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現代和後現代:天主教釋經學在新世紀和新千年的門檻

 

豐著

宋蘭友

 

神思 第四十一期 一九九九年五月 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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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林豐神父的文章明言釋經學應以信仰與理性、默想與科學的精神,在祈禱和勤奮中研究天主聖言釋經的工作有起有伏,亦包含危機。「後現代」釋經的危機是過份依賴歷史理據,削弱信仰的基礎,學者已警覺到依賴理性的偏差。作者比較宗座聖經委員會和劍橋聖經學者博慕賀的評價後,提出他個人對天主教釋經學現況的一些反思,找出一條淨化和調整方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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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的釋經學,應該以信仰與理性、默想與科學的精神,帶著一顆赤子之心和批評的頭腦,在祈禱和勤奮中研究在聖經內的天主聖言。釋經學也和神學一樣,「信仰和理性,像翅膀一般,背負著人的精神,飛升默觀的真理。」(Fides et Ratio, Prologue)。一方面,釋經的工作也分擔耶穌教導門徒聖經的工作(24:27)天主教釋經者在解釋聖經時,都希望聽眾或讀者,會像厄瑪烏那兩門徒那樣驚嘆:「當他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不是火熱的嗎?」(24:32)另一方面,釋經學者的工作,確實是「在進行中」的工作,即純然是人的工作。和所有人的事務一樣,釋經的工作也有它的起伏,它的成功與失敗;有它可能遭遇的陷阱,也有它的弱點甚至危機。在這廿世紀末,恐怕我們也可以說,教會內的聖經研究也有一個危機。我們可以稱之為「後現代」的危機。

首先,讓我們先看「後現代」危機是甚麼。在這個世紀初,現代聖經研究其中一個特點是過分依賴歷史上的理據。這種依賴理性的後果就是削弱信仰的基礎。相反,後現代運動的核心,就是對於現代過分依賴理性的偏差,有所警覺。這份警覺是付出了很高的代價換回來的。這代價就是這個世紀所忍受的,人類自己製造的重大悲劇:兩次世界大戰、猶太人大清洗和馬克思主義在東歐和東亞進行的「文化大革命」等。現代的標誌是理性的系統化。相反,後現代的標誌是片斷和相對主義。在天主教的釋經學裡,有沒有後現代的危機?以下我會從三個步驟回答這個問題。首先,簡述1993年宗座聖經委員會所發表的文告:《教會內的聖經詮釋》。1第二,比較宗座聖經委員會的評價和劍橋聖經學者博慕賀(Markus Bockmuehl)的評價,博氏文章在1998的神學雜誌Scottish Journal of Theology發表。2最後,根據這個比較,提出我個人對天主教釋經學的現況一些省思。我會特別著重釋經的方法學,並與研究聖經的同學交換意見,希望這對其他學科的讀者,也有幫助。

 

1. 現代釋經學的健康後現代評價

那麼,現今的天主教釋經學的情況怎樣?宗座聖經委員會在1993年發表的《教會內的聖經詮釋》文告中為我們解答了這個問題。文告(中文譯本見註一)刊載了教宗若望保祿二的一篇賀辭。我認為這是現有的關於天主教釋經學最好的全面檢討。在寫本文時,我仔細讀了文告,清楚地掌握了現時的情況,得益不少。在此,我先概述文告的第一、二章,以便對現代的釋經學的主要趨勢,先有概括性的認識,然後集中研究,文告對現在聖經研究多個釋經趨勢所提出的警告。

首先,我們看文告的目錄:文告全文分為四章,第一章:闡釋的方法與取向,批判地列舉多種不同的讀經方法,指出「方法」與「取向」的區別。第二章:處理詮釋的問題,特別從哲學和神學的觀點出發。第三章:天主教闡釋的特色,提出天主教釋經學的基本原則。第四章:教會生活內的聖經闡釋,鼓勵推動聖經牧民,並為此作出工作指引。從以上的概述可見,第一、二章對現況仔細檢討,而第三、四章提出一些基本的指引。

第一、二章的內容目錄顯示現時釋經學的博雜性。第一章一共包括六部分,每部分分析和評價不同的方法與取向。甲、歷史批評法;乙、文學分析新法,即:修辭分析、敘述分析和語意分析;丙、基於傳統的取向,即:正典的取向、借助於猶太傳統的闡釋取向、經文在歷史內產生的影響之取向;丁、採納人文科學的取向,即:社會學的取向、透過文化人類學的取向、心理學與精神分析學的取向;戊、環境因素的取向,即:倡導解放的取向、女權主義的取向,考慮到現代生活的思潮;己、基要派的闡釋,並對此法提出嚴厲批評。閱讀過第一章最後這部分(亦參閱導言及結論部分),我得到一個印象:文告的基本態度是對於歷史批判法的有效性,作批判的支持,以對抗基要派釋經學的打擊。

文告的第二章解釋和評論哲學化的詮釋,特別論及近五十年來,極具影響力的幾位學者,例如:達咪(H.G. Gadamer)和里克爾(P. Ricoeur)。一方面,在某一個意義上,文告認為深度的天主教釋經學,比傳統的類比釋經法更可取。不過另一方面,新的詮釋學應該和教父及聖師的釋經工作一樣,建基於天主教的信仰,以免「把基督的訊息封鎖於一個特定的哲學範圍內。」(文告,二,甲,二)

仔細閱讀文告的第一、二章,我們不難發現,文告除了基要派的釋經法之外,基本上認可所有的釋經和闡釋的方法和取向。文告指出基要派唯一可取之處就是:「基要主義堅持聖經的神聖默感天主聖言的無誤性,和聖經其他真理,其中包括那『五項基本要義』。」(文告,一,己)文告講出了其他的方法和取向的優點,不過也指出了它們的缺點和潛在的危險。因此,本文的下一步就是分析文告這些評價。也許這些評價,給人一個普遍的負面印象,其實我認為,文告所提出的正面的訊息,遠比負面的多,甚至多到博慕賀認為(在我看來,他的觀點不符合理據):「宗座聖經委員會1993年有關聖經闡釋的文告…在努力擊倒基要派這個稻草人之後,毫不批評地粉飾其他現存的取向。」(293-294)我相信我的分析,會顯示文告處理時下的趨勢,既不是文飾其過,也不是毫不批評。

