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堂宗教藝術Q&A

羅國輝

 

神思 第六十期 二零零四年 1-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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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什麼是聖堂宗教藝術?

答:一般是指在聖堂媕野峞A而富有藝術的宗教用品。它們可以是宗教性質的態像、畫像,甚至是用具,例如聖爵、聖盤、福音書、祭台布、祭衣等。廣義來說,也可包括聖堂布置、插花、聖樂、禮儀舞蹈,甚至是舉行禮儀本身。

 

問:那麼,這些宗教用品有何作用?又與藝術有何關係?

答:如果說這些宗教用品的實用性質,那麼顧名思義,聖爵聖盤1是供放獻禮的酒水及麵餅的;福音書2 是用作宣讀福音的經書;祭台布是覆蓋祭桌,猶如餐桌布;祭衣是用來表達神職人員的身分,猶如制服。這些物品是為實用而存在的,否則便不需要了。但在實用之上,是否需要加上藝術裝飾,那就要看這些裝飾是否貼切表達這物品的精神作用,否則只不過空洞的做作,是不必要的。要緊記,藝術是人類精神生活的一種,用以表達筆墨所不能形容的精神意義。

例如:聖爵刻有塘鵝(pelican)以自己的血養育幼雛的圖像,這正好表示這是救恩之杯:基督流血犧牲,給眾生帶來永生。又例如刻有「基督山園祈禱」,以表示基督甘心接受的「杯」,也邀請領受者來喝基督所喝的杯(參閱谷10:38-39)。又例如飾有耶穌遞給門徒共飲的圖像,以表示「盟約之杯」。又例如刻有與耶穌受難,及與聖血有關的刑具、鞭、茨冠、釘、長矛、十字架等,但最特別的,是正中有一隻雞;很明顯這是表達「雞鳴悔改」(參閱瑪26:74-75),邀請人以悔改之心來領受基督寶血,因為這是「盟約之血」,以赦免罪惡。甚至,簡單的刻上十字架,也能顯示出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世人傾流的寶血。

同樣,傳統中福音書的封面刻有「耶穌在十字架上」,封底刻有「基督復活」的圖像,以表達宣讀福音時,就是死而復活的主在向我們講話,尤其舉起來宣讀時,「聽覺」配合「視覺」,更顯相得益彰。

不同的圖像,要用在適合的地方,否則本末倒置,弄巧反拙。例如:祭衣、祭台布不是廣告招牌,不必滿載口號金句。祭台布寫上「悔改」,祭衣寫上「愛主愛人」都是反面教材。

祭台布(餐桌布)與祭台3 的裝飾,要與餐桌有關。它的目的是要顯出祭台作為「祭桌」的作用,而不是利用祭台來展覽藝術品和標語。

祭衣溯源是公務員的制服4,以表達神職人員代表基督來服務群眾,當然要顯得莊重、樸素大方,尤其是作為神職人員的「男人」所穿著的,更不能過分豪華、花巧、矯揉造作5。總之,不應利用神職人員作衣架,來顯示廣告標語。反之,要表現出基督親臨服務的莊嚴和謙遜;例如:簡單的麥子葡萄圖案,甚至是簡樸的十字架圖樣,已經非常足夠。

還有圖案的應用,應該合理,例如:鴿子作為聖神降臨的標記,應該是來自耶穌受洗時的事蹟,故此,鴿子可以在水上,但如果把鴿子放在火上,便有烤乳鴿的誤會,況且「火舌」,包括好像「風」的颳來,作為聖神降臨的標記,是來自五旬節(宗2:1-13)的事蹟。「鴿子」和「火舌」分別象徵兩個事蹟,各有不同背景和含意,不好重疊。

與圖案應用有關的,還有:千萬不要把十字架圖案放在地上,因為亞洲許多地區,在教難時代,就是強迫教友踏十字架,作為背教的行動6。雖然有人會說:這是踏上十字架的道路,但是,按照本地人的經驗,十字架作為聖號,教友們又怎敢踏上去呢?這是大大的不敬。圖案的應用,也要顧及教友的感情。

 

問:那麼,態像、畫像又如何是聖堂宗教用品?又與藝術有什麼關 係?

