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奪走信仰的光亮?

 

韓大輝

 

神思 第四十三期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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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韓大輝神父的文章首先指出一個事實:很多頂尖的科學家不信神。原因是他們不能把神納入他們的信念與方法中,而世上的罪惡和痛苦,亦足以排斥美善神的說法。亦有些科學家對神的存在採取中立態度,或認為凡不能驗證的,就不去論斷其真假。這種科學家的驗證態度,未能向超自然的事件開放,壓抑著整體性的問題。文章認為神的假設合乎理性,並且比「巧合」的理論更有力。雖然科學本身不能確定地推斷神的存在,但它與有神論能夠調協,兩者可合作助人進入更闊的境界,追尋更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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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是資訊暴漲的時代,人的批判意識加強了,不易採取輕信的態度,卻又因此迷失在眾多不相協調的資訊中。人總擺脫不了整體和終極的問題:人究竟何去何從?這世界怎會「偏袒」人的出現?當代科學對信仰(1)所提出的答案似乎刻意「冷淡」,結果不但沒有幫助信仰提供可信的理由,反而奪走信仰的光亮!

其實,追求真理是人的本性。這追求不單在於獲得局部的、實證的、科學的真理,而也在乎朝向隱秘的、解說生命意義的真理。本文認為於此尋找真理的旅途上,科學和信仰是可彼此相得益彰。

 

1. 頂尖的科學家

一個頂尖科學家,一天決定離開自己的實驗室,獨自走到山上,輕鬆一下。當日天氣奇佳,景色人,目下世界,美不勝收。不覺心裡讚賞造物者的偉大和奇妙的安排。可是,回想一下,自己從事科學多年,很多疑問都能靠科學方法一一迎刃而解,即使未解決的尚有很多,但科學提供的方法,既是真理的唯一籲匙,就無須勞動「天主老人家」了。說到底,神的觀念只是從小在家庭學來的,現在已不管用,況且多年前進入高等科學院時,已決心做個無神論者,免至自己的研究會有甚麼偏見。

當這位科學家正力抗拒這「造物主」的誘惑,和壓抑自己久遺了的宗教感,一個不小心踏空,便墮下山谷。於是他本能地伸手亂抓,幸好滑落不久,給他抓著一棵小樹,把身體停下來。驚魂稍定後,發覺自己的形勢大為不妙。從小樹到山頂都是滑禿禿的石,自己絕對爬不上去,下面卻是無底深淵,無路可走。最可的是手中的小樹,已被自己身體下來的衝力折斷大半,餘下未斷部分已漸漸不支。

於是,他大聲向下面喊道:「下面有人嗎?快來救我!」可是,除了自己的回音,甚麼也聽不見。然後他又向上喊道:「上面有人嗎?」

語聲未完,便聽到回應:「有!」

「快來救我吧!」

「可是,小明,你已經不相信我,怎樣救你?」

科學家大吃一驚,這人怎會知道自己的「乳名」!

「你是誰?」

「我是天主!」

「我現在相信你了,請快救我吧!」

「好吧!那麼你先鬆手放開那小樹吧!」

那科學家看看下面的深淵,然後向上喊道:「上面還有另一個可以救我的嗎?」

沒有甚麼回應。

不久科學家從心裡(不是從耳朵)聽到一個呼喚:

「為何你不相信我?」是同樣的聲音,但來得更鼓勵、親切和熟落,使「小明」漸漸平靜下來,開始作認真的考慮枝是騙局嗎?如果是騙局,我鬆手便會掉下去?如果不鬆手,不久也要掉下去?手中的小樹是確實握緊著的,那發聲者卻看不見,究竟相信還是不相信?

暫且讓我們把這科學家擱置在那小樹上,並剖析一下甚麼是可信和不信的理由,幸好我們不是在此危急關頭去做剖析。

 

2. 科學點中信仰的穴道

這位科學家曾有信仰的,晉身高等學院後,便失去了,就像科學「點中信仰的穴道」一般,使之癱瘓下來。

我們不禁追問究竟科學家是否偏向無神論的。有人為此做過一些調查。美國心理學家雷巴James H. Leuba)分別在19141933年調查究竟有多少生物及物理學家相信(接受禮拜而答允祈求的)神,和祂賞賜的永生。這調查把科學家分成「一般的」和「頂尖的」,兩組人的問卷皆一樣。在1914約有30%「頂尖的」科學家懷疑或不信神及永生的,在1933則增至80%,而「一般的」科學家不信神的數目在40%以上,不信永生者50%,兩次調查的數目,相差不大。可是,雷巴就預測將來一般的科學家和普羅大眾不信神的數目會增加,讓我們稱這預測為「一般不信論」。雷氏也有個「特殊不信論」,就是那些「頂尖的」科學家(特殊的一群),因其卓越的知識,他們中更多人不信神和「超性」的事。到了1998年類似的調查由拉遜Edward T. Larson)去做,結果發現40%的一般科學家仍然信神,約50%信永生,由此可見雷巴的「一般不信論」不能應驗。可是他的「特殊不信論」卻非常準確,超過90%的科學家不信神和永生。在國家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更有95%的生物學家聲稱是不可知論者(Agnosticist)或無神論者。

