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香港天主教

的華人傳教士

 

夏其龍  

神思 第四十七期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 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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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夏其龍神父的文章從港教區檔案處保存的文件中,發掘出十多位曾在香港工作過的華人司鐸的生平事跡,從中了解十九世紀香港教會本地化的情形。他發現這些神父在傳教區的生活與工作都不太理想,處於被動與輔助的位置,在教會和社會的地位也低微。香港天主教的本地化要到二十世紀年代才正式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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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在中國發生的事情,改變了西方傳教士對中國傳教活動的大方向。當時的清廷未能充份了解西方船堅砲利背後的政治野心,更未能及時找到應付西方工業革命所帶來經濟上的衝擊,所以,當中央政府作出全面禁止鴉片煙的決定時,並沒有其他方面應有的配合,結果使中國淪為殖民地的處境,受制於西方國家的不平等條約和武力威嚇。西方傳教士舉著傳福音、救人靈的正義大旗,也不避嫌疑,曾借助外國人身份所享有的特權和外國的經濟力量,在中國從事扶貧、教育及傳教工作。由於中國受到政治壓力而非常迅速地開放了傳教地區,傳教士沒有像以往一般有充份的時間在語言、文化、風俗上作好預備,便投入傳教工作。慢慢地,這便成了一種傳教態度,一反過往的做法,不再著重文化薰陶及建立與朝廷和士大夫之間的良好關係。

在香港,各方面的情況都有些特殊。首先,十九世紀的英國對中國的策略是以香港作為軍事基地,保護它在廣州、上海及中國各地的商業利益,並以香港作為對中國貿易的第一站倉庫。在這大原則下,香港基本上是一個所謂「歐洲在中國的伸延」, 盡量成為一個符合西方人逗留的城市,遵守英國的法律,在衛生設備及居住環境上亦盡量維持歐洲的水平和風格。在香港的中國人,除了少部份原居的漁夫及農民外,則由於大部份從事勞動及服務的工作,備受剝削和受嚴峻惡法所管治。他們大部份為單身男士,只是來港短期營商或付出勞力,開山路,建造房屋。這部份對香港有貢獻的人,聚居一方,現在留下來的以石級為街的地區大多是當時華人聚居的地方。當時有知識及稍為富有的華人,便裹足不前,不願來港或以香港為長期居所。

為那些來港的中國人,荷李活道文武廟是他們的宗教節日聚集和解決民事糾紛的地方,廣華醫院和義祠義莊是他們在病苦中求助的地方。他們對西方傳來的宗教沒有多大興趣。政府初期也寬容他們的蓄、納妾,及根據大清律例去迎娶及處理遺產等法律上的問題,用意是安撫他們,讓他們安心為西方人士提供服務,使後者在港逗留期間舒適地生活,平日有轎子抬他們出入位於半山區的住宅,假日則接送他們去跑馬,打高爾夫球、木球等。但是,這種寬容便成為了傳教士向這些華人傳教的障礙,因為那些風俗是教會所不能容許的。

在這處境中的香港西方傳教士,沒有懷著發財享樂的心態,卻努力在香港建立一個方便其他傳教士進入中國的轉口站,在交通上、通訊上、財務周轉上給予方便。至於本地教會,主要是為澳門來港工作的葡籍教徒提供一些牧民服務。一些南洋來港的華僑間中有些也是教徒,另外一些內地來港尋找工作的,或轉往南洋或金山的華人,經由內地傳教士介紹亦會來接觸香港的傳教士。在香港市區工作的華人商家、建築工人、貨倉搬運工人、家庭傭工、轎等,都不是香港傳教士的傳教對象,因為在十九世紀香港傳教士的心目中,他們傳教的華人對象是住在仍屬於清廷統治下的鄉村中國人。所以,在市區只需一至兩位華人神父,稍應故事,並沒有大事展開對本地人傳教的活動。

