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誡「守瞻禮主日」

 

陳繼容

 

神思 第四十六期 二零零零年八月 12-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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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陳繼容女士的文章從第三誡「守瞻禮主日」為出發點,論述主日的意義、主日感恩祭的傳統、基督徒主日的特性、最後反省今日的實況。文章讓讀者明白主日最重要的是感恩祭,這個「主的日子」是基督徒相聚感恩的日子,為紀念主耶穌基督的復活。不要把這個「主的日子」俗化了,變成「人的日子」,或尋歡作樂的日子;讓主日成為基督徒表現其信仰,向天主感恩讚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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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聖奧思定曾經這樣形容十誡:「天主將人心無法讀通的寫在法律板上」。1如大家所知,十誡的前三誡說出人應該怎樣和天主交往,後七誡則涉及人面對自己及面對別人時的態度。本文以十誡中的第三誡「守瞻禮主日」為題,分四點論述「主日」的意義,「主日」的感恩祭,及主日帶給今日的信友的反省等。這四點依次為:一�| 主日的意義,二. 主日感恩祭的傳統,三. 基督徒的主日的特性,四. 今日的實況。2

 

1. 主日的意義

教會稱「主日」為主的日子,並非因為人揀選在這一日敬禮上主,而是因為這一日是上主賜給自己子民的寶貴禮物:「這是上主所揀選的日子,我們歡呼踴躍吧!」主日在教會有非常古老的傳統,自宗徒時代起,為紀念主在復活八日後顯現給門徒,3教會開始每八日慶祝「主的日子」──Dies Domini。

正如聖儒斯定在其《護教書上篇》所說,信友每個主日都會聚集在一起。因為那天不但是天主使還是一團黑暗,混沌空虛的大地充滿光,塑造世界的第一日;那天亦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顯現給宗徒和其他門徒的日子。因此,信友在主日聚集起來,藉著個人的信仰經驗,隆重地宣認耶穌基督是他們的主,慶祝祂臨在他們中間。為此,教會所慶祝的「主日」,是天主明確地介入人類歷史的那一日,是教會領受聖神特恩的那一日,是一週的第一日(瑪28:1),是安息日的後一日(若20:1),是死後的第三日(格前15:4),是信友與他們復活的主相遇的那一日。所以教會在主日不只紀念基督的逾越奧蹟,同時在聖事的形式下,即藉著奉獻感恩祭,使這逾越奧蹟再現。可以說,正因為這份對慶祝主日的執著和堅持,才能夠讓每一個年代的教會,都有機會帶著受了洗的信友,通過主日這「禮儀時間」,進入唯一的救贖奧蹟:基督的逾越奧蹟內。

因此,主日作為「禮儀時間」,替教會築構起一個特別空間,讓她在這空間內,可以全面表達她不停使人類重生的功能,和對上主不斷感恩讚頌的責任。所以,我們甚至可以說,教會若不慶祝主日 �o「主的日子」,她再也沒有存在的必要。

事實上,我們可以從梵二的禮儀改革,看到教會對主日的重視。《禮儀憲章》非常強調「主日」的重要。這天不但是「主的日子」,是每週的復活節,是人類得救和教會生活的中心,而且這天本源於基督復活當天的宗徒傳統。故在整個禮儀年中,「主日」享有特殊地位,是首要的慶日,因為主日的慶祝除了來自宗徒傳統外,主日更是整個禮儀年的基礎和核心,故此絕不可輕易以其他節日取代之:

「教會根據基督復活當天的宗徒傳統,在每第八日,就是被稱為主的日子,或主日那天,舉行逾越奧蹟。在這一天,基督信徒都應該集會,聆聽天主聖言,參與感恩禮,紀念主耶穌的苦難、復活與光榮,並為此感謝天主,因為祂曾『藉耶穌基督從死者中的復活,重生了』他們。所以,主日是最原始的慶節,應該提倡並強調,使信友虔誠注意,也應該是歡樂休假的日子。其他節日,如非確是極端重要者,不得輕易取代主日的位置,因為主日乃整個禮儀年的基礎和核心。」4

除了《禮儀憲章》外,《天主教教理》關於信友對主日的本份,也有以下的指示:

