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基督奪得(斐3:12

──談保祿的基督經驗

高夏芳

神思 第三十一期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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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聖保祿從一個基督徒的迫害者,轉變為基督真道的傳道者及殉道者,完全因為在大馬士革路上,上主介入他的生命。作者就宗徒大事錄及保祿書信的記載,詳述保祿的基督經驗,如何「被基督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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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在公元五十八年,保祿被捕,並被解送到凱撒勒雅,在羅馬總督前受審。一位猶太律師嚴詞指控他說:「我們查出這人實在是個危險人物,他鼓勵天下的一切猶太人作亂,又是納匝肋教派的魁首。」(宗24:5)這控詞不但透露保祿如何被自己的同胞恨之入骨,視之為反宗背祖的叛徒;也指出當代公眾輿論對他的一般評估:他是「納匝肋教派的魁首」,他的「危險性」遠超過伯多祿及其他耶穌的正宗弟子。

在教會內保祿的知名度也甚高。他開始傳教時耶路撒冷團體的弟兄們對他還略有猜疑顧忌(參閱宗9:26),但很快大家都被他的為人及他的傳教熱忱所感動。無論在耶路撒冷或在他建立的各教會團體,他都備受敬佩及愛戴(參閱宗20:17-28; 21:15-22),被尊為英勇的傳教士,思想精密及神修深厚的導師(參閱伯後3:15)。路加在宗徒大事錄中視他為教會初期的兩大主角之一。宗9章,13-14章,16-28章全以敘述保祿事蹟為內容。

到底這位後起之秀,憑什麼能在初期教會中成為內外推崇的關鍵人物?他與耶穌素未謀面,不如其他宗徒一般,被耶穌親自召喚,與他共同生活三載,親身經歷他的生平言行,受他耳提面命,悉心教導;與他「同飲共食」(參閱宗10:41),同甘共苦,為他的苦難,死亡,復活作証。耶穌升天後,聖神降臨,為教會奠基,那時保祿還未皈依,不能親沾此恩。他既不屬於教會誕生時的核心團體,也沒有甚麼權威,職位,及令人驚奇的特別神恩。出外傳教時他不依賴什麼推薦以抬高自己的身 價及可信性(參閱格後3:1);相反,他毫不隱瞞在他過往歷史中的一大黑點:他曾極力反對基督並設法消除基督徒。從仇恨至擁護,從基督徒的迫害者以至被視為「納匝肋教派的魁首」,從反抗真道至衛道,傳道,證道及殉道;其中轉變實在曲折異常,耐人尋味,引人深入探討。

眾所周知,保祿的皈依不是深思熟慮,默觀冥想的結果;不像佛祖在菩提樹下悟道,而是出於上主的離奇介入,在他前往大馬士革逮捕基督徒的途中使他的生命突然起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1.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

有關這個扭轉保祿整個生命取向的經驗,在新約書本中有不同形式的描述。路加十分重視這事蹟,在宗徒大事錄中用了相當長的篇幅,把它報道三次之多:一次以第三者身份旁述事情的發生(宗9:3-9),兩次出自保祿之口,是他自己在猶太人前(宗22:6-21),及在阿格黎帕王前自辯時(宗26:12-18)描述他的經歷。

除此之外,保祿自己,在他的書信中也三番四次提及這刻骨銘心的經驗(迦1:12-16;格前15:3-11;格前9:1;格後4:6;斐3:7-14)。兩種資料的敘述方式,用意及目的都略有不同,路加的旁述描繪性極強,將事件的境況及發生過程報導得有聲有色,且應用了舊約中天主召叫聖袓或先知並授以重任的敘述模式。耶穌兩次隆重地呼喚掃祿的名字,掃祿驚徨失措地發問:「主!你是誰? 」耶穌的自我介紹並表明他的旨意:這一切與舊約中天主在荊棘叢中召喚梅瑟(出3:2-10),命令雅各伯返回祖家(創31:11-13)及指示他遷移埃及(創46:2-3)各片段在形式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路加想令讀者讚歎上主計劃的奇妙莫測,衪在保祿身上顯示祂的大能,使他成為初期教會的一大台柱。「這個人是我所揀選的器皿,為把我的名字帶到外邦人,國王和以色列子民前,因為我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字他該 受多麼大的苦。」(宗9:15-16)這番出自上主之口的說話為保祿以後的豐功偉績作了最好的註腳,路加提前指出保祿將作的一切都是天主的安排及指引。讀者讀到這裏已有「天將降大任於斯人」的感覺,期待欣賞這項天人之作。