若我們以金字塔形式描繪美國科學家的信仰,可以分三層去看,上層的是頂尖科學家,信者寥寥無幾;中層的是一般科學家,信者少過群眾信者的一半;底層是群眾,其中不乏工程師、物理學家、應用的工藝科學家,信者最多。這個「金字塔」在1914年已如此,在1998年亦不例外。為何?這裡有兩個不同的答案或假設。第一個是,現代頂尖科學家的頭腦是偏向無神的。有些無神論科學家提出,人之所以有宗教經驗,乃源於腦內由某部分不調而形成一種「有神狀態」;當然那些有神論會即時回應,作出這種研究結論的人,明顯地找不到腦內的「無神狀態」。另一個答案是,愈進入高層次的科學圈子,愈須選擇無神論。華盛頓大學社會學家史達(Rodney Stark)認為,從這二百年來的市場來看,如果你想成為科學家,必須脫離宗教的桎梏。愈進入大學的高層,宗教人士愈要閉口,並受到無宗教人士歧視。愈高科學的教育,愈要「篩」走神的意念。整個系統是讓無宗教人士在高科學圈子更受惠。有人認為,兩個答案都有其真實性,高科學的頭腦易轉變為無神論者;而高層科學圈子歡迎無神論者。

如果問及那些頂尖科學家不信神的客觀理由何在?大體上他們會有兩個答案。第一、在科學的研究中,基於其信念與方法所限,根本是不能將神放入科學的解釋中。亦有人認為在科學實驗中,根本不能找到神或超性事物的臨在。第二、如果有神的話,世界為何有邪惡和痛苦?難道神並非全能,故無從制止惡的出現?也許神並非全善,因而讓惡存在此世?不論如何,世上只有一丁點無辜者的痛苦,就足以將神的美善全部撕裂。(2)

 

3. 道是無神卻有神

雖然上述兩個理由是不信神的科學家多次引用,但他們也意識到從事科學研究要懷有真實純正意向,選擇無神論,亦非易事,因為這個世界有種種令人拍案叫絕的事,不得不令人聯想到神的存在。

傳統上,從自然現象與科學研究推論到神的存在和屬性,此進路稱為「自然神學」,通常有兩種論據。第一個是「宇宙論的論據」,它著重大自然的種種存有皆須解釋,這是啟動求知者做研究的事實,形上學稱之為「充分理由的原理」(The principle of sufficient reason):凡存有之所以存在必有其充分理由,若此理由不在自身中,必在另一個存有身上。那麼最終只有神作為絕對及充分地自我解釋的存有,才可解釋世間所有的存有。

這種論據在中世紀十分風行,但到了十七世紀就受到嚴峻的挑戰。有人認為此論據頂多能推出一個冷冰冰的神,與世界極其量只有創造主和受造物的關係,但並不在自然的運作中作任何干預,因為已制定一些自然法則

「管制」世界,並賦予宇宙足夠力量,使之自行運作,無須干預和理睬這個世界。若神終止自然律的效力,直接干預世界,會顯得神不夠智慧,未能構思天衣無縫的自然律,需於事後作額外的干預。這論調稱為「自然神論」(Deism),並非信徒所接受,因為這樣的神至少與基督所宣講的天主有很大的區別。

第二傳統的論據稱為「目的論的論據」,它著重自然世界的秩序是這般美妙、和諧,每件事物都有其特殊的目的。無智慧的存有邁向目的時,須由有智慧的存有給予導向,就如箭由箭手所導向。在經驗中,具有限智慧的存有如:人不能給整個宇宙目的,為此,除非有個無限智慧的神,則不能給予宇宙充分的理由。這論據也同樣面對挑戰,這種解說會將神往貶抑為一個高超的工匠,但絕不是創造者之神;又或者將世界一切事物,既有這般美妙的秩序,看成是神的外延,如此就很容易成為「泛神論」與基督宗教之信仰大有區別。

的確,宇宙論和目的論的論據並不即時指向基督所揭示的天主或聖經啟示的神。人的自然理性即使可有效地達至神的存在及屬性,但並不表示就洞悉一切,甚至替代人的信仰。這是自然神學的局限,教會也明認這點天主的啟示超出理性所及,而人須以「信德的服從」來接受。(3)

