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封聖品的歷史發展

 

蘇國怡著

子建譯

 

神思 第四十九期 二零零一年五月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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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蘇國怡神父是教會史的專家,他的文章研究封聖的歷史發展。教會在最初的五個世紀並沒有特別的封聖程序,本地主教便有權去確認對殉道者的敬禮。由第五至第十世紀有所謂「精修聖人」的出現,移葬或舉揚聖人遺體成允許敬禮的開始。到了十二世紀,列品的權力慢慢保留給教宗,而冊封真福品往往成為封聖前的階段。當今教宗更簡化封聖的程序,甚至引進新例,在羅馬以外的地方慶祝列品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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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1日冊封了一百廿位中國殉道聖人後,教宗若望保祿二John Paul II) 締造了一個紀錄──總共冊封了996位真福及446位聖人。當教廷聖儀部(它曾擁有列品的權限)自1558年成立以來,教宗們正式冊封了共1799位真福及782位聖人。這代表若望保祿二在任教宗22期間,共冊封了教會歷來所冊封的  60%,證明現任教宗希望強調聖人在教會內的重要性。大部份他冊封的聖人都是殉道者。為基督犧牲性命的見證者,不論男女,都是教會延續的永恆特徵,並不局限於世紀初期。若望保祿二亦同時指出冊封聖人是包括所有階層的人,一切在教會內的,無分老幼。聖善是放於整個教會的美德,因此,他曾在1984年冊封了103位韓國殉道者,1987年冊封了16位日本殉道者,1988年冊封了117位越南殉道者及2000年的120位中國殉道者。

作為一位曾批准一次重大重組教會藉以冊封聖人的傳統的教宗,若望保祿二將會被人憶起。當聖善之德和祝聖聖人成為教會恆常的特徵時,冊封聖品所需的方法、合法權威及調查方法透過時間平穩地演進。

 

1. 冊封聖品的最初五個世紀

當一位聖者逝世和他美德的名聲廣揚,與及經常隨著一些極可相信是因他代禱而得到的神益,本地主教可以建立一個最終可令人被教宗冊封為聖品的程序。冊封聖品是一個行為或者確切的決定,透過它,教宗正式宣佈一位天主的僕人、天主教會的成員,已被宣認為真福的,他的名字被寫入聖人冊內及他會被普教會所敬禮,如同對所有聖人的敬禮一樣。

冊封聖品的案卷是植根於初期教會的生活。從教會最初期,為基督捐軀的殉道者受到光榮:殉道被認為是表達愛的極致,而且殉道者被看作為在天主前的朋友及有力的代禱者。信眾為那些在被處決時為信仰作英勇見證的感到光榮,因而對殉道者高度崇敬的敬禮自然地發展。它最初是由信眾發起,教會權威只是同意這些敬禮。但是主教們小心地看著事態發展,令那些持錯理及攪分裂的殉道者不會受到光榮。早於公元411加答琪會議頒布法規說明了何時信眾可以敬禮一位殉道者。

各地方教會均保留她們各自登記了的殉道者名單,名單內記錄了他們的姓名、殉道日期及葬身之地。這樣便引發殉道錄(martyrologia)和建立起慶祝殉道周年的年曆。通常教會交換這些名單,因此聖人敬禮便超越一個地方教會的範圍,而殉道錄和年曆的內容漸漸成為普性的。

君士坦丁(公元313年)的和平時期後,殉道者敬禮推至高峰。信眾與神職人員莊嚴肅穆地慶祝殉道周年紀念日:在教會內宣讀殉道者的苦難(passione martyrum)、或殉道者英勇就義的事蹟;組織朝聖團前往墓地;為榮耀殉道者舉行感恩祭。一些較為傑出的殉道者會被整個教會所敬禮,還有在一些個別案件中殉道者教堂會建於其墓地之上,當中最著名的是在梵蒂岡山上的聖伯多祿大殿和在Ostiense 路(via Ostiense)上的聖保祿大殿。

