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方濟「隱修規則」所蘊藏的退省特質
夏志誠
神思 第卅五期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43-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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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夏志誠神父一文從聖方濟「隱修規則」,分析一個具方濟精神的退省應有的特質,即退省者充份享有聖神內的自由,獨處之時不失團體幅度,默觀之中包括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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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方濟和他的初期弟子,除了在人群中宣講服務之外,就是經常退隱山林,作長時間的祈禱和獨處。時至今日,我們仍然可以在意大利中部找到不少他們當年的隱修處。
這種隱修的習慣,一方面是承接著源自曠野隱修士和本篤會會士的傳統,另一方面卻也啟發日後興起的退省運動。因此,雖然在聖方濟的言論著作中,沒有吻合現代退省的觀念,但是,研究他對隱修的看法,尤其是他所寫的「隱修規則」(1),將有助於我們去洞悉一個以方濟精神為基礎的退省所應具備的特質。
首先,我們得清楚,在方濟心目中,「隱修規則」的對象並非一般信友,而是他的會士們。故此,他會強調誦唸日課,並提及長上的角色,不過,若留意到這一點,稍作調整,這規則不失為平信徒做避靜時的一個很好的參考。事實上,今天一些由方濟會士 負責的避靜所,就是以此來給信友們做退省的。現在,茲將「規則」翻譯如下(2):
有意到隱修處度修道生活的弟兄們,可以有三人或至多四人。他們其中兩人應充當母親,其他兩人或最少一人充當兒子。作母親的兩位扮演瑪爾大的角色,而兩兒子則取法瑪利亞。
那度瑪利亞生活的應有隔離的環境,在那裡,每人應有一處祈禱和休息的地方。每天日落之後唸夜禱,要嚴格持守靜默;應誦日課經,並起床唸誦讀經。在一切之上,他們應尋求天主的國和他的義德。在相宜的時間,誦晨禱和午前經;午前經完畢,可以打
破靜默,到他們的母親那裡談話。倘若願意,可因上主天主的愛,像卑微的窮人似的向母親求施捨。以後在相當的時間誦午時經、午後經和晚禱。
不得讓任何人進入他們居住的禁地;並不得在那裡用膳。充任母親職務的弟兄要設法遠離他們;並因遵循我們會僕的命令,使他們的兒子,不與任何人有接觸,以致和他們談話。兒子不得和他人交談,除了和他們的母親和在天主降福下探訪他們的會僕。但 有時充當兒子的也能按照他們彼此商定的,輪流擔任母親的職務。他們應專心致志,勤謹地遵守上述一切。
從「隱修規則」來看,一個以方濟精神為指導原則的退省需要具備三方面的特質。
(一)聖神內的自由
「規則」一開始,聖方濟就非常在意隱修者的動機。他們應是「有意到隱修處度修道生活的弟兄們」。所謂「有意」,按他的用法,即是說在聖神的策動下;至於「修道生活」,應用在平信徒身上,無非就是指一個不斷尋求主的基督徒生活。因此,去隱修 、去避靜,動機必須是來自聖神的,積極地希望藉此深化與主的關係,而不是消極的想逃避什麼。
無可否認,今天是個充滿壓力的時代。退省者離開日常的生活崗位到避靜所時,大多身心疲乏,他們最希望尋求的很可能只是片刻的清靜,暫時的喘息,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過,方濟卻不認為這是退省的最深理由。只有當一個人全心全意來尋覓主,他 才合適做避靜。
退省不但只是由聖神所策動,更應是在祂內進行及完成。也就是說,退省的真正精神是在聖神內。退省者在靜默和獨處中,必須對聖神的臨在更敏感,對祂的活動更具意識。
正因為是在聖神內,所以雖然這是個規則,卻處處流露著很大程度的自由。參加者要嚴守靜默,但又能夠有交談的機會;要共同祈禱,卻又無需按死板的固定時間;要獨處隱修,卻又容許適度的探訪;要承擔工作,卻又可以輪流充任,且無規定細節:如向
輪流、輪流多久等等。