雖然如此,當時西方傳教士也並非完全沒有關心本地教會的發展和向本地人傳福音。他們曾經嘗試一些方法使本地教會在香港生根。例如傳教區一成立後便開始籌建育嬰院。當時傳教士的用意是,除了幫助孤兒外,在孤兒中培育男孩,將來其中有些人可以作司鐸或傳道員,女孩可以作修女或嫁到農村中建立熱心的公教家庭。事實上,一位在越南工作的華人司鐸及一位馬尼拉道明會士便是在香港的育嬰院培育出來的。此外,教育工作亦是建設本地教會的方法,所以傳教士開設了華人學校及工藝院。傳教士鼓勵本地青年女子加入修道行列的熱誠是很大的,事實上,開教不足二十年,便有本地修女院的出現。最初以嘉諾撒第三會的形式存在,後來演變成為本地修會「耶穌寶血會」。 這也是建立本地教會的好方法。但是最直接培養本地教會的方法是建立修院培育本地神職。這項工作是從開教第一天便開始了。事實上,十九世紀裡香港共培育了十一位華人本地司鐸。另外也有數位由大陸來港協助傳教的。

本文嘗試從香港教區檔案處保存的文件中發掘這十多位曾在香港工作過的華人司鐸的事跡生平,去實際了解十九世紀香港教會本地化的情況。

最初,由於香港還未有自己訓練出來的傳教士,有四位華人傳教士先後由大陸來港工作,但是當時香港的要求不大及由於其他人事關係,他們稍事停留後便離港他去。

神父 (Lucas Pan, 1722-1843)

1842年當他由澳門轉來香港時,已是一位七十歲高齡的司鐸,年輕時他曾在意大利那不勒斯 ( Naples ) 求學,於1817年返回湖北工作。有關他在香港工作的資料非常缺乏,只知道他曾在灣仔天主教墳場側(萬茂里一帶)居住,並患有精神病,來港年後便逝世。

神父 (Josephus Chung, 1783-1851)

1783年在廣東潮州出生,18021816年間在意大利那不勒斯讀書,1817年在意大利晉鐸,其後在湖廣傳教。五十九歲那年(1942),與傳信部的駐華總務長一起由澳門來港,不久返回大陸。1848年再被派來香港。於1851年九月三日逝世。在港期間都是從事華人傳教工作。

連神父 (Mattheus Lien, 1822-1854)

1843年在羅馬讀書,七年後被派往印度加爾各答照顧當地的華人。1851年,被派來港在石排灣及荃灣工作,也曾在那裡興建房屋和小聖堂。可惜他在1854年十月廿九日逝世,享年只有二歲。

梁神父 (Franciscus Leang, 1818-1884)

他原籍廣州,十八歲時赴羅馬傳信學院求學,1844年來港時,香港傳教區剛好興建完第一座教堂,當時香港已有連神父在石排灣灣工作。他便被派到柱工作,數個月後他回到廣州,後來再轉往山西工作。到1853年連神父病重時,他才回港工作,可惜工作了七年後便因紀律問題而被停職。他曾替一位方濟會士編的《漢洋字典》 (Dictionarium Sinico-Latinum) 作序,以拉丁文介紹漢文的特色,應是一位多才多藝的華人司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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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十一位是香港訓練出來的傳教士: 

楊神父 (Joannes Yang, 1829-?)

原籍上海,於1858年在香港晉鐸,同年,米蘭外方傳教會來港工作。他的處境十分尷尬,因為他在神父 (L. Ambrosi) 主持香港傳教區事務時晉鐸,並已獲盎神父的重用,在梁神父被停職後,他全權負責本地華人的傳教工作。但是不久,盎神父便病重,由1863年起傳教事務由他的副手高神父(Raimondi後來升為主教)主持,後者並不信任楊神父,免任他一向管理的七百華人教徒的職務。由於高神父認為與他水火不容,結果楊神父黯然於1868年離開香港,不知所

梁神父 (Marcus Leang, 1904年卒)

原籍廣東,出身於一個已奉教幾代的教友家庭,1850年加入香港傳教修院,1861年十月三十日晉鐸,並協助和神父 (P. Volonteri 後升為河南主教) 開始在香港仔工作。其後,他出任西環養正院(為聖類斯工藝院前身)院長,並服務主教座堂的華籍教友。後來,他出任灣仔聖方濟沙勿略小堂(聖母聖衣堂前身)主任司鐸。可是,由於他一直患上呼吸系統的毛病,也許是哮喘,所以夜間未能入睡。疾病使他變得虛弱,不能繼續工作,直至他於1904年十月廿九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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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馨神父 (Andreas Leang, 1837-1920)

