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工作的靈修
Frank Brennan, S.J.著
朱可達譯
神思 第四十八期 二零零一年二月 24-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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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Frank
Brennan神父的短文建議要確立一個更公義的社會能有多個步驟,他選出三個來討論,即互相依賴、團結共融和參與。作者以其豐富服務難民及邊緣人士的經驗,讓我們領略到作為基督徒,在參與正義工作時,需要具備怎麼樣的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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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平》通諭中,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已經把基本人權列入教會會議討論事項。至此以後,天主教的社會訓導裏都會出現個人權利和社會公益之間的張力——個人如何在團體內得到作為人的滿全。我們每人都生活在團體裏,無人可以只享有自己的個人權益而不承擔公民應有的責任。在《百年》通諭中,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強調人民在社會和國家的參與重要性。他強調社會中每一個份子都是互相依賴的,正因為這個原因,他呼籲世人要互相團結共融,特別是與那些貧窮、被離棄和邊緣的人士共融。
我們應該怎樣尋找靈性的養料,幫助我們建立一個更公義的社會和世界呢?
以下是我的八項建議:
1. 設定道德指引
2. 接受我們自由背後的責任
3. 認識世界現實的面貌
4. 面對自己的無能、冷漠和惰性
5. 承認我們互相依賴的關係
6. 有團結共融的立場
7. 參與社會和國家的政治進展
8. 抓緊望德及因而歡慶
根據以上的步驟,羅耀拉中心(Loyola Centre)最近進行了三日的靈修反省,內容是有關公義的工作。開始時,我們直接問自己以下問題:
* 當我們為公義工作的時候,什麼是最艱難的事呢?
* 當我們為公義工作的時候,什麼是最好的事情呢?
首先我們要解答一些難題,例如「什麼是公義?」天主眼中的公義和我所想的公義可能有所不同。在不同的社會,怎樣為個人權利和公眾利益而取得平衡都是有所不同的。在香港,其中最具爭論的就是新到香港的兒童和終審庭就居港權的判決。一般的香港市民都是很忙碌的,對於「一國兩制」的安排,他們感到好似不能控制得什麼。終審庭的判決和人大釋法顯示出香港並不是一個典型的西方民主的模式。在居港權的問題上,香港的基督徒可有清晰和確定的立場?我們有沒有一個基督徒的觀點去看本地法庭的權力和北京政府的關係?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會討論各類社會事務,但對於怎樣實踐公義,我們好像缺乏這方面的專業才能。在這政治架構和經濟環境下,好多事情都不是我們所控制的;因此,我們可以做的似乎也不多。為香港城市人來說,很難想像耶穌基督會怎樣在我們的環境中生活。當祂經過天星碼頭或者匯豐銀行時,祂會做些什麼呢?當我們遇到街邊露宿者時,我們好多時都感到內疚和不安。星期日晚上當我們看到很多菲傭在街上歡渡假期時,我們可能會想至少我們提供地方給她們聚集,而且又給與她們比菲律賓或中東國家更佳的工作環境呢。除此之外,我們還可做得更加多嗎?當菲傭在街上看到我們的公義行動時,她們會將我們看成一群基督徒嗎?或許這就是我們的考驗,當我們和貧窮的人一起時,我們不是閉上眼睛,而是在天主台前內心有一份平安。那些在大機構或政府工作的人會有自己的個人公義,但他們未必能影響到他們的同輩或者架構的文化。如果被標籤為「神聖的人」時,我們可能會被排斥,失去參與有關行為操守的集體決定的機會。在官僚的程序裏,如果要伸張正義,這是需要一些技巧的──具說服力的說話和對價值有堅定立場的自由。有些人會有參與政治的召叫,但好多時他們參與政治後卻自滿起來。這些事情比傳媒和教會的公義團體所理解和承認的更複雜。到最後,每人都要倚賴他們受培育的良心。沒有什麼能比良心一樣可以賜與我們平安。