在賀辭中,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了一番鼓勵的話後,馬上指:「若只以科學方法研究經文的人性層面,會令釋經者忘記:天主的聖言邀請每一個人突破自己,生活於信德與愛德之中。」(賀辭,9)教宗接著說:「個人主義者的假想,以為一個人在信友的團體以外,可以更透徹地了解聖經的經文;事實正好相反。」(10)說釋經者要「避免迷失於抽象的科學研究的繁瑣之中,這些抽象的科學研究往往使釋經者遠離聖經的真義。」(11)對於歷史批評法與基要派之間的矛盾,教宗反而做了仲裁者,他說:「天主教釋經學不會單單集中聖經啟示的人性層面(某些時候,這是歷史批判法的弊病),或單單集中於神性的層面,如基要派人士所要求的。天主教釋經學極力強調這兩層面,就如這兩方面聖言那神聖的『屈尊就卑』當中,結合在一起(《啟示憲章》13)。這份『屈尊就卑』正是聖經的基礎。」(14)最後,在提到一些最流行的新取向之後,教宗說:「必須經常把聖經的思想翻新成當代言語…不能扭曲經文,以適應當時流行的某種解釋和取向。」同時,教宗更提醒我們,「俗化過程過分剔秘的工夫」會使整個社會文明,「變得對天主聖言的作用無動於衷」(15)。文告把這些警告付諸於實踐,逐一點出每一種方法和取向的弱點。

1.1有關歷史批判法,文告提出以下的批評:

1.1.1(在過去)這類文學批判往往只顧解剖和拆散經文,以辨別經文的各個源流,而忽視該段經文的整體性,和經文在目前的形式所要傳達的訊息……。」(一,甲,)

1.1.2(在過去)有些釋經學者因受到比較宗教歷史的影響,或基於某些哲學思想,而極端貶抑聖經的價值」(一,甲,一)。因此,文告謹慎地指出,歷史批評法,「當客觀使用時,都不會設定預設。若使用這方法時附加了一些預設原則,這些原則與方法本身無關,卻是學者的一些詮釋選擇,這便變成一些支配經文的闡釋,而且極可能是偏差的詮釋立場。」(一,甲,四)例如「布特把類型批判研究,與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啟導的聖經詮釋結合起來。」(一,甲,)「學者已有一段長時期,不再把這方法與某一個哲學系統聯繫起來。這陣子,釋經學者運用這方法時,均趨向強調經文的類型,而較少注意經文的內容。幸而,…上述趨勢也得到糾正。」(一,甲,四)

1.1.3「無可否認,過去應用歷史批評法的方式顯示了其有限性。這方法規限於探討聖經經文在其產生的歷史背景裡所表達的意思,而漠視後期的聖經啟示,和教會歷史可能含有的意思。」(一,甲,四)

1.2至於文學分析新法,文告的解釋如下:

1.2.1修辭分析「若停留在描述的層面,修辭分析的結論往往只觸及文體及風格的問題。…應用在聖經經文時,應該問這幾個問題:聖經的眾作者是否屬於社會上較有學識之士?寫作時,他們遵守修辭學的原則到那一程度?在分析某段經文時,那種修辭學才算適用?希臘羅馬式?還是閃族式?會不會在某些情況下,某些聖經經文被隨便地認為有一太精密的修辭結構呢?」(一,乙,)

1.2.2有關敘述分析,文告有以下的指示:「作敘述分析時,應避免排除聖經敘述內任何設定教義的傾向,否則,這樣的分析不單違反那正好慣用這種設定的聖經傳統本身,同時也違反教會的傳統,因她仍沿用相同的方式。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在敘述的傳遞中,縱然天主的聖言的衝擊產生了實際的效果,但這效果並不足以證明天主聖言的全部真理已被充分領略。」(一,乙,二)

1.2.3至於語意分析,文告說:「若要有效地把語意學應用於聖經研究,一定要把這方法抽離某些由結構主義哲學發展出來的假設:那就是拒絕接受經文內獨特的個人身分和經文以外相對照的事物。…那些利用語意分析的人最大的危機,是停留在對經文內容的一種形式研究的層面上,而未能發掘出經文的訊息。」(一,乙,三)

1.3對於基於傳統的取向,文告特別提示以下的弱點:

1.3.1有關正典的取向:「一個問題是:應否把引至確立正典的闡釋過程,視作今日闡釋聖經的原則呢?另一方面,猶太聖經正典與基督徒聖經正經兩者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亦引起很多闡釋問題……不過最重要的是,教會是在逾越奧蹟——基督的死而復活–––的背景下了解舊約的,是基督憑藉無上的權威,帶來了徹底的創意……。」(一,)

1.3.2至於借助「猶太傳統」的闡釋取向,文告說:「古猶太主義採用了很多不同的形式,以經師猶太主義方式出現的法利塞派的形式,可算是最常用的方式,但決非唯一的。古猶太經文年代排列的幅度,亦跨越數個世紀,因此必須先按各自出現的先後秩序排列,才可作出比較。最重要的是,猶太人團體與基督徒團體的結構差別甚大…這兩起點的差異,亦造成兩個獨立的闡釋聖經的環境兩者雖然有不少接觸點和地方,實際卻有天淵之別。」(一,,二)

1.3.3有關「經文在歷史內產生的影響」,文告指出:「指出一段經文歷來對教會良多的影響(這在註釋一段經文時是可能也是有益的)。…與此同時,歷史亦時常說明一些宣傳性的和虛假的、效果有害的闡釋主流–––就如那些鼓吹反猶太主義或任何形式的種族歧視,又或者不同種類的千年國論者的幻想…特別要注意:不要偏重經文在歷史某一時期的影響力,而使之成為闡釋經文的唯一標準。」(一,,三)