1837年在廣東南海出生,1850年二月進入香港傳教修院,1862年十月十三日晉鐸。梁神父精通拉丁語、國語,以及其他中國方言,例如:廣東話、客家話,和鶴佬話。曾經伴同和神父一起進行地方考察,繪製新安縣地圖。18681870年間在赤徑和新安工作,並於1874年在歸善城(惠陽)工作。1875年,他陪同高主教往中國北方週遊訪問,處理香港傳教區的債務問題。1877年,在惠州工作,1882年,又到白沙澳,直至1890年,並於1898年重返主教座堂。1912年,適逢晉鐸金慶,獲高主教舉薦,前往羅馬,領受「宗座傳教士(Missionarius Apostolicus)的榮銜。於1920年五月十五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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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神父 (Stephanus Chu, 1882年卒)

原籍上海,1856年,由宗座視察員徐類思主教 (L. Spelta) 帶同來港,進入香港傳教修院,十年後晉鐸。從他於1868年呈交羅馬的一份報告,可知道在晉鐸後他的一些生活瑣事。「在過去兩年,我在香港島履行職務,宣講、教授教理,以及管理一所書院。去年,在神父的批准下,我籌集了三千圓,興建了一間小醫院,名叫聖若瑟醫院,而且在醫院旁搭建了兩座房屋。將房屋出租每月有十六元的收入來維持一些窮困的華籍病人。」這間實際上是善終宿舍的醫院,不久便被高神父收回,作為課室,把朱神父的計劃腰斬了。1868年九月,他因病而返回家鄉休養。其後奉命回港,並被派往大埔汀角工作。1876年,在新安縣的南頭、白石龍等地工作。從領洗登記簿顯示,他當時在赤徑也十分活躍。於1882年九月十二日逝世。

梁神父 (Jacobus Leang, 1883年卒)

原籍廣東,1852年進入香港傳教修院接受教育,十四年後晉鐸,隨後在大陸的村莊工作。一年後回港,監導西環養正院,和探訪犯人,直至1868年,被調往西貢工作,及在大埔汀角成立傳教站。後來由於主教座堂的華籍教友人數不斷增加,於是在1870年他又被召回港島服務。1876年,為了處理家中的事務,而休假了一段日子。其後,在港島的歐籍人士區工作。他一向身體健康,而且勤奮工作,直至1883年七月廿八日逝世。據記錄所載,他在去世的前一晚,還在主教座堂舉行唱經彌撒。他的死訊令人感到意外。由於當時的晉鐸年齡普遍為廿六歲,所以估計他約在五十歲的時候去世。

神父 (Antonius Tam, 1875年卒)

於十八歲那年從澳門來港,加入傳教區修院,1875年六月由高主教祝聖為司鐸。然而,在晉鐸六個月後,便發生了悲劇。當時,副代牧兼傳信部代表處總務長穆神父 (J. Burghignoli) 寫道:「譚神父於十一月三日遇溺。當日,他與一名華人教徒,和一名非教徒木匠乘坐小船離開角,在經過汀角灣的時候,船隻傾覆。該名教友善於游泳,所以能夠回岸上求救。神父為那位非基督徒施洗,兩人抱著一塊浮板掙扎了差不多半小時後,便一起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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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神父 (Mattheus Fu, 1825-1909)

1825年在廣東佛山出生,其後加入香港傳教修院,1875年十二月十八日晉鐸。隨後協助和神父及師神父D. Pozzoni後升為香港主教)在大陸傳教。1885年到海豐傳教,1896年調回香港休養,於1909年十一月三十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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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敬之神父 (Joachim Leang, 1862-1914)

1862年出生,1886年四月十日晉鐸,隨後在灣仔聖方濟各小堂服務。多年來,在修院教授英文和葡文,亦精通多種中國方言。在香港發生瘟疫期間,1914年十月廿九日染病逝世。

張仰雲神父 (Francisus Cheong, 1922年卒)

