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揭人瘡疤的傳媒文化
陳岡
神思 第五十六期 二零零三年二月 63-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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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陳岡先生的文章抨擊時下揭人瘡疤的傳媒文化,不論傳媒或消費者都喜歡作判官,指責別人所做的錯事,少看到他人的善行或美好的一面。基督徒應相信天主所創造的人基本上是善的,耶穌更看到人悔改的善心。我們傳福音的媒體應透過活人的見證,正面地去傳揚愛、生命和悔改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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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十年來,香港的新聞媒體找人錯處、揭人瘡疤的傾向越來越嚴重。這種文化起初由一份報紙帶起,由電視上的漫罵式時事評論節目承接,最後到其他主流文字媒介及電台節目也跟隨這路線。有些找人錯處的報導是涉及公眾利益或社會公義的,例如報導某政府部門如何浪費公帑、某上市公司負責人涉嫌做假賬、某議員涉嫌以權謀私等等。在民主開放的社會,傳媒這種監察力量有它的正面功能。可是,亦有不少找人錯處的報導與公眾利益沒有什麼關係,反而涉及侵犯個人私隱,而最極端的例子是記者用金錢收買當事人,著他做出令人髮指的行為作為新聞材料,供人漫罵(一九九八年的「陳健康事件」)。這種趨勢引申出兩個問題:一、為什麼報導他人做錯事的新聞有這麼大的市場?二、為什麼報導他人做好事與報導他人做錯事的篇幅如此不平衡?
有喜歡看他人過失的市場,才可以支持發放這種「新聞」的媒體。報章或節目主持人在指責別人所做的錯事或壞事時,其實已將自己提昇至判官的地位。讀者和觀眾看到別人所犯的錯誤,會罵「離譜」、「有冇搞錯」、「沒有人性」,將自己提昇至判官的地位。在這種社會文化中,傳媒和消費者都不時患了「人格分裂症」。一些傳媒因為利潤的驅使,在指摘其他傳媒如何違反了專業操守(例如在大眾化刊物刊登差不多是全裸的照片)之後,往往自己卻以其他方法違反專業操守(例如在頭版刊登會間接鼓勵青少年自殺的新聞及圖片),五十步笑百步。消費者則因慾望(好奇心)驅使,雖然理性上明知「新聞」主角或傳媒的所作所為不道德,仍然再買一份報刊或再追下一集節目,繼續「發掘」當事人的錯處,邊罵邊買邊看,令銷量或收視率提高。
為什麼報導好事與錯事的篇幅如此不平衡?在我們的文化中,很多人慣了聚焦在他人的過失,而不是他人的善行和美好的一面。家長看孩子的成績表時,會先看有多少科不合格(或拿不到一百分),而不是有多少科合格或有進步,或孩子付出了多少努力。某個政府部門某個單位的某個職位被審計處指浪費公帑,經傳媒報導後,好像整個部門(甚至整個公務員隊伍)都在養懶人似的;公務員在資源緊縮下如何盡忠職守(我認識一些教育署同工經常要捱更抵夜地工作)卻鮮有報導。做好事似是理所當然的,沒有新聞價值,除非當事人英雄式地捨己為人才當別論。社會就像參加婚禮的賓客,看到新娘所穿的白色婚紗有一處骯髒了,注意力就去了這點污漬上,忽略了婚妙大部分的面積仍然是白色的,更忽略了新娘臉上的笑容和一對新人願意共諧白首的喜樂。筆者認為報導錯事的篇幅遠超過報導好事的篇幅是一個問題,因為基督徒相信按照天主的肖像被做的人類基本上是善的。
耶穌時代沒有像今天社會擁有的傳媒,只有最原始的傳播媒介——人的口舌。但在小社群中口舌的傳播力量絕不遜色於今天的傳媒,因為流傳於人群中的是是非非足以令一些人因所做的一些錯事而長期被整個社區排斥、被歧視。宴請耶穌吃飯的法利塞人心裡只看到那被認定是「城中的罪人」的女人犯罪的一面,但耶穌被她口親和用香液抹自己的腳後,只因該名婦人的信德和很多的愛而赦免她的罪過(路7:36-50)。稅吏匝凱亦如此,被人們背後竊竊私議為「有罪的人」,耶穌卻看到他會悔改的心,決定親臨他的家,結果真的令他悔改了(路19:1-10)。耶穌看到犯錯的人更美好的一面,以主動的方式回應犯錯的人悔改的善心,令他們日後過更正直的生活,間接令社會更加美好。我們今天的傳媒卻不斷強調人們所作的錯事和惡行,忽略他們以至其他人善的一面,甚至認定「目標惡人」後便窮追不捨,意圖發掘更多瘡疤材料供公眾漫罵。對於那些五十步笑百步、揭人惡行而自己卻違反專業道德操守的傳媒,筆者想起耶穌一句話:「為什麼你只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對自己眼中的大樑竟不理會呢?」(瑪7:3)
談到罪人的悔改,說句公道話,我們的傳媒的確很落力去報導釋囚的新聞。2002年香港有兩位受公眾注目的人士服刑完畢出獄,傳媒報導的焦點不外乎是釋囚對被指控的罪名有沒有悔意、誰去接他出獄、出獄後如何適應新生活等等。讓公眾知道犯人改過是一件好事,但有時不斷詢問釋囚是否為當日所做的事感到後悔會給人咄咄逼人的感覺。說到底,個人的悔改是個人的事情,在接受法律制裁後沒有必要向傳媒交待。一些報紙更以判官的角度去形容釋囚(例如「這個兇手不太冷」)。記者緊貼釋囚出獄後的��影而影響他們適應正常生活更不在話下。最近香港一名前立法會議員服刑完畢出獄,踏出監獄大門即遭大批記者包圍,令他寸步難行。他多次要求記者讓路,好使他能擁抱自己的兒子,那些記者仍然寸步不移。究竟公眾對釋囚狀況的知情權重要,還是釋囚與家人團聚的權利重要?
香港的天主教會所擁有的新聞媒體只有中英文的公教報。有時真想在公教報頭版看到的新聞,並非是教區或堂區的活動消息,或是主教的牧函(主教,對不起,雖然我也很喜歡聽你的言論和閱讀你寫的東西),而是一些有關愛、有關珍惜生命或罪人悔改的真實故事。當大眾化傳媒頭條詳細報導某人如何自殺、某兒子如何對母親不孝、某強姦犯如何喪盡天良之際,傳福音的媒體也應讓大眾知道某患重病的老人家如何堅持要活下去,某位女兒如何為父母犧牲自己,及某些教友監獄福傳組織探望過的囚犯如何改過自新,獲釋後如何做補贖的故事。說到底,傳福音就是透過活人的見證去傳揚愛、生命和悔改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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