  「主日的感恩祭奠定和確認基督徒的一切宗教習慣。因此,信友有責任參與法定日子的感恩祭,除非為了重大的理由而不能出席(例如疾病,照顧嬰兒),或獲得自己本堂牧者的豁免。凡故意未盡這責任者,難免不犯重罪。

參與主日共同舉行的感恩祭,是歸屬和忠於基督與祂的教會的證明。信徒以此證實他們在信德和愛德內的共融。他們一起為天主的神聖性和他們對救援的希望作證。他們在聖神的領導之下彼此鼓勵。」5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亦於一九九八年五月,頒發了一份有關主日的重要文件《主的日子》宗座書函。教宗在這文件中說,主日不但是「主的日子」──Dies Domini,及「基督的日子」──Dies Christi;主日也是「教會的日子」──Dies Ecclesiae、「人的日子」──Dies Hominis,主日實在是「日子的日子」──Dies Dierum。

作為「主的日子」,主日是造物界對造物主所做的一切的歌頌。6作為「基督的日子」,主日提醒大家那天是「主耶穌的復活及把聖神的恩典賜給我們的日子」,是「一週的第一日」,是「新創造的那日」,是「永恆那天的預象」,是「基督 ─ 光的日子」,是「信德的日子」。換句話說,主日對信友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一日。7此外,由於教會於主日舉行感恩祭,而在教會的傳統中,感恩祭一直被視為「主日的心臟」,因為感恩祭包含了教會所有的本質和精神。因此,主日除了是「主的日子」及「基督的日子」外,亦是「教會的日子」。事實上,教會最可見的時刻,正是她舉行感恩祭那一刻。當教會舉行感恩祭的時候,正是她滿懷希望,渴望主的國儘早完滿地臨現人間的時候。所以,主日也是「希望的日子」,是「喜樂的日子」。因為當主的國完滿地臨現人間時,亦是主耶穌基督在眾天使簇擁下,光榮地再來之時。正是在這份希望、喜樂的支持和推動下,整個教會承接了宗徒們那份使命感,帶領著每個成員,繼續他們的塵世旅程。8除了這些神學反省外,教宗尚指出,主日也是「人的日子」,即是說。作為「人的日子」,主日正好顯示出它那份「喜樂、休息及團結的日子」的特性。尤其是,主日讓人看到基督徒主日的精神,如何涵容了人類生活中所有實際境況:人除非在生活中能力行仁愛,對受苦者伸出援手;人除非在生活中能結出愛德的果實,他永遠無法向天主獻上真實和相宜的敬禮。因為基督要求那些愛祂和尊敬祂的人,同時懂得愛護和尊敬祂的手足。事實上,基督在福音中,將這思想解釋得非常清楚(參看瑪25:31-46)。9教宗最後以主日為「日子的日子」,作整篇文字的總結。教宗解釋道,作為「日子的日子」,主日充分顯示出它的確是「原始節日,和向人類揭露時間的意義的媒介」。藉著主日,時間成為永恆的預告,於是整個人類歷史成為永恆的一部分,而人類生活中的每一個行動,都被納入天主所計劃和完成的救恩史中。10

說到此處,似乎應該問一問,教宗為什麼如此隆重其事,為喚起信友對主日的注意,讓他們對主日的豐富神學思想有更深入的理解,而頒發這份文件?答案是因為今日有很多地方,或是因為社會的壓力,或是因為信仰動機減弱,參加主日感恩祭的人,比例上相當低。在許多教友心中,不只不再以感恩祭為主日的中心,即使為了要盡教友本份,與其他人一起參加感恩祭,向天主謝恩,他們的祈禱意識也日趨淡薄。11綜合整篇文字,其主要思想集中於一點:主日的中心是感恩祭。為此,教宗指出,從初世紀開始,教會的牧者就不斷提醒信友,參與主日感恩祭的重要。12主日的感恩祭既然對信友如此重要,在檢討及反省今日信友對主日感恩祭的態度前,讓我們先回顧一下教會主日感恩祭聚會的傳統。

 

2. 主日感恩祭的傳統

如前面說,信友於主日聚集一起舉行感恩祭,是個來自宗徒的傳統。宗徒時代有關主日聚會最早的記載,是《宗徒大事錄》第二十章,保祿在達特洛阿城(Troas),於「一週的第一天」,與當地信友一起舉行感恩祭的一段,現將經文引載於下:

「一週的第一天,我們相聚擘餅時,保祿便向民眾講道,因為他第二天要走,遂把話拖長,直到半夜。在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許多燈。有個青年名叫厄烏提曷,坐在窗台上,因保祿講道稍長,就沉沉欲睡;及至熟睡後,就從三樓墮下;扶起來時,已經死了。保祿下來,伏在他身上,抱住他說:『你們不要慌亂,因為他的靈魂還在他身上呢』。遂上去,擘開餅,吃了。又談了很久,直到天亮,這才出發,他們把活了的孩子領去,都非常快慰。」(20:7-12)

以上這段經文生動地給我們描述了初期主日感恩祭聚會的情形。信友們擘餅時大家相聚一起,原因是紀念主耶穌基督的復活,及和祂一起行擘餅禮的,是整個團體,不是各個別信友。而主禮者,即保祿,在禮儀中向民眾講道,之後擘餅,一起「吃主的晚餐」。文中又說感恩祭在晚上舉行,於是樓上有許多燈,可以想像整個聚會是在一種歡樂的節日氣氛中進行。

除了以上所說的《宗徒大事錄》外,關於信友於主日聚集一起舉行感恩祭,最古老的禮儀文件是《十二宗徒訓誨錄》(Didach?),及聖儒斯定(Justin)的《護教文上篇》(Apology I)。讓我們先看《十二宗徒訓誨錄》,該書第十四章第一節這樣說:「主日那天,為了使你們的犧牲變得純潔,你們先告明自己的罪,然後你們聚集一起,擘餅及感恩。」

至於聖儒斯定的《護教文上篇》第六十七章,則記錄了第二世紀中葉,羅馬的信友在主日那天聚集一起舉行感恩祭的情況,其內容如下:

  「在那叫日曜日的一天,不論是住在城中或鄉間的,都到同一處地方聚集會。按時間許可,讀宗徒和先知的記述。之後主禮講話,勉勵各人依照這些嘉言生活。然後大家起立祈禱,祈禱完畢,如前面所說的,把餅酒和水帶上,主禮按其能力,獻上祈禱和感謝,信友回答『亞孟』!接著把這些祝聖過的食物分給在場的每一個人,不在場的,則打發執事帶給他們。同時,那些生活充裕的作自由捐獻,收集後交給主禮,以幫助孤兒、寡婦、病人或其他人,囚犯及訪客,換句話說,一切有需要的人。每一個日曜日我們都會聚集在一起,因為那天正是天主改變黑暗和物質,塑造世界的第一日,那天亦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日子。」

隨著時間的更迭,信友在主日聚集一起舉行感恩祭,非但已成為各信友團體的習慣,更成為信友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為了能夠在主日舉行感恩祭,他們甚至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四世紀初葉,羅馬皇帝戴克利辛(Diocletian)發動的教難,遠在非洲的教會也不能倖免,根據一些殉道者文獻的記載,主曆304年,司鐸沙圖利魯(Saturnino)及艾文尼都(Emerito)這兩位非洲殉道聖人及其他人,正是在舉行主日感恩祭時被捕,以下是他們在亞比迪蘭城(Abitina)受審時的答辯。

「當總督[對他]說:『你違抗皇帝及凱撒的命令,把所有這些人聚集起來』, 司鐸沙圖利魯在主的神的光照下回答說:『這些命令不能阻止我們舉行主的晚餐』。總督問:『為什麼』?回答道:『因為主的晚餐不能被忽視【……】』。之後總督宣召艾文尼都對他說:『在你家中是否曾舉行一些違抗皇帝命令地的聚會』?他答覆說:『因為他們都是我的弟兄,所以我阻止不來』。『可是』,【總督】答說:『你有權阻止他們』。他說:『我做不到,因為沒主的晚餐,我們不能生存』。」

今日誰閱讀這段文字,都會對兩位殉道聖人的答詞感到震撼。司鐸沙圖利魯說『主的晚餐不能被忽視』:“non potest intermitti dominicum”,而艾文尼都則答稱,他沒法阻止其他信友到他家中舉行感恩祭,『因為沒主的晚餐,我們不能生存』:“sine dominico non possumus”。13此處可以看到,對最初數世紀的信友而言,主的晚餐絕對不能被忽視,就算要他們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因為沒有主的晚餐,他們自覺不能生存。正是初期信友這份對主日感恩祭的執著和看重,讓主日感恩祭一直延續不斷地在教會慶祝了兩千年。

