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新教與東正教的傳統

 

何文康

 

神思 第四十五期 二零零零年五月 35-43頁

 

 

**********

 

摘要

何文康先生的文章分析基督新教及東正教對教會傳統不同的理解,前者認為傳統不能與聖經享有同等的權威,後者認為傳統與聖經雖不相同,但卻是合一的;聖經的默感性及正典是由傳統所確認,而傳統的權威性則建於聖經真理的基礎上。在大公主義精神推動下,基督的各教會對傳統的問題進行多方討論,彼此了解對方立場的價值,這是個可喜的趨勢。

 

**********

 

 

 

 

1. 前言

關於聖經與非聖經的教會傳統的討論,不同的基督宗派均持有不同甚至對峙的立場。天主教與東正教對傳統的觀點的確相近,但也不盡相同;而基於歷史的種種因素,天主教與基督新教的意見則相當對立,好像毫無商榷的餘地。幸好近幾十年在大公主義精神的推動下及加上聖經學的新近發現,宗派之間的對談及意見交流多了,以致彼此間的立場開始走近,不像以前那樣尖銳地對峙著。

基督各宗派對傳統的理解可以歸納為三種意義。第一,傳統被理解為「聖傳」(Tradition),即整個的基督徒信仰及實踐,是源自基督並藉使徒在教會內傳下來的。它不單指教義,也包括崇拜禮儀、基督徒生活規範及經驗;在此意義下,聖經與聖傳並非對立,聖經根本存立於聖傳內。

第二,傳統被視為未明顯地記載於聖經內的「口傳」(Oral Tradition),但也是從起初在教會內傳下來的教理及信仰實踐;它與聖經組成兩個互相補足的源流,同是天主的啟示。

第三,傳統被界定為「人為的習俗」(human traditions),這定義含有相當的貶意。這些習尚是後人加入教會的生活內的,並非源自基督或使徒。

宗派之間有關傳統的討論及對談的困難地方,往往由於根本上對傳統的意義具有不同的理解。我們需要弄清楚:我們討論的對象,究竟是Tradition還是traditions。

 

2. 基督新教的傳統

基督新教是一個籠統的名稱,因為自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以來,新教其實是由許多不同的教派所組成,它們在信條、教會組織及禮儀生活方面各有不同的發展及重點。雖然如此,所有的新教宗派都有一共通點,就是強調「聖經的傳統」----即聖經的明顯教訓是教義、神學及信徒生活的唯一及至高的標準,具有「沒有準則的準則」(not normed norm)的獨特地位。故此,「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成為基督新教的基本立場,強調人只有靠著聖經才能認識天主的啟示,而教會傳統、公會議及教會訓導對信徒並沒有約束的權柄。

不過我們需要明白,新教的主流教會(Mainline Churches)並不是完全抹煞聖傳在教會生活中的地位。他們認為聖傳---特別是「古代教會傳統」,如使徒信經---固有它的權威性(authoritative),但並非是不能錯(infallible);唯有聖經才是不能錯及絕對可靠,並且它更是鑑別所有教會傳統的至高準則。換言之,倘若某一傳統違反聖經的教導或缺乏聖經基礎,那麼它對信仰生活便沒約束的權力了。

因此,信義宗並沒有反對一切的教會傳統。《奧斯堡信條》(1530)及《協和信經》(1576)接受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大納削信經及古代教會大公會議的若干重要議決,理由是它們能純正地闡釋天主的聖言。長老宗的《韋斯敏特信條》(1646)也明言有關人得救所需知的事已全部記錄在聖經內,但尼西亞信經及加采東信理也被接受為正統信仰的標準宣言。聖公會的《三十九條目》(1562)承認聖經包含一切得救的道理,但也尊重那些合乎聖經教導的傳統,因為它們是教會的智慧及經驗的表達,這包括三大信經、各種聖禮(聖事)及三級聖秩制。不過傳統不能被絕對化,它會受人及時代的影響而作出改變,重要的是它居於聖經的權威之下。

由此可見,主流的新教教會否認聖經與傳統是天主啟示的「兩種源頭」的說法;聖經高於傳統,也不需要後者來補充或說明,反而聖經能斷定一切,指導信友心靈應否遵循某種教會傳統或制度。

至於會眾派(congregationist)、福音派(evangelicals)及基要派(fundamentalist)的教會卻更徹底地脫離傳統,否認在聖經以外找到可靠並且無誤的宗徒傳統。筆者曾看過某教會在廣告中表達的信仰立場:「若聖經開口,我們便開口;若聖經緘默,我們也緘默。」(If the Bible speaks, we speak; If the Bible remains silent, we remain silent.)她們更極端地高舉「唯獨聖經」的原則,認為很多教會傳統都是可疑甚至是違反聖經真理的。為她們來說,基督信徒必須謹記耶穌責斥法利塞人及經師的一席話:人不應拘守先人的傳授而離棄天主的誡命(谷7:5-13)或保祿給哥羅森人的告誡:「你們要小心,免得有人以哲學,以虛偽的妄言,按照人的傳授,依據世俗的原理,而不是依據基督,把你們勾引了去。」(哥2:8)為此,這類教會強調教會組織及制度上的自主性、平等、信友司祭職及神恩的發揮。相反,禮儀、聖事、節期及聖秩等傳統皆被忽略甚至揚棄了。

