禧年的傳統
麥健泰著
陳子建譯
神思 第四十五期 二零零零年五月 16-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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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會的「禧年」有悠久的傳統。麥健泰神父一文先從新舊約中找到「禧年」的根據,並指出法定的禧年是到1300年才正式開始,2000年是第26個。文章敘述在這些禧年中教會經歷了甚麼轉變,最後結論出禧年有一特別角色要扮演。一方面它讓人看出屬靈生命應在社會、經濟、政治價值之上;另一方面,它提醒人耶穌基督才是歷史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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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年的聖經根據
舊約時代
在聖經中每個第七日稱為聖日,每個第七年稱為聖年;在十誡中安息日的建立被以下深刻的文字所刻劃:緊記守安息日為聖日。這兩項定立在早期以色列歷史中已經出現,及至充軍巴比倫後,被稱為「禧年」的才形成。
禧年是一個特別神聖的時期,源於第七個安息年,意即第四十九年(七乘七)──在肋25:10中稱之為第五十年。在這年的七月初十是為贖罪節日,應在「全國」吹號角,「(你們)向全國居民宣佈自由;為你們是一喜年,人各歸其祖業,人各返其家庭。」(肋25:10)在這禧年欠債的及為奴的可得自由,它讓人取回祖業及回歸其親族;回到人以往的生活,這原是上主屬意以色列民所為的。它是由辛勞的耕作歲月、紀念進入福地初期及從巴比倫充軍後回歸耶路撒冷而來的一個極喜樂的時刻。
它加深天主所揀選的子民的希望,並不是不可能發生的夢想,而是上主期待的計劃臨現的應許。依撒意亞先知書末經常宣講一個相似的信息:「吾主上主的神臨到我身上,因為上主給我傅了油,派遣我向貧苦的人傳報喜信,治療破碎了的心靈,向俘虜宣告自由,釋放獄中的囚徒,宣佈上主恩慈的喜年……。」(依61:1-2)
新約時代
當耶穌基督開始其公開講道生涯中,在納匝肋會堂高聲宣讀依撒意亞先知書中的這段經文時,早期教會看見耶穌開始建立「上主恩慈之年」,跟著耶穌說:「你們剛才聽過的這段聖經,今天應驗了。」(路4:14-21)
從俗世的角度觀看這上主恩慈之「年」,人可能認為它的結果不太好。正對!最初原是好的,這是由於群眾跟隨祂及當時被社會上弱小的一群得到祂的接納。但是十字架的影子很快在祂的公開生活中出現。在祂最後的日子中,宗教勢力圖謀殺害祂,政府權力也參與箇中陰謀;祂的一個門徒出賣祂,其他在恐懼中離棄祂;群眾趨炎附勢地同樣喧嚷釘死祂。所有一切皆因為罪,將這個帶給他們平安的義人推向死亡。祂帶給人的平安是語言上最廣義的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關係──與天主的和諧、與鄰人的和諧、人內心的和諧和享用世上美好事物的和諧。這是世界所不能賜予的平安,但是,它好像因耶穌被釘十字架而告終。
相反,天主藉十字架進入了世界。罪惡及死亡在世界之初並不存在;現在它們亦沒法得勝,因為天主從死亡中復活了祂,使祂成為人類的主。
復活後的耶穌派遣門徒因主耶穌基督之名向萬邦宣講罪之赦(路24:47)。「罪之赦」包含的意思是天主願意在耶穌基督內為人類做一切事,這是新紀元的開始----教會的紀元。
重開聖年