保祿自己的敘述比較含蓄精簡,他不滯留於外表的描繪,不費筆墨去刻畫情節,也不詳細報導他當時的感受及心理演變,卻直搗核心,顯露這事的深層意義。他修書給格林多,迦拉達,斐理伯各團體時,大馬士革的經驗已過去了十多二十年,時間沖淡對外 表情節的記憶,卻淨化及加強內在的深切體會和了解。十數年以基督為生活中心使這皈依的經驗在他心中顯得更濃、更銳、更精。他談這經驗時並非志在介紹自己,也不只是與弟兄們分享內心感受,主要是彰顯天主的德能。天主的救恩浩瀚無際,我們渺小 的受造物不能以有限領會無限,但衪在每一個受造物身上所作的都顯露出祂的一貫作風,都是這救恩計劃的縮型。透過個人的信仰經驗去認識天主,可收窺一角以睹全貌的效果。保祿把自己的經驗視為天主救恩計劃的一範例,故能洒脫,謙虛地談及自己。 在他的敘述中主動者是天主,他只是被動者,受惠者。且看他如何敘述。

 

2. 最後也顯現了給我

在格林多前書,保祿談及基督的復活時,說:「基督照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被埋葬了,且照經上記載的,第三日復活了,並且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此後,又一同顯現給五百多弟兄-----。隨後,顯現給雅各伯,以後,顯現給眾宗徒,最後,也顯現了給我這個像流產兒的人。」(格前15:3-8)讀者或許會好奇地發問:基督如何顯現給他?這問題為保祿非屬首要,他在這裏強調的主要有三點:

a)他的經驗是天主平白的恩賜,而不是靠自力賺取的,他承認「原是宗徒中最小的一個,本不配稱為宗徒」(格前15:9),基督顯現給他,使他受寵若驚。

b)這個經驗在於與復活的基督相遇,並體會這相遇的效果。他在羅馬書中更詳細地解釋這效果:「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羅6:4),與復活的基督相遇等於「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死於罪惡,活於天主」(羅6:5-11)。雖然在保祿的同儕中有很多有幸曾在基督在世時見過他,與他接觸過,但保祿認為與血肉的基督相遇不如與復活的基督相遇更能感化及改變人的整個生命。「縱使我們曾按人的看法認識過基督,但如今不再這樣認識他了。所以,誰若在基督內,他就是 一個新受造物。」(格後5:16

c)復活的基督在不同時間,不同情境下顯示給他的門徒,有個別性的,也有團體性的與基督相遇。無論在何時何地,甚麼環境,重要的是每一位基督徒都能如保祿一樣肯定地說:「他也顯現了給我」,他進入了我的生命。

 

3. 他從母胎中已選拔我

透過與復活基督的相遇,保祿回想自己的一生,頓覺原來他一生的每一際遇,全是天主冥冥中的安排,沒有一件事是偶然的,更沒有一件事如亂珠滾盆,無方向,無意義;相反,在他生命中發生的一切,無論如何瑣碎,如何細小,都經過天主悉心的安排, 都是天主在他身上的計劃中的環節,都有其不可取代的位置,不可輕視的意義。

保祿在致迦拉達人書中寫道:「你們一定聽說過,我從前尚在猶太教中的行動:我怎樣激烈地迫害過天主的教會,竭力想把她消滅;我在猶太教中比我本族許多同年的人更為急進,對我祖先的傳授更富於熱忱。但是,從母胎中已選拔我,以恩寵召叫我的天 主,決意將他的聖子啟示給我,叫我在異民中傳揚他。」(迦1:13-16)這裏也有三點值得特別注意。

a)天主介入保祿的生命,徹底地改變了他。主動者是天主,祂「選拔」、「召叫」、「啟示」:這些動詞很容易使人聯想到舊約先知的被召(參閱依6;耶1;厄2:1-3:11)。天主的召喚不可預測,使被召者在驚喜之餘要急速作回應。在這些動詞前保祿還加上一些描寫,略作探討及發揮:「從母胎中選拔」,「以恩寵召叫」,「決意將他的聖子啟示」。天主在他身上所作的一切都是出於祂的恩寵及慈愛;而這恩寵在他存在 的開始便伴隨著他。

b)天主的慈愛深深滲入保祿之內,祂的愛普施眾生,遍及宇宙,但也是個人性的,保祿領略到天主在他身上所作的一切都是專心為他設計的,他可以大膽肯定地說:天主選拔了我...召叫我,...將祂的聖子啟示給我...

