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到深處---十誡的背後

關俊棠

神思 第卅三期 一九九七年五月 32-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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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誡牽涉範圍廣闊,關俊棠神父無意一一分析,他的文章帶領讀者去摸索十誡背後隱藏著的深層意義,超越了文字的表達,使他們悟到守十誡之餘,信仰上更跳躍了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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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隨基督、效法基督、活在基督內」是基督徒生活的基礎精神,把這精神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並成為可掌握,易明白的指南,就是十誡。十誡也可說是福音中所指兩最大誡命愛天主及愛人如己的延伸和演繹。守十誡就如練拳術,起先要按規矩,一扳一眼 照做,練得一段日子後,漸可進入拳意,再過一段日子,各人自有不同的領會,這時才算真的學到了這門拳學的精髓。教友光守好十誡而未有進入十誡背後的神髓,極其量只算是一名中規中矩的好人,但信仰要求於一名基督徒的是遠超於只作一名好人。這 是筆者撰寫本文的一個基調。在向讀者介紹十誡時,我並沒有打算逐一仔細分析每一條誡命的內容以及從中牽涉到許多頗為複雜和爭議性的問題,諸如第六誡所涉及有關性道德及當代婚姻危機的處理,或第五誡中有關安樂死及遺傳工程......等問題。這裡為大家所提供的資料,主要是讓讀者看到每條誡命背後隱藏著而文字沒有完全表達出來更深層的意義。好讓我們在守法之餘,信仰上更上一層。

 

1.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從社會學及哲學的層面看,人的尊嚴來自其基本的生存需要(即物質、精神、群體三項)及由此而產生的基本權利得到滿足時,人才可以稱得上活得尊嚴。基督信仰對人性尊嚴的看法,除了肯定上述的基礎外,有更上一層的意義。那就是:人,不論是對社 會有貢獻沒貢獻,有能力或沒能力的,腹中的胎兒或瀕臨死亡的病患,充滿朝氣活潑的青少年或徐徐老化的長者......只要是人,就值得你我的尊重。因為人是按上主的肖像,即按祂的真、善和美被創造出來的傑作。誰輕視這個傑作就是輕視上主,誰令這個傑作扭曲及遭破壞,就是對宇宙的主的失敬和冒犯。第一誡所指令的「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除指出人對神應有 的態度(崇敬)和責任(不可崇拜偶像)外,更提醒和肯定人的高貴處--按祂的肖像造成,是祂所愛和不時被邀請以具體行動來回應這份大愛。崇敬天主和尊重人是分不開的。不把人看待得像一個人的人,不只觸犯愛德,更犯了第一誡。

 

2.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第二誡揭示「言語」的神聖性。言語是流露內心內涵的必經之途。你的內心充滿甚麼,你的話語就會顯示甚麼。心中惡毒,說話就會尖刻;內心溫良,口無惡言。一個心口如一的人,不必借神的名來証實自己的清白。「他」就是自己的「話」。「一言九鼎 」正是這意思。

 

而人心深處最寶貴的內涵,就是人與內心的主相遇、相處、相愛的經驗,是這些經驗主導著我們日常生活中與別人對話及分享的內容和態度。一個心中有主的人,他的說話必然是溫和、中肯、包容、寬大、有建設性和留有餘地的。尖刻、詛咒、發虛誓有違 言語恩賜的神聖性。

 

3. 守瞻禮主日

守安息日不應被視為只是一項本份,盡了本份,就等於守了誡命。守安息日揭示人在上主眼中特別寶貴。花草樹木蟲魚鳥獸,日月星辰,萬物一週七天作息,無所謂安息日,唯獨人例外。上主邀請人在第七天要停止工作,讓身體和心靈歇息。身體在家的溫 暖中恢復能力;心靈在祈禱崇拜的行為中得到滋潤,澄清視野。校正焦點,續走前的人生路。

 

今天香港人的工作類別不同,未必人人均可以在主日休息。但每週總有一天假期,第三誡提醒我們這天是靈性進補和休養生息的一天;在探朋友、睡它一大覺、打掃、上超市、娛樂......的同時,請別忘留一把光陰和你的主親近親近或親熱親熱一下,好讓你容光煥發,鬥志高昂。

 

4. 孝敬父母

第四誡的一句「孝敬父母」未能包括此誡命的豐富內涵。概括來說,它指出人生命中兩個基地,兩基地互為影響,互相暉映,缺一不可。它們就是「家庭」和「社會」。

 

家庭可作兩解。一指身體心靈均可以得到休息和充電的地方(Home)。所以家居的安寧、空間、整潔......都是重要的,不要掉以輕心。另外,家庭也是一個互動的關係網,箇中父父、子子、夫妻手足間各盡其份,各展所長,自主但不自私,互助但非控制,這是一個健全的家(Family)的面貌。第四誡要求我們好好照顧自己的家,每個家都是天主聖三的縮形,和諧的家庭使人明白天主的秘密--一而眾,眾而一的愛。