答:要明白其中意義,必要從歷史和神學去了解。在舊約背景中,異教徒崇拜偶像,把神明變成可朽之物,故舊約聲明不可製造和叩拜任何雕像(出20:3-5;申4:15-20; 5:6-9;詠115)7,而只可以朝拜超越萬有的天主。不過,人作為「有靈的生物」,是天主按自己的「肖像」和「模樣」所造成的(創1:26-27)。到了新約,基督徒相信降生成人的聖言、耶穌基督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哥1:15),因為「天主的光榮在基督的面上閃耀」(格後4:4-6);誰看見了耶穌基督,就是看見了父(參閱若14:9)。

於是,在第二世紀開始,希臘羅馬文化的教會,便漸漸移風易俗,利用一般人已慣用的態像和畫像,來表達基督的信仰。例如:羅馬地下墓窟,有「錨」形、「辰星」形狀,甚至是「基督名號」狀的十字架,以示仰賴基督的十字聖架而得救;鴿子口啣橄欖枝,以寓意平安(主懷安息);善牧像以示憩息主前(詠23)或尋回亡羊;晚餐圖以示天國宴席;還有梅瑟擊石出水,巴郎指出救主,三王來朝等聖經事蹟,作為得救的標記8。

又如在Dura Europus,於232年間,由大宅改建為聖堂的洗禮池,也以原祖背命、善牧尋找亡羊、耶穌治好癱子、耶穌從水中救出伯多祿、一周第一天早上婦女前往耶穌墳墓等圖像,以示洗禮乃復活得救和重生的含意9。

313年教會昇平後,東西方教會都繼續發展以畫像裝飾聖堂,以展示聖經的救恩事蹟,尤其如同畫冊,讓文盲的教友,看圖會意,了解信仰,並配合祈禱,與主相遇,猶如用圖畫來閱讀聖經。

西方教會發展以圖像表達禮儀經驗:在祭台上的拱壁和拱門,以彩石鑲嵌畫和壁畫,來描述天上人間的共融,天國的來臨,並激勵教友步武聖人芳表,跟隨基督,邁向天國10。

東方教會發展同樣內容,但以特有方法,把聖像繪寫在木版上。在君士坦丁堡,自第六世紀開始,以聖像屏風來表達天人相遇。祭台在聖像屏風後面。在聖像屏風左邊的聖母抱子像,代表著耶穌降生人間的第一次來臨;右邊的全能者基督像,代表著耶穌基督在末世時的光榮再來。我們就在耶穌第一次來臨,和第二次來臨之間生活,走向天國;而聖像屏風堛爾t所,便象徵著在人間的天國。在「聖門」前領聖體聖血,就是在地上領受天國的食糧,以獲得力量,邁向完美的天國。後來在「聖門」左右,加上其他聖人的畫像,又在屏風上層加上十二大慶節11 的救恩事蹟,往上再加上十二宗徒伴同大能者基督,往上再加上先知伴同聖母抱聖子像,往上再加上十字架,聖母和聖若望在兩旁。於是,聖像屏風如同一幅救恩史的大綱:天主的救世計劃,歷歷在目;再加上禮儀舉行時的儀式,使人親身體驗聖人的伴同、基督的親臨、天國的來臨。就算在禮儀之外,聖門關上時,門上「天使報喜」及「四大聖史」的圖像,都闡明基督降生成人,打開天國大門的救恩情境12。

由此可見,當時無論東西方教會的聖堂,都以聖像畫等布置,來表達在禮儀中,基督的親臨、聖人的同行、天國的體現等信仰經驗,致使在禮儀之外,聖堂都是信徒祈禱默想,及領悟信仰的好園地。

一直到了第八世紀,東羅馬帝國因聖像敬禮良莠不齊,引起混亂迷信,遂滋生反對聖像,甚至「毀滅聖像」運動。因這運動得到東羅馬皇帝的支持,竟發生迫害「贊成聖像者」的教難。雖然尼西亞第二次大公會議(787年)清楚分辨對天主「欽崇」,及對聖人、聖像「敬禮」的真義,且肯定了恭敬聖像的正確意義和合法性(DS600-603,605,607),但「毀滅聖像」之爭仍擾攘了一百廿多年,直到第九世紀。在反擊「毀滅聖像運動」的過程中,教會所肯定的,不單純是藝術標記在禮儀或敬禮中的正確作用,而是重新肯定耶穌基督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降生成人的聖言,故此無論圖像或文字,都可互相闡明聖言降生成人的救世計劃13。

