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聖召的成長與發展

(過去、現在、未來)

 

徐可之

 

神思 第三十期 一九九六年八月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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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徐可之神父的文章先在耶穌及聖母身上看到三願生活的泉源,再從教會的傳承中,看到三願不同的表達,最後展望三願生活未來的成長方向。文章不但看出三願的根基,歷史中的表達,更肯定三願在現時代的意義與價值,實為不可多得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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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從起初就有人為跟隨基督而婚不嫁,終身度「奉獻生活」。自古相傳,若望和保祿二位使徒就是這樣。至於獻身於基督和其教會的貞女們,更有流傳下來的歷史資料可作參考,無須多說。此種「獨身奉獻」生活,在教會內世代綿延,一直到今天。去年(1995)世界主教會議特別討論「奉獻生活」(The Consecrated Life),今年三月教宗頒了「論奉獻生活」的宗座文件。趁此整個教會都在對奉獻生活特別表達重視、關懷之際,我們也滿懷感謝、讚頌的心情,重新回顧一下這「三願聖召」的歷史發展過程,希望也因此而更能看出其未來的成長方向。全文分三部分,綱要如下:

  

基督的生活與三願聖召

 

          (一)基督的生活揭示心靈的豐富多產

          (二)基督與聖母,三願生活的泉源

  

二 教會傳承中的三願表達

 

          (一)三願的歷代表達

          (二)三願與福音勸的神學解釋

 

    三 三願生活與人性圓融

 

          (一)三願的真正內涵

          (二)三願與人性圓融

  

 

基督的生活與三願聖召

在以色列的宗教文化傳統中,一般都是以「子女眾多」為上主的祝福,不能生育則視為上主的懲罰和人間的恥辱。所以獨身守貞,婚不嫁,非但不受重視,而且更視之為悲哀可。比如民長依弗大的女兒,知道自己要被獻作全燔祭時,就對父親說:「請你許我一件事:給我兩個月的期限,讓我與我的伴侶到山上去,哀哭我的童貞。」11:37)撒慕爾的母親亞納,先是由於不能生育而「心靈憂苦,不斷痛哭流淚」;生下撒慕爾之後,她心神歡樂,頌謝上主說:「我從心裡喜樂於上主,我的頭因天主而高仰;我可開口嘲笑我的敵人,因為我喜樂於你的救助。」參閱撒上1:4-162:1-10)基督來臨之前,洗者若翰的母親依撒伯爾在其老年懷孕之後,也是「同樣」的感謝讚頌:「上主在眷顧的日子這樣待了我,除去了我在人間的恥辱。」1:25

(一)基督的生活揭示心靈的豐富多產

基督來臨之後,他的生活言行給我們揭示了人性生命的奧秘,顯示了「上主祝福」的真相。他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完成」:一般人所渴望的「子女眾多,土地廣大」,只是人性需求的表面 ──「看得見、抓得著」的形體需求;但在此表層之下,人性所真正渴望、需求的,更是「心靈上的多產與富有」。基督在母親懷中時就已「感受」到,生命的幸福是在於「有根」;長大後他「常作父所喜悅的事」,一心要完成父給他的使命,實現「父的心願」。他這粒麥子甘心入土而死,因而世世代代在不斷結出豐富的生命果實。宗徒們當時對這些「屬靈」之事完全不了解,他們那時「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參閱16:21-23)一直到老師死而復活,離世升天時,他們仍在追問:「主,是此時要給以色列復興國家嗎?」(宗1:6)基督有形地離開他們之後,就有其母親和他們在一起,大家「都同心合意地專務祈禱」。在這位母親身上,他們慢慢「看」到甚麼是「充滿聖神」。五旬節日一到,他們也「都充滿了聖神」,開始轉化為「屬神屬靈」的人。他們自身的「這粒麥子」從此而有了準備,隨時也可落在地裡死去,然後自然也會結出許多許多的子粒來

