜。啊,我那永遠不變的天主!沒有什麼能擾亂我的平安或使我離開瞗A反之,每分每秒都要使我更進入窷籪顒熔`淵!請安撫我的靈魂,把它變成你的天空、磢漸i愛寓所和磢漸蟛秅妊B。但願我總別留下篹W自一個,而是整個的我留在磛爾怴A在信德中警醒,全心欽崇瞗A整個獻身於磢熙y化工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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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若17:21-23. *(2)真福聖三依利莎伯的禱詞。 *參見1051, 1721, 1997, 256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6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聖三的奧跡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主要奧跡。天主──父、子、聖神,把自己啟示出來,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認識天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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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6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子的降生給我們啟示:天主是永遠的父,而子與父同性同體,就是在祂內及同祂一起,同是唯一的天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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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6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神是由父因子之名1()並由子「從父那裡」(若15:26)被派遣的,這派遣顯示給我們:聖神和父與子是唯一的天主。「祂和父及子同受欽崇,同享光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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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若14:2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6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父作為第一根源,聖神由父而發,而父作為給予子的永遠恩賜,聖神發自共融的父和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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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奧思定,《論聖三》15,26,47: PL42,109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6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父作為第一根源,聖神由父而發,而父作為給予子的永遠恩賜,聖神發自共融的父和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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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天主子民信經>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6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至公教會的信仰在於在聖三內欽崇唯一的天主,在唯一天主內欽崇聖三,既無位格的混淆,亦無實體的分離:事實上,父、子、及聖神的位格各不相同,但父、子、聖神的天主性卻是同一的,光榮相等,威嚴同是永遠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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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亞大納修信經:DS7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6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三在存有上既不可分離,在行動上也是如此。但在天主的同一行動中,每一位格顯示其在聖三中的特有行動,尤其是聖子降生及恩賜聖神的神聖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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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6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天主的所有屬性中,信經只提及祂的全能;承認這點對我們生命極為重要。我們相信這種全能是全面的,因為天主創造一切(1),統御一切,無所不能;是富有愛心的,因為天主是我們的父親(2);是神奇奧妙的,因為當祂的全能「在軟弱中顯露」時(格後12:9)(3),只有信德才能辨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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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1:1;若1:3. *(2)參閱瑪6:9. *(3)參閱格前1:18. *參見022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6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經多次肯定了天主的全面能力。祂被稱為「雅各伯的大能者」(創49:24;依1:24及其他)、「萬軍之軍的上主」、「大能、有力的上主」(詠24:8-10)。若說天主對「天和地」(詠135:6)是全能的,因為是祂創造了它們。所以祂無所不能(1),可隨心所欲地處理祂的一切工程(2)。祂是宇宙的主宰,祂給宇宙所定的秩序,這秩序完全服從祂的安排和指使。祂也是歷史的主宰,可照自己的喜愛感動人心和引導所發生的事(3)。「篔H時可用磢漱j能,有誰能抵抗磞酗O的手臂?」(智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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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耶32:17;路1:37. *(2)參閱耶27:5. *(3)參閱艾4:17b;箴21:1;多13:2. *參見030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7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是全能的父親。祂的父愛跟祂的能力互相輝映。因為祂在照顧我們的需要時,顯示了祂慈父的全能(1);透過接納我們為義子,祂把自己賜給我們(「我要做你們的父親,你們要做我的子女,這是全能的上主說的」格後6:18);最後,因著祂的無限仁慈,祂自由地寬恕我們的罪惡,把祂的能力表露無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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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瑪6:32. *參見1441, 277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7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的全能絕非任意妄為的:「在天主身上,能力和本質、意志和理智、智慧和正義都是同一的事,因而在上主的能力方面,任何不符合天主的合理意願或明智理性之事,都不能成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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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STh I,25,5,ad 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7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對全能的天父的信心,可能由於邪惡和痛苦的經歷而受到考驗。天主有時似乎不存在、無能阻止惡事的發生。然而,天父以最奧秘的方式顯示了祂的全能,就是藉著祂聖子的謙抑自下和復活,戰勝了邪惡。因此,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因為天主的愚妄總比人明智,天主的懦弱也總比人堅強」(格前1:24-25)。當基督復活和受顯揚時,天父揭露了「祂對我們虔信的人,所施展的強有力而見效的德能是怎樣的偉大」(弗1: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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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309, 0412, 0609, 064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7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只有信德才能依附天主全能的奧妙安排。因著這種信德,人誇耀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德能來到自己身上(1)。童貞瑪利亞就是這種信德的至高典範,她相信了「在天主前沒有不可能的事」(路1:37),並頌揚上主說:「全能者在我身上行了大事,祂的名字是聖的」(路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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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格後12:9;斐4:13. *參見014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7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堅強我們的信德與望德最好的方法,莫過於把『天主前沒有不可能的事』這個信念,深深地銘刻在我們的心靈上。因為凡信經教我們信的事,無論如何偉大、不可思議,以及超越自然常律的事物,只要我們的理智有了天主全能的概念,自然就毫無疑慮地相信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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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羅馬教理書》I,2,13. *參見1814, 181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7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我們同義人約伯一起,承認說:「我知道你事事都能,你所有的計畫,沒有不實現的」(約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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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7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教會忠於聖經的見証,多次向「全能永生的天主」祈禱,堅信「在天主前沒有不可能的事」(創18:14;路1:37;瑪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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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7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透過使人棄邪歸正、以聖寵與祂重修舊好來顯示祂的全能,(「天主,磞b仁慈及寬恕方面,充分地顯示了磢漸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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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羅馬彌撒經書》, 第廿六主日集禱經。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7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若不信天主的愛是全能的,如何相信父能造生我們,子能救贖我們,聖神能聖化我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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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7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創1:1)。聖經就是用這幾句隆重的話開始的。信經也採用了同樣的話,承認全能的天父「創造天地萬物,無論有形與無形」。所以我們首先講論創造者,然後講論祂的創造,最後講論人類因犯罪而墮落,天主子耶穌基督就是因此前來救贖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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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8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創造是「天主一切救恩計畫」的基礎,是「救恩史的開始」(1),在基督身上達到了巔峰。反過來說,基督的奧跡對創造的奧跡也有決定性的光照,它揭露了「在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創1:1)的目的:從起初天主就想到了在基督內新創造的光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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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職部,《教理講授指南》51. *(2)參閱羅8:18-23。 *參見0288, 104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8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為此,逾越節晚上,慶祝在基督內新的創造時,讀經即以創世紀開始;同樣,在拜占廷的禮儀中,創世紀也是主的重大節日前夕的第一篇讀經。根據古人的見証,為慕道者受洗而安排的訓導,也遵循同樣的步驟(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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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埃格里亞,《聖地朝聖日記》46:PLS 1,1047;聖奧思定,《教理蒙訓》3,5: PL40,256 *參見109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8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有關創造的教理講授十分重要,它涉及人類和基督徒生活的基礎:事實上,它使基督徒信仰為每個時代的人所發出的基本問題(1),給予明確的答覆:「我們從哪裡來?」「我們往哪裡去?」「我們的起源為何?」「我們的終向是什麼?」「一切存在的東西將何去何從?」起源及歸宿這兩個問題,是不可分開的。