 

3. 基督徒的主日的特性

從前面所說,大家可以看到主日其實是由教會所制定,完全是個基督徒自己所定的節日,而非如有些人所說,主日來自猶太人的安息日。事實上,教會的主日不可能出自猶太人的安息日,14其中一個最大的證明是猶太人的安息日要停止所有工作,反觀教會的主日,在第五世紀前,都是個工作日,因為那時還沒有法律規定一週六天工作,一天休息。除了教會的信友團體外,在古代社會中,沒有其他宗教選擇在主日舉行宗教敬禮。因此,亦非如某些學者指出,教會在主日舉行感恩祭,是受到古代的拜日教的影響。15

主日由教會制定,完全是個基督徒的節日,可以從聖熱羅尼莫所說的話得到證明。聖人在一篇復活節講道中說,主日是「主的日子,復活的日子,基督徒的日子,是我們的日子」。16綜觀所述,我們可以為基督徒的主日歸納出以下幾個特性。

第一,主日是「基督復活的日子」,因此「每星期,我們在主日那天慶祝我們的巴斯卦」。17那天是個大節日,帶給所有人喜樂。18為此,古時教會規定信友在主日不但不可禁食,也不可有哀傷之感,否則便是犯罪。19

第二,主日是教會舉行感恩祭,讓信友在主的晚餐中、與主及與其他弟兄團聚的日子。當教會在主日舉行感恩祭時,她懷著幾種心情。首先,教會知道她在感恩祭中,會和她的主,生活的天主子基督相遇,基督更會邀請信友與祂一起坐席,將自己的體血賜給他們作食糧。教會於主日舉行感恩祭時是充滿喜樂的,因為在感恩祭中,教會不但記憶起,也同時更新當年門徒們在耶穌復活後,再見到祂時的喜樂。主日的感恩祭亦有很強的末世色彩,教會在感恩祭中紀念基督的逾越事件外,更熱切地期待祂在光榮中再來。

基督徒的主日的第三個特性是「彼此聚集在一起」,即希臘文所說的 ,形成舉行感恩祭的會眾。所以,教會的感恩祭永遠都是個團體行動,就如《十二宗徒訓誨錄》和聖儒斯定所說,主日那天,信友們聚集一起,「好能以同一的心及同一的信德,完成那獨一的祈禱。」20

梵二禮儀改革的特色,其中一點是突顯禮儀的團體幅度:教會的禮儀永遠都是個團體的慶典,而非私人行動,因為教會原來就是團結的聖事──unitatis sacramentum──是一個在主教帶領和安排下,聚集起來的神聖子民。21事實上,會眾,的重要性再受到重視,不但對理解教會的禮儀有幫助,對明白 這字的運用,找出主日感恩祭會眾的神學思想。

22一字首次出現於《七十賢士本》,該書以此字來翻譯希伯來文的 qahal。在舊約,qahal有雙重意思,表示把人集合起來的召喚和那些回應召喚而組成會眾的人。換言之,qahal指集合的群眾和使群眾集合起來的事件。根據以色列的傳統,他們召喚qahal,一般是為了聆聽君王的話,並一致地就所聽到的話給予一個「正式」的答覆。所以,在以色列人的生活中,qahal是件相當嚴肅和隆重的事,因為所處理的是與國家人民有關的問題。依此推論,大家可以想象,一個因雅威之名而出現的qahal Yahweh, 即「雅威的會眾」是如何重要。因為這qahal要處理的已不再是國是,卻是天主與以民的關係。在本質上,沒有其他方式比qahal Yahweh更能將以民的天主選民身份表達出來。因為在這qahal 中,藉著聽天主的話這行動,以民一方面承認自己的選民身份,同時接受天主與他們所立的盟約。正是由於qahal 此字所代表的這種特別意義,《七十賢士本》才選擇了希臘文的 來翻譯qahal這個希伯來字。事實上,與另一個表示禮儀會眾的希伯來文 ‘dah 比較,qahal 代表的,是以民在他們的歷史中某些具決定性的時刻,天主對他們所作的一些特別和異常的召喚。23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當然是出谷紀第十九章所記載,以民離開埃及獲得自由後三個月,當他們抵達西乃曠野時,首次因天主的召喚在該曠野集合。由於經文一至九節對理解qahal 這字的意思相當重要,故特別把經文引載於下:

  「以色列子民離開埃及國後,第三個月初一那一天,到了西乃曠野。他們從勒非丁起程,來到西乃曠野,就在曠野中安了營;以色列人在那座山前安了營。梅瑟上到天主前,上主從山上召換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伯家,訓示以色列子民說:你們親自見了我怎樣對待了埃及人,怎樣好似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將你們帶出來歸屬我。現在你們若真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盟約,你們在萬民中將成為我的特殊產業。的確,普世全屬於我,但你們為我應成為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你應將這些話訓示以色列子民。』梅瑟就去召集百姓的長老,將上主吩咐他的那一切話,都在他們前說明了。眾百姓一致回答說:『凡上主吩咐的,我們全要作。』梅瑟遂將百姓的答覆轉達於上主。上主向梅瑟說:『我要在濃雲中降到你前,叫百姓聽見我與你談話,使他們永遠信服你。』梅瑟遂向上主呈報了百姓的答覆。」(出19:1-9)

梅瑟遂依照天主的指示,吩咐以民先潔淨自己,三日後在西乃山下集合迎接天主,天主有話要向他們說(出19:10-15節)。三日後以民如期在西乃山下集合,聽天主對他們講話。這次聚集是以民接受天主的話的答覆,同時以民亦因為聽這話而成為一個民族:天主自己所選的民族,成為天主的產業,一如上面引載的第五及第六節經文所說的:「你們若真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盟約,你們在萬民中將成為我的特殊產業。的確,普世全屬於我,但你們為我應成為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這次聚集也是天主與以民建立的盟約的基礎,因為天主在這聚會中向以民頒布了十誡和其他法律 (出20:1-23:33),以民則在這次聚會中接受了天主所吩咐的一切話和誡命:「梅瑟下來,將上主的一切話和誡命講述給百姓聽,眾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全都奉行』。」(出24:3)以民更為立約一事舉行了隆重的祭獻,作為立約的記號,表示他們承認這盟約。在祭獻中,梅瑟先把約書念給百姓聽,之後在百姓回答過:「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必聽從奉行」後,梅瑟拿血洒在百姓身上,將天主與會眾結合起來,成為立約的雙方(出24:6-8)。

在歷史演進中,以色列的會眾qahal 跟其他事物一樣,經歷過好些改變。然而,不論是那一個年代的 qahal,始終保存以下這四個特性或因素。第一,會眾是因為天主的召叫而出現或形成。其次,天主在一事件中以特別形式臨現於會眾中。復次,是一個隆重地宣讀天主的話的時刻,而聚集的人都表示承認並接受這話。最後,通常會眾以祭獻作為承認這份關係,即盟約的記號。在舊約中,不乏一些重要 qahal 的敘述, 例如《厄斯德拉下》第八至十章所寫的 qahal,就很具代表性。24該段經文記載以民從充軍之地回到故國,人民都一無所有,連聖殿都沒剩下一磚半瓦,那時他們唯一實實在在擁有的,就是天主的法律,於是民眾要求經師厄斯德拉拿出《梅瑟法律書》來讀給他們聽。茲把經文節錄一段於下:

「到了七月,當時以色列子民還各在本城��。所有的人民,都一致聚集到水門的廣場上,要求厄斯德拉經師,拿出上主命以色列當遵守的梅瑟法律書來。厄斯德拉司祭便在七月一日,將法律書拿到會眾前,即男女和所有能聽懂的人前,在水門前的廣場上,從早晨到中午,在男女和能聽懂的人面前,宣讀了法律,所有的人民都側耳靜聽法律書。厄斯德拉在眾目注視之下展開了書── 因他高立在眾人之上──他展開書時,眾人都立起來。厄斯德拉先讚頌了上主,偉大的天主,全民眾舉手回答說『阿們!阿們!』以後跪下,伏首至地,欽崇上主。厄斯德拉讀一段天主的法律書,即作翻譯和解釋,如此民眾可以懂清所誦讀的。」(厄下8:1-3,5-6,8)