法定的第一個聖年是到1300年2月22日才開始。羅馬公民及其鄰近地區的人民則提前數星期於12月24至25日的黃昏開始,這是根據宗座羅馬教廷認為該日為舊年度的終結及新世紀的開始。該黃昏,群眾聚集在聖伯多祿大殿,因為這紀元的轉接代表一個獲得各種大赦的好時機與及一與天主修和的好機會。
到了1300年1月1日之後,群眾繼續聚集,開始民間的新年。相信罪過蒙赦免和與主更親密接觸的人不斷增加,來朝聖的人也不斷增加,特別是在2月4日當印有基督面容的韋羅尼加聖臉布放置於信眾面前。
群眾的舉動令教宗波尼法爵(Boniface)(公元1294-1303)印象深刻。在2月22日伯多祿宗座慶日上,他頒佈教宗詔令確立每一百年為一禧年,罪過的赦免及大赦可以從「探訪羅馬及宗徒們繼任人的可敬大殿」而獲得。究其內容,他對那些真正痛悔己罪、在三十日內每日最少探訪聖伯多祿及聖保祿(St
Paul in Rome)大殿一次的本地居民,或十五日內每日最少探訪一次的外地人,頒布一個「對他們的罪完全而豐富的赦免」。而領受聖體卻並不是外在說明的條件之一。
赦免之年
「禧年」一詞並沒有在教宗詔書中提及,但作家們稱這一年為「喜樂之年」(annus jubileus),從此一直沿用至今。究竟舊約中天主的子民慶祝禧年跟天主的新子民(基督徒)有什麼關連?為何要經歷約一千五百年後才有新的禧年出現?
舊約禧年的靈修
天主的承諾及土地
舊約不斷談及天主、祂的人民及天主賜予的土地,但沒有明確說明死後的生命。繼續在福地生活是天主對其忠信應許的一個重要憑證,這說明了為何安息禧年是重要的。
新約談論天主(聖父、聖子及聖神)及基督耶穌的教會(現在開放給全人類),但土地不見了,取而代之的,耶穌宣講天國。這說明了我們在此沒有最後歸宿;基督徒的國度是在天堂;永生是認識天父及其派遣的耶穌基督。祖先的土地再不能令人想起天主的應許(詠37:11;瑪5:5)。
而且,成為天主的新子民不是由於出生於某家庭並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繼承),而是因著洗禮滌除罪惡(耶穌的功勞),及個人的獻身在天主新子民內去度一個新生活。
赦免我們的債
在天主經中基督徒懇求天主「寬恕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這裡所說的「債」是肋25章的喜年和聖年的接觸點。「債」是罪的另一個名稱,死罪是背棄天主;小罪是失足離開祂;重罪同時對社會構成嚴重傷害。
領洗後若犯了諸如背教、謀殺及姦淫等令基督徒離開天主的罪惡,而在罪人回頭前死亡到來,他們便不能承受天國而要永遠留在地獄。要避免這命運便要辦修和聖事──敏於聖神的召喚重新歸向天主(=悔改)、向神父告明自己所犯的一切死罪(=告明)、履行神父所訓誨的為與人修和及增進自己靈性健康(=補贖)。當痛悔者接受神父的補贖要求,因著神父所說的話(=赦罪)才可與天主修和。
要注意的是這修和聖事的方式要等大約一千年的演化才出現,在公元1215年拉特朗第四屆大公會議教會才要求所有成年的基督徒,不論男女,需要至少每年一次辦修和聖事,直到公元1300年這習慣才得以建立──這是第一個禧年。
建立修和但依戀仍舊
雖然死罪得赦免、與主友誼得恢復,但依戀世物令罪人離開天主的情況不斷。類似的依戀也同樣植根於「好」基督徒的很多日常缺失中──「不斷搬弄是非、不當的笑聲、過份關心自己的遺產」(摘錄自大額我略)。歸化了的罪人在面見天主前,這些依戀必須捨棄。這些淨化工作在此生或來世必定要完成。
現世生命的淨化
