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盟約

 

丘建峰

 

神思 第五十三期 二零零二年五月 59-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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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丘建峰先生一文用舊約中天主與亞巴郎的盟約、天主與以色列人的盟約、及新約中耶穌與人的盟約去了解婚姻中的盟約。婚姻中彼此有捨棄、有得著;有埋怨、亦有感恩;有愛、亦有痛。總之,婚姻盟約就是一個奧祕,人在天主的恩寵下,在歡欣與愁苦的過程中,在不知未來的路上,守著單靠人力不能守的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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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參與友人的婚姻聖事感恩祭,主禮神父問在場觀禮的親友:「誰人結婚時就明白什麼是婚姻呢?」全場沒有人舉手。於是,神父就說:「雖然我們在結婚時不明白婚姻的意義,但是不要緊的,因為只要守住盟約,用一生的時間,終於會明白的。」真的會明白嗎?

 

盟約是前進與後退

上主對亞巴郎說:「離開你的故鄉、你的家族和父家,往我指給你的地方去。我要使你成為一個大民族,我必祝福你,使你成名,成為一個福源。我要祝福那祝福你的人,咒罵那咒罵你的人;地上萬民都要因你獲得祝福。」 (創世紀12章1-3節)

這個召叫,其實也是婚姻盟約的起點。婚姻盟約的起點,是由捨棄與獲得組成的。「離開你的故鄉、你的家族和父家」,就是捨棄,捨棄熟悉的一切,捨棄習慣的一切。為什麼要這樣做呢?為什麼要離開已經居住了十多年、廿多年的地方,走向一個未知的地方呢?因為,我們覺得在那裡,我們會獲得更大的幸福。因此,婚姻盟約是亞巴郎式的盟約,而它的第一個特點是:我們都在冒險。我們不大明白自己在做什麼,卻已經要捨棄原來擁有的東西;因為我們有一份感覺,感到自己可以獲得更大、更深的幸福。

由於天主的召叫,亞巴郎的願意跟隨,故此他被稱為信德之父。一對新人,因著彼此的召叫,願意走在一起,邁向未來,其實也是信德的家庭,同樣需要很大的力量,才可以開始這個未知的未來。

然而,這並不是一帆風順的事情。雖然我們在結盟時,願意放棄過去的東西,但是過去不會放棄你的。渡過婚姻生活的人都曉得:在新生活中,讓自己更明白認識到自己的舊生活。與一個從未一同生活的人一同生活,你才會發現,自己以往的生活,是這麼獨特;另一個家庭,從來不會有你所習慣的想法和做法。我生長在一個從不吵架的家庭,因此時常都不懂得如何應付太太挑釁的口吻;太太也很難理解我為什麼在悶生氣而不出聲。由熟悉的家庭走到這裡,我們會疲累、會懷疑、會傷心、會動搖。我們會渴望回到自己習慣的地方,回到一切自如的境地。

所以,以色列民才會再三抱怨上主把他們從埃及帶領出來。「也向梅瑟說:『你帶我們死在曠野��,難道埃及沒有墳墓嗎﹖你為什麼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我們在埃及不是對你說過這話:不要擾亂我們,我們甘願服侍埃及人,服侍埃及人比死在曠野��還好啊!』」(出谷記14章11-12節)「以色列子民向他們說:『巴不得我們在埃及國坐在肉鍋旁,有食物吃飽的時候,死在上主的手中! 你們領我們到這曠野��來,是想叫這全會眾餓死啊!』」(出谷記16章3節)「上主因為恨我們,才將我們由埃及地領出來,將我們交在阿摩黎人手中,消滅我們。」(申命記第一章27節)當夫婦爭吵,為什麼太太總會回娘家呢?為什麼丈夫總會找自己的朋友呢?他們都會覺得,為什麼我要讓自己走到這樣的境況呢?為什麼我不好好地在原來的世界生活呢?即使是無趣,也好過現在的生活。就是這一種回到熟悉、回到屬於自己的世界的感覺,對我們的婚姻盟約,發出挑戰。

