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研究與社會訓導

 

陳滿鴻

 

神思 第四十八期 二零零一年二月 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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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陳滿鴻神父一文先界定社會訓導的意思,它包括提出社會現象,並描述分析,論其對人的影響,指明違背信仰原則的地方,建議補救的辦法。這些社會訓導,可用來檢討公共政策,好能營造一個公義的社會。歷代的社會訓導皆反映出社會的危機、離不開社會現實。社會訓導需要社會研究作素材,然後加以神學反省,使之根植於救恩史的樂觀之中。這樣的社會訓導才能給與人新的希望,使人更有「天主是歷史的主宰」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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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的社會訓導是在特定的社會實況下產生的,正如聖經各卷書都是在特定的時空、針對個別團體的需要和問題而成書,信理定斷也一樣,有爭論而觸發教會訓導當局去辨別、決定表示表達信仰的文字和用語。社會訓導的歷史最短,但不表示在教會的傳統中沒有這思想,只不過沒有刻意地分析時代並把這些思想匯集起來專為回應時代的需要。《新事》通1891)被喻為是教會史上第一份正式的社會訓導文件,其頒不能與當時歐洲社會所面臨的危機分割,訓導不能說是新的發明,然而書寫方式卻全新的,正如一個聰明的管家,在家中的寶庫中選取所需的資料(新的和舊的),予以有系統整理表達,構成具權威性的訓導,這寶庫就是天主聖言以及歷史累積下來的信仰反省。

究竟是甚麼因素決定社會訓導在現有文件中的結構及體裁?答案是社會面對的問題,以及為回應該些問題所需的口吻。首先,我們要清楚社會這集體觀念,一千位個別的人共有的問題必然就是在社會層面下的問題,因為你可以把一千個個案分別地處理,一千宗婚姻破裂仍然是一千宗個別層面上的事,你可以分別輔導、協助、支持那一千個家庭。社會層面上的事雖然也觸及每一個人(或為數相當多的階層),但基本上它是結構性的和制度性的。為一千婚姻個案而匯集的性愛觀、操守、人際及性別關係、祈禱文等,並不構成社會訓導。但當教會關注到婚姻破裂作為現象的反常躍,追究構成這現象的其他因素,(諸如國家法律、工作環境、集體價值觀的轉移、等),並且提出制度性的或社會發展大方向上糾正,這就構成社會訓導。一般來說,社會訓導包括:提出社會現象(多是負面),描述並分析,論其對人的影響,指出違背信仰限制的地方,呼籲補救(通常會涉及政制、經濟、及文化等層面)。

社會訓導在教友心中相當陌生,一來文字及表達比較艱深,二來是缺乏投身社會運動的心火。即使教友有心讀,但往往缺乏達意、通順流暢及親切表達的中文譯作,而且,閱讀社會訓導不像閱讀個人輔導著作般可以使讀者立時感到得益。同時,不少人仍慣常關心個人遭遇,即使感受到社會問題,訓導文件的呼籲也不是教友個人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可以促成的事。

具體而論,談論教會的社會訓導,就是在一個國家內談論公共政策。只有在長期實行各級民選制度的地方,公共政策才會不斷提出來,被民間檢討、批判、談論、衝量、要求修訂等。其實,社會訓導得以應用,正要求有一個這樣的民選政制。教友可以判斷出候選人或政黨的公共政策,是否符合社會訓導的原則,行使投票權來催生一個合符公義的國家。並且,在公共政策的討論中,市民才會意識到社會事務與他們的切身關係,從而應用社會訓導的原則,改寫政府既有的政策條文或綱領。又在公共政策的討論中,也自然要求查實社會現況,這正是社會研究的任務。

 

歷代社會訓導皆反映社會危機

這個特點,早在第一份社會訓導文件《新事》中反映無遺。當時的社會危機是工業革命後,新生產方式(工廠制)對社會挑起的巨變,以及工人遭受剝削及精神生活低落的現象。早在《新事》通論頒發之前五十年,馬克斯及恩格斯在「共產主義宣言」中,亦分析了工人的處境。從社會研究的角度而論,馬克斯的版本描述更詳盡,分析更細緻,更科學化。《新事》通在這方面的描述,是在一般社會人士所認識的層面。但無論如何,《新事》版本與馬克斯版本都有共同的出發點,分歧主要在回應及扭轉時弊所採取的途徑。《新事》通針對馬克斯提出的「取消私有權」方案予以反駁,並且更進一步去預測一個國家在私有權被取消後,受害階層會是那些人,權力關係會怎樣…?。由於《新事》通頒發時,世界上未有任何一個國家實行社會主義。由此我們知道訓導範圍並不局限於社會研究所提供的資料。社會訓導應用社會研究時,所用的文體不會專業,但足夠代表時下一般人的切身體驗,而對未來的發展提出憂心的預測及警告時,所憑的是邏輯推想而非社會性的實研究。一百多年後的今天,回顧之下,《新事》通的預測,在實行社會主義的國家得到驗