姑勿論怎樣,近年科學發達、日新月異,並沒有使人忘記自然神學的論據,反而加強它的說服力。這裡我們介紹鮑堅漢(John Polkinghorne)的看法(4)。他認為神臨在世界,有兩個標記,一個是人本身,另一個是已有150億年歷史的宇宙。由此可提出幾點令人驚訝之處,累積起來,可使人感到相信神的存在更為合理。

首先,自從人出現在宇宙中,成為宇宙的部分,與之緊密聯繫,宇宙就如從夢中醒過來,可透過人能意識到自身的運作,和相當精確地洞悉其物理定律或自然律,並以此洞悉參與宇宙的進展。

第二奇妙之處是,這些物理定律通常是用最簡單、甚至美觀的方程式表達出來。例如:愛恩斯坦的Emc2是多麼簡潔、悅目,只是三個字母、一個數字和一個等號,就將原子能的大道理說了出來。換言之,若物理定律能以簡單、美觀、悅目的方程式表達,「雖不中亦不遠矣」。

第三、在物質世界中,數學的有效程度幾乎不可理喻(5)。人的理性今日已可回顧150億年從「大爆炸」開始的宇宙,同樣又可進入原子、中子、夸克的微觀世界,但美妙之處是,人能用數學的思維將自然現象中的物理定律包裝起來。物理學須靠觀察、經驗和實證才能確定,可是數學則可脫離這些實證經驗,從公理(axioms)開始而自成一個體系。就此而論,數學某程度上是人思想的產物。可是,為何物質世界的運作模式,竟能溶入數學的理性之美?

第四、從整體來說,宇宙不但合乎人的思維如:數學,而且也蘊含所謂「人本原理」(Anthropic Principle(6),意即:儘管宇宙過了很多億年才有人出現,儘管人在宇宙中的空間微乎其微,但最微妙之處,宇宙之演化是這般準確,恰好使人能出現,就好像在150億年前的「大爆炸」,宇宙已配備一個目標,要有今天的科學家、哲學家、聖人…各類人的出現。

如果我們仔細研究,不難發現演化本身不能充分地解釋宇宙萬有的富饒。演化可從「偶然」與「必然」的相互運作而定。「偶然」是指眾多不同連串的事件匯聚一起,但沒有一個可預先測試到的因由,使這些不同連串的事件撮合一起。從大宇宙看這些事件,就如在一池平滑的水面上,投下不同的小石,每粒小石都引起自己的漣漪,它們不斷外延和相互交織;同樣宇宙有不同的質量在流動,導至不同的星雲集結一起。看來這是「偶然的」,但若缺少萬有引力的定律「必然的」因素,星雲便不會結集,地球也不會出現。

若從生命的演化看,不同的生物似乎不受任何主因的領導,而各靠自己的適應力發展,但我們仍可見到生命的川流往某方向走而不走另一方向,其中須有必然的因素。所謂「必然」,是指演化須在固定的條件下發生。例如沒有可靠的因子遺傳,同種的個體便不會產生,這就是所謂「種瓜得瓜」的原理。

假如大宇宙演化是多姿多采的,那麼在150億年前一個充滿能量的「小球」必早已配備特殊的、幾乎細心思考過的目的,就是人的出現。「小球」在爆炸後,經歷漫長的變化,又將眾多的因素和力量交織和統合起來,並在適度調校下,使「偶然事件」與「必然定律」相互作用,才產生今日如此複雜的系統,而只有這系統才足以維繫有反省意識的人的生命。這就是所謂「人本原理」。

這構想可從科學家的觀察而得。在宇宙演化過程中,有很多必然的「常數」和偶發的「變數」是如此美妙地調校在一起,不論是碳原子的均力或時空四度的膨脹比率,都恰到好處地邁向以人為本的世界,儘管從「大爆炸」到人的出現,經歷幾近150億年。若將宇宙的150億年按比例地區分成24個小時,大爆炸在零時00:00),今天是24:00,那麼,星系形成是02:00,太陽和地球是17:00,生命出現地球18:30,人類出現23:59:49,人類文明和科技的出現23:59:59.995。人看來是那般微小,但若沒有這個「看來是經適度調校的」宇宙演化,也難以出現。

第五、科學可提出超出科學本身所能解答的問題。當然我們要問在這宇宙的演化背後,甚麼才使今天的宇宙出現。為何有「人本原理」?究竟是「巧合」還是「安排」?這正是科學要提出來的問題,但答案是剛好超出科學的能力範圍,並須進入哲學的範疇。可是,「人本原理」的說服力,在於肯定兩件事,一是神的假設是合乎理性,二是這假設比「巧合」更合乎理性。換言之,雖然科學研究本身不能確定地推斷神的存在,然而它至少與有神論的假設是十分協調的,因為如果宇宙和人是由神創造的話,便能反映神的智慧的安排。同時人得天獨厚,其所擁有的意識恰好能洞悉神所安排下來的物理定律。