它們對我們的生活和行動,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和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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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NA2. *參見173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8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世界和人類的起源問題,曾是許多科學研究的對象,使我們對宇宙的年代與幅度、生物的變遷、人類的出現等知識充實了很多。這些發現促使我們更讚嘆造物主的偉大,感謝祂的各項工程及賜予學者與研究者的聰明和智慧。他們可與撒羅滿同聲說道:「是祂把所有事物的正確知識賜給了我,使我明瞭世界的構造,和元素的能量……因為教導我的,是造萬物的技師──智慧」(智7:1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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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159, 034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8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對這些研究的濃厚興趣,是來自另一類、超越了自然科學本身範圍的問題所引發。這類問題並非只想知道物質宇宙何時及怎樣形成,及人類何時出現,而是要發掘這種起源的意義何在:它是發自巧合、盲目的命運、莫名的需要呢?抑或受制於一位超越的、聰明的、良善的、稱為天主的存有?如果這世界是來自天主的智慧和良善,那麼為什麼有邪惡呢?它從何而來?誰要對它負責?有沒有辦法補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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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8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關於宇宙的起源問題,基督徒信仰一開始就要面對各種與自己不同的答案。事實上,在古老的宗教和文化中,可找到許多有關起源的神話。有些哲學家認為一切都是神,世界就是神,世界的變化即是神的變化(泛神論)。有些則說世界是天主的一種必然流露,它由這根源發出,又回到祂那裡。另有一些人則主張有兩個永存的本原:善與惡、光明與黑暗,兩者不斷在搏鬥(二元論,摩尼派善惡二元論)。按照這些觀念的一些說法,世界(至少物質世界)是壞的,是墮落的產品,故此應予排除或摒棄(唯識論)。有些人承認世界是神所造,可是像一個鐘錶,造了以後,就讓它自生自滅(自然神論)。最後,有些人不接受世界有任何超越的來源,而認為它純粹是一種永久存在的物質組合(唯物論)。所有這些解釋都在說明萬物起源問題的持久性和普遍性,只有人類會探討這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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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29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8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毫無疑問,人的智力已能對宇宙起源的問題找到答案。事實上,人的理智之光,透過天主所造的萬物,已確實地認識造物主天主的存在,(1)縱使這種知識多次為錯誤所隱蔽或歪曲。為這緣故,信德前來堅強及光照理智,好能正確地了解這些真理:「因著信德,我們知道普世是藉天主的話形成的,看得見的是由看不見的化成的」(希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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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梵一:DS3026. *參見0032, 003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8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創造的真理對整個人生如此重要,以致天主因其慈愛願意把一切有關創造的知識,為自己子民的得救而啟示給他們。除了每人可對造物主擁有的自然知識外(1),天主還逐漸地把創造的奧跡啟示給以色列民。祂揀選了聖祖們,使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在選拔以色列時,也創造和塑造了以色列(2);祂顯示自己就是那世上萬民和整個大地都屬於祂的那位,而且是祂獨自「化成了天地」(詠115:15;124:8;1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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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宗17:24-29;羅1:19-20. *(2)參閱依43:1 *參見010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8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如此創造的啟示,就跟唯一天主與其子民所訂盟約的啟示和實現是不可分的。創造的啟示是走向盟約的第一步,是天主全能的愛第一個和普遍性的見証(1)。此外,創造的真理無論在先知們的預言(2)、在聖詠(3)和禮儀的祈禱、以及在選民的智慧反省中(4),愈來愈有力地表達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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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15:5;耶33:19-26. *(2)參閱依44:24. *(3)參閱詠104. *(4)參閱箴8:22-31. *參見0280, 256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8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聖經有關創造的所有文字中,創世紀的前三章佔著極為獨特的位置。從它們的文體去看,這些文章可能有不同的來源。受默感的作者們把它們放在聖經的開端,是要用莊嚴的話,來表達創造的真理,即是創造在天主內的起源和歸宿、它的秩序和美善、人類的召喚、罪惡的悲劇以及得救的希望等。在基督的光照下,依照聖經的統一性和教會的生活聖傳去閱讀,這些文字就成為解釋「起源」諸奧跡的教理講授的主要來源:就是創造、墮落、及救恩的許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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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111, 039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9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創1:1)。這幾個聖經開首的字句,肯定了三件事:永遠的天主給了一切在祂以外存在的事物一個開端。唯獨祂是創造者(希伯來語bara-創造,常以天主為主詞)。凡存在的一切(以「天地」的格式來表達)都屬於祂,祂給予它們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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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32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9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起初已有聖言……聖言就是天主……萬物是藉著祂而造成的,沒有一樣不是由祂而造成的」(若一1-3)。新約啟示天主藉著永遠的聖言、祂的愛子創造了一切。「天上和地上的一切,都是藉祂而造成的……一切都是藉著祂,並為了祂而受造的。祂在萬有之先就有,萬有都賴祂而存在」(哥一16-17)。教會的信仰也承認聖神的創造行動:祂是「賦予生命者」(1)、「造物者聖神」(2)、「萬善的根源」(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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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 *(2)《時辰頌禱禮》,讚美詩〈造物者聖神,請降臨〉。 *(3)拜占廷禮儀詩節,五旬節晚禱禮儀詩節;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 *參見0241, 0331, 070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9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創迼中,子和神的創造與父的創造是一個不可分的行動,這在舊約(1)中已有所暗示,在新約中啟示出來,被教會的信仰規範(Regulafidei)並明確地肯定:「存在的只有一個天主……祂就是聖父、天主、造物者、創作者、安排者。祂由自己、即藉著祂的聖言和智慧,藉著子和神有如『自己的雙手』創造了一切」(2)。創造是天主聖三的共同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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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詠33:6;104:30;創1:2-3。 *(2)聖依勒內,《駁斥異論》2,30,9;4,20,1: PG7/1,822,1032. *參見0257, 069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9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這是聖經和聖傳不斷教導和慶祝的基本真理:「世界是為了天主的光榮而受造」(1)。聖文德解釋道:「天主創造了萬物,不是為增加自己的光榮,而是把這光榮顯示和通傳出來」(2)。因為天主除了祂的慈愛和良善外,並無其他創造的理由。「當愛的鑰匙一打開祂的手,萬物隨即出現」(3)。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解釋道: 這唯一的真天主,以其慈善和全能,及其最自由的決定,在起初就從虛無中創造了精神和有形的兩種受造物,這並非為增加自己的幸福或獲得什麼美善,而是透過祂所賜予受造物的美善,來顯示自己的美善(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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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梵一:DS3025. *(2)聖文德,《神學集成講解》I,2,2,1. *(3)聖多瑪斯,《神學集成講解》2,前言. *(4)梵一:DS3002. *參見0337, 0344, 0759, 136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9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的光榮在於使祂的慈善得以顯示和通傳,世界就是因此而受造。天主使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獲得義子的名分,這是祂慈愛計畫的決定,為頌揚祂恩寵的光榮」(弗1:5-6)。「因為天主的光榮就是活生生的人,而人的生命就是享見天主:如果天主透過創造的啟示,已能使世上的一切生物獲得生命,那顯示天父的聖言,更能使那些看見天主的人獲得生命」(1)。創造的最終目的,就是「創造萬物的天主,也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格前15:28),一面獲得祂的光榮,一面達致我們的幸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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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依勒內•里昂,《駁斥異論》4,20,7: PG7/1,1037. *(2)AG 2. *參見1722, 1992, 280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9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我們相信世界是天主按照祂的智慧造成的(1),而非任何需要、盲目命運、或偶然的產物。我們相信世界是發自天主自由的意志,祂願使受造物分享祂的存在、祂的智慧和祂的慈善:「神創造了萬物,萬物都是因了神的旨意而存在、而造成的」(默4:11)。「上主,神的化工,何其浩繁!全是神以智慧所創造」(詠104:24)。「上主對待萬有,溫和善良,對祂的受造物,仁愛慈祥」(詠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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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智9:9. *參見0216, 195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9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我們相信天主為了創造,並不需要任何預先存在的東西,也不需要任何援助(1)。創造也並非天主本體的必然流露(2)。天主自由地「從無中」創造(3)。 如果天主從已存在的物質中造出世界,那又有什麼了不起呢?一個人類的技師,當你給他材料時,他也會製造他想製造的事物。反之,天主的能力正好在這一點上顯示出來,就是祂能從無中,創造祂所喜愛的一切(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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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梵一(1869-1870):DS3022. *(2)同上:3023-3024. *(3)拉特朗四(1215):DS800; 梵一:DS3025. *(4)聖德奧斐羅•安提約基,《向奧都利証道》2,4: PG6,1052. *參見028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9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從無中」創造的信仰,可由聖經作證,是一個充滿許諾和希望的真理。那七個兒子的母親曾在他們殉道時這樣鼓勵說: 我不知道你們怎樣出現在我的腹中;不是我給了你們靈魂與生命,也不是我構成了你們每一個人的身體。世界的創造者,既然形成了最初的人,賜予萬物以起源,也必仁慈償還你們的靈魂和生命,因為你們現在為愛護祂的法律捨生致命……我兒,請仰視天、俯視地,觀察天地間形形色色的事物!你該知道,這一切都是天主從無中造成的,人類也是如此造成的」(加下7:22-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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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33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9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既然天主能夠從無中創造,祂也能藉聖神賜予罪人靈性的生命,在他們內塑造一顆純潔的心(1),藉復活而賜予死去的人肉身的生命,祂是「叫死者復生,叫那不存在的成為存在的那位」(羅4:17)。祂既然藉著聖言能從黑暗中發出光明(2),祂也能把信德之光賜予那些不認識祂的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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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詠51:12. *(2)參閱創1:3. *(3)參閱格後4:6. *參見0992, 137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29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由於天主是以智慧創造,祂的化工是有秩序的:「你處置一切,原有一定的尺度、數目和重量」(智11:20)。在永遠的聖言內、並藉著祂、即「看不見的天主的肖象」(哥1:15)而受造的萬物,是被指定及歸向天主的肖象(1)──人,他奉召與天主建立位際的關係。我們的理解力,由於分享天主的理智之光,可以明白天主透過造化對我們所說的話(2),雖然我們要用很大的努力,謙恭地去面對造物主和祂的工程(3)。萬物出自天主的美善,也分享這種美善(「天主看了認為好……很好」:創1:4,10,12,18,21,31)。因為天主願意把創造作為禮物送給人,作為一種保留和託付給人的產業。