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 第卅三期 一九九七年五月 71-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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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的文章,就宗2:42-47所記載早期基督徒的生活,整理出教會團體生活的特質,繼而分析《教理》中有關今日基督徒生活的指引。從兩者的異同中,作者提出一些建,議作為今日基督徒生活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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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說,今天作一位基督徒,難!作一位真正的基督徒,更難!生活在今日的世界----資訊爆炸、科技日新月異的年代--科技將人拉近,但也令人與人之間出現無形的距離;人挑戰、征服甚至踐踏自然之餘,又不得不屈服於自然......種種客觀的矛盾,令我們每天都受著不同的衝擊,其中信仰使命的衝擊,往往最易令我們生出茫然之感。究竟怎樣做,才算是跟隨天主呢?天主將我們安排在這大時代中,又希望我們發揮甚麼用途?我想不少認真面對自己信仰的基督徒,必定也曾做過類似的反思。
有些學者,例如J. Jeremias,認為《宗徒大事錄》所記述的,乃早期教會的黃金時代的生活。那時,一切均未有肯定的形式,宗徒們對於如何實踐自己的使命,仍在摸索的階段......。然而,早期教會卻成功地建立一個團體,團體內各人以基督為生活中心,相處融洽和諧。它擁有理想教會生活的特質,足以作為以後歷代教會團體生活的典範。當時每位宗徒、信友,都竭盡所能,為宣揚基督的福音而努力......。
相反的,一些學者,例如E. Haenchen,則認為《宗徒大事錄》的記載,不過是早期教會的自我意識。當時,他們真實的生活情況,並非如所記載的。所有的記載,只是教會中各人,對理想團體模式的嚮往......。
其實,無論《宗徒大事錄》中的記載,是否當日團體生活的真實寫照,它為我們,一樣具有重要意義。因為今天的我們,也像早期教會團體,正處於一「契機」中,我們應如何「抓緊時機」,令福音能在這世界廣傳呢?早期教會信友生活的模式、它對自己 身份的意識,或它對一個理想的、愛的團體生活模式的觀點,正給予我們不少啟示。
因此本文會先分析宗2:42-47,找出這教會團體生活之特質,或它眼中,理想團體生活應有的特質,然後配合教會新編《教理》,分析今日香港天主教會團體應如何生活,方能真正成為理想的團體。
為能了解內容及它包含之訊息,我們先對宗2:42-47作一簡略分析。下面我們會就經文在經卷中的位置、上文下理、內在結構、以及經文中一些詞彙作一分析。希望在了解內容後,再找出這段經文要帶出的訊息。
2.1 經文在經卷中的位置
宗2:42-47乃《宗徒大事錄》三段綜合報導(Summary Narrative)其中之一,是關乎早期教會生活的經文,它強調昔日教會的團體生活、共享生活、以及它的迅速發展。透過這些濃縮了的描述,我們可見早期教會信友的生活。而即使早期教會並不能完全實踐經文中內容的要求,成為一完美和諧的團體,讀者仍不難發現早 期教會的理想,及它不斷掙扎,希望照天主的意願,穩步成長的努力。而它的傳教活動,在這時亦正處於黃金時代。(1)
2.2 經文的上文下理
宗2:1-41,記述了一件在教會建立初期極重要的事件--聖神降臨。在這事件中,門徒都充滿了聖神,並以聖神的能力,以不同國家的方言,講論天主的奇事。伯多祿是第一個首先起身宣講的宗徒,事件的結果是三千人歸化。
宗3:1-10,則記述了伯多祿治愈一胎生瘸子。這是一個極富吸引力的記載,因為這事件確實是一奇蹟。奇蹟後是伯多祿的第二次宣講,及在公議會中的自辯、獲釋。
本文要研究的章節,正在上述兩片段之間。在記述早期信友團體出現後,作者馬上報導這團體的生活,具備理想教會團體的特質。當然,若將這片段,與《宗徒大事錄》第四及第五章的「綜合報導」(宗4:32-37;5:12-16),及有關章節放在一起,作一參照,即可發現當日的團體中,不是每個人都能活出這特質,而宗徒中,除伯多祿外,其他宗徒亦能施行奇蹟。