1.4對於借用人文科學的取向,文告有以下的看法:

1.4.1關於社會學的取向,文告指出:「把社會學的取向應用在釋經學上所牽涉的一些危機。可以肯定,既然社會學是研究現今的社會,我們大可預期,把這方法應用在久遠以前的一些歷史上的社會時,將遇到的困難……再者,社會學的方法多偏重於人的經濟和組織上的生活,而忽視人生個人及宗教的幅度。」(一,丁,)

1.4.2對於透過文化人類學的取向,和其他特別的取向一樣,文告認為「這個取向並不能獨立地確定啟示的獨特內容。在欣賞這取向帶來的寶貴成果的同時,亦該謹記這點。」(一,丁,二)

1.4.3關於心理與精神分析學的取向:「心理學或精神分析學,因為本身性質,無論在甚麼情況下,都不可能認真地研究信仰的論據。儘管這兩門學問有助於更準確地斷定人的責任範圍,卻不能用以撤銷罪與救贖的實相此外,我們應避免把自然而然的宗教情操與聖經的啟示混淆,或抨擊聖經訊息的歷史特性,因這歷史性正肯定這獨特事件的價值。再者,我們應該指出,並沒『精神分析的釋經法』這回事,彷彿兩者已混為一體。…絕對地推崇心理學和精神分析學眾多學派中的某一個取向,絕不能讓這共同的研究開花結果,反之,只會造成損害。」(一,丁,三)

1.5有關環境因素的取向,文告有以下的批評:

1.5.1關於倡導解放的取向,文告指出:「解放神學包含一些一定價值的元素……不過,從這種立場來理解聖經,其實亦有危險。因為解放神學受制於一個正在發展階段的運動,那麼,研究所得的結論亦只能是暫時性的。這類的理解集中在敘述和預言性的經文,因這些經文強調壓迫的狀況,及啟發導致社會轉變的行動。有時候,這樣的理解是有限的,忽略了聖經其餘的經文。誠然,釋經並不能毫無立場,但亦應盡量避免流於片面;再者,社會和政治行動並不是釋經學者直接的工作。為了把聖經的信念套入某個『社會-政治』環境,一些神學家和釋經學者利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來分析社會實況。在這情況下,解放神學某些學派進行的分析,是受物質主義所影響;他們亦在同一脈絡裡理解聖經,此舉實令人質疑,尤其牽涉到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的原則。在受到巨大的社會問題壓力之下,人們較注重現實的末世論,這發展卻損害了聖經的末世論那更超脫的幅度。」(一,)

1.5.2對於女權主義,文告說:「女權主義釋經的確帶來不少成果。…但女權主義釋經,因出自一個先入為主的見解,很容易陷入一個危機:就是以偏袒的、因而值得商榷的方式來闡釋聖經的經文。為奠定其本身的地位,這方法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必須借用無聲勝有聲的論據。…另一方面,女權主義的取向嘗試以經文內脆弱的喻示,來重組一個被認為是這些經文刻意掩飾的歷史狀況──這絕不符合正式的釋經程序這取向最終難免捨棄受默感的經文的內容,而採納一個本質不同且毫無根據的假設。」(一,,二)

1.6聖經委員會對於基要派作了相當大篇幅的批評,在此我只摘錄最重要的幾點:

「基要派…乃是根據一個不合符聖經的意識形態來表達…拒絕一切詢問或任何批判性研究的聖經解釋。基要式闡釋的根本毛病,在於漠視聖經啟示的歷史性,致令無法接受聖言降生成人這事的全部真理。…經常把一些自始至終未假設為正史的資料『歷史化』…就福音而言,基要主義毫不理會福音傳統的發展,只幼稚地把這傳統最終的階段(即聖史所寫的),與最初的階段(歷史中的耶穌的所言所行)混為一談…基要主義接受那古舊、過時的宇宙觀的表面事實,只因為聖經曾這般記載過;因此妨礙了與更廣泛地看文化與信仰關係的觀點,進行交談的機會。由於這主義依賴一種毫無批判力的方法來理解聖經某些經文,此舉助長了一些偏激的政治思想和社會意識──如種族主義──這頗為相反基督的福音。…最後,因堅持『聖經獨尊』的原則,基要主義把聖經的闡釋,從整個傳統分割出來;藉聖經的引導,這傳統的確是在信仰團體的內心,偕同聖經一起發展的。」(一,己)

1.7有關新的詮釋法,委員會對於迦達咪和里克爾有不少好評,不過,文告接著說:

「我們必須坦白承認某些詮釋理論並沒有充分條件闡釋聖經。……聖經大部分被剝奪其客觀現實…而趨向簡化為純人類學的訊息;哲學變成闡釋的標準,而非一個工具來了解所有闡釋的焦點對象:耶穌基督這人和在人類歷史中完成的救贖事件。」(二,甲,二)

宗座聖經委員會檢討教會內釋經的情況,作出了以上的批評。稱文告為「後現代」,因為這絕不是無批判精神的粉飾文告。包曼(Zygmunt Baumann)3這樣解釋後現代:「後現代不過(或至少)是現代思想,對於它自己本身、自己的條件和過去的工作,認真而嚴肅地審視,不甚滿意觀察所得,卻感到改變的迫切性。後現代是現代的成熟:現代從一個距離,而不是從內在看自己,對自己的得失,詳列清單,對自己作心理分析,能及早發現潛伏的意圖,防患於未然。後現代是逐漸向一己不可能的情況妥協:一種自我監督的現代,有意識地排除過去無意識的作為。」如果後現代是這樣,那麼,我們現在所得的文告,就是後現代最好的例子了。

 

2. 後現代釋經情況的幽暗面

文告發表至今已有六年。現在的情況如何?要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容易。不過,我們可以嘗試給一個部分的答案。我們可以指出一些全球性的現狀,這也是博慕賀所表達的。博氏的批評是直指向新約研究,不過,作適當的協調,也適用於舊約研究上。按他的說法:

2.1新約研究這門學問,「無論在研究法,甚至在決定何者為恰當的方法和準則上,現在大家已找不到共識了。」(273)大家對於「何者是好書或壞書、組成好的證據和論據是甚麼,都存在著驚人的歧見。」(274)

2.2 讀者可能對以下的情況,感到不安:「有許多所謂『同年代』取向,包括其所用的語言、結構、文學類型,女權主義或自由主義意識型態的批評,以及他們有時顯得極端相對性的詮釋等。不過,這許多新湧現的方法,以及隨之而帶出的如此豐富的問題和可能性,也可能使讀者眼界大開。無論如何,最令他警覺的,相信是這些取向在很大程度上是獨立運作的…這種在運作上極度獨立的情況,不只是在方法上如此,甚至整個科目的各方面都是如此。」(275)「所謂後現代的取向,…看來是一個沒有紀律的大混亂:其中包含了對聖經作者的動機,所作的苦心和複雜的鑽研和懷疑,和對於改革主義者的政治設計卑恭的輕信。」(286)最後一段的批評,是直指某些類型的女權主義和解放主義釋經法

2.3對於歷史批判法,博氏說: 「沒有正確的新證據……新約的歷史研究,很可能停留在韓格(Martin Hengel )正確指出的,作為『一種猜測和旋轉假設的學問』的層面,不斷地被十九世紀的『理性原創性和無可抗拒的演進』神話所驅使。」(276)

2.4「只有極少數,令人難過的極少數的(學者)……他們的著作顯示出對公元二千年基督徒聖經闡釋,表示關注。」

(227)博文不但忽視教會教父和聖師,甚至連「整個十九世紀也可視為無關重要而可免除──儘管現代的新約研究,已經是十九世紀一門獨立的新科目。」(277)

2.5「儘管這種歷史上的無根性,或者正因為如此,新約研究特別崇拜理性之神,和不為理念和理據所動的想像巨獸……理論的怪獸高高在上,要求無數年輕的學者向它獻祭,直到一兩個世紀後,他們終於倒下和枯萎為止。在這窩巨龍之中,有關於原作者的理論、假設的片斷和聖詩、多默福音Q源流;流浪的神恩背負者,和躲在經文背後玩追迷藏的隱蔽『團體』;還有各種有關永遠上升的基督學和不斷下降的末世論,早期的平等民族主義,逐漸被後來的中產階級教父主義取代,等等。」(278)

一方面,讓我從這個「想像巨獸」的單子中抽出「假設片斷和聖詩」一項。因為仔細和客觀的哲學分析證實,在牧函中的確有這些「假設的片斷和聖詩」存在。另一方面,讓我加上其他多項缺乏批判性的現代釋經學,例如所謂:「對末世臨近的期待」和「主再來的延遲」;以及「新約作者張冠李戴」的假設(例如保祿致厄弗所人書其實不是由保祿所寫,而是在他死後,由他人冒他的名字寫的);大部分福音的成書期推至公元70年之後;「主的主要講話是先知式的產品」的理論(即新約的先知把自己的說話,套入歷史中的耶穌之口)。這些都是無批判性的,因為都是基於很可疑的證據。

博氏繼續說:「這話聽起來不免有點怪異,一個外行的讀者,很難為這門學問找到任何共同的目標或主題,雖然有關這門學問的種種可見於《新約論文》(New Testament Abstracts)中。到底有沒有一個可以識別的研究範圍?…至於新約研究更廣泛的目標和原因,可否說這是有關神學和真理的問題,或聖經闡釋是權力實踐的一種工具?它是否意味著,或不意味著,與一個生活的信仰團體有關係──無論是從其足以說明基督徒的真理或對意識型態的毀壞而言?新約研究作為一門學問,我們仍然看不到它是朝向一種共識發展,即使在它的目的和主題上也不是這樣。我們有理由懷疑,這樣的一門學問有甚麼前途可言,或者我們可以坦然無愧地說,它有理由繼續在用公費維持的大學或學院內存在。」(279-280)

這位尖銳的劍橋大學教授,看到一個全面打擊的危機已臨近,就是說,這個危機,顯示出後現代冒險的弱點。我們說過,博氏對於委員會的文告,沒有甚麼好評。不過,我們注意到委員會的警告和他的判斷之間,有一種奇妙的和諧!博氏認為委員會的文告太弱。也許他不明白,像這一類為整個天主教世界的文告,絕不可能像一位教授的文章那樣,充滿火藥味。例如文告是這樣評論舊約的文件假設,和對觀福音的二源說假設的:「雖然部分學者質疑這兩學說,但在今日科學化的釋經研究中,這兩學說的綱領仍相當的位置」(一,甲,)。我們也不要忘記,文告是特對天主教的釋經學者講的,但博氏的評論,是從整個釋經學界出發。我們可以合理地假定教會內的情況,不如全世界的問題那樣多和複雜。到底,不是所有的學術團體都有一個宗座聖經委員會來協助它們!其實,現在比以前更甚,聖經也在非教友學者手中。一位基督信友,瀏覽世俗學術機構出版的書刊,如果他/她覺得約櫃(聖經)已落在培肋舍特人之手,有時這也是可諒解的!