在埃及沙漠生活的隱修士及那些在別的地方隱修的人,由古代開始便一直與天主的恩寵合作去淨化對世物的依戀。經歷數個世紀他們嘗試透過祈禱、禁食及施捨去攀登完美的梯階(多12:8;瑪6:1-18),表示與天主(祈禱)、自己(禁食)及別人(施捨)關係上的轉化。若果他們能夠到達梯階的頂級且能保持謙遜,他們死後直升天堂,他們在世上已還清他們欠的「債」。他們在生活上作了超過修和聖事中所要求的「補贖」。
來世生命的淨化
那些不能到達頂級及在俗世選擇婚姻生活的,當死亡將至時必有很多需要淨化的地方,他們是「債」台高築呢!修和聖事讓他們恢復與主的友誼,但他們「補贖」的表現往往不足夠去切斷一切天主以外的事物不健康的依戀。死亡來臨時什麼會發生在他們身上?他們只能在死後以火淨化(格前3:13)。
在歐洲中古世紀初期,什麼時間淨化、在什麼地方淨化及怎樣淨化辯論得頗深入。
十三世紀中期(公元1254年),在拉丁教會宗座訓導中出現了一個介乎天堂與地獄的境界及地方,稱為煉獄,在那裡死後的靈魂因著小罪及小過犯而要經驗痛苦的淨化,教會可透過「通功代禱」(=代禱)幫助煉獄裡的靈魂。後期的教義(例如在1274年的里昂第二屆大公會議),沒有提及煉獄是一個地方或是一堆火,但兩者皆為一般人對「煉獄」的了解。
大赦進入
天主新子民中的主教及牧者們時常警覺到需要給予那些埋首世物的人一些幫助和鼓勵。長久以來,改善靈性健康的祈禱、禁食及慷慨善行在歷史試驗中依然屹立不倒,如果人能夠被吸引去多作這些善工為他們更好,而頒布大赦提供了這方面的吸引力。
大赦跟祈禱、禁食、施捨與及去聖地及聖伯多祿墳墓朝聖等善工在教會內由來已久。這等善行幫助人潔淨內心離開世物依戀,與天主子民團結一致一起歸向天主。現代作家稱這些好善工的團體意識為「群體本性」(herd instinct)。
這樣,大赦是教會運用其權力從她的寶庫中那些(因告明所有死罪)回頭歸向上主但仍為世物所束縛的個人賜予功勞。大赦不是由修和聖事所施予,但它與修和聖事中的補贖有密切的關連。
從虔敬的善工所獲得的大赦可以獻給煉獄中的靈魂令大赦變得更加吸引,為亡者所作的補贖令在生的及已死的緊密地團結一起。這些補贖同樣也幫助在生的反省自己的未來。
獻給亡者的大赦是對天主真正至誠的請求,為能迅速淨化亡魂。天主聆聽這些祈禱就如祂聆聽我們所有的祈禱一樣,但怎樣及甚麼時間作淨化便全在祂的手中。
獻給煉靈的大赦只能夠在清楚明白甚麼是煉獄和天主子民內的諸聖相通及彼此代禱的情況下方才有意思。
天主子民
描述了以上靈修化的過程後,隨之而來的是說明教會的本質及在生的或已死的天主子民的合一。思想家在過往數個世紀不斷反省瑪竇福音廿五章所述的公審判,基督的審判分開了綿羊及山羊(他們不想成為天主子民),但在明白罪惡及死後淨化中的發展後,另一類天主子民----那些在淨化中的----必須顧及。對教宗依諾森三世(Innocent
III)(1198-1216)來說,天主子民分為在天堂中凱旋的教會、在煉獄中受苦的教會及在世界上奮戰的教會。三者緊密結合,互相幫助。尤為重要的是在禧年中所行的善工讓在生的親人及朋友可以祈禱和善行幫助煉獄中熟悉的靈魂。
值得注意的是生者以祈禱及犧牲幫助亡者的觀念並不新鮮,我們可從瑪加伯下(12:38-45)及早期教會著作如《伯爾伯都亞及斐利其大之苦難》(Passion
of Perpetua and Felicitas)──她們是公元203年在北非殉道的兩位基督徒----中發現出來。在十一世紀的上半期,葛魯尼隱修會(monastery
of Cluny)開始在11月2日紀念亡者(諸聖節之後一日),從此這習俗傳遍整個基督宗教。
及至十三世紀末,天主子民獲得了為慶祝禧年所必須的元素:
-神學家經過努力後完全明白耶穌派遣門徒向萬邦宣講「罪之赦」的意思;
-赦罪的所需已被確立;
-提供了幫助予所有世務纏身的人,讓其消除今生的「債」;
-獻給亡者的大赦迅速使親友們為在煉獄中的靈魂多作補贖;
