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賭波的反思

  蔡志森

 

神思 第六十一期 二零零四年 37-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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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賭博──香港人的捆綁

筆者過去幾年出席過不少有關賭波應否合法化的論壇,之前我和我的同事閱讀了大量本地和外國有關賭博問題的資料,亦仔細看完政府的諮詢文件和研究報告,然後才提出我們的論據,但不少支持賭波合法化的人連一頁的相關資料也沒有看過,卻「理直氣壯」地批評我們,將反對賭波合法化的人士簡單地標籤為「道德佬」,甚至是「道德的法西斯主義者」,給人的印象是反對賭波合法化的人都是非理性的,是泛道德主義者,粗暴地強逼他人接受自己的價值觀,是埋首沙堆的鴕鳥!


其實,筆者從來沒有認為贊成賭波合法化的人是全沒理據的,也明白賭波是一個須要積極面對而不能逃避的問題,可惜,支持賭波合法化的人卻沒有認清問題的核心,亦沒有充分了解我們的理據,根據筆者過去幾年的經驗,有不少非信徒和信徒對我們所作出批評,主要的理據不外四點:


i) 賭波是個人的自由,政府不應干預。
ii) 賭波合法化可以增加稅收,有助解決本港的財赤。
iii) 賭波合法化可打擊非法外圍,減少黑社會的收入來源。
iv) 民意主流贊成賭波合法化,基督徒不應將自己的倫理價值強 加在其他市民身上,更可況有些基督徒不會一刀切反對賭博 活動呢!


不過,只要他們對香港的賭博現況有更深入的反思,也許會對賭波問題有截然不同的取態。筆者曾兩次應邀向高級公務員訓練課程的參與者講述我們反對賭波合法化的論據,在一小時的講解之後,兩次皆有參與者表示,聽完了我的分析,他由支持賭波合法化改為反對,問題是傳媒根本不會給予我們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向市民詳細講解!


因此,在這篇文章,筆者希望首先和大家剖析一下香港賭博問題的現況。

1. 賭博在香港的政治任務

「賭」對中國人來說幾可說是國技,全世界有華人聚居的地方幾乎皆有地下賭場,而在農曆新年期間,連一些平時很少賭博的華人家庭亦會與親友和子女玩一下「魚蝦蟹」、「撲克」和「麻雀」,社交賭博成為文化的一個重要部份。而在有百多年殖民地背景的香港,賭博更是殖民統治的有效工具,讓市民將多餘的精力用於研究「馬經」,比參與社會行動來得好,此外,市民將改善生活的寄望放在自己的運氣而不是政府,是愚民統治的良方。只可惜雖然香港已脫離了殖民統治,但由於政府處於弱勢,經常備受批評,政府施政的著眼點主力仍在穩定,對建立市民的公民責任和質素(除了愛國和公共衛生外)仍然毫不積極,反之仍希望市民將多餘的精力放於賭博而不是社會參與! 

2. 賭博有十分正面的形象

賭博在香港造成的社會問題一直都十分嚴重,每天打開報章幾乎都有涉及賭博的新聞,包括自殺、破產、「大耳窿」追債和家庭糾紛等。但香港人對賭博沒有太強的負面看法,反之其社會形象卻十分正面,就連香港回歸亦以「馬照跑、舞照跳」作為穩定人心的口號──其實背後的含意就是繼續賭博、繼續嫖妓!彷彿馬能照跑就代表香港安定繁榮沒有問題!至於近年有關賭波合法化的爭議,一些人(包括不少支持民主自由的學者、議員和傳播界人士)更以能否賭波作為個人自由程度的指標。於是,鼓吹賭風的人往往「理直氣壯」,認為自己在捍衛個人神聖不可侵犯的自由,並相信絕大部份人都是理性和有自制能力的,問題和病態賭徒只是個別例子,而反對賭風蔓延的人卻很容易被標籤為泛道德主義者,彷彿都是非理性和食古不化的!