無論如何,我們不能理所當然地假定,天主教的情況,越來越健康。天主教神學家發現很難充分運用釋經學的研究結果,這表示天主教釋經學的情況並不太好。信理神學家發現很難從現代的釋經學中,為他們的聖三論、基督學和教會學找到堅實的聖經基礎。有些天主教倫理神學家在說,在聖經中基本上找不到具體而有約束力的指引。如果神學家作出這樣的結論,這表示他們賴之以評論的釋經學者出了問題。對於天主教釋經學界的警告,甚至有來自天主教會以外。例如德國基督教釋經和神學家思杜馬赫(Peter Stuhlmacher)幾年前已說過:「一方面,優秀的釋經學者如谷士(Otto Kuss)喚醒天主教會和神學界注意,督促釋經學者以聖經原始的見證,有愛心和批評性地向他的教會,提出挑戰。另一方面,現代天主教年輕釋經學者,卻相當不加分辨地運用所有不確定和誇大的基督教聖經研究,並開始在釋經學上鹵莽地進行實驗,以致不但從他們自己的園地,甚至從基督教方面,已傳來了警告。」4

宗座聖經委員會的文告和這些基督教聖經學者,都呼籲釋經學界,在教會或世界的層面,認真反思它的根源和去向。我相信注意這些呼籲是明智的。我就是本著這種精神,對這些問題,作以下的反思。一方面,我看後現代對現代學術的許多釋經觀點的懷疑態度是一種福佑。經過長期越位後,這是重返正規和正常釋經之路的時候。另一方面,後現代的片斷和相對主義,對於進步是一個嚴重的威脅。這是一個真正的危機;就是說,我們在面對著一個危險和一個機會。機會,在我看來是現代和後現代接觸,可能為當代天主教釋經學界帶來一次「淨化」和「調整方向」。在以下的反思中,如果讀者發現我效法劍橋的教授的風格甚於宗座文告,請多包涵。就是說,作為一老實的鄉下人,我要「直言不諱」。

 

3. 前路:淨化和調整方向之路

3.1以現代科學方法研究聖經,為我們的聖經理解,帶來巨大的衝力。不過,與此同時,它也給了我們許多未經證實的假設的沉重包袱,不但對我們毫無幫助,反而造成障礙。這正是後現代嘗試卸下的「垃圾」,我認為這是對的。這個「卸貨」過程的效果,已經逐漸顯露出來了。比博教授的「理性之神、巨獸和怪獸理論」稍為克制的言論,已在最新的主要天主教聖經研究著作中見到,例如:新版的International Biblical Commentary, A Catholic and Ecumenical Commentary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1998)(《國際聖經評註,廿一世紀天主教和合一聖經評註》)5在處理梅瑟五書時,文件假設如實介紹,即作為一個暫時性的假設看。在處理福音的問題時,這本評很謹慎,不把它的釋經,基於任何對觀關係的理論上。例如在馬爾谷福音的「首讀」部分,評說:「本評不依賴任何對觀關係的理論。比較馬爾谷與其他福音,目的是看有關耶穌的傳統,是如何回憶和以那些不同的方式,組織起來。」(1334)部新評註的主編,是著名的二源說評論家:方默爾(J.W. Farmer)難怪撰稿的學者可以自由地寫出他們的見解。

對於二源說同樣圓熟的態度,也可見於白朗(Raymond Brown)的《新約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1997)6的序言上,雖然白朗自己依然接受二源說,認為這是一個有效的研究假設。但事實是,經過一百多年來的努力,近年來更加上電腦技術的幫助,仍然不能証明這個理論是一個事實。儘管不是事實,不少釋經學者的研究,依然以它為基礎。這正是問題之所在。以這個只是假設的說法,作為研究的基礎,損害了我們對福音的歷史性,應有的合理的信任。這種情形,證明了一百年前史懷哲所說的一番話的真理。他說學者以為他可以依賴二源說證實福音的歷史價值,這不過是他的夢想:「我們記得馬爾谷假設的另一位創導人韋思(Weisse是馬爾谷假設第一位創導人:H.J. Holtzmann之外的另一位創導人)因為發現要把有關的細節,配合在他的設計裡太困難,甚至不能克服,所以避免撰寫耶穌生平。這種謹慎的態度,正是他和賀之曼(Holtzmann)偉大之處。這樣一來,馬爾谷假設一直停留在歷史懷疑論的狀態。」7以我們過去對耶穌言論的經驗來說,史氏的話的真實性,恐怕現代比1906年更真實。

不過,在我看來,《新的國際評註》和白朗的《導論》都失於未能去得太盡。其實現代還給我們留下其他釋經怪獸,如果天主教釋經學要取得真正的發展的話,就應該盡力除去。以上,我已提過其中三種。第一是所謂「對末世臨近的期待」及其衍「主再來的延遲」。大約二百年來,在釋經學界流行一種說法,相信第一代基督徒(包括十二門徒甚至耶穌),相信世界末日臨近(隨著耶穌再來而出現)。當這種說法沒有實現時,相信第二、三代基督徒開始講「主再來延遲」。這是真的嗎?這根本不是真的。事實是,在初期教會內(也和現代教會一樣),的確有些人相信這些說法。牧函指責這些說法時曾間接提到。正如今日,成熟的信友,教宗和大部分天主教友,都不相信千年學說和類似的信仰一樣,在新約時代,耶穌、宗徒和大部分基督徒也不相信這些事情。那麼,這個釋經怪獸是從那裡來的?它是來自對於隱喻式的猶太默示文學和語言的誤解,只是從字面去解釋這些隱喻式的文字,其實在這些文字裡,甚至形容詞和副詞,如「臨近」和「快速」等,都被用作表示迫切性的時空喻像!不幸的是,太多十九、廿世紀的學者,都和一世紀教會的少數人一樣,對默示隱喻有誤解。8