教會曾多次維護創造的美善,包括物質的世界在內(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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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1:26. *(2)參閱詠19:2-5. *(3)參閱約42:3. *(4)參閱大良一世,〈何其美哉〉書函:DS286;布拉加第一屆會議DS455-463;拉特朗四:DS800;翡冷翠:DS1333;梵一:DS3002. *參見0041, 0339, 0358, 1147, 241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0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無限地大於自己所有的工程(1):「祂的威嚴遠比天高」(詠8:2),「上主的偉大,不可測量」(詠145:3)。由於祂是至高和自由的造物主,是萬有的第一因,祂深入地臨在於所有的受造物中:「我們生活、行動、存在,都在祂內」(宗17:28)。依照聖奧思定所說的話,祂「比我最卓越的更卓越,比我最內在的更內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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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德43:28. *(2)聖奧思定,《懺悔錄》3,6,11: PL32,688. *參見0042, 022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0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創造了萬物後,並沒有置之不顧。祂不但賜給它們存在,還時時刻刻地保存著它們,給予它們活動的能力,引導它們達到自己的終向。承認這種對造物主的完全依賴性,乃智慧、自由、喜樂和信賴的根源: 的確,你愛一切所有,不恨你所造的;如果你憎恨什麼,你必不會造它。如果你不願意,什麼東西能夠存在?如果你不吩咐,什麼東西能夠保全?愛護眾靈的主宰!只有你愛惜萬物,因為都是你的。(智11: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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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369, 195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0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受造物有其本身的長處和美善,但從造物主手中出來時,並非全部完成的。它只是「在過程中」(in statu viae)受造,邁向天主為它指定、而仍需達成的最後的完美。天主引導受造物邁向這種完美的各項措施,我們稱它為天主的眷顧。 天主以祂的眷顧保護及掌管所創造的一切,「智慧施展威力,從地極直達地極,從容治理萬物」(智8:1)。因為「萬物在祂眼前都是袒露敞開的」(希4:13),包括受造物將要實現的自由行為在內(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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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梵一:DS300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0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經的證據是一致的:天主的眷顧是具體和直接的關懷,祂關心一切,由最細微的事以至世界和歷史的大事。聖經極力強調天主對事件演變的絕對主權:「我們的天主在天上居住,祂創造了所喜愛的萬物」(詠115:3);又談及基督說:「祂開了,無人能關;祂關了,無人能開」(默3:7);「人在心中盡可策畫多端,實現的卻是上主的計畫」(箴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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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26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0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我們可以發現,聖經的主要作者──聖神,多次把一些行為歸於天主,而不提及第二因。這並非一種原始的「說法」,而是一種深入的方式,來提醒人有關天主的至高權威,和祂對歷史和世界的絕對主權(1),從而教導我們對祂的信賴。聖詠的祈禱,就是教導這種信賴的偉大學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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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依10:5-15;45:5-7;申32:39;德11:14. *(2)參閱詠22;32;35;103;138等等 *參見256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0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耶穌要求我們對天父的眷顧懷有赤子般的信賴,祂對自己子女們的需要照顧得無微不至。「你們不要憂慮說:我們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你們的天父原曉得你們需要這一切。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祂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的」(瑪6:3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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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瑪10:29-31. *參見211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0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是自己計畫的最高主宰。不過,在實施計畫時,祂也利用受造物的合作。這並不表示祂的無能,而是顯示出全能天主的偉大與慈善。因為天主不但賜予受造物存在,也賜予它們這種尊嚴,可以自主行動,彼此互為原因,從而合力完成祂的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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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1884, 195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0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對於人,天主甚至讓他們能自由地參與祂的照顧,把「管理」和統治大地的責任託付給他們(1)。這樣,天主使人運用其自由和理性,去完成創造的工程,使它更趨和諧,以造福他們和他們的近人。雖然人類合作者多次意識不到這天主的聖意,然而藉著他們的善工、祈禱、甚至痛苦(2),他們能刻意地進入天主的計畫。那時他們便全面地成了「天主的助手」(格前3:9;得前3:2)和天國的合作者(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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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1:26-28. *(2)參閱哥1:24. *(3)參閱哥4:11. *參見0106, 0373, 0618, 1505, 1954, 2427, 273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0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在受造物的所有行動中工作:這是一條跟信奉造物主不可分割的真理。祂是在第二因內、及藉第二因而工作的第一因:「因為是天主在我們內工作,使我們願意,使我們力行,為成就祂的善意」(斐2:13)(1)。這項真理並未削弱受造物的地位,反而予以加強。受造物既來自天主的大能、智慧和慈善,一離開它的根源便一無所能,因為「受造物無造物主,勢必消失」(2);更不能沒有祂恩寵的助佑而達到自己最後的終向(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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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格前12:6. *(2)GS36,3. *(3)參閱瑪19:26;若15:5;斐4:13. *參見097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0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既然全能的天父,是美好與和諧的宇宙的創造者,悉心照顧所有的受造物,那麼為什麼會有邪惡存在?對這個如此迫切又不可避免、如此痛心而又深奧的問題,任何倉卒的答案都是不足夠的。唯有整體的基督信仰,才構成這個問題的答案:創造的美好,罪惡的悲劇,天主耐心的慈愛。天主藉著各種盟約、祂聖子的降生救贖、聖神的恩賜、教會的建立、聖事的力量、以及藉著幸福生活的召喚來與人類接觸。對這種幸福的生活,自由的受造物被邀表達他們的同意,然而由於一個可怕的奧秘,他們也可事先迴避。基督徒的訊息中,沒有一點不對惡的問題部分地提出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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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164, 0385, 280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1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然而,天主為甚麼不創造一個沒有惡存在的完美世界呢?天主以祂無限的能力,常常可以創造更美好的事物(1)。可是,天主以祂無限的智慧和慈愛,願意自由地創造一個「在過程中」的世界,邁向它最終的完美。這種演變在天主的計畫中,會牽涉某些事物的出現及另一些事物的消失,有較為完美的,也有不甚完美的事物;有自然界的成長,也有敗壞。因此,只要受造物尚未達致它的圓滿(2),有物質的善,也有物質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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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STh I,25,6. *(2)參閱聖多瑪斯,《反異教大全》3,71. *參見0342, 0412, 1042-105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1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使和人類,作為理性和自由的受造物,應該以自由的抉擇和高於一切的愛,走向他們終極的目標。因此,他們有誤入歧途的可能。事實上,他們確曾犯了罪。於是倫理的惡就進入了世界,就其嚴重性來說,它與物質的惡不能相比。無論直接或間接地,天主絕不是倫理惡的原因(1)。不過,為了尊重受造物的自由,祂容許惡發生,並奇妙地從惡中引發出善: 全能的天主……因為祂是至善的,絕不容許任何惡存在於自己的工程中,除非祂有充分的能力和仁愛,足以從惡本身引出善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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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聖奧思定,《論人之自由》1,1,1: PL32,1221-1223;STh I-II,79,1. *(2)聖奧思定,《信望愛三德彙論》11,3: PL40,236. *參見0396, 184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1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這樣,假以時日,我們可發現天主在祂的全能眷顧中,能由受造物所造成的惡果,甚至是倫理的惡果中,引出善來。若瑟對他的哥哥們說:「叫我到這裡來的並不是你們,而是天主……你們原有意對我作的惡事,天主卻有意使之變成好事……挽救了許多人民的性命」(創45:8; 50:20)(1)。整個人類所犯過的最大的倫理惡,莫過於拒絕及殺害天主聖子,這是由全人類的罪過所造成的。但天主以祂極豐富的恩寵(2),從中獲取最大的善,就是基督的光榮和我們的救贖。可是,惡並不因此而變成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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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多2:12-18.(拉丁通行本) *(2)參閱羅5:20. *參見0598-600, 199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1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祂的人」(羅8:28)。聖人們的見証不斷地証實了此項真理: 聖女加大利納•西恩那給「那些面對不幸的事而反感和抗拒的人」說:「一切都來自愛,一切都為使人得救而安排,天主所作的無非是為這個目的」(1)。 聖多瑪斯•摩爾在殉道前安慰他的女兒說:「除非天主願意,甚麼事情也不會發生。我深信無論發生甚麼事,不管它外表看來是多麼的壞,實際上常是對我們最好的」(2)。 朱利安•諾里奇也說:「我靠天主的恩寵學會要堅決地保守信德,……我應根據和熱切相信吾主在此刻所展示的──一切都會轉好」(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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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女加大利肋•西恩那,《對話集》4,138. *(2)聖多瑪斯•摩爾,《獄中書信》。 *(3)朱利安•諾維奇,《天主聖愛的啟示》32. *參見022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1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我們堅決相信,天主是世界和歷史的主宰,但祂所眷顧的人間旅程卻往往不為人知。只有到了終點,當我們完結局部的知識、「面對面」地(格前13:12)看見天主時,我們才能完全認識這些道路,天主就是沿著這些道路,甚至經歷過壞事和罪惡的悲劇,要引導祂的受造物,抵達那最後的安息的祥和中(1),天主正是為此而創造了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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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2:2 *參見1040, 255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1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在創世和造人時,已為祂全能的愛心和智慧留下初步和廣泛的痕跡,也初次宣布了祂的「慈愛計畫」,其目的是指向基督內的新創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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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1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雖然創世工程特別歸於聖父,然而父、子、聖神同是創世的唯一及不可分的本原,也同樣是信德的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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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1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獨力創造,是祂自由地及直接地創造了宇宙,無需任何其他的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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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1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任何受造物都沒有無限的能力,足以名正言順地「創造」事物,就是使那未存在過的存在(傳統稱之為「從無中創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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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教學部,<多瑪斯哲學論題>法令:DS362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1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創造了世界,是為顯示及通傳祂的光榮。