規矩和時間表固然有助於退省的進行,不過更重要的是聖神的臨在和帶領,以及參與者向祂的開放。方濟深明「文字叫人死,神卻叫人活」(3)的道理。由此可見,聖神內的自由是方濟精神退省所不能或缺的一份特質。
(二)獨處中的團體
隱修退省似乎是個人與主之間的事,難有團體的幅度。然而,獨處中的團體卻是方濟精神退省的另一特質。
退省者要過的是獨處的生活,不過,不是孑然一身的孤獨,而是在團體內,「有三人或至多四人」一起的獨處。他們要彼此服務,輪流擔任「母親」和「兒子」的身份。充當「母親」的,要供給專務祈禱的「兒子」各種所需,包括物質和精神的需要。今天 的輔導式退省,參與者需要每天和神師談話,接受指導。這和方濟精神退省中的「母子」交談並不一樣。按「規則」的描述,方濟所指的是一種退省者之間的分享。個人在祈禱默觀中的得著,要成為整個退省團體的獲益。「母親」應更是「兒子」在退省路 途上的同伴,而不是導師,亦正因為這個理由,他們的職務是可以調換的。
方濟精神的退省對團體的重視,從祈禱的安排上,亦可見一斑。由於「規則」的對象是修會會士,故此非常強調誦唸日課。其實,這為一般信友,也是十分值得推介的。一起唸日課,祈禱,無疑就是團體幅度的具體臨現,不但只是退省者團體,更是整個教 會。
只顧團體而忽略獨處,退省就會變成研討會和生活營;只顧獨處而忽略團體,參加者會陷入自私和封閉的危險中。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就是方濟精神退省所希望做到的。
(三)行動裡的默觀
行動和默觀,給人的印象指的是兩件恰好相反的事,可是,在方濟精神退省裡,二者卻是融和而調協的。
非常特別,「規則」指出部份隱修退省者要擔任「母親」的角色,為其他參與者--「兒子」--服務,使他們專心一致的獨處祈禱。這樣的安排,可能會令人有種錯覺,以為只有「兒子」在避靜,「母親」則只是服務,提供避靜所需;亦即是前者是默觀,後者是行動。其實不然,首先方濟在開始就已經說明,不管是「母親」或「兒子」,他們都是「
有意到隱修處度修道生活的」。充當「母親」的,要和「兒子」一起祈禱;充當「兒子」的,在有需要時,要求助於「母親」。由此可見,在方濟精神退省裡,默觀和行動並非對立的。
再者,方濟更提出,「母親」和「兒子」的職務是可以對換的。這樣的安排,使默觀和行動得到更進一步的綜合。透過易地而處,服務者與被服務者,「母親」與「兒子」,都會有更深的諒解和擔待。「母親」要學習在行動裡默觀,洞察服務的最終用意; 「兒子」要學習在默觀裡行動,活出祈禱的最深內容。
除了「母親」和「兒子」之外,聖方濟還用了瑪爾大和瑪利亞的象徵。這一點十分有意思,因為他們二人是行動和默觀的傳統代表。
另一種行動和默觀的綜合,表現在方濟要求隱修者「起床唸誦讀經」之中。中斷睡眠,半夜祈禱是隱修修會的傳統。對他們來說,祈禱就是他們的工作,休息睡眠只是次要。方濟的要求,使參加者不會以為隱修退省就只是舒舒服服的祈禱。其實,起床唸經 本身就是行動,亦是默觀。
可能有人會說,今天要參加退省要求做「母親」的角色,或半夜祈禱,不太實際。不過,事實上,在某程度下,這些都不是不可能的,例如可要求他們輪流負責一些簡單的服務,做些適量的克己操練等等。
在「起床唸誦讀經」的要求之後,方濟引用聖經,指示隱修者要在一切之上,「尋求天主的國和他的義德」。這正是整合工作和祈禱、行動和默觀的原則。
結論
聖方濟的「隱修規則」,讓我們瞭解到一個具方濟精神的退省所應該有的特質。退省者在其中享有充份的聖神內的自由,獨處之時不失團體,默觀之中包括行動。其實,這些特質所反映的正是聖方濟本人的神恩,一個屬於聖神的自由人,一個胸懷眾生的獨 處者,一個祈禱默觀的先知。但願本文的反省,能幫助熱愛方濟精神的弟兄姊妹,在隱修退省之中,更進一步的效法他跟隨基督。
註釋
1. 部份中譯稱之為「獨修生活」;參閱嚴繆譯,《 聖五傷方濟言論集》台北,思高聖經學會出版社,1984
(二版),57。
2. 原文根據 Kajetan Esser, Gli Scrtti
Di S. Francesco d'Assisi - nuova edizione critica e versione italiana, Edizioni Messaggero Padova, 1982, Padova, 539-540.
3. 聖方濟在他的忠告集第七篇曾引用這格後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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