2.3 經文的內在結構
1. 2:42 記述的是有關2:41那三千人--新加入教會者的生活,屬一概括的總結。在此節中,我們可見早期信友的宗教生活,又或他們理想中的宗教生活,包括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祈禱。
2. 2:43 生活的另一特點是:宗徒經常行奇蹟異事。從《宗徒大事錄》,我們可見宗徒確曾行過不少奇蹟(宗3:1-11;9:31-42),因此團體中的成員,以及四周不屬於這團體的人,都對這團體懷著敬畏之情。
3. 2:44-45 記述他們生活的另一特質,就是將自己的產業和財物變賣,與團體內的成員共享。
4. 2:46-47 記述團體的成員按時與猶太人一起在會堂祈禱,因為他們經常懷著歡樂和誠實的心一起進食,並且常讚頌天主,因此獲得天主及人的喜愛。因為得到天主的喜愛,因此團體的人數不斷增加。
2.4 釋經
2:42
描述早期信徒的生活,包括:1.聽取宗徒的訓誨、2.時常團聚、3.擘餅、4.祈禱。
1. 聽取宗徒的訓誨--教導(didache)包括向外邦人宣講(宗5:28; 13:12; 17:19),這句子是概括說明他們的講道。宗徒們忠實地繼續基督的教導,是路加《宗徒大事錄》中所強調的(宗1:1-8;路1:1-4 )。(2)
2. 時常團聚--路加的著作只有這�堨峇FKoinonia這字眼,同一的字眼保祿則用了13次。這�媮籈t了接納福音者彼此的責任(格後8:4; 9:13;迦2:9-10)。由此可見信眾與宗徒們所擁有並分享的,是同一的精神。如果將這節與2:42-46放在一起,則這團聚分享的精神,亦指向物質上與其他人共享自己的所有。(3)
3. 擘餅--這本是猶太節日的餐前禮儀,也是復活的基督在厄瑪烏所做過的(路24:35),福音中很多神聖的指示發出時,都與擘餅有關(路9:11-27;22:14-38)。E.Haenchen認為這時期的基督徒,仍與猶太人生活在一起,因此,他們仍保留猶太傳統的生活方式。餅是猶太人進餐時的基本食物,吃餅時是以手將餅擘開分享的。因此,門徒們的擘餅,除了為紀念基督,亦是當時的生活方式,是將舊的生活注入新的意義。由此可見 ,早期教會團體的宗教生活,即使已建立某些獨特的祈禱、禮儀性的聚餐模式,這�堜珓�的,應該並非如J. Jeremias或O. Bauernfeind所想的,單單是禮儀性的聚餐,而是真的一起進食,只不過在進食前,附帶簡單儀式。(4)
C.S.C. Williams則認為基督徒團體的擘餅,有「愛的筵席」(Eucharist-Agape)之意義,它慶祝並宣佈最後晚餐中的愛--耶穌將自己的身體送給門徒--因此他認為基督徒的餐並非後來出現的「外來貨」,而是源自耶穌,是延續祂的餅及杯。至於它究竟應屬於那類型的餐,Williams認為並不重要。(5)
4. 祈禱--這�堜珓�的,並非單屬基督徒團體內的祈禱,可能亦包括猶太團體所規定的,按時在聖殿內祈禱這傳統習慣。所以,這�堳�的祈禱可理解為:「信徒們與其他教會內外的人,一起向上主祈禱。」(6)
2:43
這部份記述宗徒們行了很多奇蹟異事,照原文看來,這些奇蹟異事的結果,是令「周圍的非基督徒」感到敬畏。這節內容給人一個特別的印象,就是初期教會是充滿著奇蹟的。這些奇蹟標誌著默西亞的王國快到。
本節不單與3:1-11銜接,它亦肯定了末世預言,因為宗徒所行的「許多奇蹟異事」,証明這些復活基督的見証人,是與基督有密切聯繫的(宗3:12,16)。(7)
因此,原文提及「奇蹟異事」時,所用的詞彙,亦強調行奇蹟的並非門徒,而是上主主動通過門徒,令奇蹟出現。
「每人都懷著敬畏之情」與上句的組合,可能是由於翻譯時,用了典型的「原因及結果時態序列」(a cause-and-effect sequence),於是將原文的次序倒轉了。照原文的意思,應是「周圍的非基督徒」,都懷著「敬畏」之情,於是上主藉門徒,行了不少奇蹟。(8)
2:44-45
「信了的人」指的當然是信仰基督的人,但「常齊集一處」指的不一定是住在一起,意思極可能是:信仰吸引他們聚集在一起,而大家的關係因此亦變得十分緊密。(9)
這段記述了當時的信徒,將自己的一切交出歸公用。可肯定的是當時的信友們,並非被逼交出一切,第4及第5章的記述,便清楚告訴我們,當時有人樂於交出一切,但非每個人都必須這樣做,宗徒們亦沒有要求信徒,在加入教會時便這樣做。他們交出的形式,應該是循序漸進的。先交出一些團體的必須品,與成員共用。他們按團體的需要,以及自己的能力,交出 自己的財物。他們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在團體快樂共融的生活中,生出希望與大家分享自己的一切的想法。分配的原則是幾時貧窮的弟兄有需要,他們便會將自己的所有,包括土地及一切財物變賣,為他們解困。(10)