 

人生另一個基地是社會。在社會生活裡,每人都是一名公民,有責任維護公共的利益,守法,監察政府和按良心在公共事務上作出抉擇。那些在政府架構中擔當職務的公務員,上至總統總理、下至小職員,同樣受第四誡命的精神所約束。政府公務人員的責 任是促進公共利益,對不幸人士的支援,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排難解難。途徑是透過法紀,教育和提供就業來使社會運作正常,均富及和諧。

 

5. 毋殺人

這是一條促請人尊重生命和健康的誡命。從正面意義解,作為一個血肉之軀既是上天的恩賜,也是我們要肩負的責任。珍惜生命和健康遠遠比毋殺人來得全面。誠然,殺害無辜,即無能自衛的人、平民、孩童,胎兒是誡命所直接禁止的;然而迫害清白,面 對某地區因天災而生的大饑荒袖手旁觀,放高利貸,把民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如糧食、房屋作瘋狂炒賣獲利,其不道德的嚴重程度並不亞於直接的殺害。此外,第五誡明確指出自殺、墮胎、非治療性的胚胎試驗、安樂死......等均是有違生命的不道德行為。

 

在尊重人性尊嚴的大前提下,第五誡敦促人不可立壞榜樣,重視健康但非身體崇拜,勿過度飲食,勿依賴葯物,毒品......對以人體作實驗對象的審慎和保留以至禁止販賣器官......等。最後,這誡命促請人積極維護和平,避免個人或集體的憤怒升級,對任何形式的戰爭、軍備競賽,武器交易提出了質疑和譴責。

 

6. 毋行邪淫

第六誡更全面和積極的含義是尊重作為一個有性別之分、有愛慾、有情感的人的恩典和責任,並讓自己成為一個有能力生活出既忠誠又有生命力的愛的關係的人。從這裡,我們可引伸出下面有關性和夫婦愛的幾個重點。

 

1) 性是美好的,它使男女兩人可以分享生命和愛。

2) 貞潔是使性維持美好的一種品德,未婚、已婚者同樣需要這種品德。性需要在身體、心理和靈性三方面得到融合時才算得到真正內在的全人,由此,我人可看出貞潔是一種待培養的品德、一個人成熟成長的過程。新《教理》把下列行為界定為違反潔德的罪 。它們是意淫、行淫、賣淫、強姦、色情產品、手淫、同性性行為。

3) 夫妻之愛是一種恩愛的結合,這結合同時帶著傳生生命的神聖使命,教會贊許符合信仰原則的家庭計劃。

4) 違反婚姻尊嚴的罪包括有:通姦,離婚,自由結合/試婚和亂倫。

 

7. 毋偷盜

第七誡邀請人尊重自己作為社會一份子--群體人的恩賜和責任;與別人維繫一種互利互濟的關係,並與宇宙其他的受造建立共管共存的生活模式。基此,教會確認私有權的神聖性,此私有權乃來自人憑工作而獲取的生活所需及透過積蓄而擁有的私產,別人以至政府不能隨意侵佔。但當社會大眾處 於困境而又極需支援時,此神聖的私有權立即產生照顧眾生更高尚的任務;共同合理地去享用大地的資源,成了一項道德責任。偷竊、騙詐、瞞稅、豪賭......等行為有違公道及社會正義。保護環境是尊重受造界其他生命的完整性。

 

教會在過去一百年以來,發展出一套獨特而又富於福音精神的社會訓導理論,為教友面對商業道德、工人、工資、權利......等各方面問題提供正確良心判斷的基礎。此外,本誡命亦列出國際間正義的標準,再次表明教會選擇與窮人為伍的決心。

 

8. 毋妄証

認識及尊重真、善、美的恩賜,對真理更深追尋的渴望和對美的欣賞。誠實就是活在真理中;殉道就是為真理作証。偽証和假誓、破壞別人的聲望、武斷、誹謗、誣衊、謊言都是違反真理的罪。尊重真理的人,必然能保持職業秘密,包括告解秘密的操守。

 

此外,社會大眾傳媒的使用應當合乎真理和事實;把事實扭曲和散播不盡不實的消息,是第八誡所禁止的。

 

最後,對真善美的尊重發展出人類文化及宗教生活中的藝術、音樂和建築。

9. 毋願他人妻

10. 毋貪他人財物

把最後這兩誡命放在一起解釋,是基於兩者均同時指出人性生活裡最常陷入的兩種偶像:迷色和貪婪。人必須努力去淨化心中這兩個偶像--肉體的著迷和物質的囤積。

 

第九誡提供給人心靈淨化的途徑。貞潔之德的培養使人以正直及心不二屬地去愛。保持純正意向,眼目的紀律以及祈禱和感謝的心。

 

第十誡邀請人渡簡樸的生活:分享而不囤積,拿得起放得下、惜緣隨緣。

 

兩條誡命一方面在幫我們抗衡今天社會上貪的文化,另一方面在協助人重建一份健康的羞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