最後五旬宗(Pentecostal Churches)或靈恩派教會(Charismatic Churches)對教會傳統也有其獨特的看法。除了接受「唯獨聖經」的主張外,她們也強調聖神在教會及個別信徒身上的直接工作;為正確地認識聖經中的真理,信徒必須仰仗聖神的光照及帶領,因為聖經是在聖神的默感下而寫成的(伯後1:21)。至於傳統,它並不成為信仰生活的權威;五旬主義運動的教會對什麼形成基督徒基本信仰的內容有一廣泛的普遍性認同,但她們並沒有覺得有需要把這些一致的觀點寫成信條,為怕這會形成人的傳統,損害福音的至高權威。無可否認,她們承認在歷史脈絡中五旬宗或靈恩運動也發展出一套固有的傳統(如富有活力的敬拜、方言祈禱、醫治及聖神權能的彰顯),但若因強調這些傳統而離開聖經教導,他們認為這些傳統便喪失了任何權威。

總括而言,基督新教一直以來把聖經與傳統對立起來,認為若傳統享有與聖經同等的權威只會破壞了聖經在教會中擁有的獨特及中心的位置,為基督徒的信仰及倫理生活而言,聖經的信息是足夠(sufficient)、 最終(final)及明晰(perspicuous)的。正統的信仰應該建基於以經解經(Scripture interprets Scripture)的準則,而不是以傳統或教會訓導來補足聖經未曾明顯教訓的地方。

 

3. 東正教的傳統

關於聖經與傳統之間關係的爭論,東正教認為是不必要的。把兩者對立起來只會同時削弱它們在基督信仰中的應有價值,弄致兩者真貌模糊不清。為東正教來說,聖經與傳統同屬於教會的生命---這生命是由聖神所賜與及推動的。聖經固然有別於傳統(not identical),但兩者卻是合一的(united),因為它們都發自同一的根源,就是聖神在教會內的生命。

為此,東正教並不贊同以「唯獨聖經」的原則來保衛聖經作為天主聖言的最高權威。她肯定聖經是「不受規範的規範」、獨特、不可取代而又高於其他任何形式的傳統。可是為正確地從聖經中聆聽到天主的說話,人必須參與並分享教會的共融生活。為什麼呢?理由是:聖經既是教會的書,是聖神在教會內默感而寫成的,那麼基督徒唯有在教會內才能正確地認識聖經真理。與天主教一樣,東正教主張「在教會中的聖經」的講法。

依據東正教的觀點,聖經與傳統是互相依存的:聖經的默感性及正典(Canon)是由傳統所確認(confirm),而傳統的權威性則建於聖經真理的基礎上。換言之,傳統並不會違反聖經;相反它是聖經的正確詮釋及在歷史中對聖經的不斷演繹。

相對於天主教而言,東正教比較強調傳統(聖傳)是聖神在教會歷代生活中整個動態的臨在及行動。天主教注重主教在使徒傳承中所擔當保管及傳遞正統信仰的角色,這也是東正教所肯定的。不過後者認為使徒傳承不單只是教義及倫理教導(faith and morals)的傳遞,更包括聖德及神契生活的傳授。因此,基督奧體的每個肢體都藉著洗禮被召叫去積極參與保守及傳授教會的聖善及神契的生命----當然教會中的殉道者、精修者及聖人聖女更明顯地將兩者顯示出來。簡而言之,東正教視傳統(聖傳)為教會生命力的外在表現;傳統關乎信德及教義,更包括實踐及虔敬生活。所以傳統(聖傳)的權威及正統性是經由信友的聖德所確認的。

 

4. 近代有關傳統問題討論之新趨勢

在大公主義精神的推動下,近數十年來,基督宗教內不同宗派傳統的問題交換了許多意見及進行多方討論,以致大家對這個非常富爭議性的問題達致較接近的共識。以下幾項重要的事件均產生深遠的影響。

一九六三年普世基督教協進會在滿地可舉行的第四屆信仰與教制會議(Conference on Faith and Order)所探討的議題是「聖經、傳統(Tradition)和各種傳統(tradition)」。大會的聲明指出,傳統就是福音本身及其藉聖神在教會內所保守的傳授。在此意義下,傳統在聖言的宣講、聖禮(聖事)的施行、基督徒的教導/神學與信友為基督作見證及傳教工作中顯示出來。因此,新約經書是在傳統之中出現的;可是當正典被確定後,它也反過來成為真傳統(Tradition)的一項標準。但問題來了,就是不同宗派傳統有不同的釋經學取向。大會於是提出下列的問題:為正確地解釋聖經,不同宗派應否努力尋求一個統一的釋經傳統?那些傳統只是人的習俗,或是與「真傳統」(Tradition)聯結在一起呢?大會的貢獻,就是敦促各宗派該認真地審視各自特殊的教會傳統,察看它是否與那獨一無二的真傳統是一致的。