c)天主的「選拔」、「召叫」、「啟示」是為了把保祿捲入祂的救恩工程,讓他和自己合作,從他存在的開始便在他身上寄以厚望,為他編織計劃及理想。天主給他一個使命:「叫他在異民中傳揚他」。經選拔、召叫、啟示至派遣:這是天主在保祿身上的計 劃,也是保祿的存在意義。

 

4. 今是作非

保祿愛以「舊人」、「新人」(羅6:4-11,弗4:24),「舊酵母」、「新麵團」(格前5:6-8)來描寫基督徒皈依基督後的轉變。「誰若在基督內,他就是一個新受造物,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了新的。」(格後5:17

這並不是空泛的比喻或抽象的理論,而是保祿的肺腑之言,他自己經歷過這棄舊迎新的轉變,不是他自力更新的結果,而是天主的化工。「因天主的恩寵,我成為今日的我;天主賜給我的恩寵沒有落空。」(格前15:10)天人相遇時,走第一步的常是天主,舊約先知們對此十分肯定,耶肋米亞這樣呼求天主:「你使我歸來,我必歸來,因為你是上主,我的天主。」(耶31:18)哀歌的作者也有同樣的祈求:「上主,求你叫我們歸向你,我們必定回心轉意。」(哀4:21

在宗徒大事錄保祿皈依的記載中,路加雖然只作外表情節的報導,而不深入描寫保祿的心境,但也很清楚地讓讀者領會這點:當保祿被強光環射,跌倒後,再從地上起來時,已變成了另一個人。他本威風傲慢,胸有成竹地進入大馬士革,現在卻成了瞎子, 完全失去方向,要人們「牽著他的手,領他進城。」(宗9:8)起初,他「口吐恐嚇之言和凶殺之氣」(宗9:1),使人畏懼,現在卻要受助於人,被人憐憫。他往大馬士革的目的,是為搜查所有基督徒,「不拘男女,都綁起來,解送到耶路撒冷」(宗9:2),從今以後,他的使命變成踏足天涯,向非基督徒宣講救恩,把他們從罪惡中解救,使基督的救恩能從耶路撒冷傳播到地極(參閱宗1:8)。這個「作了許多壞事」(宗9:13)的人原是天主「揀選的器皿」(宗9:15),他不再「捆綁一切呼號主名的人」(宗9:14),卻要「把主的名字帶到外邦人,國王和以色列子民前」;他不再迫害基督徒,相反,他自己要為主「受很大的苦」(宗9:16)。

保祿自己也談及這轉變,尤其在他生命晚期,當他身陷桎梏,被關在監獄中,被鎖鏈捆綁,回想自己的一生際遇時,他深受感動,打開心扉,向斐理伯團體的弟兄們透露心聲。在皈依基督前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絕對忠於法律的猶太人。「我生後第八天受了 割損,出於以色列民族,屬於本雅明支派,是由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法律說,我是法利塞人;就熱忱說,我曾迫害過教會;就法律的正義說,我是無瑕可指的。」(斐3:5-6

與主相遇後他的生命就有一個新的取向,使他轉移了他存在的重心,重整他的價值觀,扭轉了他的做人態度及處世方針。「凡以前對我有益的事,我如今為了基督,都看作是損失。不但如此,而且我將一切都看作損失,因為我只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為了他,我自願損失一切,拿一切當廢物,為賺得基督,並結合於他。」(斐3:7-8)就如耶穌在寶貝和珍珠的比喻中所描寫的:天國好像藏在地裡的寶貝或一顆完美的珍珠,人找到了,就立即變賣他所有的一切,去買那塊地或那顆珍珠。(瑪13:44-46)為保祿基督就是這無價的寶貝,這完美的珍珠。

不但人生目標有所改變,就連抵達目標的方法也和以前不同。以往的保祿,就如一般傳統的猶太人一樣,以為藉遵守法律,便可獲得救恩;換句話說,救恩是藉個人的善行賺取得來的。現在的保祿卻有不同的想法。他談到損失一切,賺取基督時,刻意指出 :「並非藉我因守法律獲得的正義,而是藉由於信仰基督獲得的正義,即出於天主而本於信德的正義。」(斐3:9)救恩是天主平白的恩賜,非來自法律,也不廢除法律,而是超越法律(參閱瑪5:17)。法律維繫主僕式的起碼關係,救恩使人達到天主子女的自由(參閱迦4:21-31)。法律指出的是最低的限度,而基督的救恩卻把人引入最高的,無限量的境界,導人止於至善;所以保祿繼續寫道:「這並不是說:我已經達到目標,或已成為成全的人,我只顧向前跑,看看是否我也能奪得,因為基督耶穌已奪得了我。弟兄們!我並不 以為我已經奪得,我只顧一件事:即忘盡我背後的,只向在我前面的奔馳,為達到目標,為爭取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召我向上爭奪的獎品。所以,我們凡是成熟的人,都應懷有這種心情。」(斐3:12-15