-新世紀的開始標誌著希望的開始,人開始走到耶穌授予天國鑰匙的聖伯多祿宗徒的墳墓前;
-人發自心靈深處對運用天國鑰匙的深切渴望;
-教宗波尼法爵八世在此刻回應了信眾的要求。
從此,新的禧年建立了,這是一個天主子民在過往七百年的壓力及張力下孕育出來的。今年──公元2000年──它在新禧千年中體現人的希望。
由公元1300至1650年
最初的十四個聖年
教宗波尼法爵八世頒布了每一百年為一禧年的法令,即是第二個禧年會在1400年出現;但在這年出現的禧年卻是第四個。因為在此時期教宗克萊孟六世(Urban VI)(1342-1352)頒布了每五十年為一禧年的法令及後教宗烏爾班六世(1378-1389)則定立了每卅三年。這樣的決定令十四世紀出現了兩次禧年:一次在1350年(第二個禧年),另一次在1390年(第三個)。教宗烏爾班六世還增加了另外兩個前往朝聖的大殿:聖若望拉特朗(St John Lateran)及聖母大殿(Mary
Major)。
在1400年的第四個禧年並不是以教宗詔書形式頒布的,而是人民覺得新世紀的開始適宜慶祝聖年。當群眾聚集在羅馬時,教宗波尼法爵九世(1389-1404)為他們頒布禧年大赦。
最後於1470年由教宗保祿二世決定每廿五年舉行一次聖年前,分隔廿五年的第五個及第六個聖年分別由瑪爾定五世(Martin
V)(1417-1431)及尼各老五世(Nicholas V)(1447-1455)所頒布;理由是人生命短促。這個傳統便一直沿用至今;教宗保祿二世同時決定了聖年由聖誕前夕開始及結束。因此,第七個禧年由西斯篤四世(Sixtus IV)(1471-1484)於1475年舉行,他應用了當時新發明的印刷技術去籌辦此禧年。
1500年亞歷山大六世(Alexander VI)(1492-1503)為第八個禧年制定了開幕禮的禮儀及祈禱經文,今年2000年的禧年也完全採納了這些禮儀及祈禱經文:正如教宗在聖誕前夕開啟了聖伯多祿大殿的聖門與及樞機主教們在另外三間大殿開啟聖門一樣。聖年結束時聖門會重新被封閉。
不管當時德國的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行動,克萊孟七世(Clement
VII)(1523-1534)於1525年宣布了第九個聖年;當年預想到由德國來的朝聖者會減少。之後百多年直到1648年的威法利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第九至十四個聖年均在基督教革命的陰影下舉行。
西方基督宗教的轉變
在這十四個聖年中,朝聖者看著羅馬一代接一代的大轉變,例如:文藝復興對城市建築的深遠影響;圓拱頂形教堂替代鐘樓式教堂,儀式及威儀及禮節也改變了,但最深遠的轉變還是西方基督宗教。在第一個聖年,正如早期教宗們所行使的權力一樣,波尼法爵八世堅持了其凌駕諸王子的權力;在教會的權利及資產上,他與法國皇帝意見不和,引致教宗被殘酷襲擊而去世。在慶祝第十四個聖年的前兩年,在威法利亞和約(1648)上,西歐國家重繪宗教版圖時竟沒徵詢擁有土地主權的教宗。此時期教宗的威望徹底改變,但同時,天主教會在靈修上日趨完備,以下是天主子民歷史上的一些轉捩點:
居於亞維農(Avignon)的教宗
波尼法爵八世死後兩年,法國籍克萊孟五世(1305-1314)被選立為教宗,繼後73年教宗一直由法國人擔任,他們均住在法國亞維農內管治教會。真福烏爾班五世(1362-1370),本篤會會士,為第六位居住在亞維農的教宗,他於1367年10月回到羅馬。1370年9月羅馬城法制及秩序遭破壞,烏爾班回到亞維農,同年12月死在此地。額我略十一世(Gregory
XI)繼任教宗,最後因聖女加大利肋.西恩那(St
