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宗教與文學說起

陳雄根

神思 第廿九期 一九九六年五月 24-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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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陳雄根先生的文章旨在說明,以文學的手法宣揚教理,每能加強宗教的感染力。中國優美的宗教作品,多半有極佳的文辭雕飾。聖經中不乏有文采的佳作,如聖詠及福音中之比喻等。最後作者呼籲有能力之士,應以不同的文學形式去傳福音,必能使福傳大放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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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在殷商時代,知識掌握在巫祝手裏,國家的事,大如戰伐、祭祀、求雨、祈年、婚娶,小如卜問疾夢、田獵、出入吉凶等,都取決於占卜。記錄卜辭的,正就是負責卜問的巫師-- 貞人。卜辭的內容,不少與祭祀求神有關,如:

1. 庚寅卜,爭貞:我其祀于河?(《乙》2588)

2. 帝其 我?(《庫》1811)

或問祭於河,或問天帝是否降暵,內容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雖然卜辭內容談不上有文采,但不失為紀實之言。

《易經》是卜辭以後的重要文學資料,它的時代約在商末周初。《易經》的內容,大多是卜筮的文字,然與殷墟卜辭質木無文的內容比較,《易經》不乏富有哲理和有詩意的小品。如:

1.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乾用九》)

2. 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屯六二》)

首例以天體運行,晝夜不息,周而復始,無時虧退的自然卦象,以言人事當取決於天,勉力自強,無有止息。例二雖是卜筮之辭,但它已是有韻之文,並將古代社會搶婚的情景活現出來。《易經》時代,文字已不徒然是如實紀事,而開始寓以哲理,並帶有 文采了。

由爻辭的演進,接著出現的宗教文學,有周初的《頌》詩。《詩大序》說:「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鄭樵《通志‧樂略》說:「宗廟之音曰頌。」這兩段話正說出頌詩的性質,是昭告神明一類的宗教作品,如《周頌‧思文》一篇 :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貽我來牟,帝令率育,無此疆爾界,陳常于時夏。

《思文》是周初郊祀后稷以配天的樂歌,將祖先崇拜和天神崇拜巧妙地結合在一起,作為讚揚的統一體。除《周頌》之外,《雅》也有類似的祭祀的詩篇,如《大雅‧文王》:

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有周不顯,帝命不時。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箋》云:「受天命而王天下,制立周邦。」篇中所言,不外乎是對上帝敬畏和對祖先的崇敬。可見文學發展之初,與宗教是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戰國時代,南方文學特盛,代表著南方文學的,是以屈原為首的《楚辭》。《楚辭》保存著南方文化的特徵,其中之一是它有著濃厚的宗教情調。如《楚辭》的《九歌》,本是一組民間祠神的巫歌,經屈原的加工潤色,成為詞藻華麗,哀怨動人的祭曲。王 逸《楚辭章句‧九歌‧序》云:

《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國南郢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作歌樂鼓舞以樂諸神。屈原放逐,竄伏其域,懷憂苦毒,愁思沸鬱。出見俗人祭祀之禮,其詞鄙陋。因為作《九歌》之曲,上陳事神之敬,下見己之冤結,託之以諷諫 。

王逸認為屈原作《九歌》,意在寄託己之冤結,後世學者對此說法不一,但他說《九歌》敷陳事神之敬,這點是學者一致公認的。

《九歌》中祭祀的神祇,包括了東皇太一、雲神(雲中君)、日神(東君)、司命神(大、小司命)、湘水之神(湘君、湘夫人)、河神(河伯)、山神(山鬼)、還有歌頌為國禦敵捐軀的亡魂(國殤)。《九歌》中有不少篇章具陳祭祀場面之盛,如《東皇太一》:

吉日兮辰良,穆將愉兮上皇。撫長劍兮玉珥,璆鏘鳴兮琳琅。瑤席兮玉瑱,盍將把兮瓊芳。蕙肴蒸兮蘭藉,奠桂酒兮椒漿。揚枹兮拊鼓,疏緩節兮安歌,陳竽瑟兮浩唱。靈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滿堂。五音紛兮繁會,君欣欣兮樂康。

本篇以莊重肅穆為基調,透過祭祀時服飾、陳設、祭品、歌舞等的描繪,反映出敬神之心,娛神之意。

《九歌》對所祀之神的形態也有細膩的描寫,如《雲中君》「覽冀州兮有餘,橫四海兮焉窮」,寫雲神出入奄忽,須臾之間,橫行四海,無窮無極。又如《少司命》中「入不言兮出不辭,乘回風兮載雲旗」,「荷衣兮蕙帶,倏而來兮忽而逝」,寫司命神來 去飄忽不定。又如寫山鬼的容貌服飾,則云:「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帶女羅。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乘赤豹兮從文狸,辛夷車兮結桂旗。被石蘭兮帶杜衡,折芳馨兮遺所思。」(《山鬼》)不同的神祇,作者都有恰如其份的刻劃。