可是,科學的研究與有神的假設之間,還需要多一步的反省,由哲學去完成,正因為科學會提出超出科學所能解答的問題,重點是,問題的理性基礎源於科學研究,但為解答這些問題,人必須進入哲學的認知論和形上學。

雖然從科學研究去認定有神較諸無神更為合理,但要注意三點:

第一、勿誇大自然神學論據的效用,免至墮入「自然神論」或「泛神論」的陷阱。第二、勿將自然神學與某個科學觀點拉得太近,如:牛頓的物理學或量子物理學。聖多瑪斯也意識到這點。對於某些科學解決不到的問題,勿隨便將神拉下來作答案,否則神就像「瓶塞」一般,用來塞住那些未有塞的瓶子。例如:科學解釋不了生命的起源,這問題就像「無塞之瓶」,自然神學就很不小心地,把神看成瓶塞一般,認定神直接地創造生命。其實,生命的起源是科學能找到答案的問題,無須認定生命從無生命的物質冒出來的過程是神的直接干預。第三、自然神學可指出世界是由神創造的,但無須過分樂觀看這世界,視之為最完美的。事實上,這世界是有缺陷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惡和痛苦」。

 

4. 刮掉信仰的剃刀

儘管科學的新發現沒有削弱有神論的說服力,但始終不少人認為科學對於神存在與否的問題是中立的。事實上,很多科學家,無神論或不可知論的,相信他們所研究的宇宙就是一切。他們作為有思想的人,嘗試說服自己,科學能提供理據去堅定這「信念」。這是值得尊重的信念,但並非從科學研究得出的結論。(7)

基本上,美國國家科學院是採取這個立場。同樣,亦有不少科學家相信宇宙終須由一個神來主宰,這是值得尊重的信念,但並非從科學研究得出的結論。兩方面同樣以科學看世界,卻有不同的信念,難怪有人說「情人眼裡出西施」。就理性而論,若科學家的信念來自科學的研究,便來自他們的哲學立場。一些無神科學家,如:多德(Jack Dodd)就是用了哲學家奧坎William of Ockham d.1347)的「剃刀」:「如無必要、無須增多任何存有。」(8)科學研究世界,儘管有很多問題尚未了斷,但假以時日便可解決。無須借助「神」來解釋,世界不是偶發的。奧坎這剃刀原先是用來剃掉「柏拉圖的鬍子」,因為按柏氏的哲學,一切真實的存有是我們的觀念,換言之,舉凡我們能構思的觀念就必真實地存有。人構思出來的觀念:飛馬、金山…多不勝數,就像人的鬍子愈長愈多。奧坎的格言就是用來剃掉這把鬍子。

這剃刀在漸漸成為邏輯實證論的利器:凡不能驗證的就沒有意義,舉凡沒有意義的就不能論斷其真與假(9)。格萊福作科研的格言:「不論何時、何處、何人、面對何事,若沒有充分證據而相信之,則常是錯事。」(10)為科學主義者來說,充分的證據只能歸屬在感官或加上科學儀器所探察到的範圍內。這就是驗證。舉凡不能驗證的東西皆不能接受。以這剃刀把關,可將「非必要的可能性」刪除。讓我們設想有一個很漂亮的花園,裡面有各色各樣的花栽植一起,形成多采多姿的圖案,甚至在圖案中現出一些字樣,上面寫著「歡迎你」,然後還有你的名字。當你進入此園中,不但感到這裡很「美」,而且一切佈局都像是為你而設的,使你無限欣悅。究竟是誰為你作此安排?你開始調查,結果你發現每天都有一個園丁,來到花園裡,勤奮地做園藝的工作,施肥、除草,悉心栽種,而這位園丁就是你的父親,他完全把握你的喜好,為你而「製造」如此美麗的花園。

由於你確實「驗證」到這花園是出自父親之手,當然你不會再找其他的理由,諸如:天使。為何不說是「天使」,難道不可能嗎?非也!即使可能,但是不必要的,因為天使是看不見的,根本無從驗證。如果將天使列為其中的可能的「園丁」之一,那麼亦可將「草仙」、「林魔」、「花神」、「樹靈」,總之凡可想像出來的都可以是可能的園丁。可是,這其實是柏拉圖「鬍子」長出來的麻煩,既「非必要的」,亦無從驗證。為此,奧坎的剃刀正好刮掉這些麻煩的鬍子,即置之不理,亦無須說它是真是假。在整個調查中,你為何選擇「父親」是花園的園丁,而非選擇「天使」或甚麼「仙魔神靈」,主因是「父親」是可驗證的。現在讓我們再舉另一例子,仍是同樣令你無限欣悅的花園,同樣你想找出誰是園丁。白天你守候著,可是你看不見任何園丁;那麼你晚上看更,但仍找不著。於是你在花園周圍架起鐵絲網,又設置紅外線佈防,還有全天候的攝錄機,總之想盡方法找出這個園丁。