經此一役,直到今天,東方教會對聖像在禮儀和敬禮中的作用,都非常嚴謹。在繪寫14聖像時,無論顏色形格都堅守傳統,且在「寫」聖像的過程中,無論修士、神父或平信徒,都以守齋、讀經、祈禱、告解和領聖體等來準備自己。他們在祈禱中「寫」出的,不是世間的畫像,而是信仰經驗中,天國的倒映。他們不以聖像為「神明」,卻以聖像比作一扇窗戶,通過它,看到了天國的景像15。

西方教會由十二世紀起,興起了歌德式高尖的教堂,以高柱承擔屋頂的重量,牆壁可以開很多高大的窗,於是便以彩繪玻璃畫代替壁畫或彩石鑲嵌畫。這些繪在彩玻璃窗上的聖像畫,往往離開群眾頗高頗遠,在陽光不足的情況下,很難看見,不過在門廊、柱廊卻雕有許多聖人的態像。加上當時人民因不諳拉丁文,與禮儀脫節,於是漸漸發展出許多民間熱心敬禮,又因得不到適當的教理培育,遂出現許多以聖像為主的熱心敬禮。聖堂的許多角落,也擺放了不同的聖像,給人敬禮,例如:親吻、燃點蠟燭、祈禱、求恩和許願,以及舉行聖像遊行等等。同時,為方便司鐸個別舉行彌撒,聖堂堻]有許多小祭台(小堂),而小祭台之上往往又供奉了聖像,儼然是敬禮某聖人的祭台。到此,聖像已失去了培育信仰,及在禮儀當中的原有作用16。

在十六世紀,又因以聖像及聖髑為中心的熱心敬禮,已變得             [近迷信,且有藉此歛財之嫌,於是一些宗教改革者,指責天主教徒崇拜偶像,尤其清教徒更大肆毀滅聖像。雖然仍有一些改革者保留傳統教堂內的聖像裝飾,但從此聖像在他們的禮儀或聖堂布置上已沒有實際作用了17。

天主教會雖然在特倫多大公會議(1545-1563)清楚分辨聖像並不存有什麼「神明」和「神力」,故不該把聖像看作偶像來敬禮,而是通過「聖像」來敬禮所描繪的聖人或「欽崇」所指向的天主和基督,甚至是通過聖像所描繪的,去默想和領會天主的救世事蹟(DS 1821-1825)。儘管如此,十六世紀後無論在巴洛克式或其他形式的聖堂,祭台都好像神龕,主保聖人聖像在中央高高在上,更甚者有如一層一層的神龕,滿布聖人聖像,蓋過基督和他的十字架,往往給人有拜偶像和拜聖人之嫌。況且聖堂每個角落都設有讓司鐸個別舉行彌撒的小祭台,並供奉不同的聖像,供人敬禮。事實上,有些教友對聖像行敬禮的表現,也確實使人誤會是拜偶像,且往往以所供奉之聖人聖像來稱呼祭台,如聖安多尼祭台,聖若瑟祭台,聖母玫瑰祭台等18。

到此,可以說聖像在西方聖堂藝術中,已離開了禮儀行動,失去了原來聖像在聖堂中有教導民眾認識救世事蹟,使人在禮儀和祈禱中,領悟基督救贖之恩,並邁向天國共融的原本作用。

1963年,梵二大公會議《禮儀憲章》111條重申:敬禮聖人及其聖髑和聖像,是宣揚基督在他忠僕身上所行的奇功,並為信友提供應倣效的模範;又在125條聲明:聖像在聖堂布置中,要有合理秩序,且數目不可太多,更不可導致不正確的熱忱。1969年《羅馬彌撒經書總論》278條,除重複上述內容,更強調同一位聖人,只可供奉一尊聖像,且聖像的擺設也不可分散教友對禮儀的注意力。

