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創會人

列品案看教會的列聖程序

 

劉淑珍

 

神思 第四十九期 二零零一年五月 6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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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劉淑珍修女以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會士的身份看自己會祖的列品案,從中體會教會列品程序及其意義。列品程序梵二前後也有不同,作者會祖的列品案剛好橫跨新舊兩制,而且還在進行中。這個漫長的過程,一方面見證了教會近百年的轉變,另一方面讓人注視聖神在人類歷史中的運作。會祖聖人的光環來得遲或早不是一個問題,讓人看到天主藉她所行的一切,從而引發人感受天主愛人的深意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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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教會冊封聖人的問題,近期曾引起許多的討論。冊封的對象、其過程、目的,甚至過程中所採用的法律詞彙等,均被受質疑。在作任何討論之前,回歸到根源,追查歷史的演變過程,從一個具體實例去指出真實程序,均可讓人更解整體事件。本文無意作任何批判性的討論,只從一個實例: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的創會人——苦難利亞修女——列品案進程,去瞭解教會宣示一位信徒為聖者的程序。這程序可以道出教會列聖的意義,其在歷史中的演變,也可呈現出教會在尋求聖德路上的迂迴曲折。

 

何者為聖

「你們應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5: 48) 耶穌基督如此要求,將人生的目標提升到與神相通的層面。聖保祿更加具體地指出:「天主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聖!」 要達到此目標,耶穌基督是指引也是典範:中悅天主,尊重自己,愛護別人;與在我們內的聖神配合,提升自己及人類整體的生命。(參閱得前4: 1-8) 所以成為聖者的召叫是普遍性的,但亦不只是一項個體的修行;「因為天主並不願意人個別地成聖,而要人組成一個民族,在真理及聖德中侍奉衪。」 (《教會憲章》9) 團體的共融與溝通才顯示出天主聖三的特性,也只有在團體內,個體才能實際活出真正神聖的生命。所以教會這天主子民的團體常意識到:不但她那分佈世界各地的成員彼此同屬一體,而且她現世的與離的成員,也是彼此共融及相通的。因此,信友團體常在聚會中紀念亡者,特別是那些為了信仰的緣故而灑下鮮血的宗徒及殉道者。他們為信仰而犧牲,具體地以生命宣示對基督的信賴與追隨。亦由於他們與在世的信友相通,因此在成聖的路上,成了在世信友的榜樣及支持者。

對聖者的敬禮,就是始於教會初期對殉道者的尊崇。當時仍生活在苦難中的信徒,向這些先行的聖者祈求,祈望他們能在主前代禱,讓旅途中的教會也能有他們一樣的信德及勇氣。所以信友團體對這些殉道者的葬禮及紀念,與對一般亡者的追悼有所區別:在殉道者的葬禮或紀念日,少了親友的追悼,卻多了信友團體的感恩;對一般亡者是哀悼,但紀念那些殉道者時卻是喜樂與慶祝;大家會為一般亡者祈求上主賜予永恆的安息,但卻請求殉道者為仍活在此人代禱,祈求上主的恩典。

到了第三世紀,由於教難停止,這種對殉道者的崇敬,遂延伸到那些熱誠追隨耶穌基督,信仰生活超如宗徒承繼者、教導者(教父)、隱修士等人身上。到第六至第十世紀,在各地的信友團體內,興起了許多對聖者的敬禮,同時坊間也出現了大量的聖人行實和傳說。因此,教會開始覺得需要引入一種公開的查核程序,以識辨那些被稱為聖者的真實生活,是否足以作為信徒的典範。第十世紀起,教會將這確認的工作委託給各地的主教。其時審查的依據還是以「民眾的聲音」為主。一位信友去世後,若其生前種種,盡顯對主的忠誠,備受人們尊崇,那麼,信友們若要公開對此人舉行敬禮,便需要將此人的生平:他如何按基督的教導聖善地度其一生,他對人的影響,人們到他墳前朝聖祈禱的情況,以及藉他的轉求而獲得上主的恩寵等等,呈交主教,讓當地主教公開宣認,並訂定一個日期作為紀念這聖者的慶日。