3. 賭博投注及參與率極高

很多支持賭博的人都喜歡說賭博只是一種娛樂,小賭可以怡情,但過去十多年馬會投注額的上升幅度卻十分驚人,由九一年的427億,上升到九七年的最高峰924億,去年(O三年)逐步回落至715億,1但馬會行政總裁黃至剛則估計每年非法外圍的投注亦達到800億!另一方面,由剛公佈的財政預算案推測,賭波合法化頭半年,馬會收到的投注額已近360億,2 相信全年可能會有近800億,加上約700億的賽馬投注(以比去年投注額略為下跌推算),再加上六合彩的投注,全數幾近2000億,若本港有400萬成年人參與由馬會主持的賭博活動,(根據理大的研究15至64歲的香港居民有67.6%參與合法賭博,若連社交賭博亦計算在內,則達到77.3%)平均每人每年投注額約為5萬元,在今時今日經濟不景的情況下,不少人的年薪亦可能沒有5萬元,這樣的投注額難道亦只是小賭怡情?究竟香港的賭風已是太盛還是十分有節制呢?不少人在支持增加新的賭博途徑(例如賭波)的時候,往往卻對現有熾熱的賭風視若無睹!

4. 賭博的包裝十分之成功

香港人對賭博的之所以有十分正面的看法和缺乏危機意識,與香港的賭博包裝十分成功有關,其中的表表者便是香港賽馬會(在回歸之前更冠以「皇家」的名銜)。馬會一直強調本身是娛樂事業,是非牟利的機構,每年除了繳交數以百億計的博彩稅外,更有超過10億元的慈善捐款,成為全港最大的慈善機構,不少大、中、小學、社區中心和文娛設施都由馬會捐助,甚至以馬會命名,馬會的標誌幾乎隨處可見。市民對馬會有好感是不難理解的,而不少人在投注失利之後,亦可以「當做善事」為下台階。在政府醞釀賭波合法化的過程中,馬會的手段和影響力成為了法例能成功通過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在2003年5月賭波法案交立法會通過之前,馬會趁經濟不景,失業率高企的情況下,高調地招聘3600名全職及兼職員工,但同時強調一旦賭波法例未能通過,這3600人便不能得到有關職位,報章亦大篇幅報道「賭波條例倘不通過,就業變失業」4及「五萬人爭馬會3600職」5,成功為一些本來反對法案的勞工界議員製造了轉悛漱U台階。


此外,能夠加入馬會成為會員是身份的象徵,不少官紳名流都是馬會會員,並且爭著要當馬主;很多人亦以能加入馬會,可以在馬會的豪華會所招待親友為榮,與煙草商比較,馬會的包裝成功得多,而且節節勝利。

5. 賭博投注可升卻不可跌

由於馬會每年提供鉅額的稅款及慈善捐獻,並且有不少在政治和經濟上舉足輕重的人士擔任董事和會員,在政治和公共政策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因此,在有關賭博的條例修訂上往往能左右政府和立法會的決定,於是出現了賭馬投注只可以升不可以跌的現象,當投注額不斷上升,馬會不斷推出新的投注方式以吸引市民賭博,投注額在六年之間勁升一倍,政府及社會人士不會質疑馬會有否違反本港賭博政策中不鼓勵賭博的基本精神。但當投注額因經濟不景稍為回落,馬會便喊著要削減慈善捐獻,成功影響政府修訂有關打擊離岸賭博的條例,以及接納賭波合法化。而在賭波法例通過的時候,亦給了馬會極大的自由度,於是馬會可隨意增加賭波的方式,吸引更多人參與賭波活動,確保投注額節節上升。


賭波合法化之後,馬會不斷以打擊外圍為藉口,推出新的賭波花款,推高投注額,很明顯,日後的賭波投注亦只可以升不可以跌,否則稅收便會減少,而稅收是馬會換取負責監管的民政事務局隻眼開隻眼閉的重要武器!