M. A. Powell同意L. Johnson的觀點,認為路加在這�堣犍峇F兩個希臘式的「理想友誼」(Hellenistic ideal of friendship)格言:「朋友應是同心合意的」(Friends are one soul),及「為朋友來說,一切物品均是共用的」(For friends, all things are common.)。他認為路加是想告訴人,當時的基督徒團體,正滿全希臘人理想中的真正友誼的模式。此外,他更認為路加另一方面,是在告訴人當時團體的生活模式,亦滿全了舊約梅瑟訓示以民的話:「你們中間不會有窮人......只要你聽從上主你天主的話......。」(申15:4-5)(11)由此可見,這團體乃繼承舊約的理想天主的選民。
2:46-47
「聖殿」乃基督在耶路撒冷活動的主要場所,因此也成為門徒集會的最佳地方(路2:27,49; 19:45; 22:53; 24:53)。「每天都成群結隊地前往聖殿......」是舊約猶太傳統,而基督徒團體,在十二宗徒的帶領下,沿用這行動表達自己的信仰。
可能路加希望藉此強調早期基督徒團體,是舊約天主選民的延續。(12)H. H. Wendt認為從「每天都成群結隊地前往聖殿......」一句,可見當時的信徒仍未放棄自己的傳統宗教信仰。Haenchen認為「挨戶擘餅......一起進食」一句,說明當時基督徒的餐,是在一些住屋中,因此「進食」指的乃正式的進餐。由此可見,當時團體的餐,每次都在不同的地方舉行,而團體進餐時,亦可能有簡單的儀式作為開始。(13)
「獲得了全民眾的愛戴」可算是「耶路撒冷之春」(Jerusalem spring),它提供了一個理想的環境,令「重新聚集以色列民」的工作,在初期能得到成功。「上主天天使得救的人加入會眾」,如其他「增加報告」("growth" notices)(2:41; 4:4; 6:7; 9:31; 12:24; 19:20),成了2:42-47的結束。這些「報告」有文字上的作用:在記述獨立境況期間,插入了福音傳播時充滿活力的進程,突出一切均是出自那不可忽視或抗拒的,天主的意願。(14)而T. D. Andersen認為依照原文的翻譯,這節可譯作:「(他們)經常讚美天主,並對所有人懷著善意。」(15)如此看來,被愛護的,可能不是宗徒而是宗徒周遭的民眾了。無論如何,我們都明白,宗徒之所以被喜愛,完全是因為他們的愛德生活,他們可能不是單愛護自己團體的人,亦關注一切人,對所有人都懷有善意。因此我們不必過份計較究竟是誰喜愛誰了。
2.5 它的訊息
2:42-47綜合報導了早期教會的特徵,其中包括:
1. 它是一個學習中的教會 -- 2:42的記述,像告訴人聖神在耶路撒冷,開設了一所擁有三千學員的幼稚園。而基督所揀選的宗徒,就成為了他們的老師。信徒們所得到的,並非神怪的經驗,而是真理的聖神,祂會帶領他們瞭解並順從天主的聖言,因此他們渴望且熱切走到宗徒前,聽取教訓 。(16)
2:42提及團體堅持聆聽宗徒的教訓,可見這是一個不斷進步,且正走向上主的教會。教會最大的危險,是只顧回憶、緬懷過去而不向前看。基督是豐富的,取之不盡的寶藏,而我們必須向前才可真正找到祂。如果我們不學習新的事物,我們根本在浪費時間,也 永遠不能真正進入上主的智慧及恩寵中。(17)
2. 它是一個充滿愛的教會 -- 在一個真正的教會內,各成員必須像「一伙兄弟姊妹」(a band of brothers)。而2:42-47正告訴我們早期教會團體,具備了這特質,各人關係友愛緊密。(18)而即使當時的團體並非完全具備特質,它必定也正朝這方向邁進。
這友愛的關係(Koinonia),並非人與人之間而已,它更包含著基督對人的愛,及父子神之間的愛,因此早期教會乃一個具聖三幅度的愛的團體。除了內在的愛,這團體亦具備了外在的愛的行動。希臘文中的Koinonia有慷慨的含意,而從2:44-45可見,早期教會團體亦認為團體成員應關注他人,各人都應懷有強烈的責任感,在遇到團體中有貧困者時,應自願交出自己的所有,與他們分享。(19)
3. 它是一個祈禱的教會 -- 早期基督徒深知憑自己的力量,根本無法面對生命,而事實上,他們也無需獨自面對自己的生命,因為他們恆常記得在走出世界前,先回到上主那�堙A尋求力量(2:42, 46-47)。與上主相遇使他們能面對生命中任何問題。(20)