原籍廣東佛山,來自廣州,1878年加入香港傳教修院,1886年四月十日晉鐸。曾在聖若瑟書院小堂、總堂等服務,翻譯《崇修精蘊》一書,供教友作五天退省之用。於1922年十二月三十日逝世。

廖藻雲神父 (Antonius Liu, 1866-1923)

1866年在廣東順德出生,1876年加入香港傳教修院,1894年十一月一日晉鐸。隨後在海豐傳教。1910年,奉命調回香港,先後在尖沙咀玫瑰堂、聖類斯工藝院服務。1919年十一月獲宗座頒授「宗座傳教士」榮銜。由於他學識淵博,因而獲得所有華人敬重。他是著名的中國學者,也是傳教區的翻譯員。他精通英語和葡語。人們也接納他作為中國風俗習慣的權威,經常徵詢他的意見,甚至當家中發生爭執,也找他排難解紛。他於1923年三月三日逝世。

盧鏡如神父 (Paulus Lu, 1864-1938)

1864年在廣東順德出生,1879年十一月加入香港傳教修院。盧神父還在修院時,已偕同高主教前往澳洲及南美,為興建主教座堂進行籌款募捐。他於1894年十一月一日晉鐸,隨後曾在尖沙咀玫瑰堂任副本堂司鐸,後來更成為筲箕灣聖十字架堂首位主任司鐸。1919年,獲頒「宗座傳教士」的榮銜。於1938年十一月廿二日逝世。

 

結論

香港傳教區從1840年代開始便設立了傳教修院,訓練本地人成為司鐸。一般青年是十至十五歲便進入修院接受教育,為期十二年至十八年,在年過廿四歲後才晉鐸。他們所接受的修院教育有很多先天不足的地方。首先,修院的教授都是未曾接受師資培育的普通西方傳教士,而且大部份只是兼職教授,其次他們透過拉丁文來傳授哲學和神學,華人修士能吸收的非常有限。可幸,在華人司鐸中也不乏有語言天才的人,亦可算學有所成,掌握得到應有的神學、禮儀、教律方面的知識,受教徒尊敬。

事實上,這些華人司鐸曾出色地協助西方傳教士在香港仔、灣、大、西貢、寶安、惠陽、海豐等地開拓傳教活動,並主要在華人聚居的地方如灣仔及西灣河服務。他們也協助西方傳教士在外地籌款,繪製新安地圖,翻譯等。

從十一位本地受訓司鐸的生平來分析,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只有一位本地司鐸,六十年代有四位,其後的七十、八十和九十年代便各只有兩位。我們沒有可靠的資料去解釋這現象,但從六十年代梁神父被停職,及六十年代末期,楊神父被排斥和朱神父的善終服務被腰斬等事件中,可推測,本地司鐸在傳教區的生活和工作並不太理想。

全部十五位司鐸當中有五位留下了姓及名,其他十位我們只知道他們的姓不知其本名。這件事情表示傳教區的紀錄沒有重視本地文化給他們留下中文名字,另一方面可能表示他們在教會或社會的地位也很低微。米蘭會來港前,華人司鐸也曾擔任傳教單位的主管,但後來設立了新的傳教規則,每一傳教單位都要由一位西方傳教士統領,華人傳教士,不論年資也要由他分配工作,做成華人司鐸在傳教方面流於被動。亦要到盧鏡如神父於十九世紀未期才再出現擔任主管的華人傳教士。

最後一點要提的是,年輕的外國傳教士在離開自己祖國時已獲得的「宗座傳教士」榮銜,為一位本地傳教士卻是一項獎品,他要終其一生服務,在獲得長上推薦後才可慶幸地獲得。

明顯地,十九世紀的香港天主教華人傳教士,只擁有一個協助的位置。這是有它的社會因素和受制於傳教區的政策。香港的殖民地政府使一般華人在社會上處於劣勢,而華人傳教士在華人圈子內也因為並非紳商,又非傳統的文人而不能獲得崇高的地位。要靠十數位華人傳教士使教會本地化也是夢想天開的事。從歷史的角度看,香港天主教的本地化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才正式開始。那時,天主教徒大部份是華人,政府對華人的政策也改善了很多。最重要的是二的精神已推動了香港教會內的改革,使本地華人司鐸有機會負起傳教及領導本地教會走向深一步的本地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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