使祂的受造物能分享祂的真理、祂的慈善、祂的美麗,天主正是為了這光榮而創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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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2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創造了宇宙的天主,藉著祂的聖言,「這以自己大能的話支撐萬有的聖子」(希1:3),及藉著賦予生命的創造之神,繼續保持宇宙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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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2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的眷顧就是祂以智慧和慈愛,引導萬物達到自己最後終向的各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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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2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基督勸我們要以赤子之情將自己交付給天父的眷顧(1),聖伯多祿宗徒也回應說:「將你們的一切掛慮都託給祂,因為祂必照顧你們」(伯前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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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詠55:23. *(2)參閱瑪6:26-3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2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的眷顧也透過受造物的行動而運作。天主賜給人類自由,使能與祂的計畫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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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2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容許物質惡和倫理惡,這是一個奧跡。天主藉其聖子耶穌基督予以闡明,聖子為了戰勝罪惡,死而復活。信德使我們肯定,天主不會容許惡發生,除非祂從惡中引發出善。至於祂所採取的途徑,我們只有在永生中才能完全得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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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2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宗徒信經宣認天主是「天地的創造者」,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則闡述:「天地萬物,無論有形無形,都是祂所創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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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2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聖經上,「天地」二字指一切的存有,整個的受造界,也指在受造物之間的聯繫。聖經既把天地連接又將之區別:「地」是人的世界(1),「天」或「諸天」這些詞可以指穹蒼(2),也可指天主自己的「地方」:所以,我們的「在天之父」(瑪5:16)(3)也可指末世的光榮「天堂」。最後,「天」字也指環繞天主左右的精神體受造物──天使所在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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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詠115:16. *(2)參閱詠19:2. *(3)參閱詠115:16. *參見0290, 1023, 279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2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拉特朗第四屆大公會議的信仰誓詞肯定說:「天主在時間的肇始,就從無中創造了精神的與物質的受造物,即天使和大地;其後,祂又造了人類,具有靈魂和肉體,好像是集二者之大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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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拉特朗四(1215): DS 800;參閱梵一:DS 3002;<天主子民信經>8. *參見029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2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沒有肉身的精神體受造物,聖經通常稱之為天使。他們的存在是信德的真理。聖經的証據一如聖傳的一致性同樣地明確。 |
|   | |
| 註釋 | *參見015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2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奧思定論及天使說:「天使一詞是指職務,而非本性。如果問及這本性的名稱,則回答說是天神;如果問及職務,則回答說是天使。按著他的本性是天神,按著他所執行的職務則是天使」(1)。從他們的整個本質看來,天使是天主的侍從和使者。由於「他們時常看到在天之父的面」(瑪18:10),他們是「執行祂命令的大能臣僕,又是服從上主聖言的聽命公侯」(詠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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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奧思定,《聖詠漫談》103,1,15: PL37,1348-4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3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他們由於是純粹精神體的受造物,具有理智和意志:是有位格(1)和不死不滅(2)的受造物。他們遠比一切有形的受造物完美。他們榮耀的光輝足可証明此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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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比約十二世,〈人類〉通諭:DS 3891. *(2)參閱路20:36. *(3)參閱達10:9-1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3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基督是天使世界的中心。他們是「祂的天使」:「當人子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祂的眾天使一同降來時……」(瑪25:31)。天使們是祂的,因為他們是藉著祂並為了祂而受造:「因為天上和地上的一切,可見的與不可見的,或是上座者、或是宰制者、或是率領者、或是掌權者、都是在祂內受造的;一切都是藉著祂,並為了祂而受造」(哥1:16)。他們更是祂的,因為祂使他們成為祂救恩計畫的使者:「他們豈不都是奉職的神,被派遣給那些要承受救恩的人服務嗎?」(希1:14)。 |
|   | |
| 註釋 | *參見029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3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使們自創造開始(1)及在整個的救恩史中,都曾或多或少地傳報這救恩,並為實現天主的拯救計畫服務,如:關閉了樂園之門(2)、保護羅特(3)、拯救哈加爾及她的孩子(4)、及阻止亞巴郎下手祭子(5);法律是「藉天使的手」(宗7:53)而傳報,他們引導天主的子民(6),預告誕辰(7)和使命(8),以及庇祐先知等等(9),以上只是略舉幾個例子而已。最後,是加俾額爾天使預告了前驅(洗者若翰)及耶穌本人的誕生(10)。 |
|   | |
| 註釋 | *(1)參閱約38:7. *(2)參閱創3:24. *(3)參閱創19. *(4)參閱創21:17. *(5)參閱創22:11. *(6)參閱出23:20-23. *(7)參閱民13. *(8)參閱民6:11-24;依6:6. *(9)參閱列上19:5. *(10)參閱路1:11,2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3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降生的聖言由誕生至升天, 一生都活在天使的朝拜和服侍中。「當天主引領首生子進入世界的時候,說:『天主的眾天使都要崇拜祂』」(希1:6)。他們在基督誕生時所唱的讚頌歌,至今仍不斷地在教會的歌詠中迴響著:「天主在天受光榮……」(路2:14)。他們保護了耶穌的童年(1),在曠野中侍候祂(2),在山園祈禱中安慰祂(3),那時耶穌大可讓天使從敵人手中將祂救出(4),如同過去發生在以色列一般(5)。此外,又是天使們「傳播福音」(路2:10),向人宣布基督誕生(6)和復活(7)的喜訊。當基督再次來臨時,由他們傳報(8)並為祂的審判在旁侍候(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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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瑪1;20;1:13.19. *(2)參閱谷1:12;瑪1:11. *(3)參閱路22:43. *(4)參閱瑪26:53. *(5)參閱加下10:29-30;11:8. *(6)參閱路2:8-14. *(7)參閱谷16:5-7. *(8)參閱宗1:10-11. *(9)參閱瑪13:41;25:31;路12:8-9. *參見055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3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同樣,整個教會的生活都享有天使們的奇妙和有力的援助(1)。 |
|   | |
| 註釋 | *(1)參閱宗5:18-20;8:26-29;10:3-8;12:6-11;27:23-2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3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禮儀中,教會聯同天使去崇拜「聖!聖!聖!」的天主(1)呼求天使們的助佑(如追思禮儀中的「願天使導引你到天堂……」又或拜占廷禮儀中的「革魯賓之歌」) ,並特別慶祝某些天使的紀念日 (聖彌額爾、聖加俾厄爾、聖辣法厄爾、護守天使)。 |
|   | |
| 註釋 | *(1)《羅馬彌撒經書》,〈聖、聖、聖〉。 *參見113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3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的生命由開始(1)至死亡(2),常由天使所保護(3)和代禱(4)。「每個信徒都有一位天使在他身旁作為保護者和牧者,為引導他達到永生」(5)。從此世開始,基督徒生活已藉信仰,參與結合於天主的天使和人類的真福團體。 |
|   | |
| 註釋 | *(1)參閱瑪18:10. *(2)參閱路16:22. *(3)參閱詠34:8;91:10-13. *(4)參閱約33:23-24;匝1:12;多12:12. *(5)聖巴西略•凱撒里亞,《駁斥歐諾彌書》3,1: PG 29,656B. *參見102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3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是天主創造了豐盈富庶、多采多姿及秩序井然的有形世界。聖經象徵式地把造物主的工程,描述成連續六天的神聖「工作」,而在第七天的「休息」中完成(1)。聖經在談及創造時,教導天主為拯救我們所啟示的真理(2),可使我們「認識整個造化工程的內在本性、價值及其光榮天主的目的」(3)。 |
|   | |
| 註釋 | *(1)參閱創1:1-2:4. *(2)參閱 DV11. *(3) LG36. *參見0290, 029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3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一切都靠造物主天主存在。世界是天主藉其說話從無中創造時,才有了開始。一切存有、整個自然界、整個人類史,都奠基於這件開天闢地的大事:就是世界形成和時間肇始的原本起源(1)。 |
|   | |
| 註釋 | *(1)參閱聖奧思定,《論創世紀─駁斥摩尼派異端》1,2,4: PL35,175. *參見029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3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每個受造物都有自己的美善和優點。對「六天」內的每項工程都這麼說:「天主看了認為好」。「基於受造物的本質,萬物能都有其穩定、真實、和美善的特性,也有自己的規律和秩序」(1)。各樣受造物在它們的本性內,各以自己的方式反映出天主無限智慧和良善的一線光芒。為此,人該尊重每個受造物的優點,以免濫用事物,從而輕視造物主,並為人類和他們的環境帶來可怕的後果。 |
|   | |
| 註釋 | *(1)GS 36,2 *參見0226, 0299, 250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4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受造物的彼此依賴是天主所願意的。太陽、月亮、樹木、花草、老鷹、麻雀:種類的繁多與差別給我們說明,沒有一樣受造物是自給自足的,它們只能相互依存,好能互補不足、相輔相成。 |
|   | |
| 註釋 | *參見193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4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宇宙的美麗。從萬物的差異和它們相互的關係,產生了受造世界的秩序與和諧。人類逐漸發現這些關係並將之視為自然律。它們是學者們讚嘆的對象。受造物的美麗反映出造物主無限的美麗,應啟發人類理智和意志的尊重與服從。 |
|   | |
| 註釋 | *參見0283, 250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4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受造物的等級是由「六天」創造的次序來表達,從較不完美的到較完美的。天主愛祂的一切受造物(1),也照顧其中每一樣,甚至於麻雀。然而,耶穌說:「你們比許多麻雀尊貴多了」(路12:6-7),又說:「人比羊貴重得多了!」(瑪12:12) |
|   | |
| 註釋 | *(1)參閱詠145:9 *參見031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4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是創造工程的巔峰。聖經的敘述,清楚地把人的創造跟其他事物的創造分開。 |
|   | |