4. 它是一個虔敬的教會 -- 希臘有一個傳說,談及一個偉大的希臘人,將世界當作一座神的殿宇。2:43中提及「每人都懷著敬畏之情」,指出的亦是相同的意念。門徒們認為這世界是生活的主的聖殿,因此,他們懷著敬畏之情生活。(21)
5. 它是一個充滿希望,任何事情都可以出現的教會--若我們希望一些偉大的事情能出現,我們必須先相信天主,並與主合作,令事件能得以實現。2:43中說出早期教會是充滿著「奇蹟異事」的,可見團體內各信徒是完全信賴上主的,而上主亦藉信徒們的手,讓奇蹟在世界出現。(22)
6. 它是一個熱愛天主的教會 -- 有一句諺語是這樣的:「上主毫不理解隔離的宗教」(God knows nothing about solitary religion)。所以,當信徒走在一起時,一切才有可能出現。因為上主在他們中,而上主的神,在熱愛祂者身上活動。2:46說明早期信友均認為除了互相關懷,信徒也不應忘記到上主的聖殿,且應懷著歡喜之情,到那�媃g頌上主。天主愛世界,因此派遣祂的子到世上,又因父子的愛,聖神降臨,對信賴上主的人來說,這真是一個大喜訊,值得天天慶賀。路加可能希望在此強調 信徒應熱愛天主,完全信賴上主,並且們每天懷著喜樂生活(2:46)。(23)
7. 它是一個快樂的教會 -- 2:46強調早期教會是一個充滿歡樂的教會,憂愁與沮喪是與它對立的。(24)
8. 它是一個連教外人也不禁喜歡的教會 -- 真正的基督宗教團體,應是可愛的。因為團體中所有的,都是真誠,充滿愛的信徒。在2:47,我們可見早期教會是一個惹人喜愛的團體,它不單是Agathos(一件本質上是好的事物),更是Kalos(在外表及內�堻ㄔO人喜愛的事物)。(25)
9. 它是一個向外傳揚福音的教會 -- 2:42-47似乎有一不平衡之處,就是它強調信徒熱切聽取宗徒的教訓,然而卻沒提及信徒將福音向外傳揚,為主作見証。是否如此?我們可從2:47找到一點線索。「上主天天使得救的人加入會眾」,天主是如何使這事成就的呢?祂無疑是通過宗徒的傳道、教會成員的作証、及他們之間那無私的愛去成就祂的工作的。祂是教會的頭,教會各成員的工作,均在祂指引下才能完成的,因此人加入教會,是 「上主」使他加入的。「天天」一詞,可見天主並沒有停止工作。至於信徒們,他們不單每天祈禱,崇拜上主,更每天為上主作見証。(26)
梵二大公會議後,教會進行了多項革新,繼禮儀及天主教法典後,新編《天主教教理》終於出現。新《教理》是教會信仰和天主教教義有系統的陳述,是按照聖經、宗徒傳統及教會的訓導權而証實或解釋的。它有助今日的教會響應天主的召喚,作福音新傳 的使者,引導人邁向那唯一名副其實的真正自由。因此新編《教理》中,對今日基督徒生活,有詳盡而清晰的指引。(27)
3.1 基督徒有傳教的使命:
849 「......被天主派遣到萬民之中,作為『普世救恩聖事』的教會,為了本身至公性的基本要求,並為了服從其創立者的命令,努力向全人類宣講福音。」
852 教會「必須世世代代的繼續發展基督本身的使命,祂被派遣,正是為給窮人傳佈喜訊。教會應遵循基督所走的同一道路:就是貧窮、聽命、服從、犧牲的道路......一直到死,並從死者中復活。」
基督徒的使命,在新編《教理》中,一再被強調,例如854、866等。由此可見,教會一直視自己為天主向外宣傳福音的工具。貧窮及弱小者,更是教會宣講福音的重要對象。她的宣講具普世性幅度。她進入世界,成為世界的酵母,令世界轉化,成為一個天主住在�堶悸漱j家庭。
至於如何開展工作,新編《教理》則認為教會除了須貧窮、聽命、服從、犧牲外,教會內成員在對外傳教時,亦須具備一些特質,和留意一些要點:
854 ......傳教工作要求忍耐,先向民眾和尚未信奉基督的團體宣講福音......要展開本地化運動,把福音融入民族的文化中......。
856 傳教任務要求跟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展開互相尊重的對話......「在各民族中所發現的任何真理與恩寵,就像是天主親臨的跡象。」
905 平信徒也透過福傳工作去執行他們先知的使命,就是以「言語和生活的見証」去宣講基督。......真正的宗徒必尋求機會以言語去宣講基督,無論是向信徒......或向不信的人。
除了905,906及907亦提醒平信徒應交出自己的力量,協助對外傳教工作。