另外,聖公會及東正教的聯合教義委員會於一九七六年發表有關傳統的共識聲明,也是重要的里程碑。兩個宗派均承認傳統的定義就是教會在聖神內的整個生命。一方面它否定啟示的「兩種根源」的說法,另一方面也指出聖經與傳統相輔相成的密切關係:傳統確保了聖經信息的完整性,而聖經作為最高的權威是教會審查各種傳統的最主要---但不是唯一----的原則。這份聲明的貢獻,就是突破了將聖經與傳統對立起來的局面,強調兩者的密切關係,是基於兩者都來自同一神聖的根源。此外,它也表達出近代神學對傳統的重點看法:傳統不是靜態的考古學對象;它是動態的教會生命,所以也是不斷發展著的。但它也不會脫離基督的真理及道路,因為聖神以祂的德能帶領著傳統的發展。

至於天主教方面,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對於傳統的討論也有極重要的發展。首先,《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避免用聖經與傳統「二源」的講法,宣稱「聖傳與聖經組成天主聖言的同一寶庫」(第十節),強調兩者內在的密切關係。其次,梵二提出新觀念的可能性,容許神學家繼續探討,那就是在某種意義下,天主教也可以接受「唯獨聖經」的講法。《啟示憲章》雖然沒有明言,但卻指出這可能性:聖經與傳統在形式上固然迥異,但在內容上卻是一致的,兩者都是「寫成或所傳授的天主聖言」(第十節)。天主的言語---聖經----高於一切,但必須倚賴教會訓導權由傳授而來的教導,才能使聖經成為判斷一切的確切標準。第三,梵二談論「傳統」這名詞時是採用單數,不像特倫多大公會議時用作複數。這樣的用法與滿地可信仰與教制會議所提出的「真傳統」有相近之處。最後,在《大公主義法令》��,梵二的神長提出「真理層次」的概念,為有關傳統的神學探討開闢了嶄新的道路。在此概念下,傳統不是單一不變的東西;在傳統內,某些元素會比其他元素更接近福音的中心信息,「因為這些真理與基督信仰的基礎有其不同的關連。」(十一節)因此,教會需要分辨那些是與聖經緊密相連的傳統,那些是比較次要的傳統。這為基督徒合一的交談,就有關傳統的討論開拓了寬闊的空間。

 

5. 結論

縱使天主教對傳統有其獨特的觀點,與基督新教與東正教的立場並不一致,但樂觀的是彼此的看法比以前走近了許多。梵二扭轉了以往過份強調傳統及以信理神學為重心的教會訓導功能,再次肯定聖經是神學的靈魂及在教會生活��的中心地位。天主教多了一份對各種傳統抱有一份以聖經為本的批判精神,這是基督新教樂於見到的。另一方面,基督新教重新發掘到傳統在信仰傳遞及實踐方面的正確與不可或缺的價值;真傳統並不是教會在歷史中因循累積而成的習俗(儘管有些的確是人為的傳授),而是受洗皈依基督的人在教會內共融生活的表現,是具有生命及創造力的,以天主聖言作為其推動本源。

東正教也提醒天主教,傳統不只是有關訓導權對信理、教義及倫理生活所發出的指示而已;它更是整個基督奧體的生命或聖神在教會內的工作。梵二後的天主教重申天主子民信仰意識(sensus fidelium)在傳統中的重要性,正反映出這方面的轉向。不過東正教方面會否重新考慮天主教的立場,看到聖經、聖傳及訓導彼此相輔相成,「按各自的方式,在同一聖神的推動下,同時有效地促進人靈的救援」(《啟示》10)呢?在大公主義的精神下,東西方教會應以怎樣的方式,去重新認識「伯多祿職務」(Petrine Ministry)的功能,好能使它更有效地服務全體的天主子民,並成為普世教會合一的標記呢?

無論是天主教、東正教或基督新教,在進入基督降生新三個千禧之際,都應懷著希望與勇氣,肩負起新世界新福傳的使命,一起把天主的聖言忠實地保存、陳述及傳揚開去,讓救恩臨於世界每一角落,使各民各族都成為天主的子女。

 

 

參考書目

1. Bulgakov, S. (1988), The Orthodox Church. New York: St. Vladimir Seminary Press.

2. Geisler, N.L & MacKenzie, R.E. (1995), Roman Catholics and Evangelicals ---- Agreements and Differences. Grand Rapids: Baker Books.

3. Lossky, N.et al (Ed.) (1991), Dictionary of the Ecumenical Move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4. Rusch, W. G. & Gros, J. (1998), Deepening Communion----International Ecumenical Documents with Roman Catholic Participation. New York: Paulist Press.

5. 中國主教團秘書處編譯。(1975),《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台北:天主教教務協進會出版社。

6. 香港公教真理學會翻譯。(1982),《合一教理》(卷五)。香港:香港公教真理學會。

 

 

*** 網頁製作:聖神修院神哲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