6. 賭博已成為新的救世主

過去幾十年馬會積極作出慈善捐獻,甚至會主動支持一些有影響力和大型的社會服務、教育、甚至是宗教團體,成功令馬會的名稱冠在不少機構之上,特別不少在政府和公益金的常規資助之中不包括的先導計劃和大型建設,都有賴馬會的撥款方能實現,奠定了馬會(亦是賭博)在市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甚至有支持賭波合法化的學者稱馬會為偉大的機構!)其後遺症就是社會大眾對賭博的危機意識相應下降,而當社會上出現不少因賭博而產生的問題時,社會服務界卻視若無睹,本來她們最了解賭博對她們所接觸的青少年和家庭做成什麼負面影響,但有那個受馬會資助的團體敢公開指責馬會鼓吹賭風?馬會的捐款變相成了換取一些機構對賭博有更大容忍的交換禮物。


在2002年底,根據《明報》報導「......刻下正全力籌備賭波的香港賽馬會,最近一擲4億元,為全港80個以6至24歲青少年為服務對象的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進行現代化及裝修改善工程。不過,馬會在發予各『求財若渴』的機構信函中開列條件,訂明接受捐贈的青年中心必須以『香港賽馬會』命名。此舉引起社工界反響,質疑馬會有意趁全力發展賭波之際,以財壓人,潛移默化青少年對賭博的認同……不少機構的高層在看過計劃的內容後,都坦言這計劃是『難以抗拒』,但同時也『敢怒不敢言』……整項計劃最具爭議之處,是所有獲撥款的青少年中心,為表示認同馬會的貢獻,除非獲豁免,否則該中心在完成工程後,必須以賽馬會命名(name after)。換句話說,在整項計劃完成後,現時全港115個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有近七成都要改名為『香港賽馬會某某青少年服務處』。文件清楚寫明,若個別機構欲申請豁免,必須向撥款評審委員會提供充分的理據,馬會則保留是否接納的權利。」6


此外,在經濟不景的時候,賭博更儼然成為新的救世主,在財政出現赤字的時候可以開賭來增加稅收;體育經費不足又可以考慮開辦運動獎 7;公益金捐款下跌亦一度考慮趁世界杯期間推出足球獎,彷佛開賭就是萬應靈丹!


7. 賭博涉及龐大經濟利益

不鼓勵賭博的政策越來越難執行,另一個重要原因是賭博涉及龐大的利益,除了可增加政府的稅收外,一些與賭博有關的行業,亦可以藉此在經濟不景時由其他行業手中奪取更多的利益,其中最大的得益者是傳媒。一直以來馬經都是一些報刊的重要賣點,擁有穩定數量的讀者,在賭波仍然未合法之前,幾份暢銷報章的體育版早已變成了賭波版,培養了大批的「賭波迷」,而在行政會議拍版推動賭波合法化之後,一些電視台和報刊雜誌已積極招兵買馬,為擴張「波經」大展拳腳。在合法化之後,有關賭波的廣告、貼士和投注分析,已成為一些報刊的重要收入來源,因此,傳媒大力鼓吹賭波是不難理解的。


綜合以上的原因,賭博的雪球在香港(以至全世界)將越滾越大,成為龐大的社會、文化和商業力量,而反對賭風蔓延的力量相對顯得渺小!但作為基督的追隨者,只要我們清楚自己是站在上帝那一邊,清楚知道自己所做的合乎上帝的心意,誰敢說大衛不能戰勝歌利亞?以下和大家探討一下個人認為基督徒應有的回應。

乙:基督徒對賭波的反思

1. 認清問題的核心

不少人曾呼籲本人和其他基督徒面對現實環境,支持政府規範足球博彩活動。其實,我們從一開始都是十分理性地從社會政策,以及整體社會利益的角度看待賭波的問題,而不是將基督徒的價值觀強加在其他人身上。