Catherine of Siena)的催促而決定離開亞維農,於1377年1月遷居羅馬。
黑死病
1348年初,一種稱為黑死病的淋巴腺鼠疫蹂躪歐洲,估計少於兩年內死於此疫症的人數達到四千萬。神職人員受害尤甚,神父們經常被沒有受過訓練的或不合適的人替換;不難想像往後的一段長時期教會處於低潮,這件事令教會的靈修至今仍留下傷痕。
大分裂(1378-1417)
在選舉繼任額我略十一世的教宗會議上(1378年4月8日),一群羅馬滋事群眾在梵蒂岡周圍怒吼:「選意大利人或者你找死。」樞機們選立了烏爾班六世(1378-1389)。不幸地他性情激烈;甚至聖女加大利肋.西恩那寫信要求他收斂脾氣。同年9月樞機們選立了另一位教宗,他稱自己為克萊孟七世。基督宗教在此時期有兩位敵對的「教宗」----烏爾班為合法教宗,居住在羅馬,克萊孟為反教宗,居住在亞維農。此事對基督宗教的傷害異常巨大。這種醜陋的情況拖延至1417年11月選立了瑪爾定五世後才結束。
在此時期舉行了兩個聖年,第一個是由烏爾班六世於1389年10月臨死前頒布在1390年舉行的聖年;波尼法爵九世(1389-1404)於11月繼任並慶祝此聖年。另一個聖年由波尼法爵透過在新世紀開始時因著前往羅馬的朝聖者的意願而頒布的。
文藝復興
選立瑪爾定五世平息了教會一連串的問題,但另外還有很多問題。從第八世紀中葉開始,教宗們在意大利宗座領土作為統治者,使教宗們離開作為主教們及伯多祿繼任者的職務。他們如同世俗的王子們一樣參與王子們每天的社交禮儀;他們參與外交;他們是文學與藝術的愛好者。他們投身於十五世紀中葉西歐國家酷愛的古希臘及羅馬文學的復興,這運動稱為「文藝復興」。它雖然對當時社會產生正面影響,但遺忘天主而只重視一切世物漸漸損害了基督徒的靈性生命。教會經歷了困苦的爭扎才復元。教宗保祿四世(1555-1559)以他剛烈的性格才制止了這種世俗精神,使它不致在樞機主教們的生活中,成為理所當然的事。
基督教革命
亞歷山大六世在一份關於1500年聖年的教宗詔書中,說明了無論誰為興建新的聖伯多祿大殿而捐獻錢財,將會為煉靈獲得特別的大赦。而誤用大赦的結果導致馬丁路德(於1517年10月31日)撰寫了95個條文與及天主教和基督教在西方基督宗教中長期分裂。一個細小的彌補行動是天主教會及路德宗世界聯會於1999年10月31日為成義教條簽署了一份聯合聲明。
反宗教改革
基督教革命通常被稱為宗教改革(Reformation)。天主教的復興因而更好稱為反宗教改革。復興的高峰是由特倫多大公會議於1545年開始為期18年之久,它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由1545年12月至1549年9月;第二個由1551年5月至1552年4月;第三個由1562年1月至1563年12月。
天主教訓導從基督教批評的觀點上從新自我檢討。所有被攻擊的觀點加以謹慎而清晰的處理,致使整個天主教生活得到多方面的革新。四個世紀之後,世界各地的主教們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中遞交天主教教理作類似的審閱。
除了帶領特倫多大公會議,天主在天主子民中以不同方式不斷工作。特倫多大公會議關切信理及規誡,但聖神同時忙碌地更新教會的靈性生命。很多人注意到這時期祝聖為聖人的人數,道明會和方濟會的會士不斷地作勤奮工作;特別是嘉布遷會會士在意大利、法國及德國抵銷不少宗教改革的影響。加爾默羅修會出了兩位偉大的西班牙籍神秘家,聖女大德蘭(Teresa of
Avila)(1515-1582)及聖十字架若望(John