第二要除去的「怪獸」就是我以上所說的「新約作者張冠李戴的謬誤」。這種說法之所以錯誤,主要是因為學者不認識新約作者寫作的方式。和第一世紀的其他所有作者一樣,新約作者確實是寫他們自己的書信,但是信從來不是一個人的獨力工作,而是兩人工作,就是說是由作者和抄寫員一同工作。抄寫員有多種不同的類型。同一作者也不一定常用同一抄寫員。作者與抄寫員的關係也很不同,有些比較嚴格,有些卻較自由。9這些事實足以解釋新約著作,例如保祿書信中所見的多種不協調的語文現象。新約作者張冠李戴之說,是一個不必要而且矛盾的假設,因為此說與新約經文外在的質素矛盾(例如得後2:2及默22:18-19)可惜的是白朗,雖然對於整個爭論不能完全信服,仍然支持得後、哥及弟後各書有作者張冠李戴的現象,依然把這幾封書信,歸於偽保祿書信之列。他說他這樣做是追隨大多數的意見,無論所舉出的理由的信服力是甚麼(見《導論》,xii,596,617,674)10可證實的歷史事實是,所有的新約書信被列為正典,因為它們被認為沒有偽造性。因此,《新國際評註》對於這個問題說法是極令人遺憾的:「張冠李戴的寫作習慣,就是說,以自己的老師之名寫作,以使新一代能得到老師的教導,這種做法在古代是很流行的。從現代的角度判定這種做法是偽造或誤導是不恰當的。」11這種說法,對於舊約並不完全正確。對於新約卻是錯誤的。接受新約有偽造性之說的學者唐尼森(L.R. Donelson)對一、二世紀的冒名作品,作過詳細的研究後,誠實地說:「似乎還沒有接受過一份被列為宗教和哲學的作品是偽造的。我找不到任何一個例子。」12當然,除非新約有些書信是冒名的!但是在新約中根本沒有冒名的書信。不過新約有無名的書信(希伯來書,若望一、二、三書)(或者!)匿名的書(福音和宗徒大事錄)。我可以斷言,否認新約有偽造性,是唯一經得起廿一世紀嚴格審核考驗的釋經立場

第三個釋經「怪獸」是生於廿世紀的,13就是說,新約的基督徒,在聖神推動下,可以自由地把他們自己的話,置於耶穌之口,然後把它們寫入福音裡作為耶穌的講話。如果這是對的話,那麼路加就不必把他的作品分寫在兩部書:福音和宗徒大事錄上。同樣,如果由聖神向先知啟示的話,與在福音記錄的耶穌講話是相同的,為甚麼若望的團體要把若望福音和望一書分開,或者把福音與默示錄分開?!如果宗徒受啟示的話,就是受光榮後的耶穌的話,為甚麼保祿在格前7章要那麼費心去區別主耶穌的話與他自己的話?我想,這些質疑,足以把這隻怪獸除去。自然,福音不是錄音機,把耶穌的話原原本本地錄下來。毫無疑問,傳統和聖史是按記憶把耶穌的言行記錄下來,因此,在細節和重點方面,有出入是不可避免的。14但是,容我大膽地說:按福音所記錄的耶穌的話的意義(不是形式),沒有任何證明(無論是釋經的或歷史的)顯示,福音中耶穌的講話,有一句不是耶穌所講而是由聖史借他的口講的。15宗徒、初期團體和聖史的作品,以敘述、組織、編排、解釋、強調等各種奇妙的方式,表達耶穌的說話,但絕不是以他們自創的話,置於耶穌之口的形式。

我認為對於天主教釋經將來的發展,很重要的最後一項淨化工作,就是撤除不重視福音的(以及聖經的)歷史價值的錯誤態度,這是過去數十年來天主教會的釋經工作的一項特質。這種不關心,最初是由於對歷史批判法的幻覺,以為此法可以解決福音及聖經的歷史價值問題,後來卻因為對於此法的失望。福音的歷史性不是一個釋經的問題,甚至不是歷史批判釋經法的問題。這是基本的詮釋問題。這問題涉及人對於天主及人類的全部看法。在他最後的巨著(《新約導論》)中,白朗對耶穌言論,有以下的判斷(他的研究以破壞福音的歷史性而稱著)。這些判斷是他多年來運用歷史批判法的成果,與前面提及的史懷哲有關以馬爾谷為首的假設符合:「有些人認為現代的方法,對於『歷史耶穌』可有很大的保證,無論所得出的圖畫是多麼有限。這至少在兩方面是不正確的。第一,有關歷史耶穌的描繪,是由那些對於福音的看法,非常分歧的學者所作的。(……)第二,學派之間對於分辨歷史耶穌各種準則的真正價值,也有不同的意見。」16這些觀察,我認為值得從事研究基本神學的學者,認真思考。

福音的歷史價值是屬於詮釋的問題。是一個先於理解的基本問題。是問基督徒的信仰,是否重視區別事實和幻想?基督信仰是否建基於歷史和後歷史事實?「於是聖言成了血肉」(1:14)這是否一個神學的神話,本質上與歷史不相連,或者,這是一個包含著超越的奧秘的歷史事實?早期的基督徒團體對歷史真理的關注,是否可以包容事實與幻想混合的現象?在裁定歷史性的問題時,福音的經文,應該視為證據或辯證?17這一類的問題,應該由一個健康和有湛深的神學和歷史意識的,有批判精神的良心提出和解答。要有神學意識,因為這類問題有一種深刻的奧秘性。正如包德沙(Urs von Balthasar )所說:「作為一門科學,就必須有一套與研究對象相宜的研究方法。只有帶著默觀的心態閱讀新約,對於在耶穌基督內的天主的光榮,才是最相宜的。」18要有歷史意識,因為對於真實和幻想,它以真實為先。正如西塞羅(Cicero)所說:「每個人都知道,歷史的第一條規則就是,不能說任何虛假的事件。第二條規則就是,不能不說任何真實的事件。」19