自此,新的聖堂設計,可謂「物極必反」,也可能受到「簡約主義」影響,往往就只有祭台、讀經台、主禮座位、群眾座位和在中央的十字架而已;充其量在聖堂某些不明顯的角落,仍點綴一兩尊聖人聖像,供教友敬禮19。這樣,的確重新突顯基督的中心地位,也把基督在聖言、聖事、群眾和主禮身上的臨在,清楚表明。況且這樣的陳設,在禮儀中也確是非常實用。不過,聖人的陪伴和共融、天國來臨等意義的表達,則欠奉了。事實上,這不單是聖堂宗教藝術的問題,也關乎到梵二禮儀更新後,彌撒禮儀對聖徒共融和天國來臨的表達並不顯著。

2000年頒布新《羅馬彌撒經書總論》,其中318條補充說明:聖像在聖堂布置中,應表達出天國婺t徒的共融相通,並使教友能以朝聖者的身分,趨赴天上的聖城,同時也能引導教友領會所舉行的信德奧蹟。這正是聖像在聖堂藝術中的原本作用。

 

問:既然新的《羅馬彌撒經書》(2002)包括總論已經出版,聖堂藝術在可見的將來,會否有新發展呢?

答:正如上文所說,新的《羅馬彌撒經書總論》(2002)雖然已經復原了聖像在聖堂布置上的貢獻,即表達與基督和聖徒的共融,並邁向天國的來臨,同時有培育教友明白天主救世計劃的作用,但相稱的彌撒禱文內容和儀式,將來仍需發展,我們可以拭目以待。

至於具體上,聖堂藝術如何可以相稱發展,我想應該首先反省我們近來所建的聖堂,是否已向新《梵二彌撒經書總論》(2002)的理想邁進呢?在香港,早於1993年的聖母領報堂,1999年的聖多默宗徒堂,2001年的聖母聖衣堂20,2002年的聖葉理諾堂等,都已按這方向發展。正在建築中的聖安德肋堂更是如此。計劃中,該聖堂將會是主聖宴的「大廳」,可以是主晚餐的「大廳」,耶穌復活顯現給門徒時的「大廳」,聖神降臨時的「大廳」,今日彌撒共聚的「大廳」,更是象徵末日天上聖宴的「大廳」21。計劃畢竟是計劃,希望能夠在施工過程中克服困難,達到理想吧!

 

問:講到困難,目前香港的聖堂宗教藝術有什麼困難呢?

答:香港目前建築聖堂時,已經集合了藝術家、禮儀學者、主任司鐸和教友代表、建築師以及其他專業人士共同商量策劃,由教區建築及發展委員會統籌及監工,可以說是頗為理想的,但其間的過程、設計、施工等困難,有時也有口難言,不過這也算不得什麼。事實上,最大困難,是本港司鐸和教友,在藝術鑑賞方面,仍未達水平。這不是他們的錯,而是整個香港教育的失敗。香港教育,包括社會風氣在內,都沒有著意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藝術是人民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也同樣受到忽視。至於教會內部的宗教藝術培育,也同樣不足,尤其在神學院。事實上,禮儀不單是言語文字,也包括視覺、聽覺、觸覺、味覺和嗅覺等,總括來說是全人崇拜。不過,如果司鐸和教友知道自己在這方面有所需要的話,也可虛心學習、參閱各方面的資料和互相合作,最怕是盲目自負,「知少少,扮代表」。懂得攝影的人,未必懂得室內設計;懂得室內設計的人,未必懂得禮儀;懂得禮儀的人,未必懂得工程;懂得工程的人,未必懂得藝術;懂得藝術的人,未必懂得使用者的方便。所以大家必須互相尊重、溝通、學習和合作,務求設計成果是經濟實用、合乎禮儀和信仰意義、美觀樸實、容易保養,以及環保的。22

另外一項困難,就是調換堂區主任司鐸後,新主任司鐸,不知為邀功,或為實際需要,總要來一次大翻修,把前人的東西一改再改,包括聖堂藝術;而大部分這些翻修不見得比以前更好,反之或比以前更差,且破壞了原有的好處。究其原因,一方面,這是翻修者的藝術修養有限;另一方面,也是沒有尊重原設計者及小組的心血。這並不是說原來設計無瑕可指,而是說每個設計都有其限度。如果在翻修時,邀請原設計者和小組共同參與,加上應用後的意見,集思廣益,不是更能改進嗎?相信這不是聖堂藝術的問題,而是需要改善行政修養、培養德性、增加對聖堂宗教藝術的鑑賞力,最重要是要戒除剛愎自用的心態。