of the Cross)(1542-1591)。聖依納爵勞耀拉(Ignatius of Loyola)(1491-1556)建立耶穌會,願意受教宗差遣;作為聽告解的神父、退省指導者、教育家、講道者、辯論學者;耶穌會士將依納爵神操(Spiritual Exercises)的果實帶給不同階級的人,依納爵派遣聖方濟各沙勿略(Francis Xavier)前往印度、馬來西亞及日本傳教,最後在上川島期待進入中國時離世。
弗羅倫斯的神父聖斐理伯黎乃(Philip Neri)帶給教廷神修指導。透過他的啟發,聖三小兄弟修會(Confraternity
of the Holy Trinity)在1550年聖年時期照顧了大約七萬名朝聖者。
所有的這些革新很自然地影響聖年,它為羅馬帶來數以百萬計的朝聖者。克萊孟八世(1592-1605)在宣佈第十二個聖年(1600)中,召叫那些離開教會大家庭的人歸來。在1599年12月31日,八萬人見證了聖門開啟的時刻,教宗本人在聖伯多祿大殿中聽了數小時告解更推動了整個聖年痛悔的氛圍。
及後的聖年
一個缺乏反省的人可能認為從特倫多大公會議帶來的革新結果會是──之後教會至少在天主教王子治理的國度下愉快地生活──但事實並不如此!特倫多大公會議雖命令設立修院培訓神父,但並不可能設立類似的教育機構去培育天主教的王子關於公共倫理及諄諄善導他們關於公益的理念。而且皇家法院並不會顧及靈修,它只會熱衷於把宗教看作為國家的一個部門及以此來達成其目的而已。
第十八世紀
聖年的慶祝持續,在十八世紀便有四個聖年:1700年(第16個),1725年(第17個),1750年(第18個)和1775年(第19個)。這是一個教宗們在面對專權的天主教元首時嘗試抓緊他們權力的世紀,當克萊孟十四世(1769-1774)在1775年聖年的兩年前屈服於來自幾位天主教王子莫大的壓力而簽署一份敕書解散耶穌會時,明顯地教會屈服了。到此世紀末,法國大革命開始,巴士底監獄(Bastille)淪陷(1789年7月14日);宗座權力陷入最低潮。1798年1月,法國佔領羅馬並擄走年已八十的比約六世(1775-1799)。這個「平民教宗」先在意大利被遷移多次,跟著橫越亞爾卑斯山脈(其時經陸路的地方充滿冰雪)到達布林康(Briancon),最後回到法國華倫斯(Valence)並於1799年8月29日在為敵人求寬恕的祈禱聲中去世(但應否給予教宗們的敵人大赦或禧年卻是天主的決定)。無論如何,比約六世的繼任者,比約七世(1800-1823)沒有在1800年頒布聖年,他是於1800年3月14日在威尼斯舉行的一次教宗選舉會議中才被選立的,到7月才到達羅馬。他受的苦同樣為教會賺得了大赦;他於1808年7月被拿破崙拘禁直到1814年1月才獲釋。這兩位默默承受痛苦的聖伯多祿代表為天主子民所得的裨益比失去了聖年的所得尤甚。
第十九世紀
在十九世紀只有兩個聖年:一個由教宗良十二世(1823-1829)頒布,另一個於五十年(1875)後由比約九世(1846-1878)頒布。1870年意大利統一並設首都於羅馬;比約九世思慮到在梵蒂岡內他如同階下囚;因而為1875年的禧年賦予特別意義,縱使這個聖年沒有開啟聖門儀仗式的朝聖旅程。來自各方的朝聖者都到來表示認同教宗,這個聖年把禧年大赦擴展至為整個世界。這是第21個聖年。
由於比約九世在任年期長,因而能設定一些令聖年的意義更豐富的環節:
失去現世的權力
比約九世是歷史上任期最長的教宗,他在被選立後的首兩年引進了教宗國的一切社會變革,「興建鐵路、削減關稅、限制專利、重整法庭、廢除新聞審查、與鄰國建立商業協議、設立地方議會和大赦政治犯」(引自Philip Hughes著1967年出版的《天主教會簡史》第214頁)。但教宗國的時日無多了,1860年意大利統一,只剩下受奧地利人管轄的威尼斯與及受教宗管轄的羅馬和稱為聖伯多祿遺產的鄰近地區不受意大利政府所控制。一隊法國駐軍確保教宗的獨立和安全。由於法國與普魯士之戰突然而至,法國駐軍撤離羅馬,1870年9月20日意大利軍隊進境──教宗現世的權力便變為歷史陳跡。
