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談論聖召問題

 

梁雅明

 

神思 第三十期 一九九六年八月 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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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梁雅明神父的文章「聖經中談論聖召問題」,先指出所謂聖召,其實是天主的召叫,意義非常廣闊。作者從聖經中看出一般的召叫,是要求基督徒成聖;此外,為了建立教會,天主召叫一些人擔當特殊職務,但他們要參與背負基督的十字架,才能分享到百倍的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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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會過往慣常的用詞上,和在教友們一般的共識中,「聖召」這個名詞,通常帶有一個「微型化」了的含意,就是專指「修道聖召」和「司鐸聖召」。

我們中華民族,是個特別敬神的民族,因此凡與天主有關的事物,我們屢屢給它冠上個「聖」字。例如:為崇拜天主而用的教堂(church),我們稱它為「聖堂」;為舉行祭禮用的爵杯(chalice),我們稱它為「聖爵」;為存放聖體用的櫃子(tabernacle),我們稱它為「聖龕」(或「聖體櫃」)等。「聖召」之所以冠上個「聖」字,也是出於同一的理由。

其實,「聖召」者,「召叫」也。外文通常都沒有個「聖」字。例如:拉丁文是vocatio,英文是 call或 vocation,德文是der Beruf等。因此,「聖召」一詞,本身的含義非常廣闊的,不是單指「修道聖召」或「司鐸聖召」,而是指天主各方面的「召叫」。例如:祂的創造,「叫那不存在的成為存在的」(羅4:17;創1-2),祂召叫人離開這世界(撒上2:6;路12:20),召叫人從死者中復活(宗2:24;若11:43;路 7:14;谷 5:41),召叫人履行一項使命(先知們和宗徒們),召叫人走更成全的道路(谷10:17-22).......

因此,從「召叫」的角度去看天主介入人類歷史的行動,我們簡直可以說:「救恩史」,就是一個不斷的召叫——愛的召叫。

這多方面的召叫中,前幾種(創造、召回來國和使人復活)是天主單獨行動的召叫,不需要我們的回應和合作;其他幾種,則要求我們的合作和回應。本文嘗試介紹的,就是後面的幾種。

  

一般的召叫

天主是愛(若一4:8-16),也是父(瑪23:9),是一個慈愛的父親(路15:17-24)。由於愛,祂創造了這個美麗的世界(詠136:4-9),也創造了我們(申32:6);由於愛,祂從永�瓻K在基督內召選了我們(耶31:3;弗1:4-5);同樣,也由於愛,祂召選了亞巴郎,要由他開始一個民族(創12:1-2),並且透過西乃盟約,使它成為「特殊的產業,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出19:5-6)

但為使他們忠於這個召叫,天主在西乃盟約中給他們頒佈了「約書」(出20:1-17),要求他們遵守這盟約,聽祂的話(出19:5)。

由於以色列的始祖亞巴郎源自加色丁的烏爾(創11:28),要使這徹頭徹尾的外教民族能成為至聖天主(依6:3)的子民,身為教育家的天主,便循序漸進地從十條誡命中最重要的一條開始(出20:2-6),嚴格地教育他們,並召叫祂的忠僕們(如:梅瑟、若蘇厄、各民長、各先知)作他們的領袖和導師,每次他們冒犯這最重要的誡命,每次就毫不留情地懲罰他們(巴2:6-10),但卻又以愛心召叫他們回頭(歐4:2-4)。

除了召叫以色列選民外,天主亦以祂的德能,用各種不同的方法,召叫其他民族,使他們終有一天承認祂是天主(則25-32)。

時機成熟的時候(迦4:4),天主不再藉祂的先知向我們說話(希1:1),祂由於愛我們,給我們派遣祂的獨生子(若3:16)親自給我們說話(希1:1)。祂來,正是為「召叫」–––召叫罪人(瑪9:13),成為罪人的朋友(瑪11:19),為使四散的天主子女聚集歸一(若11:52)。

透過耶穌基督,天父召叫我們。祂的召叫並不因為我們有什麼功德,而是完全發自祂對我們的愛(羅9:16;弗1:5);祂自由自主地召叫了我們(谷3:13),不受任何人管制(若15:16)。因此祂的召叫實在是一份恩寵(弟後1:9;迦1:11)。

用譬喻來說,祂召叫我們分享祂的盛宴(瑪22:1-10;路14:16-24),其實是召叫我們進入祂「愛的氛圍」,參與祂「在愛子內所定的計劃」(弗1:9-10),使我們藉著信仰基督而參與祂的逾越奧蹟(羅6:3-11),與基督成為一個身體(羅12:5),祂是頭(哥1:18;弗1:22),我們是肢體(格前12:27),因而分享天主子女的地位(迦4:5-7),與基督成為天國的同承繼人(羅8:17),一同頌揚祂的光榮(弗1:6,12,14)。

