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 第廿八期 一九九六年二月 20-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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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分析《羅馬要理」和「天主教要理」二者的寫作背景、結構與內容,繼而指出後者如何對福傳運動有幫助。作者特別強調聖神在新教理中的地位,平信徒應藉祂去完成福傳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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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1992年底,《天主教教理》的出現,是梵蒂崗第二次大公會議的成果。早在四百多年前,特倫多大公會議後,在1566年編印了《羅馬要理》。雖然這兩本書在結構方面十分相同,但每本書的取材,即每卷書的內容就有很大的分別。如果在寫這篇文章之前,點出這兩本書在內容方面的分別,那麼「福傳」與《天主教教理》的關係,便能夠清楚地了解。
(二)由於特倫多及梵二在歷史性的開始及完結有所不同,所以這兩本要理書在內容方面便產生一些分別;雖然它們有著相同的結構。而這些內容的分別之處,更能表達出那兩次大公會議的結論。
(三)特倫多之所以被召開是因為信仰在歐洲已產生危機。當時教會處於極混亂的狀態;由於有大批的背叛者離開教會,使教會受到很大的創傷,連那些忠於教宗的也不例外。特倫多大公會議是糾正異端道理,並指出教會的正確訓導。教會面對分裂的危機,而很多人離開教會。特倫多就這樣嘗試去阻擋那潮流。幸好,由於《羅馬要理》的作者們做了一個適當的決定,就是他們不會直接指責誓反教徒的不是,而只是將特倫多的訓導發佈出來。他們在這次恰當的行動中,最後能夠使教會的錯誤矯正,但同時亦避免教會內的爭辯。
(四)在梵二期間或之前,教會的團結雖則在教會內部並沒有嚴重地受到威脅,但仍存有危機,就是停滯不前。教會的威脅來自教外,俗世主義不斷的擴散,影響了很多教友的思想。還有,當時極希望給教會一個新的形容詞,去描述動態的教會,同時要找出她與現今文明社會的關係。當時不再用圍困的堡壘去描述教會,而是把她看成一個有生命的有機體,其成員應走進人群中作見証。即如希望聖神重新降臨一般,今日受過教育的教友已懂得並盡力推動傳福音的工作了。在這裡,值得一提的,就是梵二第一個文獻的緒言。它是在1963年12月4日所頒佈的《禮儀憲章》:
神聖的公會議,既然計劃日漸加強信友的基督化生活,使可以改變的制度更適應我們現代的需要,促進一切有利於仰基督人士的合一,鞏固一切召叫眾人加入教會的途徑。
這樣在1992年出版的教理書中便找到梵二後的綜合訓導;因這原故,這本教理書正好對新福傳運動作出協助:「鞏固一切召叫眾人加入教會的途徑。」
(五)在特倫多大公會議期間,當時的教會只集中在歐洲;所有各地主教皆來自歐洲,而他們只關心教會內部的團結在歐洲受到的威脅。於是,在這特殊期間,對於傳揚信仰的事甚少關注了。
這本《羅馬要理》,雖則包括了特倫多大公會議的綜合訓導及反映了在這次會議中所關心的信仰的正確性,但只提及了少許有關福傳的事工。然而,在特倫多大公會議後的歲月中,不少堂區神父曾重用了這本要理。
(六)四百年後所召開的梵二是一個更大及更有全球代表性的會議。這次會議有二千五百位主教參加,但只有三百名主教參與在特倫多的會議。他們是來自世界各地,分別來自由東至西及由南至北。並且,大部份主教都是來自傳教區及發展中的國家。《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中很清楚地指出,梵二要求教會去展開與世界交談的途徑。《教會傳教工作法令》是在梵二最後一次開會所通過。它反映了主教們最關心的事,就是以什麼最基本的方式教會能夠用傳揚福音去歸化整個世界。《天主教教理》是梵二的綜合訓導,今在全球的教會中可作為教理講授的「參考資料」,並更新在日常生活中的信仰。而教理講授在福傳中佔著重要的位置,並要達致以下目標:「增強信仰及使基督徒成熟的生命進入圓滿。」(《論現時代的教理講授》宗座勸諭(Catechesi