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
大公會議從1869年12月8日召開,討論一系列議題。特倫多大公會議在十六世紀曾重整受基督教批評的天主教教義。梵一面對十八世紀對基督啟示的離軌和拒絕理性主義(rationalism)(相信理性本身足以尋找天主)、泛神論(pantheism)(相信天主可在物裡尋而非物外)及自然主義(naturalism)(否認無感官證實之物的存在)。梵一同時要面對及處理法國加利剛主義(Gallicanism)(法國教會認為自己在教宗權力之外差不多有完全自由)。
兩個被討論及投票的題目是:(一)、基督啟示的超自然特質和(二)、教宗的不能錯性。梵二擴大不能錯的教義:「幾時主教團與伯多祿的繼承人共同執行這種最高訓導職權,教會本有的不能錯誤的特恩,便也存在於他們之中。」(《教會憲章》25)
無玷始胎
1849年初比約九世寫信致主教們,要求為欽定榮福童貞瑪利亞無玷始胎為教義祈禱和徵詢他們的意見,在多數贊成下主教們被召到羅馬為宣佈此為教義。1854年12月8日在聖伯多祿大殿宣佈了此教義作為慶祝傳統無玷始胎節日。這端真理和慶祝這節日不斷提醒我們,除了榮福童貞瑪利亞外,人類皆在肉性上背離天主,因而必須跟隨偉大的人類救贖者----耶穌基督──的腳步。
第二十世紀
雖然發生世界第一次(1914-1918)及第二次大戰(1939年9月-1945年8月15日),在廿世紀還是舉行了四次普通聖年。這個世紀見證了人類史無前例的大屠殺及令人震驚的殘暴行為、原子彈的發明及集中營的暴增。同一時間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醫學知識迅速增長,並與其他的發明一起改變我們的日常生活習慣。
良十三世(1787-1903)頒布1900年為聖年(第22個),為獻給基督及祂救贖的能力。不理會當時在新意大利之內吞併了教宗國的環境轉變,聖門照往常一樣重開。但反神職的團體抗議,共濟會(Masons)提議四個平信徒大殿的名字讓朝聖者拜訪。
歷史上第廿三個聖年於1925年由比約十一世(1922年2月-1939年2月)頒布,比約十一世以「在基督國度內基督的平安」為他的座右銘。在1925年12月23日,聖年剛結束前,他確立了基督君王節日(the
feast of Christ the King)作為紀念此禧年,而為紀念基督的王權並基於被釘十字架上的救贖工程,他宣布從1933年4月2日(基督苦難主日)至1934年4月2日(復活節星期一)為一個特別的禧年。
第廿四個普通聖年在1950年由教宗比約十二世(1939-1958)於1949年5月頒布,它是一個互相寬恕和修和的邀請,為的是認知人類的手足之情及聖經中提到的世界平安。在這聖年中有三百五十萬人到訪羅馬,全年的高峰在於1950年11月1日頒布了聖母瑪利亞蒙召升天的信理,兼且他宣佈1954年為聖母年。
第廿五個普通聖年在1975年由教宗保祿六世(1963-1978)於1974年5月頒布。「教宗簡介其目的為:在個人及整個教會中獲得更新與修和。這將會是對現代人關於自由、公義、合一及和平之渴求的具體回應。」(引自Virgilio Card. Noe 著,1999年ATS
-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出版的《聖門》。)