在此時期並沒有建立「冊封聖品程序」,但驗證殉道是透過「殉道行實」的嚴謹查考及本地主教的決定去確定的,本地主教有權批准殉道者的敬禮。嚴明的驗證研究可追溯至教宗格肋孟Clement公元88-97年)。

「殉道行實」是一組關於本地殉道者的報告書,熱心地保存和熱情地公開宣讀。及後為了決定殉道的原因和殉道者的行為,這「行實」受到法律上的審核。換句話說,教會希望確定裁判是出自對信仰的憎恨(odium fidei)和殉道者是為了愛基督的緣故自願接受死亡;根據聖奧思定所說:「殉道不是由承受懲罰而產生的,卻是由原因」。只因如此,冊封聖品程序才會進行。我們在聖奧思定+430),額我略(Gregory of Nyssa)(+395),及蘇素民(Sozomen)(第五世紀初期)得到證明。

 

2. 第五至十世紀的冊封聖品事宜

教難既畢,信眾亦開始回到那些為了護教而作出非尋常的見證,所謂的「精修聖人」,即是那些為承認信仰忍受了磨難而仍然生存的人。及後,不單這些狹義的精修聖人加入聖人年曆內,還加入一些在宗徒事業上、在寫作上或在品德上有超凡表現的。因著隔絕或隱修生活中的恆久的聖德操練及苦修,他們也被看作成不流血的殉道者。最早期為精修聖人建立的敬禮可追溯到第五世紀的敘利亞人。

殉道通常是廣為人知悉的單獨和公開的行動。相反,精修聖人的聖德及他們數十年堅貞的生活多數不為人知,因而在斷定真偽時很困難。因此,從第六世紀開紿,在「移葬」或「舉揚」一位聖者的遺體(例如一間聖堂或一個修會的創辦人、或者一些傑出的信仰護衛者)前,他的生平和經由他所發生的奇蹟會在主教、教區或省區代表會議前讀出。這個並不是對其聖德或奇蹟予以司法審核,好能對其確實性作嚴格的決定,卻是為了看一看是否有奇蹟支持聖人名聲。人民的聲音、往墳墓的朝聖者、與及天主的人所作的奇蹟的名聲足以允許「移葬」或「舉揚」他的遺體。這種由主教或一個主教代表會議宣佈的「移葬」或「舉揚」是允許敬禮的開始。

鄰近教區的主教們是這些嚴肅的舉動,與及聖者的遺體被運往一間特別奉獻的聖堂或置於祭台下的見證人。後來為了隆重其事,一封邀請函會寄給教宗。一個瞻禮日會在逝世周年或列品的日期中頒布。教宗的出現並不是作為列品的權威,只是平添隆重色彩罷了。在845年梅斯(Mainz)大公會議(主教代表會議)中定明了本地主教是列品的勝任權威。

 

3. 教宗保留列品的權力

進入十二世紀初葉,經常邀請教宗冊封聖品和尋求給予敬禮的允許之傳統非常普遍,因此在教會法學家心目中普遍認為只有教宗才可以冊封聖人。亞歷山大三1159-1181)也認為應當如此,在1171年,他停止冊封一位在醉意中被殺害的瑞典貴族時寫道:「就算透過他的代禱發顯很多奇蹟,沒有教宗的允許,他不能被宣認為聖人」。這封書信,和其他引用其內容的引述,成為教宗依諾森四世1243年頒布的一份普法律的基礎,它包括冊封聖品的第一個定義:冊封聖品是「一位聖者在合法和法典的基礎上可被尊敬為聖人」的行為。因著每位聖人是為全體信眾所敬禮的,及只有教宗享有對全體信眾的權力,這個行為是保留給教宗的。

縱使如此,很多主教繼續冊封聖品,但這些聖品實際上只為本地人所接受。

 