第十一世紀,教會逐漸認為確認聖者的事宜,因事關教會整體,所以不但要當地主教,更需要得到羅馬主教,即教宗的確認。審核的方式也越來越形式化。至1234年,此確認的方式更演變成為一項法律程序,有更嚴格的步驟及辨識性。1588年,教會將此程序委托給聖禮部負責。十八世紀,教宗本篤十四將此程序再加以修訂,使審核時法律與神學並重。1914年,教宗比約十世將原來之聖禮部分為兩個部門。1930年,比約十一世在聖部內成立了歷史審查組。教宗比約十二,在紀念教宗本篤十四修訂列聖程序年時,曾提出一些簡化這些程序的想法,但由於他的離,故未能將之落實。二後,1969319日,教宗保祿六了一份名為 “Sanctitus Clarior”的文獻,簡化了列聖的程序,並將聖禮部分割為兩個聖部,其中一個稱為冊封聖人聖部,負責列聖程序一切事宜。二十世紀末,由於新的科技及文學批判方式的發展,1983年,冊封聖人聖部頒了一份名為“Nuova Legislazione Per Le Cause Dei Santi”的文件,主要從三方面修訂列聖程序1.簡化程序;2.加強地方主教的責任;3.採用新的文學及歷史批判方式。

從上述教會對聖者敬禮的起源及確認過程的演變,可以發現,要宣示一位信徒為聖者,是整個信友團體所共同關注的。因為:1.聖者們為在世及後世的信友起典範的作用;2.因為教會相信與他們的共融和相通,他們的聖德會使整個團體在聖神內更為強壯;藉他們的轉求,信友們得到上主的扶助;3.天主透過這些聖者的生活向人發出訊息,推使在世的信友不斷追求天國。教會在宣認聖者的程序上,由簡到繁,又由繁到簡,無非是要防止狂熱盲目的偶像式崇拜,亦為確保能夠樹立起真正的聖德典範,讓世代的基督徒得到鼓勵及有所追隨。

 

苦難利亞修女

苦難利亞修女是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首以普福傳為宗旨的女修會的創會人。她生於1839521日,於1904年逝世,六十五年的在世生涯,可算是頗為曲折顛簸。她生於一個傳統信仰深厚的法國家庭,與眾多的表兄弟姊妹一起成長,接受良好的教育。十七歲那年,在一個避靜中,如聖保祿一樣,天主賜給了她一個靈性的經驗,向她啟示了天主愛人的深意;自此她生活在上主愛的氛圍內,也為上主愛人的計劃所吸引。1860年,由於嚮往默觀的生活,遂加入了嘉辣隱修會,雖然她後來因健康問題,只留在嘉辣會個多月,但其間她又得到一次天主的感召:要求她獻出自己的生命,參與天主愛的救恩計劃。這神秘的經驗遂成了她一生的印記。四年後,她在神師的下,加入了一個當時新成立的修會——補辱會1864517日進入初學,取名為苦難瑪利亞,在她仍是初學生時,即被派往印度馬杜蘭 (Madure)代牧區傳教。在1866年她發初願,同年即被委任為該會杜底哥林 (Tuticorin)修院院長。1867年更被委任為負責三所會院的印度地區省會長。1871年她矢發終身聖願。這位年輕的省會長卻面對不少的困難。1876年由於傳教區內發生了許多的矛盾與衝突,加上當時傳教區與羅馬間的溝通需時,衝突深化,致使當時補辱會在印度的三分之二,共二十位修女決定離開該會;她們按當時古巴度(Coimbatour)宗座代牧區巴度主教(Bardour) 的建議,推舉了苦難瑪利亞修女與其他兩位修女,前往羅馬尋求教廷的意見。終於在187716日,教宗比約九批准了她們在巴度主教權下,成立一個以傳教為宗旨的修會——利亞傳教修會(後該會加入了方濟會,遂改名為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並准許她們在歐洲成立初學院。同年的425日,苦難利亞修女被選為此新修會的總會長。1882年,苦難瑪利亞修女在羅馬得遇當時方濟兄弟會的總會長神父,被接納加入了方濟第三會。同年她撰寫了修會會。但於1883316日,她卻因受到某些指控,而被教廷罷免了總會長的職務;在這屈辱下,她仍無任何怨言,謙遜地接受了教會的決定。直至翌年,教宗查明那些指控實無根據,於是於1884428日撤消對苦難利亞修女的指控,同年的726日,她再被修女們一致推舉為總會長。她撰寫的會亦於1896年得到正式批准。自此她全心投入為會的召喚,將她領自聖神的恩傳遞出去。

