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閒暇的權利

 

谷紀賢著

田愛菁譯

 

神思 第五十五期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 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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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谷紀賢神父的文章觀察到現代人的苦,他們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忍受被剝削閒暇的痛苦。在發展中的國家內,這種情況尤其嚴重。作者從教會的訓導文獻明確地指出人擁有閒暇的權利:沒有閒暇,人是多麼的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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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勞苦和負重擔的,你們都到我跟前來,我要使你們安息。」(瑪11:28

耶穌說的些話最近呈現給我新的意義,因為我遇到愈來愈多疲倦的,受折磨的人。剛剛數天前,晚飯時坐在我旁邊的是個中年男子,他突然沉默下來,然後好像自言自語,憂愁地、沉思說:「工作,工作,工作。我沒有做其他的事,我不比一部機器好。」

當然在很多地方,生活對很多人來說就是工作,沒有其他。香港一向被視為一個講實幹的城巿,四五十年前,對一撮少數的人來說,香港差不多是一個作苦工的城巿,後來生活輕鬆一點,人們才頗恰當地開始過有閒暇的生活。可惜現在歷史重演,很多人被逼長時間工作。有年輕人對我說,他們已筋疲力盡,不合理的工作時間使他們失望和理想幻滅,生活對他們來說已失去。年紀大一點的人也同樣在受苦,為了保住工作,雖然只有小量實質的工作,他們仍得留在辦公室直至很晚,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的老闆仍未下班,如果他們比老闆早下班,可能會被老闆記一過這種情況是不應該發生的。當然,和世界上有些地方的人比較,香港人仍未算是給工作壓垮了,但他們確實承受很大的壓力。無論如何,我們的關注應延伸至那些勞苦和負重擔的人,無論他們在那

這種不人道的情況,全世界都有,尤其在發展中國家。這些男男女女忍受休息和閒暇被剝奪的痛苦。對於這種情況,我們需要一些可依據的原則,幫助我們作出合乎邏輯的反應,我們可以在哪找到這些原則?

我建議我們可以閱讀教會的一些文件,作為我們怎樣反應的依據,這些文件最終引領我們注意的就是人的尊嚴。曾經有一位年輕的美國大學生在他寫的書把尊嚴呈現在讀者眼前,雖然只是數行文字,已使讀者心靈感動。他名叫達納(D.H. Dana)他的書叫作《兩年的水手生活》,在1930年代這名學生在一艘叫「朝聖者」的船上工作,職位是普通水手,這艘船從波士頓出發,繞過Cape Horn(在美洲南端的角)前往美國西岸,有一名海員只是犯了小錯,珥n捱鞭打的刑罰。達納(Dana)寫道:「所有這些準備工作使我噁心,我差不多要昏過去,我當時又忿怒,又激動。一個人── 一個依天主肖像而受造的──竟然給縛起鞭打,好像野獸一樣。」

我們有強而有力的理據,支持我們要求擁有享受閒暇的權利,因為,我們都是依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

我選擇天主教教會的文件因為是我熟悉的,我知道還有其他不可勝數的文件:有其他基督教教會製作的,政府製作的,不同的非官方團體的,以及數個聯合國機構的。可惜礙於熟悉程度,空間和時間,我不能選用。可是,這些「天主教的」文件涉及範圍絕不狹窄,它們要求賦予每男人和女人有適當的休息和閒暇,不論其種族、文化和宗教或非宗教。

就算如此,為免有人懷疑我所提及關於休息和閒暇的需求是有限的和不切實際的,我引用《國際人權議案》第七條(d):「國家政黨按照現行公約承認每一個人均有權利享有公平的和令人滿意的工作條件,尤其是這幾項:休息,閒暇合理的工作時限,定期的有薪假期,以及有報酬的公眾假期。」(聯合國全體大會10/12/1948)在我那本《人權議案》「大赦國際版」的封面上,有一句引言取自《聯合國憲章》的「緒論」,引言是這樣的:「我們,聯合國的成員國,決意重新堅定這些信念:基本人權,每個人的尊嚴和價值,以及大小國家的男女平等權利。」