二從詮釋的角度看這個問題。現代的釋經學如果要擺脫假釋經理論的重負,就應該在這方面作更大的承擔。二說:「慈母聖教會毫不猶豫地肯定上述四福音的歷史性,而且過去和現在都堅決不移地認定:福音忠實地傳授天主聖子耶穌生活在人間,直到升天的那日(參閱宗1:1-2)」大公會議接著解釋福音傳統的三個階段(耶穌、宗徒和聖史)和這些歷史記述的七種特性,(1)由聖神所光照的,(2)有關復活的記述,(3)是從傳統的材料中挑選的,(4)編成要,(5)和加以解釋,20 (6)以宣講一項富有挑戰性的訊息傳達。陳述了這些特性之後,大公會議接著指出,不能錯誤地使用這些資料,以免貶低福音的歷史價值:「總是把於耶穌的真確誠實的事情,通傳給我們。他們寫作的目的,是按自己的記憶與回想,或依照『那些自初親眼見過,並為言語服役者』的見證,讓我們認清我們所學的那些話的『真確性』(1:2-4)(《天主的教義啟示憲章》19)21很不幸,自1965年後這些年來,大公會議的這些提議,一直被忽略。廿一世紀的使命是:讓我們從這些忽略中走出來。如果我們沒有聆聽這個召喚的動機,一位偉大的小說家、著名懷疑理性主義者的話,對我們可能有幫助。保爾(Bruno Bauer)說:「想像世界,即使是基督徒團體的想像世界內的一切,與屬於真實世界的人,沒有任何關係。」22施雲帝(Miguel de Cervantes )也說:「凡是真實的故事就是好的故事。」23

3.2整合之道

以下我將以綜合的形式處理這個問題,列出十點廿一世紀專用的釋經十誡,並提出相應的理由。

1 .讓我們在信仰和理性下理解,聖經是透過人的語言的天主聖言。

理由:在聖經中的天主聖言,分享成了血肉的天主聖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奧秘。

2 .讓我們不要放棄善用歷史批評法在其各項目上的分析力量。

理由:「無論歷史是甚麼,歷史都不是簡單的。」24

3 .讓我們對於歷史批評法的各種推測,特別是重組資料來源及其生活實況的推測,提高警覺。

理由:這些推測是高度想像和不科學的,較多由釋經者自己預設的理解決定,甚少由所作的經文和歷史分析決定。

4 .讓我們善用所有新方法:修辭學、語意學、敘述學和讀者反應等的綜合力量。

理由:運用各種方法分析經文,不但應該只分別看各段經文的意義,也應該整體看其全的意義。

5. 讓我們不要排斥各種新的取向,並向這種種取向開放,例如:正典的取向、猶太傳統的取向、社會學的取向、文化人類學的取向、心理學與精神分析學的取向、倡導解放的取向、女權主義的取向、社會生態的取向等等。

理由:這些取向對於剖析包含在經文各層次內的意義,是很有用的;同時對闡釋聖經字句的實踐意義,也非常重要,有助於避免過去所犯的錯誤,例如反閃族主義、意識型態的制約、文化的排斥等。

6. 讓我們把上述的各種釋經傳統結合起來,聖經的、正典的、猶太經師傳統的、教父的、中古的、文藝復興的、現代的、後現代的。

理由:我們廿和廿一世紀的人,不是第一批打開聖經的人!

7 .讓我們不要做基要主義者,但讓我們接受他們的釋經和牧民關注所滋養。

理由:基要派所關注的「基要事項」,對於天主教釋經學者也是基要的,是與基要派人士作牧民交流最好的起點。

8 .讓我們不要忽略釋經工作的詮釋方向,特別是與聖經神學詮釋方面有關的。

理由:我們忽略反省自己預設的理解是自尋煩惱和危險。

9 .讓我們求取對某些原則的共識,而對其他的觀點兼容。

理由:這也是在聖經本身的多元性中所見的動態一致性,正如聖經本身證實有統一服務的需要(教會聖統制),這種動態的一致性,有助於區別主要或次要。

10 .我們應在與聖經有關的其他方面的教會生活,例如:教義與倫理神學、禮儀與靈修、牧民與傳教活動,作學科間和牧民上的交流。

如果遵守這十誡,我相信廿一世紀的釋經工作,必能產生有價值的成果,能與過去世代的傑作媲美。二尚未完成的夢想也將能實現:「聖經的研究當視作神學的靈魂。」

(《啟示》24)25要做到這一點,釋經應該淨化和重新調整自己的方向。這將是一項艱苦但甘美的勞苦。這將是一項愛的苦工,由對成文字的天主聖言,和降生成人的天主聖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愛所啟發的苦工。

結束這段與耶穌內的兄弟、和研究聖經的「長輩兄弟」、我們在信仰上的祖先的對話之前,讓我引述下列兩段美麗的說話,較近於方法論,另一較近於詮釋論。第一段取自經師論文:《教父語錄》(Sayings of the Fathers):「他們四種人坐在智者面前:海綿、漏斗、篩和器。海綿,因為它吸收一切;漏斗,因為它從一端接受從另一端放出;器,因為它流出酒而留下糟粕;篩,因為它篩去糟糠而留下細。」(5,18)26所有對於這段話的評論,我相信都是不必要的。第二段我要引述的話也一樣,取自奧力振《評注若望福音》:「我們可以…大膽地說,福音是聖經首要的果實。福音之中,又以若望福音為首要的果實。沒有人可以真正理解它的意義,除非他曾倚在耶穌胸前,並從耶穌接受了利亞為自己的母親。這人必須自己變成另一個若望,並像若望一樣,得到耶穌親示,耶穌就是。」27

 

 

1 Joseph A. Fitzmyer, The Biblical Commissions Document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in the Church Text and Commentary, Studia Biblica 18, Rome: Pontificio Istituto Biblico, 1995. 文告中文譯文,見:冼嘉儀譯,《教會內的聖經詮釋》香港,思高聖經學會出版,1995;文告註釋見:冼嘉儀譯,「宗座聖經委員會文告:教會內的聖經詮釋釋」香港《聖經季刊》連載。

2 有關採用歷史批判法的釋經學者人數下降的趨勢,參閱:D.J.H. Clines, "From Salamanca to Cracow: The SBL International Meetings", and "From Copenhagen to Oslo: The IOSOT Congresses", in On the Way to the Postmodern I, Sheffiel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8, 158-193 and 194-221.For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Documentary Hypothesis, cf. Ernest Nicholson, The Pentateuch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The Legacy of Julius Wellhausen,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8.

3 Zygmunt Baumann, Modernity and Ambivalence,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1, 272.

4 Peter Stuhlmacher, Historical Criticism and Th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Scripture:Towards a Hermeneutics of Consent, London: SPCK 1979, 58.