聖神帶領著苦難利亞修女度過十分傳奇的一生;她的動力無疑是源自對天主的愛、對天主意願的完全承服;這份對上主的激情,來自她恆常對天主聖三的默觀。她有著一種如神秘經驗者的神修觀,這深邃與主的相交將她拋向人類宇宙,毫無保留地成為天主意願的工具。她內心慧眼常注視的,是空虛自己以回應聖父的降生聖言及那位完全委身上主意願的新厄娃瑪利亞;這種在直觀中悟得的奧義,化成一種關注普世人類的宏觀視野,也讓她體會到上主對她修會的召喚:如同聖母一樣毫無保留地投身,隨著天主的意願,參與天主的普世救恩計劃,並按教會的需要,走向天涯海角,朝拜上主,如同祭台上基督祭餅,犧牲自己以讓人能得到天主更豐盛的生命。持守著這種信念,在苦難利亞修女去世之前,已有2000多位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女,分佈世界各地,甚至遠至中國(1886年, 該會在山東煙台建立了在中國第一所會院),在八十六跨越種族的團體內,回應天主對人展現愛的計劃。在她生前,她亦得見七位她所派遣的修女在中國為信仰而犧牲(該七位修女於1900年在山西致命,1946年被教宗比約十二冊封為真福2000年被教宗若望保祿二冊封為聖者);而且她也親自培訓及派遣了那位日後被教會冊封為真福的亞松達修女(意大利人,被派往中國傳教,190547日逝世,1954年由教宗比約十二冊封為真福)。苦難利亞修女一生寫下了大量的文字,有她寫給修女們的會憲、會、日記、公函、默想、避靜資料、信件,也有自己的神修筆記,亦有為教會團體撰寫的聖人傳記等。透過這些文字,她將這來自天主的感召,傳遞給她的修女。百多年後的今天,她的精神仍吸引著數百名女性,在分佈世界各地的四十多所初學院內,學習她那樣默觀上主,回應上主的召喚,準備與全球八千多位分佈在七十多個地區的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女一起,獻身參與上主的普世救恩計劃。苦難利亞修女對上主及其使命的激情,不但吸引了千萬的跟隨者,也吸引了無數來自不同背景的人:有教會聖職人員、修會人士、社會學者、皇室貴族、也有受歧視的婦女及勞工領袖,有平信徒,也有非基督徒。因此,在她逝世後不久,即有人上書教廷請求教會公開宣示苦難利亞修女的聖德。於是,1918年在她去世時所在的維提閩教區(Vintimille)開始了苦難利亞修女的列聖案入稟程序。

 

列聖程序

如前所述,列聖程序在教會二千年的歷史中演變不斷,但由於本文所舉的實例──苦難利亞修女的列品案──橫跨二前後九十多年,因此,下面簡介的將是二十世紀初的列聖程序二後的轉變。這樣在對照苦難利亞修女的立品案進程時,即可清楚看到這些轉變的重點及其意義。

1. 教區程序或稱資料收集程序 (Ordinary Process or Informative Process)