看完上面這段有關會眾── 的解釋,相信大家已很容易發現,除了意義之外,甚至結構,我們主日的感恩祭與以色列的會眾qahal都很相似。在主日感恩聚會中,第一部份是宣讀上主的話及講道。正如聖儒斯定說,依照時間的多少,先讀宗徒和先知的記述,然後主禮講話,勉勵聽眾依照這些嘉言生活。25因此,沒有人可以想像,一個沒有讀經、聖詠、及主禮的講道的感恩祭會是什麼樣子。事實上,梵二的《禮儀憲章》清楚指出感恩祭由兩部份組成,即聖道禮和聖祭禮,彼此嚴密地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敬禮行動──unum actum cultus。為此,大公會議懇勸牧靈人員,在講授要理時,務必用心訓導信友參加完整的感恩祭,尤其在主日及法定慶日。26

讀經及講道後是聖祭禮,在聖祭禮中,主禮先以團體名義向聖父感恩並祝謝餅酒,當主禮結束其感恩行動時,全體會眾一起隆重地回答「亞孟」。然後把祝謝過的餅酒分給在場的人,不在場的,則由執事帶給他們。27這樣一來,全體都能夠參與主的晚餐,沒有一個漏掉。因為信友團體既被稱為感恩的團體,就不能想像在這團體中,有人會領不到聖體。

基督徒的主日的第四個特性是團結平安及愛德善工。自遠古年代起,教會便勸導她的信友,在參與感恩祭前,要彼此修和。因為除非他們中間有平安,否則他們不能以兄弟相稱。之後在感恩祭中信友交換平安吻。除了信友間彼此的團結平安外,主日感恩祭也反映了信友對貧窮病弱者的關愛。早在宗徒時代,迦拉達及格林多等地的教會,在聖保祿的教導下,已有在每週的第一日,即主日,按各人能力存放點錢,幫助其他地區弟兄的做法。28之後這做法可能很快流傳至各處,成為整個教會的習慣。我們從聖儒斯定的《護教文上篇》得知,第二世紀中的羅馬教會,在主日的感恩祭中,當大家吃過主的體血後,信友中「那些生活充裕的,作自由捐獻,收集到的,交由主禮處置,以救助孤兒、寡婦、病人或其他人,囚犯及訪客,換句話說,一切有需要的人。」29

關於這一點,《天主教教理》的思想也很清楚,並視這些愛德工作和關心家人及近人,為聖化主日的兩大方法:

「但願享受休閒的信徒,記得那些有相同需要和相同權力的弟兄,他們由於貧窮和不幸而無法得到休息。傳統上,虔敬的基督徒習慣以做慈善的工作和給病人、弱小者、老人作謙卑的服務來聖化主日。基督徒另一個聖化主日的方式是,為他們的家人及近人,撥出額外的時間和關心,在平時,這些時間是難以找到的。主日是一個反省、靜默、文化和深思的時間,這些都有益於內心生活和基督徒生活的成長。」30

 

4. 今日的實況

主日作為基督徒的節日,它所慶祝的最重要的事件當然是主耶穌基督的復活。事實上,基督徒的主日的出現,正是為了讓主基督的逾越奧蹟,能作每週性的慶祝。根據福音所載,安息日翌日,即「一週的第一天」,耶穌自墳墓中復活,顯現給門徒們。祂先顯現給瑪利亞瑪大肋納,之後顯現給其他前往墳墓的婦女,復而顯現宗徒們,及那兩位前往厄瑪烏的門徒,並於擘餅時,讓他們認出祂來。主日所慶祝的,正是由這些個別事件構築成的逾越事件。這些事件亦成為兩千年來,基督徒的主日的中心和特色。因此,對基督徒而言,主日永遠都是「一週的第一天」,而非「一週的最後一天」。正因為這樣,大家明白為什麼自宗徒時代起,所有信友團體每個主日都聚集起來,一起慶祝主的復活,及舉行「主的晚餐」,一如首批宗徒在最後晚餐中所作的一樣,與主一起進食。

可是,教會每年都慶祝一次復活節,不是已經夠了嗎,為什麼還要每星期慶祝一次?事實上,每週性慶祝復活事件的肇始者是耶穌自己。據若望福音所載,主基督於復活後顯現給門徒的時間,第一次於安息日翌日,即「一週的第一天」,之後總是每隔八天向他們顯現,包括顯現給多默那次在內,若望在福音中寫道:「八天以後,耶穌的門徒又在屋��,多默也和他們在一起。門戶關著,耶穌來了,站在中間說:『願你們平安』。」( )。從此,宗徒時代的信友團體即開始於每週的第一天,為慶祝主的復活而舉行主的晚餐。這傳統兩千年來,從未中斷。