| 註釋 | *參閱創1:26 *參見033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4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所有受造物息息相關,這是由於所有受造物都有同一個造物主,而且都是為祂的光榮而受造的。 我主,願禰因萬物而受讚頌,尤其是因太陽哥哥,它使白天出現,以它的光照耀我們。它是美麗的,光輝燦爛,並向我們談及禰,至高的上主。 我主,願禰因水妹妹而受讚頌,它很有用、謙虛、寶貴、和純潔…… 我主,願禰因我們的母親大地而受讚頌,她負載我們,滋養我們,出產許多果實及色彩繽紛的花草…… 請你們歌頌和讚美我的天主,並謙虛地稱謝和事奉祂(1)。 |
|   | |
| 註釋 | *(1)聖方濟.亞西西,《太陽歌》 *參見0293, 1218, 1939, 241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4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安息──「六天」工程的結束。聖經說:「到第七天,天主造物的工程已完成」,「這樣,天和地都完成了」;天主「就在第七天停止了所作的一切工程」,「天主祝福了第七天,定為聖日」(創2:1-3)。這些出自默感的話,充滿著有益的教訓: |
|   | |
| 註釋 | *參見216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4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在創造時奠立了一個基礎和一些持久不變的法律(1),信徒可滿懷信心地依賴這些法律,因為它們是天主盟約忠誠不變的標誌和保証(2)。在人方面,他該效忠這個基礎並尊重造物主刻於其上的法律。 |
|   | |
| 註釋 | *(1)參閱希4:3-4. *(2)參閱耶31:35-37;33:19-26. *參見216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4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萬物是為了安息,也即是為了敬禮和崇拜天主而創造的。敬禮銘刻在創造的秩序中(1)。聖本篤的會規說:「別把任何事放在敬禮天主之前」(2),這指出人的操心應有的秩序。 |
|   | |
| 註釋 | *(1)參閱創1:14. *(2)聖本篤《會規》43,3: PL66, 675-676. *參見1145-115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4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安息是處於以色列法律的核心。遵守誡命就是符合天主在造化工程中所表達的智慧和意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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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217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4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第八天。但為我們有了新的一天:就是基督復活的日子。第七天完成第一次的創造,第八天則開始了新的創造。這樣,創造的工程在更偉大的救贖工程上達到了巔峰。第一次的創造在基督內新的創造中,找到它的意義和巔峰,新創造的光輝比第一次創造的更勝一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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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羅馬彌撒經書》,逾越節守夜,讀經一後後的禱詞。 *參見1046, 217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5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使是精神體的受造物,他們不斷地光榮天主並執行祂對其他受造物的救恩計畫。「天使協助一切有益於我們的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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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STh 1, 114,3,ad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5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使環繞著基督、他們的主,尤其在實現拯救眾人的使命上為祂效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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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5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教會恭敬天使們,因為他們能在現世的旅途上協助教會,並保護所有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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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5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願意祂的受造物各不相同,各有所長,相輔相成,層次分明。祂預定所有物質的受造物以人類的利益為終向;整個受造界通過人和人一起以天主的光榮為依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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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5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尊重那銘刻在受造物中的規律及來自事物本性方面的關係,乃明智的原則和道德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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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5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照自己的肖象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象造了人:造了男人和女人」(創1:27)。人在受造界中,享有獨一無二的地位:(一)他是「按照天主的肖象」;(二)精神世界與物質世界在他本性上合而為一;(三)被造成「男和女」;(四)天主把人安置在祂的友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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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5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一切有形的受造物中,唯獨人「能認識及愛慕自己的造物主」(1);人是「世上唯一的受造物,是天主為了人本身所要的」(2);只有人奉召在知識和愛情上,分享天主的生命。人就是為這目的而受造,而且也是人有其尊嚴的基本理由。 禰為了甚麼理由使人享有這麼大的尊嚴?肯定是那無窮的愛,禰因這愛注視了在禰內的受造物,並深深地愛上他。因為禰為了愛而創造了他,為了愛而使他存在、具有品嘗禰永福的能力(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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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GS12,3. *(2)GS24,3. *(3)聖女加大利納•西恩那,《對話集》4,13:參閱《時辰頌禱禮》,常年期第十九主日誦讀。 *參見0225, 0295, 1703, 225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5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由於人按照天主的肖象而存在,每個人都有位格的尊嚴;他不只是一個物品,而是一個人。他能認識自己、擁有自己、自由地奉獻自己、並與其他的人溝通。他因恩寵而奉召與自己的造物主訂立盟約,向祂作出無人可替代的信仰和愛的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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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1877, 193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5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為人創造了一切(1),但人被造是為事奉和愛慕天主,把整個受造界奉獻給祂: 有甚麼東西在受造時得到如此優遇?只有人,因為人具有偉大而奇妙的活生生形態,在天主眼中比整個受造界更為貴重。天空、大地、海洋及整個受造界都是為人而存在,而且天主對人的得救如此重視,甚至連自己的獨生子也不顧惜。因為天主從不間斷地提拔人到祂跟前,使他坐在自己的右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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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GS12,1;24,3;39,1. *(2)金口聖若望,《講創世紀的道理》2,1: PG54,587D-588A. *參見0299, 090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5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事實上,只有在天主聖言降生成人的奧跡內,才能真正解釋人的奧跡」(1): 保祿宗徒告訴我們:有兩個人給了人類起源,就是亞當和基督……第一個亞當成了有生命的人,最後的亞當成了賦予生命的神。第一個亞當為後者所造成,也從祂接受了靈魂而得以生活……第二個亞當在塑造第一個亞當時,在他身上刻了自己的肖象。祂擔當了第一個亞當的角色並接受他的名字,以免失去祂按自己的肖象而創造的本意。有第一個亞當,有最後的亞當:第一個亞當有一個開始,最後的亞當卻沒有終結。因為這最後的亞當其實是第一個,因為祂說:「就是我,只有我是元始和終結」(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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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GS 22,1。 *(2)金言聖伯多祿,《講道集》117: PL52,520B:參閱《時辰頌禱禮》, 常年第二十九週星期六誦讀。 *參見0388, 0411, 170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6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由於人類同出一源,因而形成了一個整體,因為天主「由一個人造了全人類」(宗17:26)(1): 我們所瞻仰的奇妙景象就是人類同出一源──天主……;大家都有同一的本性:由物質的肉身和精神的靈魂所組成;大家都有同一的直接目標和在世的使命;同一的居所──大地,它的資源人人都能按自然的權利加以使用,以維持和發展自己的生活;同一的超性終向──天主,人人都要歸向祂;同一個達到那終向的途徑;……大家都是基督以同一贖價贖回來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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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多8:6. *(2)比約十二世,〈至高司祭〉通諭(20.10.1939)3;參閱NA 1. *參見0225, 0404, 0775, 0831, 084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6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類的連帶責任與愛德的這條法律」(1),給我們保証所有的人,包括各式各樣的人、文化和民族,確實都是兄弟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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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比約十二世,〈至高司祭〉通諭3 *參見193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6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是按照天主肖象而受造的,是一個同時具有物質和精神的存有。聖經以一種象徵性的語言表達了這個事實:「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內吹了一口生氣,人就成了一個有靈的生物」(創2:7)。所以整個的人成為天主愛的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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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1146, 233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6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很多次,靈魂一詞在聖經裡是指人的生命(1),或指完整的人的位格(2)。但也指人心內最隱密的(3)、最有價值的(4)和特別使他成為天主肖象的一切:「靈魂」是指人的精神本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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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瑪16:25-26;若15:13. *(2)參閱宗2:41. *(3)參閱瑪26:38;若12:27. *(4)參閱瑪10:28;加下6:30 *參見170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6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的身體分享「天主肖象」的尊嚴:它是人性的身體,正因為是一個屬神的靈魂使它活起來,而且是整個的人要在基督的身體內,成為聖神的宮殿(1)。 人是由肉體、靈魂所組成的一個單位。以身體而論,人將物質世界各樣事物匯集於一身。於是,物質世界便藉人抵達其高峰,並藉人歌頌造物主。故此,人不應輕視其肉體生命,而應承認其肉體的美善而加以重視;因為肉體由天主所造,末日又將復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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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格前6:19-20;15:44-45. *(2)GS14,1.; 參閱達3:57-80 *參見1004, 228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6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靈魂和身體的結合是如此密切,以致該視靈魂為身體的「形」(forma)(1);這表示基於靈魂,由物質組成的身體成為一個活生生的人的身體。在人身上,精神和物質並非兩個本性連接在一起,而是兩者結合而成獨一的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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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維也納(1312):DS90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6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教會教導我們,每個靈魂都直接由天主所造(1)──並非由父母所「產生」──而且是不死不滅的(2):在死亡時靈魂與身體分離,但並不因此而泯滅,並會在末日復活時,重新與身體結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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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比約十二世,〈人類〉通諭:DS 3896;<天主子民信經>8. *(2)參閱拉特朗五(1513):DS1440. *參見0997, 100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6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有時人會把靈魂與神魂(spirit)加以區別,就如聖保祿這樣祝禱說:「將你們整個的神魂、靈魂和肉身,在我們的主來臨時,保持得無瑕可指」(得前5:23)。