在1999年12月24-25日聖誕子夜時刻,千禧年──第26個聖年──當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選立於1978年10月16日)開啟聖門時開始。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從他的教宗職位開始便致力強調人權、人比物重要及成為比擁有重要;他同時呼籲一種新經濟秩序,它不是馬克思主義,也不是資本主義,而是建基於工人的權利和勞動者的尊嚴。
在二十世紀,教會的生命及訓導有著深遠的轉變:
社會政治問題
良十三世在數封通諭中處理社會政治問題,在教會眼中任何形式的政府均有合法的權力去保障公共利益,他最出名的通諭──《新事物》通諭──於1891年5月15日頒布,擁護私有產權、家庭收入、工人權利及工會合法性。在舊約時代肋25章中嘗試的禧年立法,良十三世卻嘗試在現代實踐。
為了紀念《新事物》通諭第四十、七十及一百週年,比約十一世、若望廿三世及若望保祿二世分別對社會事務頒布他們的通諭,它們分別是,《四十週年》、《慈母與導師》及《百年》通諭。肋25章說明土地屬於雅威(23節)。現代教會的社會訓導可以精簡撮要為:土地是雅威的,所有家庭均有權利享用地上一切。
良十三世直言無諱地面對社會中的結構性罪惡,這是在教會意識中的新事物,關係到修和聖事中的四種元素:痛悔、告明、補贖和赦罪。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
本世紀的重要教會事項莫過於由1962年10月11日至1965年12月8日舉行的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會議的中心思想是《教會憲章》,它產生的深遠結果是讓我們更明白教會。它觀看教會在人類歷史中為一神聖實在(一件「奧蹟」);它是由男人和女人(天主子民)組成的一個團體,他們被召選參與天主聖三的生命。每一個人都是聖的,作為天主之母和人類之母的榮福童貞瑪利亞是「旅途中的天主子民明確之希望和憂苦之慰的記號」(#68)。
大公會議認可跟全世界的基督徒及非基督徒作合一對話,它同時也悍衛了宗教自由的權利。
結論
從十五世紀後,差不多一致地每廿五年舉行一次禧年的事實上看,教宗及天主子民皆認為慶祝禧年在他們敬拜天主的過程中扮演著一個特別的角色。一方面它恆常地提醒人生命應置靈修於社會、經濟和政治事物的上面。更深的層面是它每廿五年對每一代重新宣揚耶穌在加利肋亞親自宣講的天主的福音:「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臨近了,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谷1:15),它亦同時貫徹耶穌給予宗徒對萬邦宣講罪過赦免的使命(路24:47)。
它亦同時無分彼此地提醒所有天主教和非天主教徒,耶穌基督是歷史的主宰,我們可以以梵二的一段文字作結:「現代世界好似大有作為,又好似柔弱無能;可能行至大的善,亦可能做最壞的惡。在現代人類面前,擺著走向自由或奴役的途徑、進步或墮落的途徑、友愛或仇恨的途徑。此外,人類亦意識到自己所有的智能,可能貽害於人,亦可能為人服務,全看自己是否善於運用。……教會深信為人受死並復活的基督,曾藉其聖神提供人類以光明及神力,以幫助人們滿全自身的崇高使命。
同樣,教會深信人類整個歷史的鎖鑰、中心及宗旨,便是基督天主及導師 。」(《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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