日子過了很多,你的偵察器材也愈來愈多和精巧,可是仍找不到園丁,但園子裡卻有園丁工作的痕跡,到了最後你可以有三個假設:

一、這個園丁暫時能逃避你的偵察儀器,但再假以時日,你必找到方法使園丁無所遁形。

二、這個園子即使是如此奇妙地符合你的品味,又有你的名字,但由於你無從驗證園丁本人,花園的存在是不需要任何園丁,完全是「偶發」的。

三、你不能接受這個園丁能逃避你的偵察,除非這園丁是完全超自然的神,本身是不能「驗證」的,而的作工(園藝)卻是可驗證的。

如果你選擇一,那麼你仍然是肯定園丁存在,且終有一天這園丁可驗證出來。現在要靠你的耐性和謙遜繼續偵查下去。

如果你選擇二,那麼你已肯定園丁不存在,且用了奧坎的剃刀,刮掉的不但是園丁,連同原先那個問題:「誰是園丁?」也要一併刮掉,由於你肯定(不是猜想)園丁不存在,那麼問題亦無必要存在,因為於此問題的答案是無可驗證的。一切由此問題引起的好奇都要壓抑下去,你不須問為何這堆花叢竟然形成你的名字,因為這都純屬「巧合」;當然你仍可問花叢中每朵花兒的出現的因素:諸如陽光、空氣、水份、肥料…只要這些因素是可「驗證」的。這樣,你只能提出「個別性」的問題,卻要壓抑「整體性」的問題。在個別性的問題裡,如:這些花兒為何開得這般絢爛,你的答案離不開可驗證的因素,如:陽光、天氣、土壤等,但你不可讓這問題提升到整體性的層面,如:誰創造和管理這花園,因為這個「誰」已被你決定不存在了。由於你決定園丁不存在,大概亦無須沾沾自喜,覺得這如斯美麗的花園純為你而設。

如果你選擇,那麼你仍然肯定園丁的存在,「誰是園丁?」這個「整體性」的問題是合乎理性的,雖然科學的驗證法找不到其蹤影,但仍可合理地提升到哲學,甚或宗教信仰的層面找答案。

讓我們將這花園稍為放大,看成整個宇宙,這個宇宙有一種規律和秩序,就好比花園的美;宇宙本來可以有多種發展的可能性,但似乎種種發展因素是如此美妙地調校一起,恰好它能讓人出現在其中。這就好比花園的擺設正好合乎你的品味。人在宇宙中具有得天獨厚的靈性(或謂意識),能意識到從150億年前的「大爆炸」及至今日所發生的事,好像接受了某種指令,在其「偶然」及「必然」相互交替的發展中,是為讓人能存在,就像你進入花園見到自己的名字,想到這花園是為你而存在。究竟宇宙怎樣來的?有何目的?面對如此結實、直接而又整體性的問題,恐怕奧坎的剃刀刮上去時,會毀了刀鋒。

 

5. 上面還有另一個嗎?

奧坎的剃刀雖助長科學,卻也削弱人認識真理的潛力。本來中世紀的宇宙論和目的論的證明神存在的論據,曾一度獨領風騷,享有幾乎牢不可破的說服力。可是自十七世紀,科學大刀切斷神、哲學的制肘,自成一家,便帶來莫大的成功,甚至使有些人認為科學是惟一獲悉真理的有效途徑。

拉普拉斯(Pierre Laplace +1827)是其中典型的例子,和機械定命論的代表人物。他把「自然」視為一個大機器,內裡每一個小部分彼此緊扣一起,嚴格地受物理定律管制,就像一個齒輪牽動另一個,人經耐心研究必會全數洞悉這些物理定律和每細微的「齒輪」,這樣就能準確和有效地預測任何在自然界內所發生的事。

這個科學「通天曉」的如意算盤,事實也帶來相當的成就,總之用得著的算盤就是好算盤,漸漸人們也接受科學是惟一獲悉真理的途徑,也具有牢不可破的說服力。

到了這個世紀,當人們從宏觀世界(macro-world)的研究,下降到微觀世界(micro-world),就發現不少令人驚訝的事。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與牛頓的「絕對時空觀」,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典範」(paradigm)。宏觀世界的「東西」是機器和齒輪,而微型世界的「東西」卻可看成是「粒子」(particle)或是「波動」(wave)。還有其中的原子、中子等的運作,竟無法測得,這並非因為測試的儀器干預了原子的運作,就像溫度計放進一盤水裡測溫同時干預了那盤水的溫度一樣,而是在推算每粒原子的速度和位置時,不能同時知悉兩者。這就是海森堡Heisenberg)所發現的「測不原理」(The principle of indeterminism)。微觀世界的量子物理學,竟打破拉普拉斯的美夢。