教會教導我們,這樣的區別並不構成靈魂的二元性(1)。「神魂」是指當人被創造時,人已被賦予超性的終向(2),又指人的靈魂能被天主無條件地提昇到與祂共融的境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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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君士坦丁四((870):DS657. *(2)梵一:DS3005;參閱GS22,5. *(3)參閱比約十二世,<人類>通諭:DS3891. *參見208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6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教會的靈修傳統也強調人心,即按聖經所指是「人的最深之處」(1),人就是在那深處決定是否接納天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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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耶31:33. *(2)參閱申6:5;29:3;依29:13;出36:26;瑪6:21;路8;15;羅5:5. *參見0478, 0582, 1431, 1764, 2517, 2562, 284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6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男和女都是天主所造,也即是天主所愛的:就人性而論,兩者是完全平等的,但按其男女性別而論,則各有不同。「成為男人」和「成為女人」乃天主所願意的美好事實:男人和女人都有不可剝奪的尊嚴,直接來自他們的造物主(1)。男女都是「按照天主的肖象」所造,具有同等的尊嚴。在他們「成為男人」和「成為女人」的事實上,反映出造物主的智慧和慈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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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2:7, 2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7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絕非按人的肖象而存在,祂既非男人亦非女人。天主是純神,因此在祂內並無性別。然而男和女的「美善」多少反映出天主無限的美善:例如母親(1)、父親及夫君(2)的美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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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依49:14-15;66:13;詠131:2-3. *(2)參閱歐11:1-4;耶3:4-19 *參見0042, 023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7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創造男和女在一起,願意他們相互依存。天主聖言透過聖經的不同章節使我們明白這點。「人單獨不好,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創2:18)。沒有任何動物能成為人「心心相印」的助手(1)。天主取用人的肋骨「塑造」了女人,並帶她到男人面前,激發男人的驚嘆之聲,使他不禁發出愛慕和共融的呼喊:「這才真是我的親骨肉」(創2:23)。男人發現女人是另一個「我」,具有同樣的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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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2:19-20 *參見160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7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男人和女人是為了「相互依存」而受造的,但並非指天主造了他們「一半」和「不完整的」。天主造了他們是為使人們彼此共融,各人都能成為另一個的「助手」,因為就位格而言兩者是平等的(我的親骨肉……),就男女性別而言則是互補的。在婚姻中,天主把他們二人結合,「成為一體」(創2:24),好能傳宗接代:「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創1:28)。男女作為夫妻和父母,將人的生命傳遞給子女,以獨一無二的方式協助了造物主的造化工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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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GS 50,1 *參見1652, 236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7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天主的計畫中,男女奉召以天主「管理者」的身分去「治理」大地(1)。這項至高權利不該是任意妄為和破壞性的操縱。按照造物主的肖象去「愛護一切所有」時 (智11:24),男女奉召去參與天主對其他受造物的眷顧。因此他們對天主所託付的世界,有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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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1:28 *參見0307, 241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7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第一個人不但造得好,而且與創造者處於友誼中,與自己和其他受造物也和諧相處,此種友誼及和諧只有那在基督內新造化的光榮才能超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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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05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7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教會按新約和聖傳的指示,在正式解釋聖經語言的象徵意義時,教導我們原祖亞當厄娃原是被安置在一個「原始聖德和義德」的狀態下(1)。原始聖德的恩寵就是「分享天主的生命」(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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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特倫多(1546):DS1511 *(2)LG2 *參見199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7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生的一切幅度原先都被這恩寵的光輝所強化。那時只要人留在天主的親密友誼內,就不必死亡(1),也不必受苦(2)。人的內部和諧、男女間的和諧(3)、第一對夫婦與整個受造界的和諧,構成所謂「原始義德」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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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2:17; 3:19 *(2)參閱創3:16 *(3)參閱創2:25 *參見1008, 150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7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從起初就使人作世界的「主人」,首先使人在其自身作主,自律自重。人就其整個的存有而言原是完整有序的,因為不受三重的貪慾支配(1),這貪慾使人受制於感官的快樂、財物的貪婪,並使人自恃而反抗理性的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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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若一2:16 *參見251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7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與天主親切交往的標記, 在於天主把人安置在樂園中生活(1),「叫他耕種,看守樂園」(創2:15):工作並非痛苦(2),而是男女跟天主合作,使有形的受造界達致完美。 |
|   | |
| 註釋 | *(1)參閱創2:8 *(2)參閱創3:17-19 *參見2415, 242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7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因著我們原祖的罪,天主在其計畫中為人所預定的原始義德的和諧,便完全失去了。 |
|   | |
|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8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父……禰按照禰的肖象造生了人類,使人管理世界,統御萬物,事奉禰、唯一的造物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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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羅馬彌撒經書》,感恩經第四式11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8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被預定,要按降生成人的天主聖子的肖象──「那不可見的天主的肖象」(哥1:15)──再造,好使基督在眾多兄弟姊妹中作長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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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弗1:3-6; 羅8:2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8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是「由靈魂和身體所組成的一個整體」(1)。信德道理確認:作為精神的及不死不滅的靈魂,乃直接由天主所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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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GS14,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8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造的人不是孤單的,祂自起初便造了『男人和女人』(創1:27),他們的結合便成為人與人共同生活的雛形」(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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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GS12,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8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啟示告訴我們男人和女人在犯罪前原有聖德和義德:從他們與天主的友誼中,湧流著他們在樂園生活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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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8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無限慈善,祂的一切工程都美好,可是沒有人能倖免痛苦,不能倖免自然的災害──這些看來是繫於受造物本身的局限,尤其不能倖免倫理惡的問題。究竟惡是從哪裡來的呢?聖奧思定說:「我自問究竟惡從何而來,我卻不知如何回答」(1),他那辛苦的探討只有在皈依生活的天主後,才找到了出路。因為「罪惡的奧跡」(得後2:7)只有在「虔敬奧跡」(弟前3:16)的光照下才能彰顯。天主的聖愛在基督身上啟示出來, 一面顯示罪惡的廣泛,一面也顯示了恩寵的盈溢(2)。因此,我們應該面對惡的來源的問題,方法是以信德的眼目,注視那唯一使邪惡敗退的征服者(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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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奧思定,《懺悔錄》7,7,11: PL32, 739. *(2)參閱羅5:20 *(3)參閱路11:21-22; 若16:11; 若一3:8. *參見309, 457, 539, 184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8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罪惡存在於人類的歷史中:任何人企圖忽視或以其他名稱表達這晦暗的事實,都徒勞無功。嘗試了解甚麼是罪惡,首先必須承認人與天主的深切關係,只有在此關係中,罪惡才露出它拒絕與反抗天主的真相,這一直是人的生命和歷史的重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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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184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8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罪惡的事實,尤其是原罪的事實,只有在天主啟示的光照下才能明瞭。若無啟示給予有關天主的知識,將不能清楚地認出罪惡,而只能設法把它只解作成長的缺陷、心理的弱點、錯誤或社會組織不足的必然後果等。只有認識了天主對人的計畫,才能明白罪惡是妄用自由,天主賜給受造的人自由,是要人用來愛祂和彼此相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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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1739, 184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8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隨著啟示的進展,罪惡的事實也得以明朗。雖然舊約的天主子民通過創世紀所敘述的墮落史,已多少認識人類的處境的痛苦,但未能了解這種歷史的終極意義。唯有在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光照下,它的意義才完全顯示出來(1)。為能認識亞當是罪惡的禍根,必須認識基督是恩寵的泉源。