總結困難,首要改善的,是神職人員和教友對聖堂宗教藝術及其神學的認識和興趣,並提昇對聖堂宗教藝術的鑒賞能力。其次是培育聖堂宗教藝術的專才。再要改善的,是集思廣益,勇於溝通,共負責任的團隊精神。

 

問:那麼,對今日的聖像藝術又有何意見呢?

答:有一天,一位教友拿著一些聖相來問我,這是聖母嗎?這是那一位聖人呢?我想,若果這些聖相不能直接把該聖人的神恩特徵表示出來,這張聖像就好不到那堨h了,因為它怎能負起傳遞該聖人神恩的精神作用呢?聖相、聖像不是遺像,而是天上的容貌,在世上的倒映,讓我們瞻仰時,能與天上的聖者相通互禱。無論你喜歡有本地華人特色的聖像,或西方傳統式樣的聖像,甚至是東方教會的聖像畫,都不重要,因為各有特色,亦各有口味。最重要是所謂的「聖像」能否引發人祈禱,且有助人了解天主救世計劃的體現,例如:Beato Angelico所繪的一幅聖母領報圖,在戶外暗處有原祖被逐出地堂的情境,但光源卻從那堛漱悀W直射領報聖母的胸懷;可見天主的救世計劃,因聖母的服從而實現。又例如耶穌小姊妹的聖誕馬槽非常純樸:嬰孩耶穌的微笑、聖母、聖若瑟和牧羊人平靜的祈禱默觀,此情此景,真能吸引瞻仰者頓時收心祈禱,並使人得享平安。

另外,還要分辨所應用的聖像是否適合用於禮儀空間,與禮儀行動是否互相配合,即禮儀性質的聖像,或是一件只適合用作個別敬禮的聖像,即敬禮性質的聖像。禮儀性質的聖像當然放在舉行禮儀空間堙A配合禮儀的舉行,但如果只是敬禮性質的聖像,可能就不適合放在禮儀空間堙A而應放在讓人安靜祈禱的祈禱閣堙C

如果既不是禮儀性質的聖像,又不是敬禮性質的聖像,而只是一件似聖像的藝術裝飾品,則放到藝術館好了。真正的聖像從來就不該只是藝術裝飾品。

 

問:聖堂宗教藝術還包括其他什麼呢?

答:聖堂宗教藝術當然也包括音樂歌唱和禮儀舞蹈23,不過插花和按不同節令的布置裝飾,也是聖堂宗教藝術。例如東方教會就在不同慶節,把有關該慶節內容的聖像畫,放在堂中,讓教友親吻祈禱。又例如西方教會也可把將臨期和聖誕節的將臨環、馬槽和插花,循序漸進來表達:從期待基督再來--新郎的來臨,到慶祝他在歷史中的誕生,和跟隨他在光明中行走,即從象徵天亮前的紫色及粉紅色祭衣和「毋忘我」,到象徵天亮的金白色祭衣和紅色、白色的「聖誕花」。又例如四旬期的清淡嚴肅,到復活期的光榮喜樂,也可以從插草、插花,甚至是花材來表達。例如復活節的「百合花」,有如喇叭號角,宣告復活,配以粉紅玫瑰更有復活「相遇」的溫馨感24。要記得,插花布置是為襯托出祭台、讀經台、以及全聖堂的莊嚴喜慶;插花布置是襯托而非主角。同時,不是把花店最貴的花材搬到聖堂插在一起,就是聖堂宗教藝術。插花布置作為聖堂宗教藝術,是一項靈修:首先要了解當日聖經和慶節的精神,在祈禱中,以花草和布置,配合聖堂的環境,來表達其精神意義。

當然,還有舉行禮儀本身更是一項藝術:一舉手、一投足插屏花、對神敬、對人親,恰到好處,帶領參禮者藉讀經、祈禱和標記,進入與主相遇、與聖徒相伴,邁向天國的境界,致使參禮者在禮儀後,仍充滿天上的喜樂和力量,在人間努力體現和傳播天國的來臨,這才是聖堂宗教藝術的頂峰。

 

問:本港的聖堂宗教藝術,如何可以「本地化」呢?