明光社與及很多反對賭波合法化的團體,過去幾年曾多次約見民政事務局的官員和立法會議員,希望他們正視現時賭博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因為每天打開報章,幾乎都可以看到一些與賭博禍害有關的報導,但政府卻一直視而不見,沒有調撥任何資源去做賭博輔導工作和提醒市民勿沉迷賭博。


我們一直以來的主要訴求包括:
第一, 政府應立即要求社會福利署及各社會服務機構收集因賭博而產生各類問題的數據,讓市民大眾客觀地看到賭博為社會帶來的問題有多嚴重,以及耗用了多少社會資源,然後按情況調撥資源協助市民戒賭及推動有關教育,像反吸煙一樣積極提醒市民沉迷賭博的害處。

第二, 政府應委託大學就賭博問題進行全面的調查,包括市民參與賭博的人數;用於賭博的數額;病態賭徒的人數及因此而受牽連的親友數目;因參與賭博而造成的影響等等。(本社曾委託城市大學進行調查,發現參與賭博會對青少年帶來很多負面影響,如工作及學習表現較差及較易產生違法意念。)8政府不能只著眼於財政收入而飲鴆止渴!

第三, 政府應立即修訂法例遏止助長非法賭波的活動,早在賭波合法化之前,多份報章每日在體育版刊登有關賭波的賠率以及分析,情況和馬經沒有分別,但政府在修訂賭博條例時卻漠視報章每天在公然刊登一些非法活動的資訊!

第四,政府在引入任何新的賭博形式之前必須先進行深入調查和研究,了解本港現時有多少人參與賭博,所花費的時間和金額,對本身和家人(特別是子女)造成的影響,有多少人是病態賭徒,要花費多少社會資源去解決因賭博而造成的社會問題,所得到的賭博稅是否得不償失,從而分析現時的合法賭博途徑是太多還是太少,然後再決定是否將賭波或其他賭博合法化,還是要縮減現時已有的合法賭博。
明光社雖是一個小小的機構,亦不惜斥資委託城市大學做了一個賭博對青少年影響的調查,並大量參考外國的有關研究,就是希望市民對賭博問題有更理性和全面的了解,不想將討論流於個人意見的層面。作為基督徒要關心一些社會議題的時候,我們應該對問題先作基本的研究和調查,以事實和數據,然後再加上一些倫理和道德的價值,若有需要,亦可包括屬靈觀點,提升大眾的視野,遊說社會人士,而不是一開始便只談信仰的觀點。


2. 賭博是個人的自由?

我們反覆研究了香港的現況、華人的賭博文化、外國增加賭博途徑後的經驗,相信賭波合法化對香港是弊多於利,所以才堅決反對,並非純粹為反對賭博而反對,我們從來沒有要求全面禁賭,亦相信很少人會支持全面開放賭禁。從社會政策的角度來看,賭博與吸煙、嫖妓一樣是一些「必要之惡」,難以完全禁絕,否則只會重蹈上世紀初美國因禁酒而導致走私猖獗,黑幫坐大的情況。但另一方面,社會各界對這「必要之惡」亦不應加以鼓勵,我們應將之定性如香煙一樣加強限制,令它逐步萎縮,讓市民對它有所警覺,絕不應在它面上貼金。


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去年一項調查發現,八成半青少年煙民原來都有一個共通點──有一個吸煙的爸爸!9甚麼叫耳濡目染是一個十分顯淺的道理,因此,一直以來政府都不容許在學校及青少年中心附近設立投注站及遊戲機中心,目的就是避免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習染不良嚐好。