「因為他(老師基督)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我們也應當為弟兄們捨棄生命」,這是「耶穌所愛的那位門徒」給初期教會團體的衷心勸勉和生命分享。「在我看來,生活原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這是外使徒保祿對其「獻身生活」的簡短自白。宗徒們如此與基督「同心一體」的生活表達與自然流露,在基督徒團體中「自然」也會引發心靈深處的同感與共鳴。因為同一的真理之神在推動宗徒們「只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甘願為他而奉獻一切;同時也推動基督徒團體在「感受、體驗」這股屬神屬靈的強大生命活力,使一些「敏感」而有良好準備的心靈,「情不自禁」的也願為基督和教會而奉獻一切。初期教會的貞女們就是明顯的實例,而這樣的「獻身生活」是在宗徒福傳時期就已開始出現:「第二天我們出發,來到凱撒勒雅,進了傳福音者斐理伯的家,住在他那裡,他是七執事之。他有四個女兒,都是貞女,能說預言。」21:8-9)此外保祿宗徒在格林多前書所稱讚推崇的「童身守貞」,也可說明此種獻身生活當時已存在於基督徒團體中(參閱格前7:25-38)。

(二)基督與聖母——三願生活的泉源

在基督之神的啟發與推動下,教會從起初到現在常常有人,就像宗徒們一樣,甘願與一生貧窮、獨身貞潔、「服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同心一體」而奉獻一切。這是基督死而復活的生命所產生的生命果實,是他靈性的無限豐富所帶來的「自然流露」。他的一生「常作父所喜悅的事」,和其母親終身對上主的答覆──「照你的話成就」,是教會歷代奉獻生活的泉源與活力。雖然在表達上能有外在的很大不同,但在本質上奉獻生活常是,由基督和其母親的「母子同心悅父心」所孕育、產生、滋養、壯大。初期教會的守貞奉獻,和今天印度德蘭修女的專為「窮人中最窮苦的」服務,都同樣可用保祿的話來描述:「看,我們像是憂苦的、卻常常喜樂;像是貧困的,卻使許多人富足;像是一無所有的,卻無所不有。」格後6:9-10

如果一定要追問到底,為何如此「古今皆然」?最簡短的答覆可能就是:因為奉獻生活就是以基督和其母親的「母子同心」的心情,在繼續「實現父的心願」,努力將豐富的生命帶給所有的人。 

 

二 教會傳承中的三願表達

教會初期的獨身奉獻,如上所述,並沒有什麼外在的儀式來表達,而是人在內心的受到基督之神的推動與鼓舞,「甘願」放棄一切,將自己完全奉獻給基督和其教會,終身婚不嫁。但是現在的「發願」,一般都是在相當隆重的禮儀中完成。雖然在本質上奉獻生活常是一檥,但在其發願的外在表達上,隨著時地的不同,那就有其很長的歷史演變了。

(一)三願的歷代表達

初期教會中的奉獻生活,由於環境上的困難(教會不斷受到迫害),一般都是「家庭式」的(住在家裡或少數人住在一起),無法組成有規模的奉獻團體。第四世紀初,教會獲得了全面的安定和平,隱修生活也就在此時蓬勃地發展開來。有經驗的靈修導師,如聖巴可模+346),看到當時那種「各自為政」的獨居隱修,有其基本上的缺點和困難,且能給身心帶來嚴重的傷害。於是他首先編寫了「團體生活規章」,將這些獨居苦修的隱士集合起來,使隱修生活開始有了「修會團體」的模式與基礎。此後聖巴西略(+379)又編寫更完善的「隱院生活規章」,為教會在埃及、敘利亞等各處的隱院生活,奠定了良好穩固的基礎。在這些規章的管理下,要加入團體的人必須表明「甘願」遵守規章,善度一生。在此「承諾」中開始有了發願的雛型。