「被基督所奪得」--這是保祿用來描寫他的基督經驗的一個很貼切的圖像。這經驗滲透整個生命,不可以理論或邏輯推敲性的言詞來表達,只可喻意,只可讓心有靈犀的讀者去匯通,去被觸動。耶肋米亞先知也有過同樣的感受,不知如何將這深入肺腑的經驗化為言語,他說: 「上主,你引誘了我,我讓我自己受了你的引誘。你確實比我強,你戰勝了。」(耶20:7

 

5.基督的福音--我的福音

這個「被基督奪得」的經驗慢慢地使保祿溶他於基督,與基督冥合,「懷有基督所懷有的心情」(斐2:5),「有基督的思想」(格前2:16)。這就是耶穌在福音中所說的:「我住在你們內,你們住在我內。」(斐15:5)天人相遇的經驗漸漸發展為天人互相滲透,主客兩體由分立到生命交流,氣息互通。

達到這階段,保祿能說:「我生活,已非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2:20),「在我看來,生活原是基督」(斐1:21),「我只願認識基督和他復活的德能,參與他的苦難,相似他的死亡,我希望也能得到由死者中的復活。」(斐3:10)這些說話,貌似平淡,但內有乾坤,表達了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藉著與基督同生、同死、同復活(參閱羅6:3-4),天主與人能「互為內在」(參閱若15:5),互通生命。救恩遠遠的超越庸俗死板的遵守法律,它指向與天主契合的美妙境界。「是天主在你們內工作,使你們願意並使你們力行,為成就他的善意。」(斐2:13

生命的互通自然導至使命的互通。保祿的基督經驗並不使他遠離塵世與社會,人群隔絕;相反,更使他深入參與基督降生救世的使命,成為他在歷史及世界上的延續,履行他離世升天前留給門徒們的命令:「你們要為我作証,在耶路撒冷,全猶太和撒瑪黎雅,並直到地極」(宗1:8);「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瑪28:19

保祿皈依基督後,立即以傳福音為己任。在書信中,他自稱為「基督耶穌的僕人,蒙召作宗徒,被選拔為傳天主的福音。」(羅1:1)他與基督的福音全然認同,所以能很自然地稱「基督的福音」為「我的福音」(參閱羅2:16;格後4:3;迦1:7-8),因為兩者之間已無分彼此。為他,及為每一位基督徒,傳福音不是一個特權,也不需向誰申請批准,而是一個必然的義務,受一股內在力量所推使。「我若傳福音,原沒有甚麼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格前9:16),「是基督的愛催迫著我們......我們是代基督作大使,好像是天主藉著我們來勸勉世人。」(格後5:14,20

路加在宗徒大事錄中記載保祿馬不停蹄,不辭勞苦地三次由巴肋斯坦出發,將福音傳至小亞細亞,馬其頓及希臘各大城市,到處建立朝氣蓬勃的團體;最後,他還雄心萬丈,想遠赴羅馬帝國的首都,而由那裡繼續前進,直達歐洲的最西極--西班亞(參閱羅15:28)。在這傳教生涯中他歷盡艱辛,他自己也隱約地透露他受過的苦:勞碌,監禁,受拷打,冒死亡的危險,「被猶太人鞭打了五次,每次四十下少一下;受杖擊三次;被石擊一次;遭翻船三次;在深海裡度過了一日一夜;又多次行路,遭遇江河的危險,盜 賊的危險,由同族來的危險,由外邦人來的危險,城中的危險,曠野裡的危險,海洋上的危險,假弟兄中的危險;勞碌辛苦,屢不得眠;忍飢受渴,屢不得食;忍受寒冷,赤身裸體;除了其餘的事,還有我每日的繁務,對眾教會的掛慮。」(格後11:24-28)若有人問保祿:何苦要這樣?到底他為誰辛苦為誰勞?他一定會毫不猶疑地回答:「我所行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格前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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