然而,在災難過後,以色列又願意高歌讚美天主(見出谷記15章的凱旋歌)。我們在婚姻中,如果能夠一同努力,創造出新的生活,那一個不喜極而泣呢?一同旅行、一同讀書、生育小孩子,那一件不是新的、美麗的新回憶呢?在那個時候,誰不會凝視對方,感謝彼此給予一個新生命呢?這個時候,我們又明白到,婚姻,是由兩個不同家庭出生的人,重鑄一個更美好的家庭。我們感到生命的創造、我們感恩、我們激動、我們互相愛慕。

所以,婚姻盟約,就是在這份進步與後退、過去與未來的張力下,保持下去。舊約中的以色列民,就在忠貞與背叛之間,不斷和天主糾纏。不過,許多時候,我們借用天主與以民的關係來類比人的婚姻關係,都會注重天主代表忠貞不變的一方,而以色列民代表不忠墮落的一方。例如「我要永遠聘娶妳,以公義、公平、慈愛、憐憫聘娶妳;以忠實聘娶妳,使妳知道我是上主。」(歐2章:21-22節)然後,希望大家都做天主,不要做以色列民。不過,我們忽略了:每一個人都同時兼俱二者的特質。

 

盟約是結合與分離

在婚姻中,我們進入新生活、新生命,我們感受到如天主般的超越;另一方面,我們會懷念過去,渴望過去的生活,想起那份熟悉感,正如以民願意死在埃及。在婚姻盟約中,沒有一個人的角色是天主,另一個是以色列民;我們同時兼演兩個角色。

因此,在這個張力中,在緊密結合與渴望分離之間,我們需要盟約。按傳統的說法,當我們提到盟約時,很快就會跳到天主與人的盟約,那份永恆不變的盟約。在這份盟約中,我們可以說,沒有守不守的餘地,因為天主是忠信不變的,是不會變改的。但是,人不是天主。如果按照《漢語大辭典》的說法,盟是指「古代諸侯為釋疑取信而對神立誓締約的一種儀禮」,意即所以有盟約的出現,是建基於不信任,正正是由於人的互相不信任,所以要有朝向神的盟約。所以孔穎達在《春秋疏》中言「天子不信諸侯,諸侯自不相信,則盟以要之」。我們為什麼要立約呢?因為我們本來就沒有信心,可以守到原來的要求。從消極的角度,我們可以視盟約為互不信任的產物,我們知道自己總是不想守自己答允的事情;但是,盟約同時可以是令自己能夠守約的勉勵,即使我們陷入低潮、陷於罪惡,但是回憶自己曾經發過的誓辭,我們又可以再一次振作,繼續與伴侶上路。雖然我們有軟弱的時候,但是由於有天主在其中的盟約,讓我們時時都重新確認,自己所答允過的一切。

 

盟約是理想與現實

如果上文所探討的,都是婚姻的起點,我們婚姻的內容是什麼呢?我們可以婚姻盟的誓辭來看這一點:

「我如今鄭重承認你作我的妻子(或丈夫),並許諾從今以後,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我將永遠愛慕尊重你,終生不渝。願主垂鑒我的意願。」

在這段誓辭中,如果按照傳統的理解,重點即在於「從今以後/終生不渝」這兩句。只要我們許下承諾,就會終生不渝的。這是天主式的盟約,唯有天主,才是永遠不變,忠信到底。盟約的偉大處與動人處亦在於此,因為我們可以超越自身,做到天主的境界。