東方教會的這些隱院生活規章,透過聖達修+373)和•賈仙John Cassian, +435),也都先後帶給了西方拉丁教會。聖本篤+547)就是在這些「生活規章」的影下,編寫了本篤會,樹立了西方教會的隱修生活模式。會士以「服從會和長上領導」來奉獻自己,終身在修院中,努力修德向善。而且這樣的承諾要「當眾宣讀」,就是在團體面前許下:服從、恆常(stabilitas)、自新向善(conversio morum )。此種當眾「宣示承諾」(professio)已有了發願的形式與內容。但還要到十三世紀才正式成為宣發聖願,並在神學上將貞潔、貧窮、服從三願視為「福音勸」的對象和奉獻生活的基本要素。

此外也有修會在三願之外,還加發其他的願,就如本篤會的「恆常」願,或是耶穌會的特別「服從」教宗,仁慈聖母傳教會的臨危「不去」(不因危險而離去),甘願「性生命」等都是如此。在修會的長期傳統中,一般古老修會所發的願稱為顯願solemn vows),比較後起的修會(十六世紀以後)所發的願則稱為簡願simple vows)。有時在同一修會中也有顯願與簡願的分別。但在二大公會議的《修會生活革新》之後,此種古老的法定性區別,或者已經取消,或是已沒有多少實質上的意義了。

最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本世紀逐漸興起了一些「新型」的奉獻生活方式。它們沒有傳統修會所發的三願,但其聖召卻要求成員更認真地去度「貞潔、貧窮、服從」的福音生活。中文稱之為在俗團體或俗團體(西文為Secular Institutes),主要是在於表達其「入世」精神,而其心靈生活則是屬於「在世界中而不屬於世界」的超然境界。這樣的團體是於1947年由教宗比約十二批准成立,它們一方面「追隨福音勸的真正而完備的誓約」(二《修會革新法令》11),但同時是「在俗中」生活工作。換句話說,它們完整地保持著奉獻生活的本質,而在外表上卻完全擺脫了傳統的修會形式。它們是藉著所從事的工作(教育、醫療、社會服務等),「在俗中」來聖化世界,就如「酵母和入麵團中」一樣。

由此新型的發展中我們可清楚看出,奉獻生活的本質和三願的表達方式能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這一方面可成為傳統的「發願典禮」提供很好的參考資料:如何以禮儀來表達奉獻生活的本質,更使之與生活打成一片,而不必只在外表的隆重上大費周章。另一方面也可在靈修的成長上給我們提供有力的幫助:就如從古代的曠野隱修,經過漫長的成長發展,又回到「進入俗」來獨身奉獻;同樣在心靈成長上,如果先是集中心力來和基督打成一片,在生活中時時努力與他「同心一體」而中悅天父,那對其他人地事物的親疏取捨,以及對自身生活、工作的成敗得失,不是都會「了然於心」而運用自如了嗎?如果不是這樣,那是否會在「費時費力」,大跑一陣之後,又得回到原點再重新開始呢?

(二)三願與福音勸的神學解釋

將修會三願與福音勸放在一起,並給予系統的神學解釋,那是十三世紀的事,尤其是聖多瑪斯St. Thomas Aquinas,+1274)的權威解釋,影嚮深遠,一直到今天(參閱《神學大全》,II-II186)。所說的福音一般是指19:10-12;格前7:25-40(有關獨身貞潔)谷10:17-22;瑪19:16-22(有關貧窮);路10:16;斐2:5-8(有關服從)。傳統的解釋是將這些勸視為修會三願的對象,而「守命」則視為一般教友的事。過去的聖經神學多次強調福音勸的「全德地位」,比「遵守命」的教友生活和地位,更為高超、完美,因而在信仰生活中形成一種「教友生活是次等」的誤解與偏差。現代的聖經神學大都揚棄此種講法,並認為這樣的見解實難符合福音原意。