答:如果說聖堂宗教藝術本地化,不如說本地聖堂宗教藝術生活化。因為「本地化」的意思不是復古化,而是按照本地人生活的智慧去表達其精神意義。

香港位於中國南方的一個小島,也是中國大陸向世界開放的一道門檻,已有近二百年中西文化交流的歷史,漸漸發展出一種所謂 「香港人口味」。例如一般香港教友對按中國古代仕女模樣所繪的聖像畫25,不見得容易共鳴和認同,反之,覺得與現實疏離。大概今日香港教友所喜歡的,是略帶西方色彩,簡單純樸的聖像。近來,因受禮儀教育的影響,也漸漸接受和喜歡寓意深遠、充滿色彩又略帶樸實的東方禮聖像畫。

其實,通俗一點來說,所謂 「本地化」,就是要有「回家」的感覺。香港人的家,一般都是華洋家具兼用,總之是實用、美觀、協調就好了。香港人的家,頗喜歡使用「木」器,尤其「木」地板或家具。故此,稍為用一點木器在聖堂宗教藝術上,已有「回家」的舒服效果;其間,成功之道,在於協調和樸實,最不需要的和失敗的,是「大紅大綠」的色彩,有如廟宇或殯儀館。

香港成功「本地化」的聖堂有聖斯德望堂(1995年重修):「木」器的祭台、經架和座椅、樸實明亮的屏風,全堂飾以簡樸的「海棠」線條;大門屏風是色彩濃淡適中的國畫彩繪玻璃:「天主創造天地」,作為洗禮池的背景;門外以簡單的花槽作小庭園式的「過道」,有使人「收斂心神」的作用。另一間值得參考的聖堂宗教藝術佳作,是東涌聖母訪親小堂,同樣是以木器家具,使人有「回家」訪親的感覺。

另一成功「本地化」的例子,是「紀念亡者的祈禱角」,即放置亡者照片,或亡者紀念冊(寫上亡者名字的小冊)的地方;設在聖堂後方,與會眾一起朝向祭台。這樣的陳設,融合了國人敬祖和教會為亡者祈禱的傳統,且有今日共融互禱,來世天上聖宴重逢的含意。可見於聖母堂、聖母領報堂、馬鞍山聖方濟堂,聖母聖衣堂及聖葉理諾堂等26。

聖堂宗教藝術本地生活化的另一項考慮,就是要注意環保。本港夏天天氣炎熱,大部分聖堂都有空調設備,於是大規模採用密封式設計,猶如一般大商場。但是秋末到春初,香港天氣溫和,如果聖堂注意空氣流通,加上風扇設備,已經是非常舒適。但可惜,設計者往往為了省力或因「噪音」,而忽視了在適當位置開設窗戶,致使四季都要使用空調;這是不夠環保的,對人的健康也不好。我們更應該從2003年非典型肺炎爆發的事件,汲取教訓,一定要注意空氣流通,尤其注意應該在「下風位」抽風。

如果要先知先覺地使禮儀空間走向本地化和生活化,相信一定要兼顧環保、實用、美觀和有信仰意義。

 

問:有關聖堂宗教藝術,教會有指導性質的文件可供遵循嗎?

答:有,各地方教會當遵守由羅馬宗座發出的文件如下(按年分):

《禮儀憲章》(1963年),44-46、111-129條

聖禮部(Consilium),《禮儀更新第一號指引Inter Oecumenici》(1964年9月26日),90-99條

《入門聖事總論》(1969年),18-26條

《教堂及祭台奉獻禮典》(1977年)

《天主教法典》(1983年),858、932-941、964、1186-1190、1205-1243條

《天主教教理》(1992年),1156-1162、1179-1186條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給藝術家的一封信」(1999年4月4日)

《羅馬彌撒經書總論》(2002年),288-351條

同時,各地主教團也有不同的指引,值得參考:

加拿大(Canada):National Liturgy Office (ed.), Our Place of Worship, Canadian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 Ottawa, 1999.