然而,我們卻是人。我們要面對的,卻是「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愛慕尊重」的問題。參與婚姻聖事感恩祭,又或是在彌撒中的講道,不時會聽到神父對離婚者的輕視。神職在頌揚婚姻盟約的不變時,很容易流露出對守不了盟約者的不屑,很容易把離婚者和隨便、欠誠意等形容詞連結在一起。可是,要克服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愛慕尊重,談何容易呢?要知道,一對夫妻的相處,是以十年為單位的,而夫妻的相處,亦是其他關係的密度所不及,故此,無論是量與質,都是有很高的要求。相處十年,環境與結合時截然不同,心境很容易各異;外貌改變,品味不同,亦易生分歧;相處日久,原來潛伏的矛盾隨時間日益明顯,更是婚姻的大危機。再加上外在的誘惑,社會的影響,婚姻的主角、婚姻所面對的環境,都指向一份流動而變幻的關係。也許在結婚時,彼此確實有很深的契合,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思想的變化,昔日的同心可以變成今天的分歧了。難怪《天主教教理》1648條亦言「與一個人一輩子結合在一起,似乎是太難,甚至視為不可能」。

因此,婚姻盟約是在「從今以後/終生不渝」的理想與「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愛慕尊重」的現實之間,不斷前進的一份關係。在婚姻的盟約中,我們必須有堅持「終生不渝」的勇氣,因為這是維繫婚姻的磐石;如果根本就沒有一生一世的打算,締結盟約,還有何意思呢?然而,我們又不能漠視了在堅持不變的過程中,要不斷面對改變,接受改變。在這份不變的盟約中的雙方,都是不斷改變的人,都是面對不斷改變的環境的人。不變與變,又是婚姻盟約的另一份張力。在不斷改奱中,保持不變的承諾;在不變的承諾中,接受自己與對方的改變。這就是我們的婚姻盟約了。

在這裡,我覺得可以用入門聖事來比喻婚姻盟約。我們領洗,出死入生,讓自己成為新人,一次而永遠地得到救恩,這是信仰中不變的部份。然而,領洗只是入門,而要真正圓滿基督徒的身份,卻需要一生一世的經驗,並且,在這個圓滿的過程中,我們經常都失敗、挫折、消沉、失望。同樣地,在婚姻盟約裡,婚姻關係的圓滿,還是要用一生一世的時間來完成。

當我們經過一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的婚姻生活,我們回顧看這些婚姻盟約的誓辭,有何感覺呢?當我們看到「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我將永遠愛慕尊重你,終生不渝」時,能否在生命中得到共鳴呢?自己有沒有在生活上實踐這段誓辭呢?對方能否給予你這份感覺呢?許多時候,參與別人的婚姻聖事感恩祭時,當新人唸這段誓辭時,自己也會覺得心頭一暖:我當年也曾經這樣唸過呢,在婚姻中,我也努力地做過這幾句話的一切呢。每一次重聽這段誓辭,都是反省自己的婚姻生活的好機會,讓我們想一想,自己是否真的在守這段盟約呢?

誓辭,或者說盟約,是一段說話,是抽象的象徵,如果沒有血肉灌注其內,這句說話、這個象徵,只是空洞的聲響與蒼白的標記。因此,在婚姻的這一端,我想說:締結婚姻盟約,並不是為了守約而來。盟約本身是沒有意思的,如果我們不能做到盟約的內容;如果我們確實做到終身廝守,但是夫妻以怨相對,這樣的守約,沒有意思。但是,在婚姻的另一端,我們又要看到盟約本身有其意義。因為我訂下這個約,讓我更有力量愛對方。由於人生幻變,如果沒有一點一生相守的東西,我們便在人海中,很容易飄泊了。

 

盟約是愛與痛

然後,我想談的是婚姻盟約的超越性。婚姻盟約並不是自然的東西,而是人為的。如果我們如信天翁一般,一旦與另一頭信天翁成為伴侶,就終生不渝,沒有背叛的可能,則我們不再需要婚姻盟約。如果我們真的如柏拉圖所言,實質是散失了的連體人,而婚姻,正是找回失去的那一半,那麼,我們同樣地不用有盟約了,因為我們二人真的成為一體,再也不會改變了。可惜的是,婚姻盟約的本質是面對改變的,因為婚姻,是由兩個不完美的個體保持一段脆弱的關係。正如上文所言,我們的婚姻,是在不同的張力中發展,換言之,我們的婚姻,其實可以失去平衡,就此破裂的。事實上,在今天的社會裡,教會內,不能保持這段盟約的人,也不在少數。不能堅持婚姻盟約,可以有很多原因,但是最核心的一點是:守盟約,本來就是超越人的可能。因此,我們必須在天主的看顧下,才有可能守這個不可能守的盟約。