是復活的基督所派遣的護慰者聖神,前來審判世界的罪(2)並啟示那位贖罪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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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羅5:12-21 *(2)參閱若16:8 *參見0208, 0359, 0431, 072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8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原罪的道理可以說是福音喜訊的「反面」,這福音就是耶穌是眾人的救主,眾人都需要救恩,而救恩是藉基督賜予眾人。有基督心意的教會(1)清楚地知道,破壞原罪的啟示,必損害基督的奧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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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格前2:16 *參見042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9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墮落的敘述(創3)採用了象徵的語言,但肯定是一宗原創性的事件,發生在人類歷史的肇始(1)。啟示使我們確信,整個人類歷史都刻著我們原祖自由所犯的原始錯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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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GS13,1 *(2)參閱特倫多(1545-1563):DS1513; 比約十二世,<人類>通諭:DS3897;保祿六世,1996年7月11日演講:AAS 58(1996)654. *參見028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9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在我們原祖抗命性抉擇的背後,有一個誘惑者的聲音反抗天主(1),他為了嫉妒而使原祖陷入死亡(2)。聖經和教會聖傳視之為一個墮落的天使,號稱撒殫或魔鬼(3)。教會教導我們,他起初是好天使,由天主所造。「事實上魔鬼和其他邪魔,確實是天主所造,原本是好的,但他們自己後來成了邪惡的」(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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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3:1-5 *(2)智2:24 *(3)參閱若8:44; 默12:9 *(4)拉特朗四: DS800 *參見253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9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經曾談及這些天使的罪惡(1)。這種「墮落」在於這些受造的精神體,以自由的抉擇,徹底而無可挽回地拒絕天主及祂的神國。我們可從誘惑者對我們原祖所說的話,找到這種背叛的反映:「你們將如同天主一樣」(創3:5)。「魔鬼從起初就犯罪」(若一3:8),「又是撒謊者的父親」(若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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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伯後2:4 *參見1850, 248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9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使的罪之所以不能獲得寬恕,是由於他們在抉擇上具有無可挽回的特性,而並非天主無限仁慈的一項缺陷。「正如人死後不能再悔改,天使們在墮落後也不可能悔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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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若望.達瑪森《論正統信仰》2,4: PG94, 877C *參見1022, 1033-1037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9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那被耶穌稱為「從起初殺人的兇手」(若8:44),聖經証實了其不良影響,他竟企圖阻止耶穌執行天父委託給祂的使命(1)。「天主子所以顯現出來,是為消滅魔鬼的作為」(若一3:8) 。在這些作為中,後果最嚴重的,就是以謊言誘騙了人類違抗天主的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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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瑪4:1-11 *參見0538-540, 550, 2846-284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9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可是撒殫的能力並非無限的,他只不過是受造物而已,他有大能是由於是單純的精神體,但始終是受造物,絕不能阻止天國的建立。撒殫由於憎恨天主及祂在耶穌基督內的國度而在世上活動,同時其活動給每人和社會帶來嚴重的禍患──精神性的及間接地也包括物質性的,雖然如此,這活動卻是天主在其眷顧下所允許的,並會剛柔並重地引導人類和世界的歷史。天主允許魔鬼活動乃是重大的奧秘,但是「我們知道,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祂的人獲得益處」(羅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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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309, 412, 1673, 2850-285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9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按自己的肖象造了人,並讓人享有祂的友誼。作為有靈的受造物,人只有自由地服從天主,才能維持此種友誼。這就是禁止人吃知善惡樹果子的意義,「因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創2:17)。「知善惡樹」(創2:17)象徵性地指出不可跨越的界限,作為受造物的人必須甘願服膺,並懷著信心予以尊重。人隸屬於造物主,應服從創造的規律和倫理法則,因為這些規律和法則引導人使用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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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301, 0311, 173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9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受了魔鬼的誘惑後,喪失了心中對造物主的信賴(1),並妄用本身的自由,違背了天主的命令。人的第一個罪就在於此(2)。因此,每個罪都是一種違抗天主命令的行為,及對祂的仁愛缺乏信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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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3:1-11 *(2)參閱羅5:19 *參見0215, 1707, 1850, 254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9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因這罪,人愛自己勝於天主,從而輕視了天主:他選擇了自己,而反對天主,不顧自身受造物的身分,因此罔顧了自己的利益。最初在一種聖德狀態下構成的人,原來由天主預定在榮耀中圓滿地「分享神的生命」。但因了魔鬼的誘惑,他要「如同天主」(1),但卻「不要天主,超越天主,不從天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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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3:5 *(2)聖馬西摩,《兩可書》:PG 91, 1156C *參見2084, 2113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39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聖經描繪了這第一次背命的悲慘後果。亞當和厄娃立即失落了原始聖德的恩寵(1)。他們害怕天主(2),對祂有一種錯誤的形象,誤以為祂是唯恐失去自己特權的天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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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羅3:23 *(2)參閱創3:9-10 *(3)參閱創3: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0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他們因原始義德所享有的和諧已遭破壞;靈魂上的精神官能對身體的控制也被摧毀(1);男人與女人的結合處於緊張狀態(2);他們的關係將帶有私慾和奴役對方的傾向(3)。與受造物的和諧也告決裂:有形的受造物開始與人疏遠和敵視(4)。為了人的緣故,「受造之物被屈服在敗壞的狀態之下」(羅8:20)。最後,那預先明確地警告的抗命後果(5)將必實現:人要歸於土,即那用來塑造人的土(6)。死亡從此進入了人類的歷史(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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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3:7 *(2)參閱創3:11-13 *(3)參閱創3:16 *(4)參閱創3:17, 19 *(5)參閱創2:17 *(6)參閱創3:19 *(7)參閱羅5:12 *參見0602, 1008, 1607, 251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0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自從這第一個罪以後,世界便真的被罪惡的「入侵」所沖擊:加音殺死自己的弟弟亞伯爾(1);世界的普遍敗壞無不是罪惡的後果(2)。在以色列的歷史中,罪惡經常顯示出來(3),尤其是對盟約的天主不忠,和觸犯梅瑟法律。即使在基督救贖後,罪惡在基督徒中也從多方面顯露出來。聖經和教會的聖傳,不斷地提及罪惡在人類歷史中的臨在和普遍性: 天主啟示所告知我們的,與我們的經驗正好吻合。的確,人若觀察自己的內心,就會發現自己傾向於惡,沉淪於眾多淒慘境況中;而這些境況決不可能來自美善的造物主。很多次,人因不肯承認天主為其根源,便破壞了那個使他走向自己最後目標的應有秩序,同時也破壞了一切的和諧,不論是人本身的、人與人之間的或人與整個受造界之間的(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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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4:3-15 *(2)參閱創6:5, 12; 羅1:18-32 *(3)參閱格前1-6; 默2-3 *(4)GS13,1 *參見1739, 1865, 2259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0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所有的人都被牽連在亞當的罪惡裡。聖保祿確認此事說:「因一個人的悖逆,大眾都成了罪人」(羅5:19);「就如罪惡藉著一人進入了世界,死亡藉著罪惡也進入了世界;這樣死亡就殃及了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但保祿宗徒把罪惡與死亡的普遍性和在基督內得救的普遍性對比:「就如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被定了罪;同樣,也因一人的正義行為,眾人也都獲得了正義和生命」(羅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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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430, 060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0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教會步武聖保祿的後塵,時常教導我們,那壓迫著人類的重重苦難,以及他們那種向惡和向死的傾向,除非與亞當的罪拉上關係,是不能理解的;這一切也與這個事實有關,就是亞當傳給我們生下來就帶有的罪,這罪就是「靈魂的死亡」(1)。基於這項確實的信仰,教會也給未犯過本罪(2)的嬰兒付洗,以赦免罪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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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特倫多:DS1512 *(2)參閱特倫多:DS1514 *參見1250, 260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0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亞當的罪如何成為他所有後裔的罪呢?整個人類在亞當內「有如一個人的一個身體」(1)。由於這「人類的一體性」,眾人都被牽連在亞當的罪內,正如眾人都被牽引進入基督的義德內一般。無論如何,原罪的傳遞是一個我們不能完全了解的奧秘。可是我們從啟示知道,亞當不但為自己,也為整個的人性接受了原始的聖德和義德。由於亞當和厄娃降服於誘惑者,犯了個人的罪,但這罪損害了人性,他們則在墮落的情況下(2)把受損的人性傳衍下來。這罪將藉傳宗接代而遺留給整個人類,就是傳遞一個缺乏原始聖德和義德的人性。因此,原罪是以類比的方式被稱為「罪」:它是「感染」而非「觸犯」的罪,是情況而非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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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多瑪斯,《有關惡的問題辯論》4,1 *(2)參閱特倫多:DS1511-1512 *參見0050, 0360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0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原罪雖是人人所固有的(1),但在亞當的任何子孫身上,原罪都沒有本罪的特性。它在於缺乏原始的聖德和義德,然而人的本性並未完全敗壞:它只是在自己本性的力量上受到損害,要受無知、痛苦和死亡權力的困擾,而且傾向於罪惡(這種對邪惡的傾向稱為「私慾偏情」)。聖洗在給予基督恩寵的生命時,把原罪滌除,使人重新歸向天主。但原罪的後果,即墮落而傾向於惡的人性,仍留在人身上,並促使他展開屬靈的戰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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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特倫多:DS1513 *參見1264, 251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0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教會有關原罪傳衍的教義,主要在第五世紀,尤其在聖奧思定駁斥白拉奇主義的催促下,及在第十六世紀,為了對抗新教徒的改革而予以確定。白拉奇認為人無需天主恩寵的助佑,靠他自由意志的本性力量,就能在道德上度一個善良生活;如此他把亞當罪惡的影響縮減為一個壞榜樣。反之,初期的新教改革者宣稱,人已徹底敗壞,他的自由已被原罪所毀滅;他們認為每人所承受的罪和傾向於惡相同,是不能克服的私慾偏情。