由此可見,信徒在傳教時,除了培養忍耐之德行外,更要在生活中,以言以行,宣講福音。此外,信徒們亦應努力在各方面汲取知識,以增進自己對天主的認識。要做到這點,信徒們必須先廣闊自己的胸襟,以認真及尊重的態度,面對新事物,以及其他的 宗教,因為各民族中,均擁有天主的啟示。除了向外傳教,信徒亦應提供積極意見,令教會團體日趨完善。
3.2 基督徒必須培養團結、正義、友愛的精神:
855 教會的傳教使命要求對基督徒的合一作出努力。
909 平信徒也要集中他們的力量,去挽救世界上引人犯罪的風俗和生活環境,使它們都能符合正義原則,不但不妨礙、而且有助於修德行善。
1878 所有人都被召為同一終向,即為了天主本身而被召。天主聖三的結合,和人與人之間應在真理和愛中建立的兄弟手足情誼,有相似之處。愛近人與愛天主分不開。
1915 國民應盡其所能積極參與公眾生活。
此外,1878及1879亦提醒我們,人是需要社會的,因此,人應關注社會的需要。由此可見教會對自己的責任,有清晰的認知。教會經常要求的愛,不單指信徒們之間彼此的關懷愛護,也要求信徒們關懷自己身處的社會:將團體內外者都視為兄弟姊妹、謀求與其他團體及宗教 共融合一、堅持社會正義,令每個人都能在公平及愛中成長。
3.3 基督徒應虔敬,與天主關係密切:
1804 德行依照理性和信德,規範我們的行為......使我們度一個美好的道德生活......自由地實踐善......倫理的德行支配人的所有能力,為與天主的愛共融。
虔敬的生活指向注重德行的生活,這種生活不單助人成為有力量的人,更引領人與天主共融。為能達到與主共融這目標,1806-1809向信友們介紹了四樞德,希望信徒們培養智、義、勇、節四種德行,在生活中能與主共融。
除上述兩項,新編《教理》還用了第四卷,整整一卷,介紹基督徒的祈禱生活。可見教會對祈禱、與天主相遇--愛德的出現--的重視。這是因為在感恩祭中,人與主相遇,感受並分享了基督的愛。而恆常祈禱,更是基督徒生活中十分重要的責任及動力來源。
2565 祈禱是天主子女,跟無限美善的天父,偕同祂的聖子耶穌基督及聖神活生生的關係。......因此,祈禱生活就是經常活在天主聖三的親臨與祂的共融中。......祈禱的幅度就是基督之愛的幅度。(弗3:18-21)
2720 教會勸勉信徒作定時的祈禱:每日的祈禱,時辰頌禱禮,主日感恩祭,禮儀年的慶節。
2752 祈禱需要努力和奮鬥......為努力不懈地依循基督的聖神而行事,是必需的:一個人怎樣生活就怎樣祈禱,因為怎樣祈禱就怎樣生活。
2757 「不斷祈禱」(得前5:17)。時時都可以祈禱。......祈禱和基督徒生活是分不開的。
新《教理》中強調一個真正基督徒,不應忽視自己的祈禱生活,而祈禱與生活是分不開的。一個基督徒在祈禱生活中,不斷與上主相遇,因此能更深感受上主的愛。
在分析過宗2:42-47的內容特點,再參考新《教理》中相關的內容後,我們不難發現兩者相近之處極多:
首先我們發現新《教理》的今日教會,與宗2:42-47記載中的早期教會,均重視向外傳揚福音。《宗徒大事錄》中強調團體的動力,源自大家積極的傳福音,因此團體才能逐漸擴大,且受天主及民眾喜愛。而新《教理》中,更清楚指出傳教乃每位基督信徒的責任,每位信徒都應根據自己的學識,協助傳福音 。
另一方面,早期教會與今日教會新《教理》亦十分重視祈禱生活。《宗徒大事錄》的片段告訴我們,早期教會認為祈禱生活,是當時團體生活的精神支柱、及維繫團體的力量。新《教理》亦認為信徒應恆常祈禱,以便與上主更加接近。
第三方面,《宗徒大事錄》的片段與新《教理》,亦十分重視團體內愛德的實踐。宗2:42-47中,團體內之愛德,是以共融的進餐、祈禱及分享財物。而新《教理》中,強調的友愛,則是團體的團結,愛德的實踐,尤其在於主持社會正義及服務犧牲中。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早期教會中各成員,一方面積極汲取宗徒們所教授的信仰知識,同時並沒有忽視,或脫離當時的文化及團體,他們仍有參與猶太人的禮儀及會眾,但給這一切加上新的意義。今日教會《教理》,亦強調不同文化對話的重要,更敦促教 徒應多學習自己的信仰內容,並幫助推動本地化運動。由此可見兩者對認識自己本身的宗教,以及對不同文化與宗教的態度,均是積極而正面的。