吸煙危害健康在財雄勢大的煙草商不斷狡辯下,結果要不少人付出寶貴的性命後才得到政府的重視,立例禁止香煙廣告,並在公眾場所逐步增設非吸煙區。沉迷賭博帶來的禍害大家經常可在報章上看到,究竟還要有多少慘劇出現,大家才會覺得我們應像反吸煙一樣多提賭博禍害,而不是將賭博包裝成娛樂活動?將馬會包裝成偉大的慈善家?青少年對賭博的戒心越來越低,最終會是誰受害呢? 為了不想健康的體育與不良嗜好掛u,社會人士幾經艱苦才能立法禁止煙草業贊助體育活動,但前門拒虎,後門進狼,現時卻將青少年最喜愛的足球活動與賭博掛u,足見政府的政策搖擺不定和短視!香港的合法賭博途徑已足夠有餘,但政府對賭博負面影響的危機意識卻嚴重不足。


若我們單單以個人自由為理據,那麼我們便應全面開放賭禁,包括興建賭場以及增加籃球和網球賭博,甚至容許形形式式的賭盤出現。至於吸食大麻以及娼妓合法化,按此邏輯推斷亦順理成章。人本主義的思想強調人的理性和抉擇的自由,但卻對人性因犯罪墮落而被扭曲的了解不足,作為基督徒,在強調人有神的尊貴形象的時候,亦應提醒大家人性的軟弱。


3. 賭波合法化可以增加稅收?

賭波合法化之後,筆者深信政府的如意算盤定能打響,稅收必然會增加,因為根據政府委託理大所做的研究顯示,一旦賭波合法化,參與賭波的人將會由過往不足8萬激增至112萬,增幅超過14倍,10不少本來不賭波的基層師奶和阿伯將陸續加入戰團,(事實卻不幸而言中,在賭波合法化之後,賭波的人數便急升!但政府遲遲不肯作出全面評估,大家難以掌握真正的情況!)因為賭波比賭馬更容易,基本上和買大細差不多,而且不用限於一星期兩次,幾乎可以是「晚晚有得賭」!(馬會現時每星期最高可提供約100場的波盤!)
由於基層市民大量參與,他們便成為賭博稅收的主要來源,令賭波成為另一種的窮人稅!根據外國經驗,越容易和頻密地參與的賭博,製造病態賭徒的機會便越大,加上理大的研究顯示,參與賭波的人士成為病態賭徒的機會比非賭波人士高三倍,11 因此,吸引多些人賭波後,病態賭徒人數將按比例增加,社會用於解決因賭博而產生問題的成本自然增加(外國研究是賭博稅收的3倍)。另一方面,賭博事業其實不會創造財富,由於十賭九輸,當大家用於賭博的金錢增加,用於其他的消費自然會減少。作為信徒,基於社會公義,對這種傷害基層市民的政策,不應視若無睹。


4. 賭波合法化可打擊非法外圍?

對於不少支持賭波合法化的人相信可以藉此打擊非法外圍的活動,截斷黑社會的財源,其實是美麗的誤會,亦是受一些已經將體育版變為賭波版,對賭波廣告收益虎視眈眈的傳媒的誤導(其實他們在支持賭波合法化的問題上有明顯的利益衝突,卻從來不申報!)


至於外圍賭波將與外圍馬一樣,當整體社會賭風熾熱的時候,亦是黑社會汲納新賭客的大好機會,據馬會資料過去幾年的投注額平均約八百億,但估計非法外圍賭博亦有八百多億,可見馬會場外投注在過去近三十年不斷擴展,非法賭博卻同時壯大,合法賭博根本不能有效打擊非法賭博!要真正打擊非法外圍,最後仍然要靠警方執法,而不能依靠合法賭波。 