教會在529年的奧倫治第二屆會議(1)及1546年的特倫多大公會議(2)中,特別清楚地宣布了聖經啟示的有關原罪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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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奧倫治第二屆會議:DS371-372 *(2)特倫多:DS1510-151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0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與基督救贖息息相關的原罪教義提供了一個角度,讓人可清晰地辨別人的處境及他在世上的行動。因著原祖犯罪的後果,魔鬼對人奪取了某種主權,雖然人仍能保持自由。原罪驅使人「成為那握有死亡權勢者──魔鬼的奴隸」(1)。忽略人具有已受損害且傾向於惡的本性,是在教育、政治、社會行動及習俗等方面,造成嚴重錯誤的原因(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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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特倫多(1546):DS1511; 參閱希2:14 *(2)參閱<百年>25. *參見1888, 2015, 285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0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原罪及人類所有本罪的後果,使世界在整體上陷於一種為罪所奴役的局面,這可用聖若望的措辭界定為:「世界的罪惡」(若1:29)。這措辭也可用來表達團體環境和社會結構對個人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因它們都是人類罪惡的結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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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和好與懺悔>16 *參見186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0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世界完全「屈服於惡者權下」(若一5:19)(1)的悲慘情況,使人生成為一場戰爭: 整個人類歷史都充滿著反抗黑暗勢力的一場硬仗。如上主所說的,這個戰爭由世界創始起,將延續至末日。人既生活在這戰場上,必須不斷作戰,始能堅定於善。同時,人除非仰賴天主的恩寵,努力奮鬥,不能達到其內在的和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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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伯前5:8 *(2)GS37,2 *參見251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1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人在墮落後,並沒有被天主拋棄。反之,天主還召喚他(1),向他奇妙地預告邪惡將被制伏,而人也要由墮落中被救起(2)。這一段在創世紀中的記載曾被稱為「原始福音」,因為在那裡首次宣布了救主默西亞,宣布了蛇與女人之間的搏鬥,以及她的一位後裔的最後勝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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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創3:9 *(2)參閱創3:15 *參見0055, 0675, 0705, 1609, 2568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1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基督徒聖傳在這段聖經上,看到一種「新亞當」的宣示(1),祂藉著「死在十字架上」的聽命(斐2:8),綽綽有餘地補償了亞當的抗命(2)。此外,教會的許多教父和聖師,在「原始福音」所宣告的女人身上,看到了基督的母親瑪利亞、「新的厄娃」。她以獨一無二的方式,從基督戰勝罪惡的成果中,成為第一個受惠者:使她預先被保護不受原罪的任何玷污(3),並在她整個塵世的生命中,藉著天主的特別恩寵,也未犯任何罪過(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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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格前15:21-22, 45 *(2)參閱羅5:19-20 *(3)<莫可名言之天主>詔書(8.12.1854): DS2803 *(4)參閱特倫多:DS1573 *參見0359, 0491, 0615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1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但為何天主不阻止第一個人犯罪呢?聖大良一世回答說:「基督無可言喻的恩寵給了我們的利益,大於魔鬼因妒忌向我們所奪取的」(1)。聖多瑪斯•亞奎納也說:「在犯罪後沒有甚麼可阻止人性被召向一個更高的目標。因為天主允許惡,為能從中取得更大的善(2)。為此聖保祿說:『罪惡在那裡越多,恩寵在那裡也格外豐富』(羅5:20)。聖週的「逾越頌」唱道:『幸運的罪過啊,你竟然為世人賺得了如此偉大的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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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聖大良一世,《講道集》73,4: PL 54, 396 *(2)STh 3,1,3,ad3 *參見0272, 0310, 0395, 1994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1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並未造死亡,也不樂意生靈滅亡……但因魔鬼的嫉妒,死亡才進入了世界」(智1:13;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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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1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撒殫或魔鬼及其他邪魔,乃是故意拒絕事奉天主及其計畫的墮落天使。他們反抗天主的抉擇是決定性的,他們企圖拉攏人類背叛天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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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1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天主造了人於義德的狀態下,但因惡魔的誘惑,人在有史之初,便濫用自由反抗天主,並企圖在天主以外達到自己的終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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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GS13, 1.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1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亞當作為第一個人,因著他的罪過,失去了原始聖德和義德,這聖德和正義是他原來非但為他自己,也是為全人類而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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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17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亞當和厄娃因著他們第一個罪,損害了人性,並傳給他們的後代,因此後代也缺乏原始的聖德和義德。這種缺乏就稱為「原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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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18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原罪的後果,就是使人性的力量變得脆弱,又要受無知、痛苦及死亡之困擾,而且傾向於罪惡(這種傾向稱為「私慾偏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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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19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我們根據特倫多大公會議,認為原罪是與人性一起傳下來的,『不是藉效尤,而是藉生育』,因此是『人人所固有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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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天主子民信經>16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20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基督從罪惡所取得的勝利,賞給我們的利益比罪惡所奪去的更大:「罪惡在那裡越多,恩寵在那裡也格外豐富」(羅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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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21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天主父) |
| 內容 | 依照基督徒的信仰,「世界乃由造物主的愛所創造和保存;人雖不幸陷於罪惡的奴役,卻為戰勝惡魔的基督,以其十字架及復活所釋放……」(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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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GS2,2. *我信天主父 0198-0421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22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 |
| 內容 | 「但時期一滿,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來,生於女人,生於法律之下,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贖出來,使我們獲得義子的地位」(迦4:4-5)。這就是有關「天主子、耶穌基督」(谷1:1) 的喜訊:天主眷顧了自己的民族(1),實現了祂向亞巴郎和他的子孫們所作的許諾(2),而且超越了所有的期待:竟派遣了自己的「愛子」(谷1:11)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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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路1:68 *(2)參閱路1:55 *參見0389, 2763 *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 0422-682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23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 |
| 內容 | 我們相信和宣認:納匝肋人耶穌,在黑落德王和凱撒奧古斯都時代,是一位在白冷出世的猶太人,生於以色列的女子,他從事木匠工藝。後來於提庇留為王、般雀比拉多總督執政時,在耶路撒冷被人釘死。祂確是降生成人的天主永遠之子,祂「來自天主」(若13:3),「自天降下」(若3:13; 6:33),「且在肉身內降世」(若一4:2),因為「聖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們中間;我們見了祂的光榮,正如父獨生子的光榮,滿溢恩寵和真理……從祂的滿盈中,我們都領受了恩寵,而且恩寵上加恩寵」(若1: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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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 0422-682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24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 |
| 內容 | 受了聖神恩寵的感動和聖父的吸引,我們相信耶穌並宣認:「你是基督,永生天主之子」(瑪16:16)。這是聖伯多祿所宣認的信仰,在這信仰的磐石上,基督建立了祂的教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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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1)參閱瑪16:18; 聖大良一世,《講道集》4,3: PL 54,151; 51,1: PL 54,309B; 62,2: PL 54,350C-351A; 83,3 PL 54,432A *參見0552, 0683 *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 0422-682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25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 |
| 內容 | 傳授基督徒信仰,主要是宣講耶穌基督,好能引人信奉祂。首批門徒一開始就滿腔熱忱地要宣講基督:「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宗4:20)。他們邀請各時代的人,都要進入與基督共融的喜樂: 論到那從起初就有的生命的聖言,就是我們聽見過、我們親眼看見過、瞻仰過、以及我們親手摸過的生命的聖言──這生命已顯示出來,我們看見了,也為祂作証、且把這原與父同在,且已顯示給我們的永遠的生命,傳報給你們──我們將所見所聞的傳報給你們,為使你們也同我們相通;原來我們是同父和祂的子耶穌基督相通的。我們給你們寫這些事,是為叫我們的喜樂得以圓滿(若一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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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 *參見0850, 0858 *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 0422-682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0185-1065 *卷一 0026-1065 |
| 編號 | 0426   第一卷 |
| 標題 |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 |
| 內容 | 「在教理講授的中心,我們主要是講那一位,祂就是納匝肋人耶穌、聖父的獨生子……祂曾為我們受苦而死;復活後,如今時常同我們一起生活……講授教理就是揭開在基督身上天主的整個永恆計畫……這就是設法了解基督的言行舉止和祂所行奇跡的意義」(1)。教理講授的目的是:「使人……與耶穌基督共融:只有祂能在聖神內引導我們歸向聖父的愛,使我們分享天主聖三的生命」(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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