是列聖程序的開始,將之稱為「教區程序」,是因為列聖程序是要在那位案主逝世時所在的教區內開始:設立裁判庭,聆訊人,按法律程序搜集資料,以証明此人確具為人稱許的聖德,或此人真的是為了信德而犧牲。但為了方便人或搜集資料的工作,裁判庭可以在多個教區內展開。一切均須存於教區檔案內,並另具確認文本呈送聖部。與此同時,聖部亦開始審查案主的一切寫作,查核其中內容是否有違教義。主教並須証明,從未對此人舉行過任何公開敬禮。

2. 案卷入稟程序 (Introduction of The Cause)

聖部在收到有關據資料後,即展開立品案訴訟庭,請求的一方需委任一位請求者 (Postulator),他在律師的協助下預備供文件(Postio),以供聖部委派的檢察員(Promotor)研究及質疑,經由三輪雙方的質詢答辯,最後在一個聖部樞機主教及大主教組成的訴訟團中作出審查,若然審查結果是肯定的,則將討論結果呈教宗認可,宣佈此列品程序可以正式進行。

3. 宗座程序 (Apostolic Process)

當聖部宣佈此列聖程序可以正式進行後,宗座即委派檢察員再提詢証人,或詢問新的人。若此個案已有相當長的歷史,証人均已去世,則需要收集各種歷史文件,由聖部之歷史組審查。請求者再重組供,檢察員再三質疑,這種質詢答辯程序,是要查核案主一生是否確實活出基督徒的德行,其完美之處又是否足以作為信友的榜樣。最後的一次討論須在教宗在場的會議中舉行,若是討論結果是肯定的,聖部則頒發法令,宣佈此人確實具有崇高的聖德。

4. 聖蹟的鑑定及冊封為真福

教會雖然已經肯定了此人的聖德崇高,然而仍十分謹慎地要求一個神聖的標記,那就是聖。聖乃天主神聖力量的標誌,教會相信若人們因這位可敬者的轉求而獲上主的特殊恩典,則可証明此人不但分享到天主的生命,並且在主前有轉求的力量。對神的審查再不單是神學的工作,而是涉及醫學及科學的鑑定。若這些鑑証是肯定的,則再需經聖部的樞機主教及大主教會議審核確認後,結論呈交教宗,由教宗宣佈此位基督徒是一位真福者,宣稱他是信友的模範,准許在特定的教區或團體內,對此真福者舉行敬禮。若其後,信友藉此真福者的轉求而再有新的聖出現,則經同樣的程序審核後,教宗將以教會之首的名義,隆重地宣稱他為聖者,普教會可以對此位聖者舉行敬禮。

 

二後的演變

1969年,教宗保祿六世將列聖程序簡化後,冊封聖人聖部再於1983年以法規的方式把簡化程序予以落實。主要是取消了案卷入稟及宗座程序,將整個過程修訂如下: 1.列聖程序仍然由教區程序開始,收集証人証供,有關文件等。2.一切資料呈交聖部審查,同時請求者,要在專家的協助下,預備一份從歷史批判的角度看案主聖德生活的文件,連同聖蹟所需的醫療証明(因大部份的聖蹟均涉及病患的),及專家意見等呈交聖部。3.聖部在收到所有資料後,即舉行歷史學者的研究討論,醫學專家的鑑定,結果再交由神學家審議,他們的意見將交聖部的樞機主教及主教們審核,後將意見呈交教宗認可,即由教宗宣認此人為真福者。當再有新的聖時,經同樣的審查程序,教宗即隆重宣佈此人為聖者。

長達千多年列聖程序的轉變,肯定不會就此停止。從歷史的潮流中審視這個過程不難看到教會對聖德生活的追尋與珍惜。她曾以權威及法律去防止人們對聖德的輕薄,也謹慎地去驗證及保護教會的信理,不斷的質疑及思索天主的話語,到頭來讓她更領悟到,原來所有的聖德,都是聖神隨意的恩賜,是天主在每世代歷史中的話語。

 

苦難利亞修女的立品案

苦難利亞修女一生經歷崎嶇,想不到其立品案(即冊立聖品個案)進程也是迂迴曲折,歷時九十多年,橫跨新舊兩制,歷經各種演變;漫漫進程,恰好讓人瞭解天主子民追尋聖德的成長路。