二大公會議也同樣清楚指出:修成全是所有天主子女的使命,而且是基督自己所宣佈的天賦使命,「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5:48)雖然此種成全「在每人身上的表現方式並不一樣,每人都在自己生活環境內追求愛德的成全並兼善他人......所有基督信徒,不論任何身份與地位,都蒙召走向基督生活的圓滿和愛德的成全境界。」(《教會憲章》39-40)此外《教會憲章》第六章(論修會)和《修會生活革新法令》都清楚說明:「依照福音勸而追求成全愛德,源自神聖導師基督的教訓及表率......在各種不同的恩賜中,蒙召實踐福音勸諭者,以聖願自約,以特殊方式自獻於主,跟隨童貞、貧窮、服從而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革新法令》1)所以實踐福音勸是教會的一種「恩賜」,是跟隨基督的一種「特殊方式」,而不再表示此種生活地位要比一般教友的生活地位「更高超、更完美」。

就生命實質而言,最重要的是每人充分發揮自己所領受的才能,完成其天賦使命;因為生命的完整充實,就是「結百倍的果實」,就是實現了福音全德。婚姻家庭與獨身奉獻,其實都是方法,而不是最終目的。

 

三 三願生活與人性圓融

由上述的三願歷史發展與表達,已可清楚看到奉獻生活的本質就是:人為跟隨基督而甘願將自己的一切都奉獻給他,生死不渝。保祿宗徒曾以婚姻中的「二人成為一體」,來象徵基督與教會的結合為一,並稱之為偉大的奧秘。我們也不妨依此象徵,來對三願生活作一些深入的探討、分享、印

(一) 三願的真正內涵

婚姻中兩性之間的特殊「吸引、給與、合一」,我們通常稱之為「緣」份,更文學的說法是「天」良緣,「天」作之合。用信仰的話來說,這是一種特殊恩賜。因為局外人對此「情有獨鍾,非他莫屬」,往往會感到納悶,甚或認為不可理喻。但為「有緣」者自能「心照」莫宣而白首偕老。同樣,在奉獻生活中,人與基督之間——「天人之間」的吸引、給與、生死不渝,更是一種特殊恩賜,一種無法以語言清楚表達的「天緣」。因為對「看不見」的基督的吸引,比人與人之間「有形可見」的吸引,更是無可言喻,不是嗎?但是為「那些獲得恩賜的人」,就是如此「甘願」奉獻一切,甘願與他同心一體而永世不渝。

此種「甘願奉獻一切」的生活,西方教會現在統稱之為「被祝聖的生活」(the consecrated life),其中也包括「在俗團體」在內。「祝聖」一詞的本意是獻給天主,今後只為天主而使用。比如酒杯經祝聖而成為聖,此後只為舉行感恩聖祭而用,不再用為任何塵俗之事。「祝聖」於基督的人,自然更是完全奉獻給他,「一心」為他而使用生命中的一切,「為他而生活」。這可看出,東西方對奉獻生活的認知,基本上是一致的,雖然表達上有所不同。所以「心甘情願」是發願者所必須具有的心態與內涵。對所「願」之對象——基督而言,就是「一心為他」而生活;當然,基督先已為我而付出了一切。至於貞潔、貧窮、服從,那是特別指出奉獻生活的明顯特徵,試分別簡述如下。

貞潔首先是指「此心二」——「生活為我就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斐1:21)基督如此吸引我,我願終身屬於他;有他則「我心已足,此生無憾」,其他都是可有可無。貧窮的真意是「我只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他,我自願損失一切,視一切為廢物。」(斐3:8)在此「至寶」之外,任何財富名利都不能再「佔」我的心,或因其得失而受束縛,影響心靈的完整自由。服從是一心與基督一起,全力「作天父所喜悅的事」8:29)。深信天父常是「藉著人」,軟弱有限的人,在引導、幫助我們來完成他的計劃,實現他的心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果能如此努力與基督一起而「中悅天父」,那他自會照顧其心愛子女所需要的一切,而且常比我們所想的更好——「所以你們先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瑪6:33