從《新事》通中,我們也知道社會訓導本身亦強調實踐上的指導原則。比方,該通提出工會制度,維護私產權亦強調財富之為用,在放任的資本主義及極端的公有制中尋找平,在個人的自由及責任、自願性的愛德中建立互相補充,強調經濟運作必需顧及法律,而法律在良十三的觀點中,包括天主的法律以及社會的道德性。

工會的存在,亦自然地要求其他配套:如結社自由、集會自由,國家不干預民間組織(權力及角色上的限制),國家功能(協調民間組織),人的合作關係等等。

再以《四十週年》通(庇護十一世頒於1931年)為例,當時經歷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歐洲經濟大蕭條,法西斯及社會主義迅速成風,庇護十一世又必需在資本主義與共產主義之間尋找另類可能。在廣闊歐洲經濟學者著作後,教會再一次針對時代的需要,並秉承著《新事》通提出的工會制度及勞資協商合作精神,更進一步要求架構性的改革,以專業(行業)團體為核心,聚集僱主與工人,共同決定生產運作政策,再由基層團體組成全國性工業代表,決定國家整體經濟發展。這思想特別強調參與,故教宗呼籲教友負起社會責任,以信仰及愛德促成這新架構。這合作性的架構在教宗心目中將取代工人與管理階層的對立,兼顧了個人層面的生活及個人參與社會的機會,平衡經濟活動及道德價值,把政治及經濟活動的為所欲為轉變至「真正的自由」:就是受約於天主創造的程序以及信仰真理。

《四十週年》通在針對時代危機上,的有力地批判了當時各種極端主張,但仍無法喚起廣大窮人及工人階層的迴響,這通使我們知道教會的使命不是關起門來譴責,更是每一個教友對社會的投身。而該通未被廣泛受落,亦表示社會訓導在信仰指導性及時弊批判上,優於確立具體公案。換句話說,教會在實踐上,在建設和諧及公義社會上,是一種曲折的歷程,包括付出努力、挫折、檢討,隨時代需要作重點的修訂等等。建設社會是對社會不斷認識,不斷投身,不斷把社會訓導歸納及應用的過程。教會亦在這過程中與各種政黨、壓力團體及主義有觀摩、衝突、競爭、合作等等關係。

一九六零年之後,社會訓導文件相當頻密,若望二十三任內頒兩份,大公會議文獻《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也歸入社會訓導類別之內,1971年世界主教會議文件《正義於世》也一樣。保祿六及當今若望保祿二各頒了三份。有關每一份文件與社會現實的關係,由於篇幅所很,不能一一論述。但六零年至今確是社會在各方面產生巨變的時代,共產陣營與資本陣營冷戰,而實際戰火卻落於小國,中東是民族、宗教、及競相控制資源而未停衝突之地,共產主義在遠東生根,東南亞人民大批大批被屠殺,南半球各地連年饑荒。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不少從殖民地解放的國家又陷入內戰或獨裁式統治,世界的貧富懸殊更甚,農產或原料輸出國分得的利益不平等地少,世界也發展不平均,高科技國家與貧國對比強烈,後一類更普遍債台高築,地方文化傳統遭到廣泛遺棄,以發展之名而致生態日益嚴重破壞。連帶人的生活及價值觀都起了強烈變化,家庭制度崩潰,個人享受,消費及物質主義風氣日盛,人彷彿從社會生活的約制中釋放出來,追求個人及個人的一切。生產觀念也起了變化,崇尚投機與投資,賺快錢,重視效率及短線回報量,金融制度在各處受到衝擊並大幅波動。甚麼是生產產品?答案不在成品或服務,而在於以機靈和以操控滾存最大利益。90年代冷戰雖結束,但重建被社會主義蠶食胎盡的社會,仍要付出長遠代價,包括在不少前共產國家的種族衝突及內戰。