此外,《九歌》對神的眷戀之情,也寫得入木三分,如「思夫君(按:指雲中君)兮太息,極勞心兮癑癑(《雲中君》),「橫流涕兮潺湲,隱思君(按:指湘君)兮陫側」(《湘君》),「沅有芷兮澧有蘭,思公子(按:指湘夫人)兮未敢言。荒忽兮遠望,觀流水兮潺湲」(《湘夫人》)等,對諸神的思慕情懷,都曲盡其意。

屈原將民間鄙俚的祭神歌曲,更定其詞,寫成一套「綺美以傷情」(見《文心雕龍辨騷篇》),傳誦千古的詩篇。由此可見,優美的宗教作品,除了能動人以情外,文辭的雕飾是不可缺少的。

自漢以後,用文學手法表達的宗教作品,還是迭有所出。像漢的郊祠歌、魏晉的游仙文學、南朝的志怪小說、唐代的變文、明代神魔小說(如《西游記》)等。上述的作品,都以不同的文學題材來宣傳宗教思想,這裏限於篇幅,只好從略了。

以上舉了一些中國文學與宗教的例子,意在說明一點:以文學的手法去宣傳教理,每能加強宗教的感染力。孔子曾說:「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文)。的確,沒有文采的作品,是較難打動人心的。試看看《舊約聖經》,對上主的讚語,寫得最美麗的,莫過於《聖詠集》,而其中第二十三篇「上主是善牧」一首,更是廣為傳誦:

上主是我的牧者,

我實在一無所缺。

他使我臥在青綠的草場,

又領我走近幽靜的水旁,

還使我的心靈得到舒暢。

他為了自己名號的原由,

領我踏上正義的坦途。

縱使我應走過陰森的幽谷,

我也不怕凶險,因你與我同住。

你的牧杖和短棒,

是我的安慰舒暢。

在我對頭面前,你為我擺設了筵席;

在我的頭上傅油,使我的杯爵滿溢。

在我一生歲月裏,幸福與慈愛常隨不離;

我將住在上主的殿裏,直至悠遠的時日。

達味在詩中先把上主喻為牧者,自己是一隻蒙福的羊兒,此下一連串設喻,寫自己在牧者眷顧下領受的福份:靈魂獲得甦醒,行正義之路,福杯滿溢,幸福永隨等。詩篇的歌詞雖幾經轉譯成中文,但我們依然領悟到詩歌寫得非常優美,非常動人。

新約四福音,主要記載耶穌童年事蹟、傳教及受難經過。耶穌所說的聖言,可謂字字珠璣;然而,我們在接受耶穌聖訓之餘,可曾從文學的角度看耶穌是如何宣講道理呢?試看瑪5:1-12所言的真福八端,便是以排比的句式來說明哪幾類人獲得真福。其次,耶穌又善於用對比的手法來說理。如祂勸諭世人不要過份憂慮物質的需求,便以天空的飛鳥不播種,不收穫;田間的百合花,不勞作,不紡織,天主尚且養活它們,何況是尊貴的人類! 透過言樣的對比,耶穌反覆強調世人不應為物慾而擔憂,而該先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見瑪6:25-34)。以對比的手法敷陳道理,說服力自然大大加強。

和對比的手法相近,耶穌往往從正反兩方面立論,如瑪6:1-6談論施捨的精神,便用上這一手法。祂指出不可像假善人般唯恐別人不知道自己所作的善行,而該隱而不露,這樣才得到天父的賞報。這段教訓如此打動人心,與此種修辭手法不無關係。

耶穌最常運用的說理手法是比喻。瑪竇福音十三章連載耶穌所講的六個比喻,其中第一個比喻以撒出的種子,落不同土地上,有不同的成果,比喻不同的人接受福音道理後的反應,只有聽了話而了解的人,福音才能在他的心裏紮根,才能結出十倍、百倍的 果實。其他的比喻,在四大福音比比皆是,如惡園戶的比喻(谷12:1-12),芥子與酵母的比喻(路13:18-21),法利塞人和稅吏祈禱的比喻(路18:9-14),葡萄樹的比喻(若15:1-11)等。正如瑪竇福音引述先知的話語:「我要開口說比喻,要說出由創世以來的隱密事。」(見瑪12:35)耶穌大量使用比喻宣揚天國的道理,祂多取人們習見的事物設喻,既貼切,又傳神,故能深深打動信徒的心。此外,基督傳道的手法尚多,在此不一一縷述了。耶穌基督雖不是個文學家,但祂傳道所用的修辭技巧,卻是文學創作不可或缺的要素。

由上可知,宗教與文學是有著密切關係。傳揚天國之道,當然要用美好的辭藻來修飾,使能傳之久遠。今天,我們可用什麼文學形式來頌主和宣揚福音呢?形式是多著的,如聖詠、詩歌、散文、戲劇,不一而足。然而,當中可有文采之作呢?恐怕便不多了 。箇中原因,本文不擬在此探究。可是,有一點必須指出的是:傳揚基督教義,是每個教徒義不容辭的責任。教徒當就自己所長,循不同途徑,量力盡傳教的本份。教友之中,當不乏文采華茂之士,設若他們能騁其文思,以不同的文學形式來傳播福音,那 末傳播的路上必然異彩紛呈。至於如何鼓勵教友積極撰作,則是教會值得深思的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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