19041115日,苦難瑪利亞修女在意大利維提閩教區逝世。這位卓越的女性,結束了她在世極精彩的生活。由於她那曾牽動許多人心的精神信念,及那廣泛的影響力,因此,在她逝世後不久,隨即有人要求教會宣示她的聖德。人們相信她在生時對人對教會的關懷,定必轉化為在主前的代禱1914年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會出版了苦難瑪利亞修女的傳記。1918年意大利維提閩教區主教同意為苦難瑪利亞修女的立品案展開「教區及資料搜集程序」。

由於苦難利亞修女一生,曾在許多地方度過,因此「教區程序」除在維提閩教區展開外,更為方便聆訊人,19181927年間相繼在羅馬、印度、巴黎等其它六教區內舉行。此時修女們開始從世界各地收集及整理苦難利亞修女的寫作及信件。共整理出六十七巨冊文集及十多本己出版的書籍。數量相當龐大,所需的審閱者就有二十二人之眾。由於當時傳遞及資訊整理技術沒有現時的先進,又正值大戰期間,因此這文書審查的過程為時甚長。直到1941年,聖部才頒發了審查寫作法令;1940年至1941年,聖部的歷史審查組研究及審查「離會事件」,結果是肯定苦難瑪利亞修女的抉擇。其後,歷經第二次世界大戰及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此期間請求者及其助手預備了案卷入的供詞文稿,幾經質疑答辯,終於在1979119日聖部發出了案卷入法令。其後,1983年教會修訂了列聖程序,請求者又需要按教會的新要求,重新整理苦難利亞修女的案卷。

新修訂的列聖程序,強調歷史批判在審視聖德時的重要性,於是請求者需要在歷史及社會批判學者的協助下,重新整理一份:「從歷史批判角度看苦難利亞修女的聖德」的供詞文件,此文件要到19917月才呈交聖部。1998324日,六位歷史學者組成的審查團討論苦難瑪利亞修女的案卷,大家都認為此個案對新的紀元,會有十分積極的影響。同年的1013日,舉行神學審查會議。在199961日,聖部舉行了樞機主教及主教的審核會議,結果經教宗認可。628日,教宗發出法令宣稱:苦難瑪利亞修女確是聖德超卓。接著就是聖的審查鑑定工作,一組由聖部委派的醫生就提交的聖案件作出鑑定討論,一致認為此病患確是因苦難利亞修女的轉求,而獲得天主治癒的恩典,現在仍有待神學家及聖部主教的審核。若審核獲得通過,則經教宗認可後,才會宣告:苦難利亞修女為真福

 

後記

好一個漫長的過程,見了教會近百年的轉變。由著重法理的辯證,到重新注視聖神在人類歷史中的作為,聚光燈遲遲未照射,掌聲並未公開響起,但誰說這列品過程本身不就是一種天主給予的訊息?就在上一個世紀,正當教會及她建立的修會,面對更新的挑戰而顛簸前行時,人們因列品案而收集、整理、出版、研究及討論苦難利亞修女的文稿,正好為找尋重新定位的修會團體,及為面對修道生活被受質疑的個人,提供了一種凝聚的力量及前路的指標。當現今人們進入了第三千年,苦難利亞修女逝世已近百年,她所創立的修會亦進入了第125週年的時候,教會仍在討論她的聖德,是來遲了的榮譽,還是聖神別具意義的作為呢?這位常自稱為上主婢女的人,透過文字及生活的表述,強調上主為生命的歸依,從而獻身於愛人的救恩計劃,並以自己的生命去滋養他人。她那種跨越國界、民族的情懷,正好為現今那充斥暴力、分裂、物化、歧見、追逐名利而不擇手段,到處充滿困境的社會,見了跨越差異建立共融的可能性,喊出了天主愛人的深意,也喚起基督徒在逆流中塑造愛的文化的使命?那麼,光環來得遲或早,也是天主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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