因此,婚姻盟約亦是聖三的盟約。在聖三的各種圖象中,其中一種是圖象是:聖父生聖子,而聖神,就是父與子之間的愛。唯有在父子之間,一直有這份生生不息的愛,聖三才是三位一體的天主,聖父所以是聖父,因為祂的大愛孕育聖子;聖子所以是聖子,因為祂不斷回應聖父的愛。我們的婚姻盟約,不也就是這樣嗎?在丈夫與妻子之間,如果沒有聖神的愛,我們是不可能成為一體的;如果沒有丈夫,妻子沒有妻子這個身分,如果沒有妻子,丈夫亦失去作為丈夫的資格。兩個人所以成為夫妻,正由於有兩個人的存在,而透過愛,讓兩個人建立一份獨特而超越的關係。夫婦本來就是兩個不同的人,來自不同的家庭,帶著不同的執著,進入這份盟約。可是,由於愛的緣故,我們可以在這份關係中更生,讓我們真的如聖三一般,成為分開卻又是一體的關係。因此,婚姻是一個不可能的夢想,只有在愛中,才可以成全;而這個愛,就是聖神了。

可是,我們的盟約也是受苦僕人的盟約。兩個不完美的個體走在一起,不一定都能感受到聖神的愛,也不一定同時感受那份獨特的關係。我們在紛擾塵世,總有很多磨練與苦難。也許我們因著盟約,並不分離,但是在整個過程中,我們還是會吃苦,受傷,沮喪,憤怒。正如亞當與厄娃的結合,是直接由天主而來,但是在他們的婚姻中,痛苦不斷:首先是夫妻的互不信任、互相指責,繼續兒子相殘。(參創世紀第3至4章)。可以說,亞當與厄娃的婚姻,正正是人類婚姻的預像:他們最初在一起時,是「為此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當時,男女二人都赤身露體,並不害羞。」(創2章:24-25節)這樣美滿的婚姻,不就是我們許下婚姻承諾時所渴望嗎?可是,終於,亞當可能一直都抱怨厄娃那個禁果,厄娃則時常倚在窗邊,想起死去的亞伯爾,更怨恨亞當教子無方。這樣的婚姻,大概沒有什麼喜樂可言罷?可是,聖經沒有說道,亞當因此和厄娃分離。即使在苦痛中,他們仍然在一起。也許,故事的結局不是如我所言,而是:雖然彼此因禁果的問題各懷心病,但是當亞伯爾死後,亞當對厄娃充滿了憐愛,於是,兩個身心受創的人,在互相扶持下,終於走完天主的道路……究竟哪一個結局才是真實的結局呢?我們不知道,而且在每一對夫婦來說,唯有在人生路上,才會知道自己會是哪一個結局。說到底,婚姻盟約都是一個奧秘,我們在盟約當中,或是喜躍歡欣,或是憂苦愁悶,都是向著一個未知的未來前進的。

 

盟約是一個過程

作為總結,上面所談到兩面的張力,最後的指向,就是婚姻盟約,是一個不斷前進的過程。無論是前進與後退、無論是結合與分離、無論是愛與痛,無論是理想與現實,都是指向婚姻的某一個時期、某一刻的感覺。由於我們締結盟約,所以我們可以有這樣的一個時間與空間,一同走人生的路;但是這段路,不是一份刻板的盟約可以涵蓋的。我們的婚姻生活,其實就如基督的人生相類似:剛榮進耶路撒冷,隨即就是受苦難,以至說出天主為何離棄自己的說話;剛斷了氣,很快就是光榮的復活。這和婚姻的高低起伏,不是很相似嗎?但是,我們能否如基督一般,「若是可能,就讓這杯離開我罷﹗但不要照我,而要照你所願意的。」(瑪25章:39節)我們能否有這樣的勇氣呢?願每一位投入婚姻盟約的弟兄姊妹,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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