當然,處於不同的時代,面對問題的處理方式亦必有差異。除了相同之處,《宗徒大事錄》中的早期教會,與今日教會新《教理》的要求,亦有一些分別。這些分別主要在於實踐上,新《教理》在指引信徒們團體生活上,胸襟較廣闊、寬容。例如在談及傳 教使命時,新《教理》中,提示信徒特別須關注貧窮弱小者,因為他們是最被忽視、最無助、及最無能力向其他人發出要求的。而在傳福音時,信徒們亦應以基督為榜樣,以服從、謙卑、犧牲、忍耐等精神,向人傳播福音。而且因為時代不同,今日新《教 理》在論及傳播福音的方式上,除了傳統的教理講授外,亦提示教友可善用傳媒,以便將福音的訊息,有效率地廣泛傳播。這是昔日教會所不能想像的。
關於愛德生活方面,新《教理》中,強調信徒們維持社會正義的重要,這是新興教會團體未能顧及的。新《教理》中,團體的愛德,不單是只顧及自己的信友團體,更要顧及整個人類的幸福。故它要求信徒積極參與公眾生活,留意社會。對於一些引人犯罪 的環境,及不公義的情況,信徒是有糾正的責任的。
看過上面簡單的分析,大家必已留意到,新《教理》對今日基督徒的責任、生活的要求,根本是早期教會的生活模式。特別是早期教會那無私的犧牲與愛的精神,願接納一切人的廣闊的胸襟,及與天主緊密的接觸與依賴,更是新編《教理》一而再強調,及 花極多文字,為信徒們詳細解釋的。而要做到它們所要求的,下面有一些意見希望能作為參考:
1) 傳教工作是十分逼切需要的。以往,我們會依賴神職或修道人員,作為傳教者,傳福音對我們來說,是十分艱深及遙遠之事。但在看過昔日教會團體的生活,及新《教理》的指引,我們清楚知道,我們應在生活中,時常記起自己基督徒的身份,即使身處不 同的團體中,亦能令人感受到基督的臨在,讓人認識基督。要做到這點,言行的相輔相成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宣講可令人明白行為背後的原因、動機,而行為亦証實所說的話的真實性。
2) 要能真確地宣講基督的喜訊,我們都應在能力範圍下,盡量充實自己,為求更清楚認識自己的信仰,令自己敢於面對生活中各樣的挑戰。當然,教會團體亦應考慮多開辦有關深化信仰的課程,令信友們都能進一步清楚認識自己的信仰。
3) 要更認識天主的啟示,我們便應開放自己,接納其他宗教及文化,展開宗教文化對話。因為不同的宗教及文化,能助我們欣賞並發現隱藏著的,天主的啟示。而且,若我們希望基督信仰植根於某文化中,則必須懷著廣大的胸襟,接受及認識不同的文化的特 質,這樣,將信仰融入文化的過程中,我們才不會誤解某一文化,又或失去自己宗教的特質。
4) 愛德是十分重要的,因為缺乏愛的團體是不可能長久維繫的。而另一方面,教會若只顧全自己信徒的利益,便會變得孤立,與世隔絕,她就會失去鹽和光的作用。而為了真正實踐她的使命,教會內各人應留心社會動向,積極參與公益事業,並關注社會內, 弱小者的困境,嘗試加以援助或杖義為他們伸張正義。
5) 當然恆常祈禱,勤領聖事,保持與天主的緊密關係是十分重要的,因為上主是我們一切動力的來源,離開祂,一切變得沒意義。而且人是會出錯的,單靠自己的力,忘記經常回到上主那�堙A會令人跌倒犯錯而不自知。
6) 當日的基督徒,將基督信仰帶進自己的生活習慣及文化中,令日常慣性的生活,添上信仰的意義。同樣,我們今天,亦應將基督帶進我們的生活中,令基督與我們關係更密切。以禮儀作例,我們可將中國傳統節日,冠以基督信仰的精神。例如新年中的四旬 期,不應只重免齋避年,而應強調除舊納新的重要。又例如遇上清明、重陽這類節日,可作紀念諸聖亡者的特別慶日。如此,禮儀生活,將成為中國基督徒生活中,每個節日不可忽視的一環。希望將來有一天,大家都同意,要有意義地過節,除了注意吃喝 玩樂,還需以感謝及祈求的心,走到上主前,與天主接觸交談,才算圓滿。
生活在今日的社會,生活的挑戰的確很大,連新《教理》中,也不得不承認:「在負責宣講福音者的人性弱點,及其所宣講的福音之間,存在著很大的距離。」(853)然而早期教會成員的生活告訴我們:要創造奇蹟,必須將一切,連自己本人,都交到上主的手中,事事依賴祂,那我們才能擁有生活的智慧,能突破困難,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1. Dillion, R. J. "Acts", The New Jerome Biblical Commentary, New York, Prentice Hall, 1990, 72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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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Andersen, M. T. David "The meaning of EXONTEE XAPIN POE in Acts 2:47", New Testatment Studies, Vol 34, No.4, 1988, 604-610