教宗若望保祿二1991年寫的《百年》通,大方地讚揚教宗良十三,說他在1891年寫的《新事》通「向世界發放光芒,又為教會的社會教義奠下基礎。」

關於工人休息和閒暇的權利,讓我們看看《新事》通在這方面說些什麼。當時,正如若望保祿在《百年》通 (N.4)中指出:「社會的急劇變遷帶來新的財產──資本,以及,一種新的勞動──為薪金的勞動。這些轉變導致高的成品率,這些成品率只取決於效率,而目的就是增加利潤。」

良十三對那一群在社會上等級最低的人,表示熱切的同情,他說他們是「那些無助地、悽慘地被摔來去的人,他們的處境令人可憐,他們承受的苦難是絕對不應該的。」 (《新事》2) 他提醒僱主,他們僱用的一個人,在個人尊嚴上,都是與他們平等的,他們必須在這一方面作出回應;他又警告他們不該「錯誤地把人作賺錢工具,又把人的價值視為區區的能力和力氣」 (《新事》16),這是可恥的、不人道的。

良呼籲政府機構保護工人,以免他們因正義的負擔及過多的勞動,而致健康被危及(《新事》20)。他提及長時間及繁重的工作,就是工人罷工的其中兩個原因(《新事》31)。在下一段他說沒有人可以泰然地冒犯別人的尊嚴,因為人的尊嚴連天主自己也崇敬地看待。他強調真正的休息是被宗教視為神聖的,因為真正的休息使一個人能夠抽身離開每天重複的工作及公事往來,他因此有時間思考天上的事情及崇拜天主,這崇拜是他應該償還給天主的。

對於那些視別人為純粹工具的人,不受約束地利用別人為自己爭取財富,良批評為橫蠻。「這件事很明顯,」他寫道:「無論公義或普遍人性都不能容許有些人把繁重的勞動負擔加在別人身上,因為這會導致他們的腦筋遲鈍及身體疲乏。一個人的工作能力是有限的,超過了限度,他就自然不能繼續。他雖然可以經過訓練和運用來發展實力,但他必須順從這條規律:有限度的工作時間及頻密的休息。因此,有件事是不能不謹慎的,就是不可以增加一個人一天的工作時間,到達一個程度超乎人能應付的。」(《新事》33)這位教宗認為我們今天稱為工會的主要角色就是為「調整勞動時間」工作。(《新事》34

到目前為止,明顯地教宗良的關注主要是工人的「休息」,可是在N.36,有趣地他提及「古時手工藝工人的同業工會」 (中世紀)他說這些工會在「發展工藝方面」功勞不小,「人們可從很多紀念性作品得知」。他繼而建議工人協會「現在必須要適應人們更大的需求,因為人們現處於的時代,教育更普遍,不同的新生活方式又出現。」《新事》通及其他教會文件呼籲,甚至在做本身的工作時,工人應該被給予機會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使他們可以提升自己及他們的工作。這一點可能為我們開啟一個新領域,帶領我們預見,所有人類雖然生活在這個頗殘忍的世界,仍然可過一種比較悠閒和富文化修養的生活。

教宗若望二十三1961年寫的《慈母與導師》通中聲言,男人和女人由於與生俱來的本性,需要在工作中表現自己,從而使自己更完善。由這個聲言可見,他下了一個結論:無論工作帶來多少財富,這些製造出來的財富怎樣公義地,平等地分配;如果這些工人被剝奪執行責任和主動參與的機會,這些工作仍然「一點也不公義」。(N.82&83)在通諭的接近結尾部份,教宗要求星期天該是休息日,好使工人能夠崇拜天主,離開工作休息一下,適當的閒暇活動和與家人相聚就能夠使他們體力再充沛,精神再抖擻。

不難預料,第二屆蒂崗大公會議的成員也討論過工作,尤其在《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可見到。對他們來說,人比天神稍遜一點N.12,引用《聖詠》8:5)。因此男人和女人絕對不可以被視為純粹的賺錢工具(《現代》2)。在憲章的第二章,主題為文化修養,強調人有發展個人文化修養權利,由此人才能夠運用資訊,聰明地參與本身的勞動,參與天主在世界的創造工程,參與個人及社交的提升。基於這個理由,文獻批評以下的工作情況:「阻撓男人和女人在文化修養上努力,摧毀他們上進的渴求」 (《現代》60)。不難明白,沒有閒暇的人是沒有辦法培養文化修養的。