然而,兩千年後的今日,信友中究竟有多少人,仍然知道主日的心臟是感恩祭,因而會像前面所提及的,四世紀初的非洲殉道聖人一樣,因為信友「沒有感恩祭不能生存」,覺得「不能忽視主日的感恩祭」?這可以說是教會目前要面對的,其中一個嚴重問題。

今日的社會讓我們看到,主日正不斷被俗化,失了其原來的宗教精神及意義。從字源學說,主日 ─ Dies Domini,意思原是「主的日子」,是教會紀念她的主耶穌基督復活,31與信友一起舉行晚餐 ─ 感恩祭的日子。即是說,是個屬於基督徒的日子。可是,對今日的人來說,主日卻是假期,不需要工作。於是主日代表休息、可以與家人朋友相聚,或各自尋歡作樂,或從事一些在其他六日無法抽出時間做的事情,如蒔花種植,運動旅遊等。換言之,主日已完全被俗化,從「主的日子」變成「人的日子」;從紀念主復活的慶日,變成休假日、娛樂日;從紀念天主創造天地的「一週的第一天」,變成一星期的最後一天,六日勞苦工作之後的「週末」。因此,人會按自己的情況,照自己的意思喜好,自由地「過」這「週末」,解放一下自己,補償過去六日的辛苦工作。

正因為今日的主日已失了其原來的宗教意義,從一個屬於基督徒的日子,變成一個普通的假日。而放假不需要固定於一日,任何時候都可以放。所以,現在有很多地方主日都不放假,改在其他日子放。另一方面,在今日的社會,很多服務行業根本沒有可能在主日放假,主日工作已經是一種需要。特別在競爭劇烈的工商業發達的地區,主日上班已是非常普遍的現象。這種現象漸漸形成一股力量,令主日已不再是「公眾假期」,只是部份人的假期而已。這種現象肯定影響到部份信友,有見及此,《天主教教理》就這問題作出以下的勸諭:

「聖化主日和節日要求共同的努力。每個基督徒如無必要應避免強求他人作事,致使他人難以遵守主的日子。若某些習慣(運動、餐廳等) 和社會生活的需要(公共服務等)要求在主日那天工作,每個人有責任為自己保留足夠的休閒時間。但願信徒以節制和愛德,在群體休閒活動中避免時有所聞的過度和暴力。儘管經濟的壓力強大,但願公權力國民確保一個專為休息和敬主的時間。僱主對他們的僱員來說,也有類似的責任。」32

 

結論

這篇短文以第三誡「守瞻禮主日」為出發點,從不同角度探討主日,主日的感恩祭及主日的感恩祭會眾等問題。但願透過這簡單的講解,可以讓大家明白到,天主教會的信仰,在其內容來說,並非物質性的,所以我們無法向人說:「看!這就是我們向祂祈求的聖父」或「看!這就是我們的信仰」。最可以讓人看到我們的信仰的方法,是當懷著「一致的信德」的信友團聚起來向天主祈禱讚頌的時候,一如當年以民透過qahal Yahweh顯示他們天主選民的身份一樣。因此,信友聚在一起祈禱或舉行禮儀,尤其是於主日,在主教或神父的帶領下,一起舉行感恩祭時,不但是他們表達自己的信仰最有力的方式;更是他們保持自己的信仰、留在這信仰內的一個不可取代的方法;同時是使這「同一的信仰」,可以跟隨著人類生活的節奏發展並成長的方法。亦正是在這成長過程中,每一位信友都依照自己得自聖神之不同神恩,建樹自己,從而實踐自己的歷史使命。

 

 

註釋

1 St. Augustine , Enarratio in Psalmos 57,1 = CCL 39, 708,11-12: “Scriptum est et in tabulis quod in cordibus non legebant”.