4. 由十二世紀至烏爾朋八世

從十二世紀開始,教宗介入冊封聖品事宜開始普遍,羅馬教廷開始要求更嚴謹和廣泛的諮詢,就算是皇帝們聖亨利,d.1024, c.1046)或是毫無疑問的聖善者,如聖方濟各亞西西(d. 1266 c. 1228)、或柏都亞的聖安多尼等案件也不例外。從此教宗採納了激烈「程序」的傳統,額我略九1227-1241)也曾用於他的好友聖方濟各身上。在冊封聖品前,權力機構透過激烈的審核和傳召宣誓證人,必須滿意這位天主僕人的信仰、超凡的生活和奇蹟。這些行實會藉一位樞機主教的指導由宗座職員考核。在1588年西斯多五世1585-1590)重組教會中央政府和建立教廷聖禮部(Congregation of Sacred Rites),它其中的一項責任是冊封聖品。通過這聖部所立的傳統,冊封聖品的條件被統一及方法被改善了,特別是在烏爾朋八的時期。

 

5. 由烏爾朋八世至1917年的教會法典

烏爾朋八1623-1644)對冊封真福品聖品的案卷引入徹底改變的新法則。在其頗長的教宗職位中,他頒了數項法令,是他在1642年收錄在一本厚63頁的小冊子內。他是那位負責終止對敬禮一位未被列品的天主僕人的爭論:在他的法則中,那些不能追本溯源的敬禮是冊封聖品的障礙。從此,列品案卷必須決定是否沒有信眾給予非法的敬禮,或者這個敬禮已超過一百年的歷史。由烏爾朋八及其繼位者收集或制定的法則,特別是本篤十五1740-1758),成為被1917年教會法典中要、制定、接受的立法基礎。

 

6. 冊封真福品

直至十五世紀末也沒有冊封像我們現有的真福品的。移葬或舉揚遺體實際上與允許敬禮一位天主的僕人是一樣的。冊封真福品是從十五世紀開始,在現在的法律觀點來看是,授予准許讓僅限於一個教區或一個修會團體敬禮一位天主的僕人。最初的授予是暫時性的權利:即是在有限制的敬禮進行的同時冊封聖品的過程是在進行中。這權利是比較容易獲取的,但逐漸地,特別在十七世紀開始,冊封真福品變成為冊封聖品的先決條件。只有一些特殊案件可得豁免,例如在1610年冊封聖嘉祿·鮑榮茂聖品。

冊封真福品──作為冊封聖品的一項重要程序,是在這位天主僕人所屬的本地或國家教會內莊嚴地慶祝的。第一位在梵諦岡大殿以莊嚴的儀式冊封的真福品是於166218日冊封的聖方濟各撒助爵。從此所有冊封真福品均在聖伯多祿大殿舉行。1981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首先打破傳統在馬尼拉冊封14位日本籍的殉道者。

在十七世紀,冊封真福品就是程序的終點,教會並不一定為一位真福進行列聖品過程。不論怎樣,在冊封真福品後必須發顯兩個奇蹟才會冊封為聖品。這也解釋了為何比較少真正能冊封為聖品。

 

7. 1917年的教會法典

根據1917年的法典,在冊封聖品過程進行前,必須完成一個由教區權力機構(教區程序)和教廷聖禮部(宗座程序)進行的初步而深入的調查。本地主教必須審核這位天主僕人的著作及建構兩個程序:第一個是根據案件本身作的「聖德名聲」或者「殉道名聲」,另一個是未被允許的敬禮並不存在。這兩程序都需要傳召證人在宣誓下作證,教區程序的行實便會送交聖禮部審核。由這時開始正式引入案卷並開始宗座程序。

但是,程序拖延,尋找活證人在宗座程序中作證便變得困難,因此需要接觸更多的歷史文件。這成為逝世很久的天主僕人們的普遍情況。教宗庇護十一世(1922-1939)在教廷聖禮部內加入一個特別的「歷史部門」,其功能是為根據歷史標準作研究及印製文件,用以支援個別案卷。因此在這些「古老案卷」中,歷史部門所作的代替了宗座程序。