(二)三願與人性圓融

就如在婚姻聖事中,男女同在天主與教會前互許終身而永結同心,成為一體。任何能傷害、破壞此「同心、一體」的人地事物(比如懷疑猜忌,「醉心」名利,感情走私等),就是傷害、破壞婚姻誓願的「忠貞、專一」。這方面的思慮打算,以及所引發的行動作為,都是「不貞、潔」的虛、偽、謊、騙。同樣,在奉獻生活中的之「三心兩意」,更是如此!因為「天人之間」的此心二,是人對生命之主——基督,所宣發的聖願,是以最高的「敬」意與「誠」心而宣發的,所以一切違背此最「誠、敬」之德的事物,自然更是污穢潔,因為「你不是欺騙人,而是欺騙天主」參閱宗5:1-10)。當然,在人性的軟弱中,當事人往往並未意識到自己是在自欺「欺天」,但這並不改變客觀的事實。反過來說,我們更可由此而看清「獨身奉獻」的積極意義:就是要「全心全力」與基督同心一體而永世不渝。

這樣「心有所屬」而忠貞、專一的生活,是人性最渴望「看」到的生命光輝!其實這本是人之天性「誠」的本色,但可惜此人性真貌大都己為好多「不誠」所扭曲、污染,弄得面目全非。三願生活不僅能使人恢復其「天性惟誠」的原本真貌,而更會使人充分發揮其天賦活力與光輝: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肯為兄弟姐妹付出一切,甚至捨棄生命,「就如他(基督)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一樣。聖國柏(St. M. Kolbe)司鐸、印度德蘭修女等都是此種生活的實例與說明,而這為今天受到嚴重污染的人性與心靈,比「沙漠中再見小溪」更為迫切、渴求、需要!

不只是今天的無數心靈,需要「看」到如此「甘心付出一切」的生命實例,公元兩千年後二十一世紀的「新新人類」,可能更需要這樣「活生生」的生命實例與光輝。因為在一些「可見」的因素中,有的會比較明顯。比如目前有好多獨子獨女,都在不知不覺中已被嬌慣成「小霸王、小霸」,長大以後自然會很容易變得專橫霸道,惟我獨專。如果他們看不到一些活生生的「忘我付出」的生命之光,受不到一些真正「甘願捨己為人」的人性薰陶,那其未來的危機與不幸,不是已「明若觀火」,不言而喻了嗎?反之,如果他們中間能多有一些度「奉獻生活」的人,就是在需要時「肯為兄弟姊妹犧牲自己的生命」而不是去犧牲別人,那未來的安定和諧與生命共融,才會真有實現的可能與保比如十年前在我們鄰國菲律賓所發生的那件「不流血」大事,應是我們「就在眼前」的先例!它在很多方面都有困難,在經濟上更不富裕,但它在面對當時的重大危機時,卻能藉著信仰與「奉獻生活」的鼓舞與支持,而奇跡似地轉危為安,保持了國家整體生命的和諧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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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採用了一些以前為神學辭典所寫的條目內容,並非要刻意重複,而是藉此機會提供給更多的兄弟姐妹來共同參考、分享、印

 

 

主要參考書目

張春申著,《修會的三願與團體生活》,台北:光啟出版社,1988

景文譯,《聖本篤的身世、會規、及靈修》,台中:光啟出版社,1980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台北: 中國主教團秘書處,1975

若望保祿二,《論救贖恩惠——致獻身生活的男女會士》,台北:中國主教團秘書處,1984

Joyce Ridick.  Treasures in Earthen Vessels: The Vows, A Wholistic Approach.  NY: Alba House, 1984.

Pope John Paul II.  Vita Consecrata - Apostolic Exhortation,  Pasay City: Paulines,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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