5 由下列學者編輯:William R. Farmer, Sean McEvenue, Armando J. Levoratti, David L. Dungan, published by Liturgical Press, Collegeville, Minnesota, USA, 1998.

6 Raymond Brow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Testament, ABRL, NewYork: Doubleday, 1997.

7 Albert Schweitzer (史懷哲), The Quest of the Historical Jesus, Clermont 1961 (German Edition 1906), 295.

8 一些優秀學者的成就,都因為不必要地依賴對末世臨近的期待和主再來延遲等理論,而受損。例如優秀的釋經學者如Jan Lambrecht 評論格前7:29-30時這樣說(見《新國際評註》):「我們反省:末世尚未來臨;因此世俗的價值應該重視;雖然保祿的信念被證實是錯誤的,但是我們每個人的生命的短暫性,令我們應該保持克制」(1615)。他這番話受到Sancta Mater Ecclesia 評為「emendatores Apostolorum(Sancta Mater Ecclesia, 2)Sancta Mater Ecclesia 是宗座聖經委員會有關福音的歷史真理的指示(April 21, 1964, AAS 56, 712-718)

9 不同類型的抄寫員:文字的抄寫、記錄員、謄寫員、速記員等。抄寫的方式也有多種(由上至下的):記錄(文字或音譯)、編輯、共同創作或編寫,參閱:E. Randolph Richards, The Secretary in the Letters of Paul, WUNT 2, 42, Tuebingen: Mohr 1991.

10 白朗只是確定伯後的作者是張冠李戴。他說:「伯後肯定是冒名的作品,可能是出自屬於伯多祿傳統內的某人。的確,伯後的偽造性是比新約其他作品大。」然而,白朗對於自己的研究是如此忠誠,他附上以下一段:「二世紀有全部伯多祿偽造作品是不被列入正典之內的。」讀了這段附錄,我們不禁要問:那麼為甚麼這所謂的偽造伯後會被收入正典之內?我想我們不要忘記加爾文的名言:「不是人頭應該計算,而是論證應該衡量。」

11 Margaret Y. MacDonald, "Ephesian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1672.

12 L.R. Donelson, Pseudepigraphy and Ethical Argument in the Pastoral Epistles, Tuebingen, 1986, 11 他自己認為,宣講新約有偽造作品,其實是為了正統的緣故而欺騙的做法。「這似乎不是公平或誠實的,只不過是正統和異端;正統,因為所有正統的,都應不惜一切去維護和宣揚。」(49)這是相當誠實的態度,以下一位神學家:David G. Meade就不如他。見:David G. Meade, Pseudonymity and Canon: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Relationship of Authorship and Authority in Jewish and Earliest Christian Tradition, WUNT 39, Tuebingen: Mohr-Siebeck 1986。新約作品偽造的問題,亦見於:Stanley E. Porter, Handbook to Exegesis of the New Testament, Leiden: Brill 1997。在舊約方面,冒名是默示文學的特色。但在默示文學中,根本沒有欺騙的問題。所有的「假名」都指世紀甚至千年以前的歷史人物(哈諾客、梅瑟、達味、撒羅滿、依撒意亞、達味等),從來不會指上世代最後或最先的人物。白朗注意到這兩者的重要分別,因此提出了一些很有意義的問題。他說:「只有新約的默示文學,即若望的默示錄,顯示了這一類文體所有的主要特色(冒名是其中最明顯的一項)。」參閱:Paul D. Hanson, in The Anchor Bible Dictionary 1,"Apocalypse and Apocalypticism: The Genre", 279See also R. Brown, Introduction, 587.

13 這思想可以追溯到布特曼的提議,見:Bultmann, The History of the Synoptic Tradition, Oxford: Blackwell 1972 (Original German edition 1921) 101-102,127-128。其中的理由最好稱之為「猜測」。

14「沒有甚麼可脫離敘述的真理,因為聖史是按不同的秩序敘述耶穌的言行,而且是以多種不同的方式表達耶穌的話,但常保留相同的意思。」(Sancta Mater Ecclesia, no. 29.)

15 有關若望福音,很少人注意在古代一再出現的現象,在一些偉大的先師中,同一位老師可能用兩種不同的語言講學(例如古代的蘇格拉底、亞里士多德和孔子)

16 Raymond Brown, Introduction, 827.

17 Cf. J. Murphy-O'Connor, "Do the Gospels paint a clear picture of Jesus?", U.S. Catholic 61 (1996) 6-12.

18 Aidan Nichols in "Introduction" to Urs von Balthasar's Mysterium Paschale: The Mystery of Easter, Edinburgh: T&T Clark 1990, 6.

19 引自B.H. Streeter, The Four Gospels: A Study of Origins, London: Macmillan, 1956 (First edition 1924) p.vi。即使普通的歷史也應該向比它自身更大的反省層面開放。中國古代的史家常說史家的工作是「微言大義」。

20 常被錯譯為「擴大」或「發展」。

21 見《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19。這段文字是此段最佳的解釋。《啟示憲章》的緒言(1),批評有關初期基督徒團體創造四福音的講法,這是另一個少有人注意的警告,值得深思,委員會指出,這一類的釋經概念,「不只是與天主教教義相反,同時也缺乏任何科學根據,也與正確的歷史方法的原則有違」。

22 參閱史懷哲,Quest, 156.

23 The Adventures of Don Quixote, Part I, chapter IX (London: Penguin 1950) 77.

24 Wanderings, Chaim Potok's History of the Jews, New York, 1978, 14.

25有關最近的聖經研究為神學服務的努力。參閱Gerard O'Collins and Daniel Kendall, The Bible for Theology: Ten Principle Use of Scripture, Mahwah: Paulist Press, 1997.

26 R.H. Charles, ed., The Apocrypha and Pseudepigrapha of the Old Testament I, Oxford, 1913, 709.

27 Origen,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John I,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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