很多人聲稱賭波合法化可以將流入黑社會的金錢轉為稅收,其實是一廂情願的,因為賭波合法化對外圍賭波有利而無害,首先,外圍賭波是賭「白頭片」的,根本不用事先付款,只要一個電話便可下注,而且不用抽稅,萬一輸了更「有數講」,毋須全數支付,更可分期付款。此外,合法賭波只會成為賭波的入門初階,當賭波時間越久,懂得門路光顧外圍的人只會越來越多,由於外圍賭波靈活性很高,合法賭波只好不斷以新花款和減低賭博稅作招徠,在互相競爭之下只會令賭風更為熾熱!再者,合法賭博更可成為非法賭博的安全網,在截止投注前一刻,將一些高風險的注碼轉投給合法賭博機構,這亦是非法外圍馬歷久不衰的原因。對於一些人以六合彩杜絕字花為例子實屬比喻不倫,因為字花是由主事人全權控制結果,而六合彩的頭獎派彩最高可達數千萬,誰會蠢得去賭字花?但合法外圍投注站不能杜絕非法外圍馬卻是不爭的事實!作為信徒不應人云亦云,被人蒙蔽。


5. 基督徒不應將自己的倫理價值強加在其他市民身上?

有弟兄姊妹以為反對賭波合法化的教會團體,天真地以為透過立法手段便可以推動一些道德訴求,相信是受到一些斷章取義的傳媒所誤導。其實,一直以來多個機構在反賭波的時候都相信反賭波只是治標,要治本必須由教育做起,讓信徒和市民大眾明白賭風繼續蔓延的禍害,此外,教導年青人如何正確觀賞足球也是十分重要的。


根據監察賭風聯盟在賭波合法化兩個月後所做的調查,在五千多位受訪的未成年學生中,有百份之四參與賭波,當中近八成是去年8月賭波合法化之後才開始參與的,不少老師都表示學生之間的賭波問題日趨嚴重!此外,還有外圍賭博、社交賭博等等,怎能不令人擔憂賭風將會越來越熾熱呢?


近來馬會又蠢蠢欲動,想向自由行的內地同胞打主意,將賽馬包裝成國際盛事,淡化其賭博色彩,吸引他們進入馬場下注,並得到旅發局支持,恐怕內地的賭風亦會進一步蔓延。


由賭波引起的問題將陸續浮現,對馬會鼓吹賭風大家不應坐視不理;若大家沉默,只會令馬會更為囂張。另一方面,現時亦是關心和服侍賭徒的大好時機,因為尋求協助的人一定會不斷增加,而信仰對一些泥足深陷的賭徒來說,卻會帶來莫大的改變動力。


丙:結語

對於很多信徒來說,賭波問題已是明日黃花,沒有討論價值,在繁忙的個人和教會行事曆上難以再有任何席位,但賭波所引起的問題真的已過去了嗎?我們的社關哲學就是成王敗寇的哲學嗎?眾教會和弟兄姊妹應看到,關心賭波所帶來的問題,現在只是開始,絕對不是結束!亦希望所有關注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家長、教師、社工、議員和各界人士,積極出來表達意見,關注賭風蔓延的問題,信仰對我們最重要的教導是憑良心說話,而不須怯於環境!


雖然天主教對賭博的接受(或包容)程度較基督教為高,但只要我們將問題放在遏止賭風而不是禁絕賭博,大家的立場其實是十分接近的。願意我們一同努力,為這城求平安,為這城的百姓不再被賭博捆綁禱告,也願所有信徒為遏止賭風通力合作。


提摩太前書 6:9-11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堙A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箴言 1:19

「凡貪戀財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

申命記 5:21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註釋

1 可參考馬會的年報及陳永浩「馬會不鼓勵賭博?」《燭光網絡》第28期,2頁。


2 《明報》11-3-2004
3 《香港人參與賭博活動情況研究報告》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及通識教育中心,2003年3月,3.19段,7頁。

4 《星島日報》19-5-2003
5 《太陽報》19-5-2003

6 《明報》 26-12-2002
7 參《生命在於運動》 體育政策檢討報告書,2002年, 9.35段,77頁。

8 有關調查的詳細結果可參閱明光社網頁www.truth-light.org.hk

9 《蘋果日報》 24-9-03

10 郭毅權「解讀『香港人參與賭博活動情況』研究報告」《燭光網絡》第21期,20頁。

11 《香港人參與賭博活動情況研究報告》,3.45段,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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