當然在推算個別微粒原子的「行徑」出現不可知的「巧合」,並非什麼推算也不成。事實上,科學家仍可用或然率的統計大體上推算一組原子的行徑。若按牛頓的傳統或拉普拉斯的期待,科學所達到的推算,原應是「我百分之一百知道某事情是如此這般地發生。」而或然率的說法就沒有百分之百,而是百分之八十、九十…等。或然率雖非全然的說法,但往往也算精確。今日在某些情況下,如將火箭射入太空,與其用量子物理學的或然率,倒不如用牛頓的物理學作推算較為簡單、省事,效果幾乎一樣。由此可見,科學研究是可採用多過一個典範的。

這也引起科學認知論的問題。科學是著重歸納法,在觀察若干個別情況後,找出其共通點,構思成一個假設,若這假設可成功地應用在其他共通的案例時,便會依次成為理論或定律。不論假設或定律都是可以修改的,只是兩者的認受程度不同,意即推翻或修改一個假設理論上較推翻或修改一個定律更為容易。

在歸納過程中,科學需要用典範(11)來詮釋「與料」(data)。典範意指思考的範式,包括一些科學不能解釋的基本假設,甚至形上的理念。為此,有人認為科學的解釋只是提供一個描寫自然現象的方式,但並非一成不變的。那麼這些物理定律也只是按某個「典範」作的描寫,並非一般人所認為的真理。

為有些人,本來只有科學才是惟一認識真理的途徑,現在連這途徑也降格為有待轉換或修改的描寫。這種思維更助長「後現代」的相對主義和實用主義。科學在研究自然世界時,要找的是「另一個充分的解釋」,但不是科學真理。

話需說回來,現代科學對自然的研究,礙於其指定的驗證方法,對神存在與否,或要用「剃刀」與否的問題,科學家似乎應保持中立。不過,愈是一面倒地慣用所謂「驗證」,也就愈習慣不向超自然的事件開放,這是人之常情。也許這是其中一個理由,愈頂尖的科學家,愈不信神。可是人生總會發生一些事,使人不得不暫時放棄一下自己的想法,開另一隻窗看看世界。

人們相信世界是這般有秩序,往往聯想到有智慧的神。以進化論為例,有人認為進化這事實是極豐富的資源,有助辨認天主在生命的臨在,但達爾文(Charles Darwin)卻認為連一隻狗也會推敲牛頓所思考的事,倒不如讓人按其能力希望和相信。達氏本人選擇不信神。今天不少達爾文的追隨者,認為有神並不是最好的解釋,因為我們仍會發現世界很多生物的演化是一個「死胡同」,還有很多缺陷,尤其惡和痛苦,顯出這世界的「破衣裝」,如果神創造和眷顧這世界,為何有這些不完美的事情發生?除了有「神」的選擇外,科學家仍有其他的解釋。

這裡要回答兩個問題,一是其他別於神的解釋更充分嗎?二是如何理解宇宙的「死胡同、破衣裝」?兩者並非獨立,而是緊密連在一起。

上文已提過,若我們用剃刀將神的問題刮掉,我們只好把「充分的解釋」理解為自然現象的「個別性」的原因,同時設法壓抑「整體性」的問題。以音樂為例,一首世界名曲由很多單音組成。若只把每單音看成空氣的振動,刺激我們的耳鼓,然後通過聽覺神經,影響我們腦中的感受,這種「個別性」的陳述,又如何充分地解釋整首樂曲扣人心弦的靈氣?為何這些空氣的振動能激發眾多的聽眾那浩氣長存、永垂千古的感受?如果將電影只看成「光影」而已,那麼電影「鐵達尼號」何以使千萬人感動起來?如果我們把動物和人類的進化論建基於「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逐漸遞變上,由物理、化學、生物定律所管制如:遺傳、飲食等,怎能充分地解釋宇宙是蘊含上文所述的「人本原理」?

前文所述的科學家失足墮山,幸好抓著小樹,在這搖搖欲墜之際,不得不向那自稱為神的聲音說:「我信你,請救我吧!」可是一聽到,神要他放開手上的樹枝,就本能地抗拒放棄目前的安全感,大聲喊叫:「上面還有另一個人嗎?」事情就是那麼奇怪。信仰要求絕對庸置疑的服從,但也無法排除一切疑惑。問題當然在於選擇,但並非盲目的選擇,而要為自己的選擇肯定其可信性的理由。同樣,尋找真理的人該承認有些問題是「整體性」的,而且超出科學之能力去給予答案,但當信仰提出答案時,選擇此答案的人可藉科學研究,提供可信的理由。