我們的挑戰就是付出時間和包容的心,嘗試從那些邊緣的人身上,學懂他們的需要,並且明辨出天主的旨意。對於那些生活富裕的人來說,他們所過的並不是簡樸的生活,所以他們不懂得怎樣接觸和服務貧困的人。現在我們所需要的,就是一份勇氣和愛心。在教會內,關社的團體好多時把公義等同福利,缺乏社會分析和靈修精神,未能有活潑的想像力及長期獻身的決心。
從這些聚會中,性別問題會出現:為什麼這裏只得女士們,男人到哪裏去了?每當教會有聚會討論有關公義時,女士往往都是扮演領導的角式。但可惜的是,在教會的架構裏,她們好多時被拒於門外的。
我們的反省集中於八項中的三項:1)相互倚賴;2)團結共融3)參與。
互相倚賴
現在我正在東帝汶工作──這是人口少於一百萬的半個島。這裏的經濟仍未開發。在1975年,東帝汶是印尼所管治。那時沒有人想和印尼打仗,沒有人想東帝汶成為那地區的古巴。那時,正值越戰結束,葡萄牙放棄東帝汶殖民統治,做成權力真空,後來引致內戰和印尼的佔據。這裏的局勢穩定亦確保了像香港和澳洲等地的繁榮發展。正確地說,同一個權力關係,一方面帶來和平和穩定,另一方面卻令到東帝汶的國民受到人權剝削和武力鎮壓。這當然不是我們當中某一個人的責任,但重要的是我們是互相倚賴的。如果能從這角度去看,我們會明白到現在我們所享有的社會穩定是和東帝汶所面對著的社會現實息息相關。我們有共同責任去分享和平和穩定的成果。
團結共融
承認互相倚賴的關係是關乎頭腦的事,即認知了這個社會的現實。當我們確認這事實後,我們便可採取行動,在團結共融中與別人認同。就在這時,我們便可從我們的頭腦走到心靈裏去。藉此,我們慢慢學會伸展我們的雙手給與周圍身邊的人,包括伸手解囊幫助他們。真正的共融就是把我們自己置身於那些困迫的人。還記得1987年,我在柬埔寨難民營工作。那時那些國際救援人員都有收音機,接收當時安全情況的訊息。情況一代表局勢穩定,工作如常;情況二代表附近有槍彈,隨時候命;情況三表示要收拾行裝和撤離;情況四代表已經太遲。這些「情況」只會應用於救援人員,那些難民只能留在現場面對所有可能的情況。有一次「情況三」出現了,我們國際救援人員全部整裝收拾行李並搬離,穿過那些抱着孩子的婦女們,她們的臉孔正流露着悲哀和無助。值得提到的,在一條泰國人的村外,一架架的四驅車正載着國際救援人員撤離危險的地方;在相反方向,有一個七十五歲的法國籍神父走過來。他服務難民已經十年多了,他要求往難民營的通路。當時的救護人員很憤怒,並且告知他這樣會危害整個隊伍。第二天,這個法籍神父對我說:「還有什麼我可以做的呢?我一定要和那些婦人和孩子一起。」那時,我想我是否應該留在現場。但由於當時我只在那裏逗留一段很短的時間,我的存在沒有實際的意義。雖然那法籍神父對於當時環境沒有實質的幫助,但他以往和難民共渡的日子,已賜與那天晚上他臨在難民中的意義。當晚他的臨在就好像聖化了他每天的存在。他決定和那些面對困境的人在一起,這就是一種團結共融了。
參與
當我們反思人們的互相依賴和團結共融時,我們要記緊我們的立場。記得有一次我和一班澳洲土著在河的一邊紥營,因為他們被趕離祖居之地及教會之傳教區。他們正尋求政府的援助,希望獲得土地和房屋。在河的另一邊有一間豪華的渡假屋,這間屋是一名富裕商人所擁有。他並不常到這渡假屋,他每次來都是乘坐直升機的。雖然這間渡假屋比起能容立四十多人的普通房舍還要昂貴,但那些土著並沒有因此而憤怒。
我時常在一些富裕的學校和堂區提及這事,很多人都會問很多我也難以解答的問題,例如:如果那些土著想要房屋,為什麼他們自己不建造呢?為什麼那個商人不可以有自己的渡假屋呢?如果那個商人不給稅,哪裏會有福利金支援那些土著?
面對這些問題,我會放棄回答,我只會以一條問題回應:當你們問這問題時,你站在河的哪一邊呢?無論站在哪一邊,我們都可以發問很多難以解答的問題,這些問題都可以令到我們很苦惱。如果是耶穌,祂會站到哪一邊呢?祂的站立位置一定會影響了祂的世界觀。作為祂的追隨者,我們應站到哪一邊呢?或許,今日的香港教會的召叫,成為接駁兩邊的一條橋,而教會中的弟兄姊妹就是要對河的兩邊有所認識和明白。
如果我們各人能夠更深入了解河兩邊的情況,對於政治和社會階梯中各人的狀況多些認識,我們必能更好地在公義工作上作出貢獻。這種使命需要一份不偏不倚的平心和對大眾利益有清晰的焦點。為公義工作的基督徒,無論在河的那一邊,在天星小輪的那一層甲板上,又或者在匯豐銀行的那一層,他們都能靈活地像基督一樣走進任何一方,創意的想像力和重建的魄力就是他們所具有的恩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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