基督徒的這個「召叫」,雖然完全出自天主自由的愛,卻要求我們有所回應,才能達到祂召叫我們聆聽福音,信仰基督和加入祂的教會的目的(弗1:4)。這回應,按照祂自己給我們的指示,就是「成聖」:「天主」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聖」(得前4:3),因為祂之所以召選我們,正是要我們在祂前成為聖潔無瑕的,這份回應,耶穌來到世上清清楚楚地公佈了:「你們該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一樣成全」(瑪5:48)。其實,成聖的要求,舊約時代已經反覆地公佈了(肋11:44-45)。

由此,新約聖經給我們開列了一大系列的要求:要悔改,結出相稱的果實(瑪3:8),要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谷12:30),要彼此相愛如同耶穌愛了我們一樣(若13:34),要走狹路入窄門(瑪7:13-14),要脫去肉性的我而穿上基督(弗4:22-24;羅13:14),要懷有耶穌的心情(斐2:5),要背著十字架跟隨基督(路9:23;伯前2:21),要補充祂苦難的不足(哥1:24),要使自己成為新的受造物(迦6:15)......

這一系列寫不盡的經句,信友們都聽得耳熟能詳。可是,一個普通的錯覺,就是「這是修道人應做的」,卻忘記了這是每一個基督徒為回應天父的召叫,天天應做的功課(請參閱《教會憲章》第五章)。

  

特殊的召叫

聖保祿宗徒說:在基督的奧體內,各有不同的神恩來建設這個身體(格前12:4-11),因為在天主的子民中(舊約子民和新約子民都是一樣),天主都召叫一些人來擔當某些職務(參閱格前12:27-30)。

天主召叫他們的時間,各有不同:有的還在母胎時就已蒙召(民13:5;依49:1;耶1:4;路1:15),有些則在童年時(撒上3:1-8),有些卻在少年時(谷10:17-21),有些則在青年時(宗9:15;參閱宗7:58),有些則在成年時(創12:1-3)。

召叫的方式也各有所異:通常都是直接了當地透過言語,但也有時透過神視(則1-2)或透過先知(撒上16:11-13;列上19:19)。至於召叫的對象,就是天主「自己所想要的人」(谷3:13;羅9:15-16)。

對天主的召叫,被召叫者的回應也各有分別:有企圖逃避的(納1:1-3),有第一時間推搪的(耶1:4-8),有立刻回應的(宗徒們),但最值得欣賞的就是「自動請纓的」(依6:8。請參閱筆者的拙文「我在這裡,請派遣我」,見《聖經雙月刊》第117期6-9頁)。

天主這樣召叫人,都是為了大體的利益,即天主子民的利益。舊約時代召叫人當先知,是為領導天主的子民;新約時代召叫人當宗徒,是為照顧耶穌的教會(弗4:11-16)。但值得注意的,就是舊約時代天主召叫人時,向人的要求好像比較寬容一點(列上19:19-21);耶穌時代的要求,就嚴格得多了(路9:59-62)。此外,舊約時代天主召叫的先知,一召叫就立即指定他們應做的工作;但耶穌召叫宗徒們,在給予工作安排前,開頭第一句總是「來!跟隨我吧」或類似的字句(瑪5:22;9:9;19:21;若21:22)。這正告訴我們:耶穌來,既然是為完成法律(瑪5:17),因此也提高了回應天主召叫的要求。

「跟隨祂」,這為新約時代的蒙召者,是非常關鍵性的一句。今日我們宣揚聖召,非常強調「服務」這一環。這是無可非議的。耶穌自己也召叫宗徒們作「漁人的漁夫」(瑪4:29),也打發他們出外傳福音(瑪10:1-20),也囑咐伯多祿牧放祂的羊群(若21:15-17)。但非常值得留意的,就是這「工作」的份兒,耶穌卻放在第二位置;首要的,還是「跟隨祂」:「來,跟隨我,我要使你們成為漁人的漁夫」(谷1:17)。這就是新約召叫的核心,也是新約時代的召叫與舊約時代的召叫的不同點。

事實上,就以福音的青少年為例。他向耶穌請示有關「善」的問題(瑪19:16),耶穌向他提出最基本的問題,叫他謹守天主十誡;但得知他「從小就遵守好了」,馬爾谷刻意點出:「耶穌定睛看他,就喜愛他」,然後對他作出更徹底的召叫:「你還缺少一點!你去,變賣你所有的一切,施捨給窮人,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然後來,背著十字架,跟隨我。」(谷10:17-22)

這裡我們看到一個程序:

 耶穌欣賞他——喜愛他——召叫他

也看見一個請求:

 變賣一切——分施窮人——背十字架——跟隨祂

新約時代的特殊召叫,是天主「特愛」的表示,使我們那「還缺少一樣」的生活得以圓滿,因此也要求更徹底的回應。只可惜,那青少年沒有勇氣去承受,「面帶愁容,憂鬱地走了」(谷10:22)。

宗徒們卻不然。他們都「立即捨棄一切」(瑪4:18-22),因此伯多祿理直氣壯地向耶穌說:「看!我們捨棄一切,跟隨了你」(瑪19:27)。

無疑的,舊約時代的召叫,也同樣要求拋開一切。亞巴郎的召叫,就是個好例子(創12:1)。但是耶穌繼續對伯多祿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了我,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連迫害也在內,並在來世獲得永生。」(谷10:29-30)驟然看來,耶穌的回答,很叫人垂涎。但是,請不要忽視最重要的一句:「連迫害也在內」,那就是說:「背十字架」——–先參與耶穌苦難,然後才可分享祂復活的光榮,那就是說:參與耶穌死而復活的逾越奧蹟。上面說了,每一個基督徒,都得這樣回應上主的召叫,那麼,接受特殊召叫的人,更不能不透過參與耶穌的苦難,使自己成為「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羅12:1)

因此,耶穌降生成人,接受天父召叫的那一刻,便以全面的意識說:「犧牲與素祭,已非你所要,卻給我預備了一個身體;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喜,於是我說:看,我已來到.....天主,我來為承行你的旨意。」(希10:5-7)什麼旨意?就是要他獻出自己的身體,受盡苦難,死在十字架上作祭品!

由此,我們明白,為什麼當載伯德兒子的母親向耶穌要求將她兩個兒子安放在祂王座一左一右時,耶穌回答說:「你們能飲我將要飲的爵嗎?」(瑪20:22)。同樣也明白為什麼召叫保祿時,耶穌對阿納尼雅說:「我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字該受多麼大的苦。」(宗9:16)最叫人驚訝的,就跟隨了耶穌三年的伯多祿,耶穌對他說了「到了老年,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給你束上腰,帶你往你不願意去的地方」之後,立即加上一句說:「跟隨我吧!」(若21:18-19)。

對回應特殊召叫的這項基要的要求,伯多祿和保祿都有全面的意識。保祿對哥羅森城的教友說:「如今我為你們受苦,反覺高興,因為這樣,我可在我的肉身上,為基督的身體–––教會,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哥1:24)因此他也要斐理伯教友清楚知道:「賜給你們的恩寵,不但是為相信他,而且也是為為他吃苦,就是要遭受你們曾在我身上所見的,及如今由我所聽到的同樣的決鬥。」(斐1:29-30)同樣,伯多祿也訓示他的教友說:「你們原是為此而蒙召的,因為基督為你們受了苦,給你們留下了榜樣,叫你們追隨祂的足跡。」(伯前2:21)

記著:「連迫害也在內」,這也是回應特殊召叫的「要求」和「百倍賞報」!

捨棄一切,背著十字架,跟隨祂!

在投身福傳工作之前,必須先「跟隨祂」!回應特殊召叫的人,就得像保祿一樣,以認識耶穌為至寶(斐3:8),清楚肯定我們應跟隨的耶穌,不是一個高傲自大,光榮凱旋的耶穌,而是一個為我們甘願成為貧窮的(格後8:9),貶抑自己的,聽命至死的耶穌(斐2:8),勉力使在自己回應召叫的獻身生活上,實現保祿所說的:「我活著,不是我活著,而是基督在我內活著。」(迦2:20)

只有如此,我們的聖召生活才能豐盛,才能做「群羊的善牧」(伯前5:3),而我們的福傳工作,才能有於內形於外,結出百倍的果實。

「跟隨我!」願我們都緊記保祿的話:「誰若沒有基督的精神(筆者註:十字架的精神),誰就不屬於基督。」(羅8:9)今日的聖召經不起風雨,是否正是因為缺乏了這精神,只顧工作服務,忘掉了得先跟隨基督,效法基督,肖似基督?

 

結語

為結束這篇文字,我們願意引用兩位大宗徒的說話來自勉。

聖伯多祿說:「為此,弟兄們–––姊妹們,你們更要盡心竭力,使你們的蒙召和被選,賴善行堅定不移;倘若你們這樣作,決不會跌倒。的確,這樣你們便更有把握,進入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伯後1:10-11)

聖保祿說:「為此,我也為你們祈禱,求我們的天主使你們相稱他的召叫;求他以德能成全你們各種樂意向善的心和信德的行為,好使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名字,在你們內受光榮,你們也在他內,賴我們的天主和主耶穌基督的恩寵受光榮。」(得後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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