其實,在眾多的「死胡同」和「破衣裝」中,最打擊有神論的是「惡」的問題。如果有神的話,怎會有這些缺陷?難道神非全能或非全善?的確,「惡」是最令人費解的啞謎,值得另作更深入的反省。這裡我們在有限的篇幅要澄清此問題與「人本原理」,並不背道而馳。宇宙需經演化才有人生命的出現,就像這演化是相當自立的,內含「偶然」和「必然」的成分。若神創造這宇宙,並讓它有這般的自立性,甚至容許一些美中不足的缺陷,基本上不違反自己全能、全善的本性。

當人出現在宇宙中,並擁有意志和理智,就更主動地參與宇宙的演化。從人的「自由」我們可看得出神的「虛空」,意即神將主權下放,讓宇宙透過人的自由,享有更大的自立性。當人行了惡事,神只是「容許」,故此是人須負直接行惡的責任,而非神。

這裡我們要分辨兩種惡。當缺乏思想和自由的事物在宇宙演化過程中「巧合」地產生了混亂和「死胡同」,這是「物質惡」,如瘟疫、地震等。可是當人以自己的自由意志製造錯亂、痛苦和死亡,那是「倫理惡」,如:種族屠殺等。

當然,若將「惡」解釋為人直接意願的「產物」,神只是在其「虛空」原則下而作出「容許」,這種看法頗為消極,欠說服力。可是,這「消極」看法正好點出,人所接觸的「存在」就是「奧秘」,而「惡」也在其中衍生,不能將之化約為邏輯上的問與答。面對奧秘,理性不可硬繃繃地劃出框框,用思想或文字將之禁錮,反而要繼續摸索,甚至要借助信仰之光的照明,勇於進入奧秘的深處。

若要更進一步的積極看「惡」的問題,那麼可從我們的信仰尋求理解。我們相信基督是天主子,「虛空」自己,救贖人類,在身上天主竟從惡事結出善果。基督本身也經歷苦難、死亡而獲得復活的光榮,並將此光榮分施眾人。對天主這份「信仰」也有其可信的理由,因為的確在歷史中經歷死亡而復活,並發顯給門徒,派他們做見證,將信仰傳給我們。

信仰的確不能排除所有疑慮,但接受信仰的人,絕不該忽視尋找可信的理由。科學如果排除信仰,只會削弱人尋找真理的潛力,但若向信仰開放,就有助建立可信的理由。

 

6. 手中緊握的是甚麼?

人們對科學有信心,才會緊握不放,就如那「頂尖」的科學家,緊握小樹不放。的確,科學替人生解答很多問題,甚至國家和民族的強大都取決於科技的成就,自然得到人心,以至有人高舉科學萬能的旗幟。他們將科學對自然的解釋提昇到尋找真理的惟一途徑,規劃其模式及內容,以奧坎的剃刀,剃掉一切不能在科學證上產生意義的事。這樣,一切向神開放的態度或對神的信仰,都不輕易進入所謂「頂尖」科學家的範疇。一切事物,包括神(如果存在的話),必須在科學的測試中檢定。

然而,歷史告訴我們,科學並非無往而不利。原先科學以歸納和實證法,志在進入大自然中,其貌,能確鑿地、無私地擁有一個客觀的陳述。雖然早在十八世紀,已有人夢想,科學能達致「全然知識」,而且在研究宏觀世界時,似乎相當順利,但到了微觀世界(原子或微粒),卻發現原先應用在宏觀世界的「典範」在微觀世界失效。原來觀察者企圖看清客觀世界,卻受到主觀因素影響,從而體會到,科學所用的「典範」必須是多元的,這觀點在後現代的氛圍下,演變成相對主義,即科學能達到的只是「描寫」但非「真理」。

「典範」或「多典範」的採用雖然沒有必然的規律,對採納典範者來說,卻須有共同原則來審斷,這就關乎認知論和形上學的景觀。認知論涉及人知識的本質、價值和局限,上文已提過「科學知識」有不同的詮釋,有人以為是惟一真理,另一些則以為只是描寫,這兩種說法難以與有神論調和;但我們採取中庸之道,就是以科學為達到真理的其中一個途徑,且有其他方法達致更高層次的真理,並能與科學真理調和。形上學涉及事物的存在及其存在方式,無論科學對事物的描寫是怎樣,都不能否認事物的存在及其存在方式,不然連描寫也沒有了。科學的研究就是表達事物的性質和固有的活動模式如:物理學定律,必然預設與之相協調的形上學。為此,科學始終離不開一些哲學(甚或神學)的預設。

以上文的邏輯實證論為例,他們認定「凡不能以經驗證實的,便沒有意義」,這句話本身是「整體性」的肯定,恰好不能以經驗證實出來的。那麼它究竟是以形上學建立出來的?還是信念(即不用證實的預設)?持邏輯實證論的人不會接受形上學,故此,這句話只能是信念,並以此建立「罷黜形上學、神學,而獨尊科學」的哲學。