Tradendae n.72,1979年10月16日)
(七)在其它方面,這本「參考資料」與《羅馬要理》亦有不同之處。它的成書時間是在梵二後並經過三十年的成熟反省才寫成。《羅馬要理》在特倫多大公會議一年後就寫成。它在羅馬寫的,但這《天主教教理》沒有一字是在羅馬寫的,而是在西-方世界的不同國家寫的。還有一樣最重要的不同點要作出解釋:就是新教理的篇幅比《羅馬要理》長一倍。原因並不是用了很長的篇幅去講解信仰,而是在這新書中加入了新的部份,內容可說是為了護教的。於是在新教理的四卷書中,每卷書都分成兩部份。第一部份講及我們相信的普通理由,而第二部份便包括我們當信的確實內容。這便能夠滿全了今日受過教育的人,由於我們已講出了所信的理由。特倫多要理解答了當時的需要,就是什麼是天主教徒要信的。在梵二教理書中,每卷書的第二部份便為我們這一代做到了這一點,但在這第二部份之前,有第一部份指出我們為什麼要信,好能滿足今日的需要。
(八)這是有關這兩本主要的教理書最後的一個評論。特倫多要理和梵二教理都是為受過教育的人寫的。特倫多要理是寫給堂區神父,使他們能夠向堂區教友講解信仰。於是,堂區神父就用了這本要理書凡幾世紀之多,尤其是早期的堂區神父缺乏神學的培訓。梵二教理是寫給在天主教會內的主教們,因為他們最終要負起在他們的教區內的教理講授。但這本教理同時亦為所有受過教育的人而寫的。
(九)講了很多背景資料,希望已解釋了一些有關這「參考資料」怎樣能有力地影響普世教會在教理講授方面的更新。為幫助傳揚福音,這課本指出了一條有活力及創新的方向。
為了推介這本教理,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這本教理是為所有信徒寫的,就是那些想加深那不可測量的豐富福音方面的知識(參閱弗3:8)……。最後,這《天主教教理》也是為所有人而寫,即那追問我們心中懷著希望的理由(參閱伯前3:15),和那些想知道天主教信仰的人。……我要求教會所有牧者,要求全體信徒,在共融的精神中接受這本教理,要小心謹慎地善用它,以完成我們宣揚信仰,召喚人皈依福音的使命。」(信仰的寶庫)今日是教友的時代,受過教育的教友被召去作傳揚福音的主要工具,因為他們與非基督徒一同生活及工作。今日堂區神父的工作是培育堂區教友,使他們不但認識信仰,還要使他們能夠與別人分享信仰經驗。所謂愛德,就是能夠分享我們所擁有的。這本新教理能夠幫助我們去了解,我們之所以是基督徒是因為我們有愛德。若能明白這點,散播好消息或傳揚福音將會成為一件有挑戰性及在平和中充滿喜悅的工作。
(十)現時,我只講了一些《天主教教理》中的結構及內容和它與福傳的關係。這就不需驚奇,當拉辛格樞機和他委員會未將草議的工作交給編訂小組之前,就決定採用《特倫多要理》中的四大分類:(1)信仰的宣認;(2)通過禮儀的信仰慶祝;(3)基督徒的召叫生活出此信仰;及(4)祈禱在基督徒生活中之地位。拉辛格樞機,他是該委員會的主席也是監督編訂這新教理的負責人,在解釋他為什麼作出這決定時說:「當我們經過激烈的辯論後,我們才確認這新教理不應代表信仰只從一系統中或從一類觀念中可得到。