2本文之主要參考資料如下:文件:《禮儀憲章》;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主的日子」書函》; 其他:《天主教教理》2168-2195條;Acta ss. Saturnini, Datiui et aliorum plurimorum martyrum in Africa [304], ed. P.T.Ruinart, Acta Martyrum (1859); BACCHIOCCHI S., From Sabbath to Sunday. A historical Investigation of the Rise of Snday Observance in early Christianity (Rome 1977); BRANDOLINI L., “Domenica”, in: Nuovo dizionario di liturgia, a cura di Domenico Sartore e Achille M.Triacca (Roma, Edizioni Paoline 1984) 378-395; CHAN Anna Kai-Yung, “Participation in the Liturgy”, in Handbook For Liturgical Studies, Volume II: Fundamental Liturgy, Anscar J. Chupungco, editor (Collegeville Minnesota, The Liturgical Press 1997) –145-159; CHUPUNGCO Anscar, “The place of Sunday in the Liturgical Year. A re-reading of SC 106”, in Ecclesia Orans 1/84 (1984) 133-151; [Editoriale], “La domenica ‘cristiana’. I. La teologia della domenica”, in La Civilt? Cattolica 4 (1994) 3-14; FRANCIS Mark, “The Liturgical Assembly”, in Handbook for Liturgical Studies, Volume II: Fundamental Liturgy. Edited by Anscar J. Chupungco. The Pontifical Liturgical In

3 有關基督復活八日後顯現給門徒的記載,散見於各新約經書:谷 16:1-8(參看瑪 28:1-8;路 24:1-12;若 20:1-3); 路 24:28-43(參看谷16:12-14); 路24:28-43(谷16:12-14);若20:19-20.24.26; 宗2:1-2; 20:6-11;格前16:1-2; 默1:9-11。

4 禮儀憲章》106條,同樣的思想見於聖禮部一九六九年三月廿一日所編訂的《新羅馬曆》。

5 《天主教教理》2181-2182條。

6 參看《主的日子》宗座書函8-18條。

7 參看《主的日子》宗座書函19-30條。

8 參看《主的日子》宗座書函31-54條。

9 參看《主的日子》宗座書函55-73條。

10 參看《主的日子》宗座書函74-80條。

11 參看《主的日子》宗座書函5條。

12 參看《主的日子》宗座書函46條。

13 Acta ss. Saturnini, Datiui et aliorum plurimorum martyrum in Africa [304], op. cit., 9, 11.

14 參看BACCHIOCCHI, From Sabbath to Sunday, op. cit.

15 參看RORDORF, “Origine et signification de la celebration de dimanche dans le christianisme primitif “, in La Masson-Dieu 148 (1981) 112.

16 St. Jerome , In die dominica paschae hom = CCL 78, 550.

17 參看Eusebius Pamphilus of Caesarea in Palestine , De solemnitate Paschali 7 = PG 24, 702.

18 參看St. Innocent I, Ep. XXV 4 = PL 20, 555S.

19 參看Didascalia V, 20, 11.

20 St. Ignatius of Antioch , Epistula ad Magnesios, 7,1-2.

21 《禮儀憲章》26條:「禮儀行為並非私人行為,而是教會的慶典,教會則是團結的聖事,就是在主教的帶領和安排下聚集起來的神聖子民。」關於這論題,請參看FRANCIS, “The Liturgical Assembly”, op. cit., 129-143.

22希臘文?κκλ?σια �晰N思是「會眾」,「集會」等,英文可譯成assembly,但一般多譯作church。

23 參看FRANCIS, “The Liturgical Assembly” , op. cit., p. 131.

24 其他還有《申命紀》第五章,《列王紀下》第二十三章等。

25參看St. Justin the Martyr, Apologia I, 67, 3-4.

26 參看《禮儀憲章》56條。

27 參看St. Justin the Martyr, Apologia I, 67, 5.

28 格前16:1-2:「關於為聖徒捐款的事,我怎樣給迦拉達各教會規定了,你們也該照樣做。每週的第一日,你們每人要照自己的能力積蓄一點,各自存放著,免得我來到時纔現湊。」

29 St. Justin the Martyr, Apologia I, 67, 6.

30 《天主教教理》2186條。

31 「主日」即星期日,拉丁文Dies Domini,意思就是主的日子。而主日(或星期日)放假,亦是當年羅馬帝國的傳統,是君士旦丁大帝於第四世紀所定,其動機正是因為主日是主的日子,慶祝主的復活,所以應視之為慶日。

32 《天主教教理》218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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