愛爾蘭(Ireland): Irish Episcopal Commission for Liturgy, The Place of Worship: Pastoral Directory on the Building and Recordering of Churches, Veritas Publications and Irish Institute of Pastoral Liturgy, Ireland, 1994.

意大利(Italy):Commissione episcopale per la liturgia della Conferenza Episcopale Italiana, La progettazione di nuove chiese: nota pastorale, Apostolato liturgico, Roma, 1993.

Commissione episcopale per la liturgia della Conferenza Episcopale Italiana, L'adeguamento delle chiese secondo la riforma liturgica: nota pastorale, Ed. Paoline, Milano, 1996.

菲律賓(Philippines):Paul VI Institute of Liturgy, Liturgical Guidelines on Church Architecture (approved by The Catholic Bishops'Conference of the Philippines), Paulines, Pasay City, 1999.

英國(United Kingdom): The Bishops'Conference of England and Wales, The Parish Church: Principles of Liturgical Design and Reordering, Catholic Truth Society, London, 1984.

美國(United States):Bishops' Committee on the Liturgy, National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 Environment and Art in Catholic Worship, United States Catholic Conference, Washington D.C., 1978.

The National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 Built of Living Stones: Art, Architecture, and Worship - Guidelines of the National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 United States Catholic Conference Inc., Washington D.C., 2000.

Sacred Art Commission of the Archdiocese of Seattle, Guidelines of Art and Architecture for Building and Renovation, Seattle, USA, 1975.

還有以下書籍和期刊:

有關聖堂設計:

BERGAMO Maurizio, (Anfione Zeto-Quaderni di Architettura),Spazi Celebrativi-Figurazione Architettonica-Simbolismo Liturgico, Venezia, 1994.

BRAUN Josef, (translated by Linda M. Maloney), A Little ABC of the Church Interior, The Liturgical Press, Collegeville, 1997.

BROCK Patrick, A Theology of Church Design, Ecclesiastical Architects' and Surveyors' Association, London, 1985.

CARR Ephrem (ed.), Architettura e arti per la liturgia, Studia Anselmiana, Roma, 2001.

CIAMPANI Pina (ed.), Architettura e liturgia, Civitate Christiana, Assisi, 1965.

GILES Richard,Re-Pitching the Tent-Reordering the Church Building for Worship and Mission, The Liturgical Press, Collegeville, Revised & Expanded ed., 2000.

MAUCK Marchita, Shaping a House for the Church, Liturgy Training Publications, Chicago, 1990.

SIMONS Thomas G., James M. Fitzpatrick, The Ministry of Liturgical Environment, The Liturgical Press, Collegeville, 1984.

STAUFFER S. Anita, Altar Guild and Sacristy Handbook, Augsburg Fortress, Minneapolis, 2000.

《建:香港聖堂建築淺談》,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通訊,第一期,1991年8月。

羅國輝編著,《在地若天》,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辦事處編輯及出版,1999年。

羅國輝編,《建:天上人間》(介紹教堂建築及奉獻禮),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辦事處編輯及出版,2001年。

羅國輝編,《主聖餐祭的歷史圖解》,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辦事處編輯及出版,2002年。

有關洗禮池:

BEDARD W.M.,The Symbolism of the Baptismal Font in Early Christian Thought, 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Washington D.C., 1951

KUEHN R.,A Place for Baptism, Liturgy Training Publications, Chicago, 1992

STAUFFER S.A., On Baptismal Fonts: Ancient and Modern, Grove Books Ltd., Nottingham, 1994

羅國輝編,《東西方教會入門禮圖片及歷代洗禮池式樣含意》,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辦事處出版,1998年(再版)。

期刊:

Architectual Review,The: Architecture and Religion, Cheshire, UK.

Architectural Record, New York, USA.

Chiesa Oggi: architettura e communicazione, Milan, Italy.

Environment & Art Letter, Chicago, USA.

Image: Christ and Art in Asia, Yogyakarta, Indonesia.

La Vita in Cristo e nella Chiesa, Rome, Italy.

Ministry & Liturgy, San Jose,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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