9. Tiede, D.L. "Acts 2:1-47", Interpretation, Vol 32, No.62, 1979, 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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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天主教教理》,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96,411-650頁。
12. 房志榮,「新約中有關『教會是一個生活的團體』的觀念」,《神學論集》第二期,1969,213-224頁。
13. 劉賽眉,「從初期教會的信仰意識看教會的普世性和地方性」,《神思》18期,1993,1-8頁。
1. 黃鳳儀,「宗徒大事錄」,《新約導論》,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神學教材(四),香港公教真理學會 1996 160-161頁。
2. Dillion, R. J. The New Jerome Biblical Commentary, New York, Prentice Hall, 1990, 734-735
3. Newman, B. M. and Nida, E. A.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972, 62-63
4. Haenchen, E.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71, 190-191
5. Williams, C.S.C.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London, Adam &Charles Black, 1971, 70-71
6. Newman, B. M. and Nida, E. A., 63
7. Dillion,R. J., 734
8. Newman, B. M. and Nida, E. A., 64
9. Ibid., 64-65
10. Haenchen, E., 192
11. Powell, M. A. What are they saying about Acts ? New York, Paulist Press, 1991, 75-76
12. Dillion, R. J., 734-735
13. Haenchen, E., 192-193
14. Dillion, R. J., 735
15. Andersen, T. D. "The Meaning of EXONTE( XAPIN (PO( in Acts 2:47", New Testatment Studies, Vol 34, 1988, 610
16. Stott, J. R. W. The Message of Acts, England, Inter-Varsity Press, 1980, 82
17. Barclay, W.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Rev. ed., Edinburgh The Saint Andrew Press, 1976, 29-30
18. Ibid., 30
19. Stott, J. R. W., 82-84
20. Barclay, W., 30
21. Ibid., 30
22. Ibid., 30
23. Ibid., 30-31
24. Ibid., 31
25. Ibid., 31
26. Stott, J. R. W., 86-88
27. 「前言」,《天主教教理》,香港公教真理學會 1996 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