然而,科學主義令人著迷的地方,並不是因為它能證明神不存在,而是找到理由讓人跑出來做宇宙主宰的候選人。有了神反而對科學研究帶來諸多不便的倫理束縛,只會粉碎人變超人的美夢。神何用之有?後現代的先知尼,正好這樣「處決」了神,讓新的「偶像」面世。

可是「超人」並沒有帶來任何美夢的實現,卻成為人類歷史的惡夢,只要看看奧斯維茨(Auschwitz)集中營的殘酷事實,和被處決的六百萬猶太人,就足以見到神被「處決」後,就會將人「偶像化」,然後獨攬霸權,為所欲為,最後,連基本的人性也保不住。要復甦人性,恐怕也先要讓神復活。相反就在同樣的奧斯維茨,那些有信仰的人(12)卻擦出希望的光亮,驅散弱肉強食的黑暗,突破「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框框。

讓我們回到文初所述的科學家,他緊握的小樹,快要斷了。我覺得科學並不證明神的不存在,但若為了人的「霸權」而取消神,那麼這為霸權服務的科學主義,就像快斷的小樹,誰也保不住。那科學家明知小樹不能支持太久,要從速決定甚麼比這小樹「更可靠」的。當然,那個自稱天主的聲音所要求的,是「信德的服從」,假如科學家服從這聲音而獲救,那麼這傳音者肯定是存心欺騙他。

做科學研究,就像聽音樂一般,你須「整體性」地聽,不是光聽個別的聲響,而是聽那「弦外之音」。如果你順從這聲音而實現不到它所應許的,那麼這是一個騙局。這個宇宙是那般奇妙,就合乎理性的程度而言,我寧願接受宇宙是一個「騙局」,也難以接受它是一個「巧合」,但我找不到理由相信或希望它是「騙局」。信仰不是擱置理性,準備認命受騙,絕不!信仰是追求真、善、美,勇於闖入存在的奧秘中,只是不能排除受騙的可能性或理性上的疑慮。信仰不該在生命上劃上句號,而須開放,如果理性找不到任何可信的理由,那真的不必去信。同樣,科學不該在理性上加設「驗證的」藩籬,而須向奧秘開放,如果找到可信的理由,就值得一試。

信仰和科學尚有大片對談的園地,互相輝映,有助福傳的進展。科學可助信仰杜絕錯和澄清迷信,就如信仰可助科學拋棄偶像和辨識假的絕對者。兩者可助對方進入更闊的境界,在那裡兩者皆可帶動人文精神去發掘更多、更高的真理。

科學相信理性,理性調和信仰,信仰的光亮仍在我們理性的選擇中!

 

 

1. 本文所述的信仰是指天主教的信仰。

2. 有關LeubaLarson的調查,可參閱: E.J.Larson & L.Witham, "Scientists and Religion in America," in Scientific American (September 1999) 79-83.

3. 參閱《天主教教理》n50

4. Cf. J.Polkinghorne, Belief in God in an Age of Science (Yale Univ. Press 1998) 1-24.

5. Cf. E. Wigner, "The unreasonableness of the mathematical effectiveness in the natural world" in Communications on Pure and Applied Mathematics 13 (1960) 1-14.

6. Cf. J.D.Barrow and F.J. Tipler, The Anthropic Cosmological Principle (Oxford Univ. Press 1986).

7. Cf. E.J.Larson & L.Witham, "Scientists and Religion in America" in Scientific American (September 1999) 79-83.

8. 在一個研討會中,多德就用此原理"Entia non multiplicanda praeter necessitatem" 回應鮑堅漢。Cf. J.Polkinghorne, "Theological notions of creation and divine creativity," and "Response" by J. Dodd, in Science and Theology. Questions at the Interface (Edinburgh: T&T Clark 1994), respectively 225-237, 238-246.

9. 有些作者認為經驗證實原理(The principle of verifiability)甚為重要:凡超出驗證範圍的,就沒有意義,如:形上學最多有感情意義,但毫無實質。為此,哲學是一種活動,最終是取消「哲學」的哲學。參閱A.J. Ayer, Language, Truth and Logic (London 1936, second edition, 1946), L. Wittgenstein,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1922) 7: "Of that of which one cannot speak, one must remain silent".

10. W.K.Clifford, "The Ethics of Belief," in L. Pojman (ed.), The Theory of Knowledge (Belmont, Califonia: Wadsworth 1993) 502-505, here 505. Clifford's dictum: "It is wrong always, everywhere and for everyone to believe anything on insufficient evidence".

11. 參閱Thomas Kuhn,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 (Chicago: Univ. of Chicago 1970)

12. 例如:高比神父(M. Kolbe)和99913日在波蘭首都華沙被教宗列為真福的殉道烈士,他們對天主對人的忠貞,都很感人,並為其他受苦者點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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