1948年,庇護十二世(1939-1958)在教廷聖禮部建立一個醫學委員會專責審核由天主僕人們發顯的奇蹟。因此,神學家及醫生的角色得以區分。

 

8.《聖德的光輝》的「特別動議」

透過在1969年發表的《聖德的光輝》中的「特別動議」(The motu proprioSanctitatis Clarior),教宗保祿六1963-1978)簡化程序,將教區和宗座程序統一為單一的資料性程序。但這改動只是初步的部分重組,在同年(1969)保祿六將教廷聖禮部一分為二:神聖敬禮部和聖人案卷部。

 

9. 若望保祿二世,現今立法和慣例

由聖人案卷部發行的《神聖完美導師》宗座憲章(Divinus Perfectionis Magister)(1983123日)與及在其短時間後印製的「法則」,整個慣例被革新了,教宗若望保祿二主要革新了的事項是:一、統一教區和宗座程序為單一的法律諮詢;二、分別在冊封真福品及聖品前顯一個奇蹟已足夠,不像以前分別需要兩個;三、引入一個新而關鍵的角色,就是「動議者」(Relator),或稱作「建議者」,負責解釋案卷的陳述(Positio)(案卷重要資料的印刷品)。

冊封聖品的機制並非只從正式文件中演化,但也是從個別教宗(通常是為了牧民的緣故)引入而成的傳統。一項由教宗若望保祿二引入的新傳統是在真福及聖人們已往居住的地點舉行慶祝列品儀式。因此,有50位真福及10位聖人在其任內在羅馬以外的地方慶祝列品儀式。再說,冊封聖品在神學上的爭論仍在,例如在「殉道」的概念上,有一些不再只是認知為字義上的「憎恨信仰導致的死亡」,但可引申至新形式的殉道,例如「愛德上的殉道」,或者是為挽救別人而捐軀。現在這概念正在試驗,或許會在這一個範疇上將有突破。

從若望保祿二冊封了高數字的真福及聖人以來,有一些認為現任教宗因權宜理由經常在執行冊封真福品及聖品時離開慣例。這想法不對:這個教宗縮短了不同階段之間的所需時間,但並沒有跳過任何必需的階段。

 

 

參考書籍

Della Cioppa G., Come si fanno i Santi, Roma, Francesco Ferrari, 1934, 108pp.

Molinari P., I Santi e il loro culto, Roma, Universit? Gregoriana, 1962, 204pp.

Molinari P.,Cannoization of Saints (History and procedure), in Catholic Encyclopaedia, III, 55-59.

Giove R., Note sulle discussioni intorno alla validit? dei processi, Roma, Univ. Gregoriana, 1940, 104pp..

Leone Di Maria, Come si fanno I Santi, Ed. Sussidi, Erba, 1953, 16pp.

Leone F., La prova documentale degli scritti nei processi di beatificazione e canonizzazione, Istituto De Santa, Sessa A. 1989, 283pp.

Woodward K.L., Making Saints.  How the Catholic Church determines who becomes a saint, who doesnt, and why, Simon & Schuster, New York 1990, 488pp. (Italian ed.).

Veraja F., La beatificazione: storia, problemi, prospettive, S. Congregazione per le cause dei santi, Roma, 1983, 206pp.

Rodrigo R., Manuale per istruire i processi di canonizazione, Institututm Historicum Augustinianorum Recollectorum, Roma, 1991, 388pp.

Sviluppo storico della procedura, in CONGREGATIO DE CAUSIS SANCTORUM, Index ac Status causarum, Citt? del Vaticano, 1999, vi-xi.

Loew G., Canonizzazione, in Enciclopedia Cattolica, III, coll. 57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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