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得年大赦的條件

節錄教宗若望保祿二詔令

 

神思 第四十四期 二零零零年二月 78-81

 

 

 

藉此法令,宗座聖赦院,為實施教宗在兩千年大年詔令中所表達的意願,並依教宗所給予的行使權,界定為得年大赦該遵守的規律。

所有信友,適當地準備妥當,在年內,符合以下規則,得圓滿享受大赦的恩惠。

由於一般的或是特殊的覆文而獲得的大赦在大年仍然有效,應該注意年大赦也可用以幫助亡者之靈魂:此類奉獻構成超性愛德的傑出行為,由於在基督的奧體內,連結世上旅途程中的信友和已結束世間旅程的信友的關係。同時,一天只能得一次全大赦的規定,在整個年中仍然有效(1)

年的重點是經由臨在於教會,特別是在聖事中的救主基督,而與天主父會面。為此,整個為朝聖而準備的年過程,其出發點程和結論是舉行懺悔聖事和聖體聖事,基督的逾越奧,我們的平安與和好:這是使我們打開心門為我們和他人迎接大赦恩惠的改變自己的會晤。

在妥當告解後----依教會法典第九六零條及東方禮教會法七二零條一款的規定告解該是個別的和完整的----信友在滿了所要求的條件後,可以領受或運用全大赦的恩惠;在相當的時期內,甚至每天,可得全大赦而不需再告解。不過信友最好是時常領受懺悔聖事的恩寵,為在悔改和心靈淨化上得以成長(2)。為得大赦所要求的參與感恩聖祭,應該在履行所規定的神工的同一天妥當地完成(3)

這兩頂峰時刻應該由幾項事功相陪伴,首先是與教會共融的見證,這表示在為羅馬教宗的意向祈禱,以及藉愛德和補贖的行為上,依照下列的指示:這些行為是表示在聖事中與基督共融所引起的真正的心靈的皈依。基督真正是我們的寬恕及我們罪過的補贖參若12:2)。基督藉由把「一切罪過的赦免」(4)的聖神傾注信友心中,引領每一個人與慈悲的聖父有父子般的及信賴的會晤。從此會晤產生悔改及革新的承諾,教會的共融及對我們兄弟姊妹的愛德。

同時為即將來臨的年確認一項規則,即聽告解司鐸,為那些合法受阻的人,得「改換」為得大赦所規定的工作和所要求的條件(5)。隱修院的修士及修女,有病的以及為了某種理由無法離開他們自己的家的人,可以在他們的會院或中的小聖堂朝拜,以代替去某一個聖堂朝聖。假如連這個也做不到,他們可以與那些依常規做規定的神工的人以心神連結在一起,並向天主獻上他們的祈禱、痛苦和不適,也可得大赦。信友得年大赦的條件是:

(1)                 在羅馬,假如他們到可敬聖殿之一朝聖,即梵蒂岡聖伯大殿,拉郎的至聖救主大殿、聖母大殿及在奧斯底亞路上的聖保祿大殿、在大殿熱心參與彌撒聖祭,或其他禮儀慶典,如晨禱或晚禱,或是熱心神工(如拜苦路、念玫瑰經、光榮天主之母誦念AKATHISTOS聖母);此外,假如他們以團隊或單獨在四大殿之一朝聖,並在殿內花一點時間朝拜聖體並默想片刻,最後念「天主經」、信經和聖母經。除了四大聖殿外,在大年的特殊機會上,在下列幾個地方,在同樣的條件下也可得大赦:聖十字架大殿,聖勞倫佐大殿,天主之愛聖母朝聖地及基督徒陵墓(CATACOMBS(6)

(2)                 在聖地,依同樣的條件,假如信友在耶路撒冷的聖墓大殿,或在白冷的聖誕大殿,或在納匝肋的聖母領報大殿朝聖者。

(3)                 在其他教會的地區,假如信友在主教座堂,或其他由教區主所指定的聖堂或聖地朝聖,同時他們熱心參與禮儀慶典或其他熱心神操,如以上為羅馬城市所指;此外假如他們集體或是個別在主教座堂或是在主教所指定的朝聖地朝聖,並花一點時間熱心默想,結束時念「天主經」,信經及聖母經。

(4)                 在任何地方,信友們適時訪視有需要的或有困難的兄弟姊妹(如病人、受刑人、獨居老人、殘障人士等),猶如向在他們身上臨在的基督作朝聖一般25:34-36),同時滿足通常屬靈的及聖事的條件並念通常的經文。信友們一定願意在聖年內常做此類的訪問,因為每次他們可以得全大赦,顯然一天只能得一次。

年的全大赦也可藉以實際和慷慨的方式,表達懺悔精神的行為而獲得,因為懺悔是年的核心。這包括至少一整天不取用不必要的東西(如抽煙或喝酒,守大齋或小齋,依照教會及主教所定的規則),或是捐一些錢給窮人;資助一項宗教的或是社會的事業(特別是為棄嬰的福利,困難中的青年,有需要的老人,在不同國家尋求更好的生活條件的外國人);空出個人自由時間的適當部分,做有益於團體的活動,或其他類似的個人犧牲。

    長 巴 翁樞機

  執行長 戴馬琪特里總主教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廿九日將臨期第一主日發自羅馬宗座聖赦院。

 

 

1. 參閱《大赦手冊》梵蒂岡出版(一九八六年)規則21條第一款。

2. 參閱同上規則23條第1-2條。

3. 參閱同上規則23條第3款。

4. 「你藉聖神消除人間的一切罪惡」感恩祭典(二)復活期第七週星期六獻禮經。

5. 參閱《大赦手冊》規則第27條。

6. 參閱《大赦手冊》許可第14

 

 

*** 網頁製作:聖神修院神哲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