教宗保祿六1967年發表的《民族發展》通向我們述說,我們全部人都被召叫發展及成全自己(《民族》15)。一種新的人文主義將可令人更新,方法就是「接受愛和友誼,祈禱和默觀的較高價值觀」《民族》20)。沒有充裕的閒暇,這類自我發展將不能實現。

最後我們談到教宗若望保祿二,在他1981年發表的《工作》通中,他說工作顯現我們的特性。工作使我們有別於其他受造物。工作是艱難和痛苦的,又引很多難題,但在我們世間的存在,仍然佔有一個重要席位。我們是工作的主人,工作為人而建立,不是人為工作而建立,無論工作對我的存在有怎樣重大的意義,工作應該是為實現我們的人性而服務。雖然如此,我們必須知道這樣的危險,就是,工作使事物變得崇高,人自己狴i能失去尊嚴(《工作》9)。星期天的休息及一年中一次或數次的長假期是休息權利的自然組合成份(《工作》19)。教宗為此解釋道:如果我們在工作中分享天主的創造工程,我們應當不只仿效的行動,也該仿效的休息!(《工作》25)天主為祂的僕人及朋友預留「休息」。

1991年是教宗良十三世《新事》通諭的一百周年紀念,為了這個慶典,教宗若望保祿寫了《百年》通諭。若望保祿告訴我們,如果我們不能體會工人的尊嚴和工作的尊嚴,我們就不能明白他的通(《百年》26)與其他的教會文獻比較,這通諭更加嚴謹地肯定人有以下的權利:(I)擁有私人資產的權利,同時符合世上財物普遍擁有的原則。(II)成立行業協會的權利,由僱主與工人組成或只由工人組成。(III)工作時間的限制及合法休息的權利(IV)履行全部宗教義務的權利(V)公平薪金的權利(《百年》6,7 & 8)

我已把自1891年,教會寫的關於閒暇權利的文獻,作了一個簡短回顧。對有些人來說,我寫的已經很明顯,根本不用寫,但基於兩個理由我覺得是值得的。第一,關於閒暇權利的文字和說話雖以百萬計,但與此同時,現今通訊也使我們知道,不知多少百萬的男人和女人,可悲啊,小孩也有,仍然在惡劣的情況下工作。這種情況在發展中國家尤其多,但在其他地方也存在。第二,回顧了這些文獻,對於我們應該擁有閒暇權利的基本理由,變得清晰明顯,那就是,我們是依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我們本身確實是受造物,因此我們絕對不能被「利用」來達到任何目的,理由就是這麼簡單。沒有政府、國家、社會、商業機構或家庭可以利用我,因為我們人的尊嚴凌駕這些之上,給與我休息和閒暇,就是利用我的其中一個方法,「利用」在這的含義是道德上不容許的。

我想用一首詩歌來終結,換一個輕鬆手法再次表達文章中的部份內容,我引用戴維斯(W.H. Davis)的全首《閒適》。

  生命若充滿疑慮憂驚

  無暇停下來舒懷瀏覽

  這應是何等的人生?

  無暇倘佯大樹下,

  伴那牛羊悠然遠眺。

  無暇在晴朗日子裡,

  欣賞那濺珠的溪流,

  有若晚空點點的繁星。

  無暇錯失美麗天地的青睞,

  凝她足踝的旋舞

  無暇等待得到,

  她那雙瞳展泛出來的盈笑靨。

  生命若充滿疑慮憂驚

  無暇停下來舒懷瀏覽

  這實是可憐的人生。          

(此詩由葉繼華譯)

 

究竟瀏覽什麼是否重要呢?只要是對我們的腦筋、內心和精神好的,是滋潤的;瀏覽什麼又有什麼關係呢?為了能夠幫助我的主題──享受閒暇的權利──發揮得更有力,我為「瀏覽」採用了盡可能最廣闊的含義,「瀏覽」可代表感、崇拜、討論、研究和思考,也可包括唱歌、跳躍和交朋友。

讓我們想像教宗良、若望、保祿和望保祿的聲音,不可勝數的基督教會領袖的聲音,被稱為非基督徒哲學家的聲音,政府的聲音,非政府及聯合國官員的聲音;他們熱烈地與詩人一起叫喊,要求賦予每一個男人、女人和小孩「只是」停下來和瀏覽的權利,如果他們想做的就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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