概括地說(並僅舉出部份例子),社會訓導從60年代至今,面對著空前複雜的社會問題,而60年代以後各份社會訓導,不單重申並應用以往的理論,並且有新的觀念。新的訓導文件越來越有進入世界、進入人群的訊息。比方,《慈母與導師》通首次提出社會發展的觀念:創造新財富並更廣泛分配,以收窄貧富差距。《和平於世》通呼籲裁軍,並提出人權和界定個人服從國家的範圍,為公民抗命踏出第一步。《民族發展》通關心貧窮國家的需要,這份通的眼界是全球性的,指出真正的發展包括知識、文化、生活所需(財富)、以及在精神層面上的和平、尊重人性尊嚴、發揚價值觀並向信仰開放。《八十週年》通關心都市化對人帶來的改變,並首次提到科技發展與無止境地使用資源的危險,呼籲發展之同時要向環境負責。《正義於世》以大量篇幅,以教會之名,為受壓迫者和貧苦者說話,維護他們該得的發展權利和接受喜訊的急切性。這份文件也把遷徙的人列入社會邊緣與受剝削者的類別。《工作》通闡釋工作之內在價值,提出人藉工作發展並玉成自己,確立人的優先性。《社會關懷》通正值東歐變天前夕,最值得注意的是教宗並不站在對立中的任何一方,他強調東西歐都該同樣注意的事:何謂人類真正的發展,放棄一切使人對立霸權式的經濟、軍事和政治,建立人的彼此關連,一起走向和平與發展之道。這文件突出了教會的行動:優先選擇站在貧窮人的一方。而最近的社會訓導文件《百年》通正值共產主義絕大多數政權正式告別人類歷史舞台,教宗歸納了百年來走過的路和以往的訓導,放眼世界的新秩序。

 

需要怎樣的社會研究

由以上極撮要式的概述中,說明了社會訓導離不開社會現實。但社會現實不是自明的,其間各種因素需要人以社會科學的方法去認識、了解、辨別並予以描繪,此為社會研究功能之。社會研究是社會訓導的素材,卻不是唯一的素材,教會訓導仍需神學反省、價值觀尤具信仰價值觀,以及植根於救恩史的樂觀。如此,特別是最後一點,才足以予人新的希望,並且深具「天主是人類歷史主宰」的意識。教會訓導該激勵人投身社會,堅守信仰原則,對社會負起拆毀、醫治和重建的使命。社會訓導給人指出努力的大方向,而非具體解決問題的個別方案。

有關社會研究方面,問題自然帶入:教會究竟需對社會研究資料掌握多少?

首先,社會研究是一個動態觀念。社會現象的存在,以及被人認識沒有必然關係。前者需要人以嚴謹的科學方法去發現、命名並描述。雖然身處社會的人士也有可能感受並認識現象,但往往蒙上一層紗,觀念模糊,往往錯誤地把不同現象扯上關係。

社會現象隨著社會的轉變過程而產生變化,因此社會研究既是縱、亦是橫的累積性課題。在動態的觀念下,沒有人膽敢說「認識社會」,問題在認識多少以及客觀程度。因此,我們也不可能有百份百的社會素材供訓導當局參考。

其次,基於社會現象的複雜性,不同派系人士或基於本身價值取向,或基於研究不同角度,而對同一現象之說明有差異。幸好學術界百花齊放,研究人員可不斷互相參考、互相調節,尋找空間為自己立論。作為社會訓導的素材,教會對社會現象的掌握常是一般性的深度,但這一般性仍是嚴謹的,並非人云亦云或感性口號。事實上,社會訓導應用社會研究作為素材,沒有必要踏進尖端學術討論,這層面有時太細微,有時未達共識,其客觀性及普遍性仍在討論,其產生的條件及現象的影響還在研究中。

就讓我們看一個較為港人熟悉的例子,一九九九年五月胡振中樞機頒發的牧函「天主是愛」,可以算是香港教會歷史上第一份具社會訓導功能的牧函。其產生的背景是香港社會面對的現象:有可能大批港人內地所生子女湧入,引起法律及價值觀的討論,也牽涉新移民與港人之間的衝突,教會面對這關乎整個社會的大事作出了回應。當然,教會及社會都曾各自回應,而對社會現實的認識也是教會及政府必須參考的素材。在這事件上,我們看出社會調查的素材本身並不足夠決定社會政策,特區政府還作出了多項假設,比方:假定168萬人全部都會來港,假定香港立時多了這個數字的人口,假定這些人全數都是長期負累。從調查方面來說,168萬這個數字有任何學術價值,因為特區政府採用的調查及抽樣方法不公開;並且,特區也完全沒有參照其他國家的遷移經驗,對人口遷移造成兩地長遠發展及互動關係完全不作研究。其實,社會科學界早已針對這些現象積累了相當多著作、論文及研究報告。

上述資科及外國同樣經驗完全沒有在特自己所作的所謂「研究」被提出。因此,特區政府無論對人口遷移與波動在學術上及具體認識上都根本未達「社會研究」所要求的質素。特區政府雖經過社會調查,但認知上仍與一般市民的直覺一樣──這個社會不夠承擔能力。

社會研究若不能揭露現象的深層真相,不能加強人的認知,不能顯示現象可能有的多面性及複雜性,不能確定諸現象之間的相互關係,不能引發相關的跟進研究等,就完全失去研究之為用。從這角度看來,特區政府所作的研究,使人懷疑是籍不合格的方法營造數字去支持早已預訂的政策。