我們該作出更簡單的結論:我們該列出什麼是重要的條件為接受洗禮聖事者加入基督信徒的共融生活……初期教會的慕道以聖經做基礎,定出以下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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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聖事,誡命,天主經……於是在我們的辯論中,我們便清楚地知道《特倫多要理》中的四大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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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宣認,聖事,誡命及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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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組成新教理書的主要結構。」拉辛格樞機現今定下的計劃及已付諸實行的,都能成為一種活動程序,使人從初步接受信仰進入到(在理想上)一個豐盈的基督徒生活。傳福音這句話,在廣義上而言,就是這種程序。怪不得拉辛格樞機和他的委員會亦用了這方式去論及《特倫多要理》的結構。
(十一)新教理第一卷的內容尤其與傳揚福音有密切的聯繫。我們要將我們所相信的傳授給別人。那麼我們要怎樣表達我們的信仰呢?教會要求慕道者在領洗前宣發什麼信仰呢?拉辛格樞機回答這些問題時說:「從最早期的時代,羅馬教會的洗禮宣信便成了西方基督世界的主要經文之一(那就是我們所熟識的「宗徒」信經)。這篇信經,分為十二項目,對應著十二位宗徒,來自很古的時代但仍附屬於原本的三重結構(就是相信天主聖父,天主聖子及天主聖神),即是跟隨著付洗時的聖三程式:「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付洗。」我們所相信的天主是活生生的,祂是唯一的天主父、子及聖神。祂藉著聖子的降生將自己送給我們,並藉著聖神降臨常常與我們保持親近。我們之所以稱為基督徒,就是我們相信這位生活的天主,祂曾將自己啟示給我們。至於其他的信仰內容是從這核心信仰中發展出來。」
(十二)教宗保祿六世在他的《在新世界中傳福音》勸諭(Evangelii
Nuntiandi)中提醒我們說:「教會最重要的使命是將福音傳給全人類。教會是一位福傳者,但她先應向自己傳福音……她需要為自己常常傳福音,如果她想保持對傳揚福音的新鮮,激勵及力量。」(n.14)這類新鮮感可來自對新教理中的宗徒信經的詮釋,以便從新的觀察中了解到更深的意義。這樣讀者先為自己作福傳了。
(十三)有關信經中的第二項目「我信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我在新教理的解釋中找到了對傳揚福音最直接的參考資料:「傳授基督信仰,主要是宣講耶穌基督,好能引人信奉祂。首批門徒一開始就滿腔熱忱地要宣講基督:『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他們邀請各時代的人,都要進入與基督共融的喜樂。」(n.425)隨著的一段,新教理繼續論說:「講授教理『就是揭開在基督身上天主的整個永�畯p劃……』。教理講授的目的是:『使人……與耶穌基督共融:只有祂能在聖神內導向聖父的愛,能使我們分享天主聖三的生命。』」(n.426)再跟著的「在教理講授中,必須教導降生的聖言,天主子基督,其他一切都是以祂為依據的。」(n.427)……「從這種對基督充滿愛情的知識,自然地湧出一種願望:去宣講基督及『傳揚福音』,並引導別人信奉耶穌基督而說:『是』。同時,也感到需要日益深入地認識這信仰。」(n.429)
(十四)「信仰的寶富」就是那些要基督信徒傳揚開去的福音內容。它是一個有生命的、重要的、及有成長的組織,這組織存有啟示性的真理;而這真理是耶穌啟示的。那存留在「信仰的寶富」中,其極深度的意義便漸漸地向一代繼一代的天主子民啟示。這種漸進的發展猶如一粒種子生長成一棵樹。紐曼樞機詳細形容這信理的成長。信仰常是一樣的。信仰能在宗徒信經中清晰地表達出來了;但我們對信仰的了解可以不斷加深。讓我從新教理中舉出一個例子,就是解釋有關信經中的第八項信條:「我信聖神」。至聖聖三中的第三位曾經被稱為「不知名的神」。早期只能用簡短的句語論及這神,例如在早期的信經中,在彌撒的「天主在天受光榮」中及在「讚美天主」中。隨後大公會議的信經,例如我們每主日在彌撒中所唸的尼西亞信經,就這神描述多一點了。但自從我閱讀了新教理的詮釋後,我個人便對這神多懂一些,這有助我向別人解釋祂在救恩計劃中的角式,現在讓我從新教理中引用n.687:「『除了天主聖神外,誰也不能明瞭天主的奧秘。』如今,啟示天主的聖神,使我們認識基督、祂的聖言、祂的生活的話,但並不談及自己。『曾藉先知們發言』的聖神,使我們聽到父的話,但我們卻聽不到祂自己。我們只在祂向我們啟示聖言並準備我們在信仰中接受祂的行動中,才認識祂。給我們『揭露』基督的真理之神『不講祂自己』。這種特有的神性謙虛,可以解釋為何『世界不能接受』聖神,因為世界「看不見祂也不認識祂」;反之,那些信基督的人認識祂,因為祂『寓居』在他們內。」祂就是愛德之神。愛德多用行動少用說話去表達。行動在靜默中實踐。現今是聖神的時代;我們從中可找到很多徵兆:梵二大公會議本身,在整個教會內所擴散的神恩祈禱會,教友參與神學及教理的培訓,禮儀更新及現代中的很多其他徵兆。
在結束這篇文章時,我願意表達的,就是我希望受過教育的教友研究《天主教教理》,以便向自己福傳;再希望他門能夠以這本「參考資料」課本即《天主教教理》為基礎,參與製作地區性和教區性的教理書。現今是聖神的時代,亦是教友的時代;或許這時代的最重要成果,就是傳福音成為教友的使命。神父今日的工作是培訓教友作為傳揚福音者;這本新教理在這方面就可大派用場了。
已接受福音的人才能向他人傳福音。這人還要有愛心才能做好福傳。因有愛心的人才會將自己所擁有的及寶貴的與他人分享。教友首先會在日常生活上見証福音。這種見証在今日已不足夠了,因為甚至最佳的見証也收不到好的效果,如果缺少了見証後的解釋及確證。在篇幅上,《天主教教理》比《羅馬要理》長達一倍。原因就是在新教理的每卷書中都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講及信仰的理由,第二部跟著講及信仰的內容。即如教宗所說的,這本《天主教教理》是為所有人而寫,即那追問我們心中懷著希望的理甲(參閱伯前3:15)。這福音喜訊,現在由好教友以生活去見証,不久他們也會用宣講作見証。認識這新教理內容的教友,在他或她的福傳工作上一定得到很大的幫助。
在《天主教教理》與傳揚福音的問題上,容我再舉出一些評語。當我寫完這篇文章後,我們正在慶祝韓國教會的起源,更讓我希望歷史能夠重演在二十一世紀傳教區的國家中。韓國在十七世紀時是一個閉關的國家,與外國唯一接觸的機會,就是每年一次派大使前往北京繳納稅項。帶回韓國的基督徒文獻是從在北京的耶穌會會士中獲得的。於是在十八世紀時,一群韓國人便組織起來去研讀這些文獻。事情起因於一位韓國大使Yi Sung Hun,他在1777年在北京時接觸了一些神父。此後他由一位年老的耶穌會會士Fr Jean de Grammont教授要理,給他付洗,取名為「伯多祿」。他回到漢城後便幫助他的一些朋友皈依,後來更在其中一位的信徒家裡成立一個教會。他的傳揚福音的工作是那麼成功,致使後來有一位姓朱的中國籍耶穌會會士(Fr James Chu)在1794年進入韓國時,發現有四千天主教徒,而他們從未見過一位神父。第一位韓國籍金神父(Andrew Kim)在1845年從他晉鐸的上海回到韓國。但回國後不久,他便同一群韓國教友被拘留並為主殉道。我在這裡再次肯定,有關在二十世紀的堂區神父的主要工作,就是培訓教友不只認識自己的信仰,亦要使他們能夠向他人解釋及分享信仰。新教理在二十一世紀中的信仰傳播方面提供了極大的助力,一如《特倫多要理》在十七世紀時保存了歐洲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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