在同一問題上,胡樞機的牧函風格上就完全不同。首先,教會不作幻想式的諸多假設。教會沒有作出與政府同樣規模的「研究」,但教會有救恩史可作借鏡,教會意識到聖經傳統「旅客」、「異鄉者」現象是人類歷史的常態,教會所持的價值觀是家庭完整的優先性以及接待的靈修。胡樞機的牧函反映著社會訓導的特質:較整體看問題,關懷面廣大,維護信仰價值觀,重視處事的精神,卻沒有具體地推銷某一種解決方案。

換句話說,社會在政策上能夠有不同方案,而教會基本的角色是指出大原則。

教會的社會訓導是指標又是尺度,能衡量一個具體政策究竟偏離原則多遠。在上述事例上,特區的方案破壞兩制精神,不尊重法治,不尊重家庭價值,挾民意以否定人權居住,挑撥歧視情緒,並且必然助長貪污及不公。

非常可惜,特區沒有採取一種既可審批及安排有居港權人士有秩序地來港而又尊重法治及家庭價值的政策。這政策不是不可能,只是對行政的挑戰度大,真真正正需要長遠地作科學化的社會研究,並不斷檢討政策以符合新的現況。

下一個疑問是:教會應否從事自己的社會研究?這可能性相當吸引,贊成者認為可以藉此掌握到更豐富及更中肯的社會資料。美國的主教團及個別教區也偶爾委托專業人士就特定問題作研究報告,供教會作決策時參考。但這僅屬個別例外行政。每一項研究都需要龐大經費,而單一項研究在學術著作中所的份量,僅算九牛一毛;而且,任何研究題材都是動態的探討,需要與同業作動態對話。教會只需要有專人收集學術報告、相關論文及不同機構所作的調查及研究已經足夠。值得推薦的途徑,是倚重有信仰的社會科學工作者及相關人士,由他們收集,整理資料,對資料作初步的估評,甚至把相關的研究題目列入自己的事業計劃內,這些人也該比較深入了解社會訓導。

在普教會來說,為何沒有一個類似「宗座科學委員會」的「宗座社會科學委員會」之設呢?在個別教區來說,也一定有眾多從事社會研究的教友。

香港教會既走出了「言論」的一步,正式以社會訓導方式回應新移民現象,我認為本地教會是有實力可以就政府的具體立法、措施、政策包括教育、福利、房屋、民生、政制、財政等方面,第一時間給予簡短評論。這樣,教會的先知言論才更與一般市民生活直接有關。透過教區機構在定期刊物發表的長篇評論缺乏足夠新聞性,本地傳媒不會引用。假如教區設有一個網頁,以較有代表性的領袖的名義,每日對具體事務發佈教會的評論,則被傳媒引用的機會必定大增。根本上各大報章差不多每一天都就個別公共事務電話訪問不同或敵對派系人士的意見,以加強報道的趣味性或代表性。教會既然有豐富的社會訓導原則作後盾,不更進一步去應用於日常具體政策評論是非常浪費的。這工作無疑需要投資人力,但教會可因此而更深入觸及社會,完全值得。美國主教團或個別教區都經常第一時間就國家的外交和內政,發表教會的看法,商業報章都經常徵引。社會是否認同教會的看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先知聲音帶到前線,而且長期及穩定地發出代表教會的聲音。世俗的聲音可能隨著潮流、黨爭、利益等因素而變,教會的聲音則能反映著常存的價值。

 

結論

救恩喜訊是入世的,答覆人的處境並給予人希望。社會訓導是給予整體社會在發展中的喜訊,它界定每一項公共政策,卻反映永恆的價值,用作所有公共政策的總測量尺。為能更確切明瞭社會諸現象,社會研究是少不了的工具。而社會研究該是民間機構、學術或專業團體的工作,當執政黨插手研究時,其客觀性、價值取向及動機都值得我們小心。真正的社會研究是科學性的,方法論公開,並開放給同業批判,不因政治目的或因研究者的取向而歪曲資料。反而,政策制訂者則或多或少有黨綱、民意、利益、紛爭或價值觀等因素而左右決定。教會的社會訓導也需要社會研究資料,然它產生最重要的動力卻都是信仰啟示的價值觀。原則上,它對具體政策持開放態度,也足以給予評論,確立先知聲音在社會中的地位:抨擊惡法惡政,參與民間論政,支持尊重人道的政策方案等。

在這角色上,教會需要倚重從事社會科學的人士,特別是熱心教友,並且設立機制使得教會能敏銳地掌握時代脈搏,迅速回應。回應的兩個層面是原則性的社會訓導,以及就社會的日常事務而發佈短評應用層面

教會的行動,不單使整個教會具有更深入社會的形象,直接助長社會的論政氣氛,也鼓勵教友投入參與。在一個公開地論政的社會,教會的社會訓導才有發揚的機會,而論政氣氛也直接涉及民主發展以及民生,鼓勵更多人在公共事務上作思考及從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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